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盧維溢:基督教偉人誕生500周年 |
| 送交者: 楊愛程 2009年09月03日10:57:51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
基督教偉人誕生500周年 盧維溢(《真理報》加西版2009年9月號) 約翰.加爾文 [Jean Calvin] 對許很多華人基督徒來說是一個非常陌生的名字。 今年7月10日﹐在瑞士日內瓦舉行了一次紀念加爾文誕生500周年的國際性大會﹐交流近年對這位原籍法國的神學家的著作和一生事跡的重新研討。 這位從法國流亡到日內瓦的牧師﹑政治及教會改革家﹑兼基督教神學偉人所寫的《基督教要義》[ 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 是每個受過嚴謹神學訓練的基督徒都應該接觸過的名著﹐是16世紀下半頁宗教改革以來的經典巨著﹐不單確立了改革宗教會 [Reformed/ Christian Reformed Church] 的神學定位﹐而且影響了歐美這500年來很多基督教的宗派。除了循道衛理﹑路德信義﹑門諾宗和聖公會之外﹐直到1960年左右北美福音派的宣道會﹑浸信會和播道會都深受加爾文神學的模造﹐皆因北美的清教徒本來也承受加爾文的神學路線。 他的神學怎樣影響信徒﹑教會和社會呢 ﹖一般研究過他的著作的人都大致認同以下幾點﹕ 在教會體制方面﹐他的神學教導確定每個堂會的獨立性﹐而不用天主教那樣的中央集權式制度﹐形成基督徒在教會中嘗試民主制度的初步。筆者認為﹐這一點極可能是他脫離天主教而努力發展基督教的改革 [Reformation/ Protestantism]之原因。 根據其精簡5點 [英文簡寫T U L I P ] 的恩典和救贖觀 [包括一次得救永遠得救]﹐他強調罪惡的權勢迫使人不能不依靠耶穌基督的代罪﹐而且信徒不能忽視罪惡在政府和社會結構中存在而需要加以打擊和控制。 承接以上一點﹐因為人必定被權力試探而腐敗 [從他自己在法國親身的經歷清楚反映出來]﹐他強調政府權力一定需要被制衡﹐而方法乃透過共和國形式的集體領導。而且﹐根據羅馬書第13章和撒母耳記上第8章﹐他指出﹕公民 [平民] 也是制衡和監管政府的外在力量﹐這樣的提倡日後成為英國和美國的清教徒拿起武器推動民主革命的神學理據。17世紀中期的英國﹐因為皇帝查理士一世要剝奪地主貴族們的權力而解散國會﹐觸發起中產階級中的基督徒 [被世人稱為清教徒的] 發起劃時代的民主革命。美國1776年的獨立戰爭基本上也是一場民主革命﹐雖然導火線各有不同﹐其背後精神都出於加爾文提倡反抗違背上帝美善旨意的獨裁暴政。 他肯定每個公民都有權參與管理社會的事情 [即是政治]。他在《基督教要義》[第20章4段之結尾] 這樣說﹕"作公僕是神聖的呼召﹐不單合乎神的聖潔和律法要求﹐更是眾多呼召中最光榮的"。 這一點是加爾文在眾多神學理念中最特出之處﹐比較馬丁.路德的神學更加清脆。加爾文的世界觀與別人不同之處乃在於他提倡基督徒對政治的正面參與﹐所以﹐清教徒的世界觀不是馬丁.路德那種消極﹑被動式理念﹐卻承受了同樣受過政治迫害的日內瓦政治和教會改革家---加爾文模式。 在大多數中國人和基督徒的觀念上﹐這一點是相當 "革命性" 的思維。多數人認為"搞政治是污穢的事業"﹐特別現今美國和加拿大人認為政客普遍都是謊言高手﹐政客經常食言和貪污令國民形成對從政的人極深的鄙視。 有些人以為他鼓吹神權統治式政府﹐ 好象舊約以色列那種政教合一的國度。其實﹐他贊成和推動民主政治和『政教分離』觀念-- 政府與教會各自獨立運作﹐"河水不犯井水"﹐雖然兩者可能在社會事情上有溝通和甚至互相幫助的機會。 在其巨著《基督教要義》中﹐他雖然曾指出 [20﹕2] ﹕公民政府的目的是﹕1.保護人敬拜神的自由﹔2.保障教會的地位﹔3.造就社會公義﹔4.維持公眾安寧。 然而﹐加爾文的用心是政府的權力一方面是維護宗教運作的自由﹐另一方面則是保障社會中眾人的公平待遇﹑自由和安全的權利。 加爾文之所以被人誤會鼓吹神權政府﹐乃因為他敬畏神的權柄和認為神實在仍管理這個世界﹐這的確是其敬虔心態的反映。但是﹐他很清楚指出 [20﹕8﹐9]﹕ 由於罪惡的權勢無孔不入﹐一個人很容易被權力腐化﹐他贊成集體領導的民主共和國方式﹐ 並且確認政府與教會之間的權力需要制衡和分工。 《基督教要義》第20章導出政府官員也在法律之下的觀念 -- "有權柄的"也要和一般公民那樣守法﹐他們並非在法律之上﹐官員若違反了法律所制定的條款也同樣地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加爾文所推崇的是一個法律之下人人平等的公民社會﹐而並非古代希臘雅典那種民主或羅馬帝國那種共和觀念﹐卻是羅馬書13章所提及的﹐政權是神所受命﹑從政者要執行神所命定的要求﹕以神的話語造就社會良心﹐警惡懲奸﹐因此維護社會公義﹑達至良好的秩序。 法官 [政府人員] 執行法律是要確保犯罪的人受到應得的懲罰﹐而教會和傳揚神話語的僕人[傳道人和牧師] 卻要發揮他們的功用﹕叫人認識罪的權勢﹑透過神的話語經常作良心反省﹐因此遠離罪惡的事情。 雖然政教要分離﹐但兩者卻有"異曲同工"之妙。 500年前的加爾文能夠在瑞士日內瓦寫下如此公民社會的基礎理念﹐同時在教會中努力教導信徒為神作美好見證﹐在社會上以聖經教導嘗試改革社會流弊﹐他可算是帶領一個革命性的基督教社會運動。今天﹐加拿大和美國正在逐步遠離、甚至敵擋神的教導之際﹐我們同樣需要好象加爾文那樣的基督教領袖﹕不跟隨世界潮流的敗壞﹐卻在世俗洪流中開出一條"血路" ---基督的寶血救贖罪人﹐抗拒神的善道的要求必定承受罪所帶來的懲罰﹐不單在教會四面牆之內傳揚﹐更要在社會上勇敢地見證所信的﹐讓教會帶領信徒履行作地上的光和鹽的使命。 |
|
![]() |
![]() |
| 實用資訊 | |
|
|
| 一周點擊熱帖 | 更多>> |
| 一周回復熱帖 |
| 歷史上的今天:回復熱帖 |
| 2008: | google新流覽器真快,上萬維彩虹不用等. | |
| 2008: | 斑竹,麻煩把這一篇不完整,圖文錯位的 | |
| 2006: | 舌頭與言行的默想(更正版) | |
| 2006: | 張伯笠印象 ZT from 冬瓜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