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萬維讀者為首頁 廣告服務 聯繫我們 關於萬維
簡體 繁體 手機版
分類廣告
版主:奇異恩典
萬維讀者網 > 彩虹之約 > 帖子
ZT -- 走出同性戀的泥沼 by 波阿斯
送交者: 柯思炫 2008年11月07日09:24:11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二十世紀八十年代初,我出生在中部的一個小縣城。當我還是一個7,8歲的小孩子的時候,我就覺得自己有些地方異於常人。在看電視的時候,別人都對漂亮的女孩子評頭論足,可我卻只喜歡看那些長得漂亮的男生。   大概是在13歲,青春期到來之時,我就染上了手淫的惡習。初高中那段時間,班上和學校里的漂亮男孩子,我都心裡想跟他們親近,然而由於自己性格內向羞怯,反而越發不敢跟他們交往,怕自己的秘密被發現。很多時候,我都對他們有一些情慾的想法。   大學期間,通過互聯網絡,我知道了很多同性戀網站,開始在上面看小說。這些小說裡面往往有很多色情描寫。終於大二的時候,我開始網上交友。   很快,4年過去了。我在此期間交過3,4個男朋友,還和其他一些人發生過性關係。然而回想起來,卻感到無盡的空虛和痛苦。這些性關係並不能給我帶來心靈的慰藉,而建立在情慾之上的感情也實在是脆弱難當。   就在這時,我以前的一個大學同學信了基督教,這使我心裡有所觸動。我周圍也有一個朋友是基督教徒,儘管他從沒有向我傳過福音,但他恬靜的性格和樂於助人的品行感染了我。接着,很奇妙的,我在網上瞎轉的時候看到了一些基督教方面的文章,逐漸了解了這個信仰。於是我開始在網上看電子版的聖經,儘管裡面有一些拼寫錯誤,但我還是從其中找到了真理。         這段時間,是我一個人詳細查考聖經的時間。沒有人帶領我,神親自帶領我。通過對聖經的查考,我發現了上帝對同性性關係的禁止:   (利未記) 18:22 不可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這本是可憎惡的。   (申命記) 23:17 以色列的女子中不可有妓女;以色列的男子中不可有孌童。   (羅馬書) 1:27 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   還有很多其他的經文。   在剛信主的這段時間,我跟神之間是一個親密的關係,我心靈得到了很大的安慰。差不多有一年,我都很少再去和別人一起犯罪。只是手淫的罪還沒有去除。   但是,內心的情慾終於還是捲土重來,我又開始在一些同性戀網站上找人。我明明知道神的律法,卻還是被罪所勝過。   (哥林多前書)   3:16 豈不知你們是 神的殿, 神的靈住在你們裡頭嗎?   3:17 若有人毀壞 神的殿, 神必要毀壞那人,因為 神的殿是聖的,這殿就是你們。   5:5 要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敗壞他的肉體,使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   就這樣,我心裡知道神的救恩,神的憐憫,神的寬恕,知道神會赦免我一切的罪,卻把自己的自由當成了放縱情慾的機會。這中間我也有掙扎,但每次決心棄掉同性之罪的時候,一兩個月之後就又重蹈覆轍。回想起來,那個時候我沒有棄掉手淫的惡習,這是我不能從同性之罪中迴轉的一個重要原因。   這時,神的管教突然就來到了。一次我從網上認識了一個人,我把他帶回到我住的地方(我父母以及其他親戚都不在我所工作的城市)。我們一起出去玩耍,一周就花去了一千多元,都是我出的錢。他又問我借了幾百元。在臨走的時候,又偷去了我一千多元的物品,之後永遠消失了。   他走了之後給了我很大的震動。我清楚的知道,這表面上看起來是一個偷竊成性的傢伙對我的欺辱,背後其實是神的管教。我跪在地上向神懺悔,我說主啊求你使我迴轉,我憑我自己的力量無法離開那些罪。我開始回想自己重新掉入情慾陷阱之後的那些罪,在我一邊信基督,一邊去教堂禮拜(沒有人帶我,是我自己通過網絡以及其他途徑尋找到的教會),卻一邊犯罪時的情形。正如經上所說:   (申命記)23:18 娼妓所得的錢,或孌童(註:原文作“狗”)所得的價,你不可帶入耶和華你 神的殿還願,因為這兩樣都是耶和華你 神所憎惡的。   於是我又下定決心不再犯罪。我心裡有感動,把我電腦上的遊戲、港台音樂、歐洲樂隊的流行音樂、好萊塢大片等等幾十個G的東西全部刪掉。就這樣,我又安分了一段時間。   然而,我裡面的情慾是何等的大啊,之前我犯罪了犯了那麼多年,罪已經在體內成形。過了2個月,情慾的攻擊越來越強烈,甚至在我看到周圍男生的時候,都會有犯罪的想法。我也終於深刻體會到了什麼叫做“眼目的情慾”。一個周日的下午,我跪在地上向主耶穌哭求,求主挪去那些情慾,可是主耶穌似乎沒有理睬我。接下來我躺在床上休息的時候,清楚的感到了那句經文:“撒但就入了他的心”。我很快從床上爬起來,去了一個同性戀者常常聚集的地方,並犯了罪。   這又一次的墮入罪中,幾乎使我絕望。但我並沒有忘記神的應許:只要信靠他,他就必把我們從罪惡中拯救出來。在一次教堂里禮拜的時候,傳道人帶領禱告的時候說:“那揀選了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那能使死人復活的神…”我心裡也呼喊:“那能使死人復活,能使同性戀者迴轉的神啊!…”一股強烈的暖流從我頭頂傾倒下出。這種感覺之前在我做禱告的時候也曾有過,但那天特別的強烈。   然而隨後領聖餐的時候,由於我沒有受洗,不能領聖餐,我就匆匆地從眾目睽睽中離開了。回去之後便又犯了罪。   神的管教第二次臨到了我。一個晚上,我又跑去那個同性戀者聚集的地方,和一個人聊了會兒天,並抱着有了一些親昵的舉動。之後他匆匆離開了。我感到奇怪他走的那麼匆忙,過了一會兒才發現自己手機不見了。   我第一個反應就是:這是神又一次管教我了。說出來可能大家不相信,我當時的心情居然是喜悅的。以前小學時讀《優秀作文選》的時候有同學寫到他喜歡被他父親打,我一直不理解,現在理解了。原來,被父親打,說明父親心裏面還有這個兒子,尤其是當這個兒子在罪中絕望的時候。但當時我心裡也很害怕,倒不是因為手機,而是手機上那麼多號碼,爸爸媽媽,親戚朋友,同學同事,等等,萬一被敲詐怎麼辦?萬一我的事情被惡意地告訴別人,那該怎麼辦?我所行的事他們都不知道,因為我從來不敢跟別人講。   我在那附近,找了個無人的地方跪下來向神禱告:神吶,我要感謝你再一次管教了我,因為你是仁慈的神。你讓我丟了手機,這算什麼呢?你看我手上的十個指頭(我舉起了雙手),連一個都沒有丟掉的,所以你對我是何等的慈愛。神啊,我感謝你責備我,教訓我,因為凡是你真兒子的,你必要管教,你豈不是因為愛你的兒子才會管教他麼?凡你管教的,都是你所愛的。神啊,求你把我從這個地方救出去,因為我憑藉自己的力量無法從這個罪惡的地方出去。   還好,手機被偷了之後,我所擔心的事情沒有發生。在這之後,我收斂了一點,卻還是會犯罪。過了2個多星期,我又一次上網去找人,遇到了一個比較喜歡的男生。神的管教第三次來到了。   這次遇到的男生我比較喜歡,我對他很好,每次在一起的時候都請他吃飯。在我和別的男生交往的時候,一起出去吃飯、玩耍基本上都是我付錢。正如經上所言的:   (以西結書)   16:33 凡妓女是得人贈送,你反倒贈送你所愛的人,賄賂他們從四圍來與你行淫。   16:34 你行淫與別的婦女相反,因為不是人從你行淫;你既贈送人,人並不贈送你,所以你與別的婦女相反。   一天晚上我請他到一個比較貴的地方吃飯,像那樣的地方我自己都很少去。在吃飯聊天的時候,他說話很沖,但我還是儘量順着他的意思。突然他沖我發火,說想抽我耳光。   當時我忍了下來,但和他分開之後,我心裡難過極了。我回想幾年前當我十七八歲初戀的時候,喜歡上了一個男孩,但向他坦白了之後卻被冷漠地對待,甚至被推推搡搡,怒罵呵斥。我開始發現我一直以為自己在尋求愛人,其實追求的不過是一個偶像,我在成為同性戀者的過程中,也成為了一個偶像崇拜者。而我心裏面想象的那個“完美的男孩”,沒有任何人可以達到我的要求。這個“完美的男孩”於是成了我的偶像,成了我一直尋找卻永遠也找不到的目標。更確切的說,我明白了我之所以會在同性別的人中苦苦尋求愛情,這來源於撒但的欺騙。我跪在地上默默流淚,我說神吶,我尋求愛,不料,卻受了驚嚇,我一直尋找“那個人”(the one),其實沒有人可以成為“那個人”,因為世界上只有耶穌基督是完美無缺的,除了主之外,沒有人能夠成為“那個人”,而我所尋找的愛,除了在基督里可以找到之外,在基督外沒有任何人能給。當我祈禱的時候,我感到有暖流在我頭頂流過,就像神在輕輕地撫摸我的頭。我的心裡有了巨大的安慰。   我向那個男孩說希望結束我們的關係,但是可以成為一般的朋友。後來我們就只是一般的朋友了,而這段關係也成了我最後一段同性性關係,直到現在。   接下來的一段時間,我忽然明白如果要從同性戀的罪中走出,也必須要同時棄絕手淫的罪。於是我開始同時丟棄這兩種罪。體內的情慾還是會攻擊上來,但沒有以前那麼猛烈。有的時候我半夜被情慾攻擊而醒來,就爬起來默默跪在地上祈禱,然後就能安穩入睡了。有一次下班後,我被眼目的情慾所攻擊,到了家之後,跪在地上向主哭訴,求主挪去我罪惡的心思,這時主也終於肯幫助我了。每次祈禱後心裏面便是一片清潔。   07年冬天的一天,由於生活上遇到了一些難題,我感到心情不太好。情慾趁機加緊攻擊我。那天夜裡半睡半醒的時候,所有污穢的想法全部到了,那些不堪入目的畫面都從我心裏面浮現出來。這時我遠離自己的罪已經有很長時間了,但我知道,我第二天可能又會去犯罪了。我在夢中大聲的呼求神,我說神吶我難道要像啟示錄最後一節所說的那些犬類那樣,永遠也進不了城嗎?我在靈里大聲的呼喊,求神幫助我。忽然,一股清泉從我頭頂澆了下來。和前面幾次的暖流不一樣,這次的清泉直直地往下流,就從我體內流過,一直流到我肚腹,在那裡似乎被什麼東西擋住了。於是這股水流衝擊那個東西,左右的搖擺它,甚至發出“撥拉撥拉”的聲音。我在靈里大聲讚美神。第二天醒來,所有污穢的念頭全部一掃而光!   那一天是我重生的日子,我知道從此基督就住在了我裡面,我也住在他裡面。從那以後,戰勝情慾就容易多了,面對情慾的攻擊,也有了強大的武器來抵擋。   (羅馬書)13:14 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   (以弗所書)6:13 所以,要拿起 神所賜的全副軍裝,好在磨難的日子抵擋仇敵,並且成就了一切,還能站立得住。   如今已是08年春天了,當我回想起過去整整一年裡神對我的帶領,不由得發自內心地感謝神的恩典。他果真是信實的,只要你信靠他,緊緊抓住他的應許不放手,他就必把你從你的罪中拯救出來。   (馬太福音)   7:7 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   7:8 因為凡祈求的,就得着;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給他開門。   雖然我是這樣一個不堪的罪人,可神沒有因此而嫌棄我,依然把我從泥沼里拔出來,洗乾淨了,然後領到了他的羊圈裡面去。   (何西阿書)3:1 耶和華對我說:“你再去愛一個淫婦,就是她情人所愛的;好像以色列人,雖然偏向別神,喜愛葡萄餅,耶和華還是愛他們。”   (耶利米書)3:1 有話說,人若休妻,妻離他而去,作了別人的妻,前夫豈能再收回她來?若收回她來,那地豈不是大大玷污了嗎?但你和許多親愛的行邪淫,還可以歸向我。”這是耶和華說的。         在去年冬天的那次重生的經歷之後,我開始逐漸變得心平氣和。我以前急躁,現在有了耐心,以前總是看人不順眼,現在卻總是對別人充滿了愛心。我的舌頭也能被保守,不再說一些驕傲的話。到了這一步,我才發現為什麼情慾是新約聖經裡面特別強調需要基督徒勝過的。我回想自己以前種種貪婪、嫉恨、苦毒、爭競,果然跟我的情慾有莫大的關係,否則怎麼解釋當我勝過情慾之後,它們就都漸漸褪去了呢?   (加拉太書)   5:16 我說:你們當順着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   5:17 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使你們不能做所願意的。   5:18 但你們若被聖靈引導,就不在律法以下。   5:19 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就如姦淫、污穢、邪盪、   5:20 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   5:21 嫉妒(註:有古卷在此有“兇殺”二字)、醉酒、荒宴等類。我從前告訴你們,現在又告訴你們,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 神的國。   然而,從那時到現在,中間還是有兩段小的插曲,我想提一提。一個是在我今年年初的時候,一次我有事到外地,住在賓館。在火車站的時候就有很多人婦女問我:需要小姐嗎?我當時就拒絕了她們,心裡想,我是何等樣人,情慾的事情我早就拋到腦後了,居然還拿小姐來誘惑我。這裡順便說一下,自從離開自己的罪之後,我扭曲的性心理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恢復,也開始漸漸喜悅女孩子了。   回到賓館,有個服務員在屋子裡換潔具,出去的時候又問我:需要小姐嗎?我禮貌拒絕了,心裡想,我是何等人物,已經勝過情慾不知道多長時間了,怎麼會犯這樣的罪呢。   下午我在屋子裡無所事事,就睡覺了。醒來之後,賴在床上不肯起來,稀里糊塗的,就又犯了手淫的罪。   等我冷靜下來之後,開始拿出旅行背包里的讚美詩歌唱。唱着唱着,忽然就流淚了。我一下子跪在地毯上,開始痛哭起來。自從17歲那年初戀失敗之後,我從來沒有哭的那麼傷心過。我甚至像一個耍賴皮的小孩子一樣,一邊哭,一邊抱怨神為何還沒有保守好我,竟然容許我又犯了這罪。說來也奇怪,以前犯這罪就跟吃飯喝水一樣,而現在犯一次就覺得無法忍受。   通過了這件事情我懂得了警醒的道理。主耶穌在新約裡面反覆提醒他的門徒們要警醒。比如當他在客西馬尼園禱告的時候,就批評過門徒不夠警醒。我也終於有了切身的體會。   (彼得前書)5:8 務要謹守、警醒,因為你們的仇敵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   (哥林多前書)10:12 所以,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   還有一次是我前些時候,一次晚上我感到特別孤獨。雖然,我在教會裡面也有一些青年團契參加,也有認識一些弟兄姊妹,我總是覺得彼此之間雖然很有禮貌,但總是有一層隔閡。比如我之前在罪中苦苦掙扎,是不敢跟任何人說的;之後勝過了同性戀的罪,也是不敢向任何人做見證的。我們年輕的弟兄姊妹們在一起,除了查考聖經之外,主要是就聊聊生活話題。我發現他們就和其他不信主的年輕人一樣,喜歡音樂、電影、遊戲,等等。在教會之外的時間,他們會看哈利波特或者其他新上映的影片,一起討論貝克漢姆,聽流行音樂,等等。   我很想告訴他們,這些流行的、時尚的東西要儘量少接觸。我很想告訴他們,那些激烈的槍戰,歌中呢喃的聲音,搖滾的節奏,忽明忽暗的燈光,驚險的飛車追逐,絢麗的魔法效果,明星們身上金光閃閃的裝飾,當我過去一年裡跟我的情慾苦苦搏鬥的時候,它們都會忽然露出猙獰的面孔向我撲來,甚至將我打倒在地。這也是我當初從硬盤裡面把它們統統刪掉的原因。正是這些表面上看起來很流行、很時尚的東西,背後卻往往是來自世界之神的感動。它們正是主耶穌要求我們脫離的那個“世界”。   可我的話有誰聽呢?即使教會裡面,也沒有人願意討論罪的話題。人們都在講如何把信仰和生活結合起來,如何在工作中、在辦公室里彰顯神的榮耀,如何從動漫、卡通、大片、股票,以及文化名人、企業家、政治家、思想家中發掘神的旨意出來。   我很想告訴他們,我們無論是乞丐、小學畢業、打工仔,還是億萬富翁、諾獎獲得者、宗教領袖,主根本不會在意這些東西。主只會看我們是否活出了他的樣式,是否背着十字架,天天的跟着他,是否在生活中活出了神的聖潔出來,是否用愛心去愛身邊的每一個人。   儘管有團契,有弟兄姊妹,我依然是孤獨的。我從他們那裡找不到愛。一天晚上,我去了一個早已經不再去了的同性戀聊天室。我跟裡面的人講解主的福音,做見證,但沒有人聽我的。這時有一個人說要人陪他一起睡覺,只睡覺不做別的。我就和他約好,去了他那裡。   明知道主不喜悅我這樣,我還是去了,因為我感到很孤獨。這天晚上當我和那個很漂亮的男孩躺在一起時,我情慾上的衝動卻微弱的可以輕易地勝過去。這個時候我開始感慨主的大能。他徹底的把我改變了過來。   我們晚上抱在一起睡覺,但什麼都沒有發生。第二天友好的分開了。跟我一樣,他也是由於孤獨,想找個人陪伴一下,聊聊天。儘管如此,聖靈提醒我要警醒,遠離試探,因為即便我能夠勝過試探,別人不一定能。再此之後我就變得更加謹慎,寧可孤獨也不再那樣了。   在我和那個男孩同睡的時候,半夜裡,半睡半醒之間,我發覺自己開始向他嘆息着講些什麼,大致的意思是讓他跟着我,一起走那條窄路。我講啊講啊,忽然在異象里我看見一個女人在他那邊。這個女人臉色蒼白,卻非常平靜地跟我說:你有你所屬的,但這個男孩是我的,誰也別想從我這裡把他奪過去。   第二天我回到家,想起來這件事情心裡不服氣。在QQ上遇到他時我跟他打招呼。我們聊了一會兒,聊得蠻好。這時我想趁機把福音傳給他。前天晚上我們雖然在一起那麼長時間,但一直都在聊一些其他方面的話題,並沒有談論耶穌基督和他的福音。於是我開始問他:你有宗教信仰麼?他沒有回答,然後突然他的頭像就變黑了。我預感他把我踢黑名單裡了。下了QQ之後,清除QQ號,重新登陸,果然好友裡面已經沒有他了。   從這件事情我也了解到了真實的靈戰。很多表面上看起來是個人自由意志所決定的東西,大到吸毒、賣淫、同性戀等另類的生活方式,小到生活中某個小小的決定,背後卻往往可能有世界之神的誘惑和驅使。正如經上所言:   (以弗所書)6:12 因我們並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乃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註:兩“爭戰”原文都作“摔跤”)。   這件事也使我更加明白必須緊緊依靠主耶穌基督,才能在這場爭戰中得勝。         在本文的最後,我想用一段經文來表達自己的感想,也請弟兄姊妹們一起來分享。   (約翰福音)   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8:33 他們回答說:“我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從來沒有作過誰的奴僕,你怎麼說‘你們必得以自由’呢?”   8:34 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   8:35 奴僕不能永遠住在家裡,兒子是永遠住在家裡。    8:36 所以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
0%(0)
  凡人不能的, 在神無所不能.  /無內容 - Tongxin 11/09/08 (97)
標 題 (必選項):
內 容 (選填項):
實用資訊
回國機票$360起 | 商務艙省$200 | 全球最佳航空公司出爐:海航獲五星
海外華人福利!在線看陳建斌《三叉戟》熱血歸回 豪情築夢 高清免費看 無地區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