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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羊還是大灰狼(再續)
送交者: hebai 2009年08月08日00:33:46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以小小羊大教師為代表的加爾文廣義預定論者還教導我們說:“加爾文主義認為:一個真正的得救者,一定會行出好行為。假使一直沒有好行為,那麼,要小心自己可能並沒有真正得救。”原來如彼。宣揚人在亞當還是塵土前、夏娃還是肋骨前、他的八百代祖宗連液體都不是前就已經被預定了得救與否的廣義預定論者,到此時竟然要乞靈於“一旦”得救了後基督徒是否有好行為來判斷“一個真正的得救者”,早跟hebai喊幾句從果子看樹不就什麼事都結了嘛,看把您們這五百年來白給累的。

 

人可能一直沒有好行為嗎?您巴結老婆,結婚後到死統共給她倒過一杯茶,那也算是好的行為,您“在馬路邊撿到一分錢,把它交給警察叔叔手裡邊”,那也算是好行為。您信過後來上這麼一件好行為,得,您就成真正的得救者了?您真是把上帝當傻子當慣了。

 

小小羊大教師還搬出奧斯堡信條針對認罪部分的表述『數述一切罪是不必要的,良心也不可為這數述一切罪的事憂慮,因為數述一切罪是做不到的』。這裡面有三個問題:

 

第一、蔑視上帝的大能。因為數述一切罪在人做不到,就否認人可以在上帝的幫助下做到。上帝既然閒得沒事連您們的頭髮都數過無數遍了,還能讓您們那一樁樁、一件件所犯之罪從他老人家眼皮底下溜過?

 

第二、否認聖靈的工作。把基督徒犯罪之前隨身攜帶的聖靈會提醒、犯罪之時聖靈會譴責、犯罪之後聖靈會繼續使他不安這一聖靈不離不棄反覆救助教訓的過程改編為讓基督徒於事過境遷後某天某時坐在某地,無望地試圖把所有犯過的罪記起這一不可能事件,渾水摸魚。

 

第三、沒有說明是否有任何罪應該被基督徒數述,要是有的話那些罪都是什麼。如果因徒而異,有沒有量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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