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完整的救恩
分三個階段:
起初的階段,
即重生的階段,
或者說永生的開始;
長進的階段,
即變化的階段,
我們每個信徒現今所處的情形;
完成的階段,
即得榮的階段,
我們的靈魂身體模成主耶穌基督的形像。
簡單地說, 起初的階段是由救贖、地位上的聖別(我們是神的兒女了, 見林前六11)、
稱義、和好與重生所組成。
在這一階段,神借著基督的救贖稱義了我們(羅三24-26),
並且在我們的靈里,借著他的靈,用他的生命重生了我們(約三3-6);
這樣,我們就得著了神永遠的救恩(來五9)和永遠的生命(約三15),
成為神的兒女(約一12-13),永不滅亡(約十28-29)。
長進的階段是由從罪得釋放、生命、性情上的聖別(羅六19-22)、
生命長大、變化、建造與成熟所組成。
在這一階段,神借著基督之死的功效在我們裡面主觀的作工,
借著生命之靈的律,釋放我們。這個階段最長。將伴隨到我們死,或者主耶穌再來,
我們活着被提。
而神的管教(來十二10)和對神家的審判(彼前四17),用他的聖別的性情,借著他的
聖靈聖別我們(羅十五16);使我們在他的 生命里長大(林前三6-7);
借著萬有的效力(羅八28),用賜生命的靈,不斷更新變化我們,把我們建造在一起,
成為屬靈的殿,給神居住(彼前二5,弗二22);
並且使我們在他的 生命里成熟(啟十四15),以完成他完整的救恩。
得榮的階段是由我們身體的得贖(改變形狀)、模成主的形像、得榮、承受神的國、
有分於基督的王權、以及對主最高的享受所組成。 而已經死了的信徒,主耶穌再來
時,身體要首先復活,改變形狀,而得到神完整的救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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