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論上帝的本質 |
送交者: 歐陽山甲 2009年04月21日14:59:03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附錄中空軍大院的證明比較晦澀,哥德爾定理的使用也不嚴謹。其實沒有這麼複雜:
公理:上帝為宇宙萬物的總原因、總根源。
公設:宇宙萬物既包括真、善、美、天使,也包含假、惡、丑、撒旦。
推論一:上帝也是“假、惡、丑、撒旦”的根源。
推論二:上帝如果不是“假、惡、丑、撒旦”的根源,就不是宇宙萬物的總原因、總根源。
基督教只承認“天父”是“真、善、美、天使”的根源而否定祂同時也是“假、惡、丑、撒旦”的根源,因此基督教的“天父”不是“公理”中的“上帝”,也就不是宇宙萬物的總原因、總根源。
因此,基督教義實質是通過人格化、道德化“天父”而在矮化祂作為宇宙萬物的總原因、總根源的神聖地位,是為大不敬也!
空軍大院:證上帝存在的本質
公理:上帝為自然宇宙萬物的總原因:上帝是“一”
公設 1:上帝或是人格化的上帝;或是非人格化的自然宇宙規律的總和
公設 2:人格化的上帝如果存在,它只能出現在宗教中
定理 1:如果不能證明上帝或是人格化的,上帝一定是非人格化的自然宇宙規律的
總和
大前提 1:任何宗教體系都是一理論系統
小前提 1:宣布為上帝代言的是一種宗教
結論 1:宣布代表上帝宗教一定是一種理論系統
大前提 2:代表上帝的理論體系只能是一公理系統
小前提 2:任何公理系統,根據哥德爾定理,必然是不可能同時無矛盾又完備的。
結論 2:如果一個公理系統是矛盾或不完備的,它就不可能是人格化的上帝的代表。
所以,任何宗教都不能代表人格化的上帝
定理 2:上帝只能是非人格化的自然宇宙規律的總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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