基督救贖的範圍
1、問題的提出
雖然有限救贖(或限定救贖、特定救贖)本身不是一個根基性的教義,然而卻是最引
起爭辯的一個問題。伯克富 (Berkhof, Louis) 這位持此種觀點的典型代表,將這
個問題表述為
“父差派基督來到世界,其目的是救贖他的選民還是救贖全人類?這才是問題所在,
這也是唯一的問題。”
如果這個表述恰當,那麼答案是非常清楚的:救贖是有限的,基督到世界來不是為
着拯救每一個人。
但問題是伯克富的問題本身有誤。正確的問題應當是:
“基督來到世界的目的,是不是為全人類提供救贖,並且知道按照父奧秘的揀選,
他的選民將會接受、而其他人會拒絕救贖?”
人的拒絕並不會使救贖無效,也不說明救贖不是為他們所預備。基督的死償付了全
人類的罪,其中既包括那些接受、也包括那些不接受這一償付的。基督救贖的能力
並不因人的拒絕而變為有限。在任何一件事上,提供和接受是兩回事。無限的提供
和有限的接受完全可以共存。
2、幾種觀點
在加爾文主義的信徒中,也有一些持普世救贖觀點的溫和派(即四點論加爾文主義者
),他們認為基督是為所有的人代死,他死的涵蓋範圍是無限的;另一些則是相信特
定救贖的五點論加爾文主義者,他們認為基督的死保證了神選民的得救,因此,他
的死所涵蓋的範圍只限於神的選民。
這些觀點都涉及一個問題,即神詣旨的次序。在這類討論中,邏輯的成分多於啟示,
其特點是試圖將神同一個詣旨內不同的部分排序而着重強調某一個的方面,最突出
的就是神的選民與墮落族類之間的關係。墮落前預定論(Supralapsarianism)的次序
是揀選、創造、墮落、而後是選民得救;墮落後預定論(Infralapsarianism)的次序
是創造、墮落、揀選、而後是選民得救;無限救贖預選論(Sublapsarianism)的次序
是創造、墮落、為眾人預備拯救、而後是選民得救。
但是我們必須說,這些理論都沒有多少實際意義。這些次序之爭既不能帶給我們多
少幫助,更不能帶給我們問題的答案。
3、支持無限救贖觀的幾處經文
1)、約翰一書 2:2
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
這段經文最直接了當的解釋是,基督為全世界的人而死,他不但為我們的罪死,也
為普天下人的罪死。“我們的罪”應是那些已經得救或將要得救的人的罪,“普天
下人的罪”應是那些不得救的人的罪。
有限救贖論如何解釋這節經文使其與他們的觀點吻合呢?有三種解法,其共同點是
將“我們的”和“普天下人的”同歸結於選民的全體。因此,“我們的”是指一部
分選民的,“普天下人的”則是指另一部分選民的。
解釋之一,地域性的分別:“我們的”指約翰所在的小亞細亞;“普天下人的”則
是小亞細亞以外的區域。
解釋之二,種族性的分別:“我們的”指猶太人;“普天下人的”指猶太人以外的
外邦人。
解釋之三,時間性的分別:“我們的”指當時的信徒;“普天下人的”只後來的信
徒。
然而,約翰一書另一處、也是另外唯一一處用到“全世界”(普天下)的地方則顯然
是指整個世界:
我們知道我們是屬神的,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約翰一書5:19)
約翰為什麼在同一卷書信里一詞兩用而給他的讀者造成困惑呢?這是有限救贖觀難
以回答的問題。
2)、約翰福音 3:16-18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因
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或作審判世人下同)乃是要叫世人因
他得救。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
有限救贖論不得不將此段經文解釋為“神愛他選民的世界”。然而,到了第十八節,
約翰顯然將前面的“世人”分成兩類,“信他的人”和“不信的人”,這使得將
“世人”解釋為“選民”變得十分困難,因為既是選民,就不可能是“不信的人”。
另一個實際的困難是你在傳將神的救恩時,不能隨便對人說“神愛你”,這包括你
的孩子、你的親友、以及路邊的乞丐,因為現在你並不知道他們是否是神的選民。
萬一不是,你便成了說謊的了。救主降生這個關乎萬民的大喜信息,如今只與神的
選民有關。
3)、路加福音 23:34
當下耶穌說,父阿,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
“他們”只是神的選民嗎?顯然不是。這裡的“他們”就是那些把耶穌釘十字架的
人,就是那些羞辱、嘲諷耶穌的人。耶穌在這裡求父赦免他們,父會不聽他兒子的
禱告嗎?當然不會。換句話說,父必定赦免了他們的罪,然而,除非他們信神的兒
子,不然他們的罪還在。
4)、提摩太前書 4:10
我們勞苦努力,正是為此。因我們的指望在乎永生的神。他是萬人的救主,更是信
徒的救主。
基督是“萬人”的救主,他是信徒的救主,也是不信的人的救主。按照有限救贖論
的推理,如果基督是每一個人的救主,而並非每一個人都得救,那麼這裡的救主必
定沒有“救贖”的內涵,而只是施予一般恩典 (如“降雨給好人,也降雨給歹人”
) 的“救主”。這個邏輯的漏洞是,聖經清楚告訴我們,雖然每一個人都是神所生
的(使17:29),但是並不是每一個人都是神兒子。更何況使徒勞苦努力,所指望的只
是一位“一般”的救主嗎?
5)、希伯來書 2:9
惟獨見那成為比天使小一點的耶穌,(或作惟獨見耶穌暫時比天使小)因為受死的苦,
就得了尊貴榮耀為冠冕,叫他因著神的恩,為人人嘗了死味。
這裡再清楚不過地說了,耶穌為人人嘗了死味。有限救贖論很難將這個“人人”也
解釋成“選民”。
4、幾點澄清
1)、無限救贖不相信每一個人都終將得救,因此不等於普救論;
2)、包括神選民在內的全人類都是失落的,而且失落的程度相同;
3)、任何人得救都必須相信。父的吸引在先,人的跟隨在後;相信接受是人的責任,
人盡當盡之責沒有任何功勞可言。
4)、無限救贖同樣高舉神的主權,相信神如何救人完全是神的事;他為全人類預備
救贖,使相信的人得救就是他主權的彰顯和行使。
5)、有些得救的經文的確只涉及到神的選民,這是無限救贖論也認知的。然而,真
正的問題乃是:神是否也為非選民預備了救贖。有限救贖論的回答是否定的,因此
試圖以這樣或那樣的方式來處理那些眾多“看上去似乎支持無限救贖”的經文。無
限救贖論則承認救贖的範圍既是有限的,也是無限的;
6)、如果基督為所有人死,而有些人卻沒有得救,這樣使基督之死的價值打了折扣
嗎?有限救贖論說是,因此他們說基督只為神的選民而死。無限救贖論則認為,基
督的贖祭有兩方面的價值:付清了全人類的罪債;使相信的人得救。因此,他死的
價值全部兌現,只是以兩種不同的方式而已。
7)、一部分有限救贖論者說,如果基督為所有人死,他在十字架上也擔當了不信人
的罪,而這些人在火湖還要為他們的罪而受刑,那麼這是一罪二罰。因此,從邏輯
上說,抑或基督的死不包括那些不信的人,抑或不信的人不會在火湖中受刑。這種
推理的漏洞是,當初那些未將逾越節的羔羊的血塗在門楣上的以色列人,他們的罪
是否也付了兩次贖價呢?當逾越節的羔羊被殺的時候,他們的罪已經被遮蓋了。但
是,如果他們不將血塗在門楣上,他們仍將被天使擊殺。他們因此而付了第二次代
價嗎?顯然不是。羔羊的血已經足以拯救每一個人,只是有的人不肯取用。
8)、承認有限救贖並不一定導致傳福音的懈怠。一些有限救贖者也是最偉大的福音
使者(例如司布真)。
5、結論
聖經中既包含有限救贖的真理,也包含無限救贖的真理,這是神的奧秘,是我們必
須憑信心來接受的。兩個陣營中都有一些人試圖用某些經文加上邏輯推理的結論來
否定另外一些經文,結果必然引起爭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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