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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羅把夫妻關係放在了父子關係之前講論,似乎有他的深意,就是夫妻的關係在優先權上先於對父母和對子女的關係。
Eph 6:1 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里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
-- 聽從是在主里聽從,這是說當父母的命令與主的命令相違背時,主的命令在先。
-- 父母的權柄是從主而來的。
Eph 6:2 「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
Eph 6:3 (SEE 6:2) -- 這是摩西十誡的第五誡,前四誡是關於人神關係的,第五誡開始是關於人人關係的。
-- 孝敬的意思比第一節聽從的意思更廣。其實孝敬更中國傳統里的孝敬還不完全相同,英文用honor,包括合適的態度和言行。
-- 打個比方,如果我的孩子在學校努力學習,得了獎賞,人人都說我教育得好,我作為父母的臉上有光彩,這就是孩子在孝敬(honor)我了。
-- 十誡中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其實是第二條,不是第五條,但這段是對兒女說的,所以強調人際的誡命。
-- 雖然我們真正的盼望在天上,但是神同樣希望我們在短暫的人生幾十年也能夠得享福氣。今生之福同樣也是神的恩典。
Eph 6:4 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 作父母的,特別是作父親的責任,從反面說是不要激怒孩子,對他們有不合理的要求,從正面說是提供物質和心靈需要,並且指導和歸正他們。
-- 孩子得了三個A一個B,老中父母基本上會立刻盯着那個B,質問孩子為什麼不得全A。這就是典型激怒孩子的表現。如果神也這樣對待我們這些神的孩子的話,我們恐怕早就下地獄去了。
Eph 6:5 你們作僕人的,要懼怕戰兢,用誠實的心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好像聽從基督一般。
-- 僕人的翻譯是很好聽的,但實際上的意思是奴隸,就是被主人買來當作工具或物品而已,除非主人開恩釋放他們,否則他們的性命都是操在主人手裡的。保羅對奴隸的基督徒的教導,一方面說他們並未從此就自由了,一方面也說他們還有更高的主人,就是神。
-- 肉身的奴隸 和 基督的奴隸,是兩個對比。
-- 雖然我們現在在工作上不是人的奴隸或公司的奴隸,但我們仍然可以從這裡學習到工作的一些原則。
-- 原則一:懼怕戰兢,就是工作是小心謹慎不要出錯。
-- 原則二:用誠實的心聽從;不是當面順從,背地裡抵抗,或者說謊言欺騙主人。
-- 原則三:好像聽從基督一般;就是表面上工作的成果是歸於主人的,但是實際上,是為主在作工,必得主的獎賞。
Eph 6:6 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要像基督的僕人,從心裡遵行神的旨意。
-- 原則四:人前人後一樣。
-- 原則五:從心裡遵行神的旨意。既然是神把我們放在這個工作崗位,給我們這個身份,我們就該討神的喜悅,而不是如果我滿意這個工作就為自己撈好處,如果我不滿意這個工作就偷工減料甚至埋怨神。
Eph 6:7 甘心事奉,好像服事主,不像服事人。
-- 原則六:甘心做事。在短短幾句話中,這個意思被重複了幾次,就是說我們工作,是在為主做事。
Eph 6:8 因為曉得各人所行的善事,不論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必按所行的得主的賞賜。
-- “善事”是很有意思的詞,明明我們只是做本職工作,卻因為是為主做的,就被神看作善事。並不只是接待人,施捨這類才叫善事。所以即使所謂“世俗”的工作,也是會友賞賜的。
Eph 6:9 你們作主人的,待僕人也是一理,不要威嚇他們。因為知道,他們和你們同有一位主在天上;他並不偏待人。-- “也是一理”,這個理就是肉身上有主僕之分,但都是主的僕人。
-- 人很容易按地位來判斷人,地位高的就可以對地位低的呼來喝去,但是神看來確是一樣的,而且他“不偏待人”。這話對作主人的,是很嚴厲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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