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經與基督徒的良心自由 |
送交者: 中文課本 2010年01月17日04:36:29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弟兄姐妹如果讀利未記,就會得到一個深深的印象:神為了保證我們在他面前有完全的良心的自由,就是一顆清潔的良心,他是巨細無遺、下了極大的功夫的。這個“巨細無遺”的全方位性,至終是在耶穌的流血中,被徹底成就。有人覺得利未記太枯燥煩瑣,就是因為沒有讀到這個精意。連你的夢遺或漏症這樣的小事與“不足為外人道也”的私事,都可以按着獻祭得着潔淨,這不是神“管得太寬”,而是神告訴我們,他已經有足夠的預備,使我們即便是那樣的事,神都可以讓我們在他面前有一顆清潔的良心。穆斯林不認識真道,所以誰撕一頁古蘭經上的紙,就是極大的褻瀆,非殺之不足以平民憤;但是基督徒明白這個道理的,就可以用蹲馬桶的時間來讀聖經,甚至手紙帶忘了,撕一頁下來作手紙,也不會有心靈的不安。 這個在神面前清潔的良心,是極其的寶貴,神用自己的命和血來捍衛的。但是,基督徒的這個清潔的良心,常常在基督徒的人群中,在“教會”的宗教環境下,常常被玷污。這個玷污常常是借着“解經的正誤”、“對異端的分辨與審判”來實現的。就是在論壇,如果有人站起來,吼叫一聲:“你是異端、極端!”我們立刻看到一片沉默,接着是蜂擁而起的自相攻擊。我們自己心裡的困惑,就更不用說了。這是非常可惜的事情。 在我繼續往下討論之前,我也要大吼一聲:guomingjie,今天的砒霜已經為你預備好了,快來按時按量地吃吧! 讓我談一談圍繞“解經”一些看見。因為我是學數學的(抱歉,學得不好,但是現在靠搞統計應用吃飯,所以常常保持這樣的思方式),所以我習慣用一些“極端”的例子(反證法的“大能”跟此很有關係),來說明一些看見,使觀點中的要點容易顯出來。如果在“極端”的例子下,你可以看出我要的說的話,你就容易理解我其它地方為什麼這樣說。(其實,聖經的討論問題的主要方法就是這個“兩極性”,這裡我們不多談。)所以我現在舉個例子: 聖經說“猶大就、、、出去吊死了”(馬太福音27:5)。我們看對這節經文的“解經”到底有什麼樣的變化、異同、甚至爭論,討論正確的解經與正確的應用。 第一,是“純粹的解經”(如果此詞與你的神學書用詞不一致,並非我標新立異,而是沒有時間去查你的神學書),按照上下文、歷史性、文學風格等,來平白地陳述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在這種情況下,也許這樣解就是可以的: “猶大”:名詞。耶穌的十二門徒之一(見經文xxx,見歷史學家約瑟夫的xxx,見考古證據的xxx); 毫無疑問,這個對聖經的解說,是最基要的,是聖經的真實性和可靠性最基本的部分。對它的解釋與考證,是累積性的,有許多的專家和學者、神學家來做這個事。對聖經的事實性陳述,是不能越過這個的。這個工作主要的部分是客觀的,不信耶穌的人,都可以對這工作做出正面的貢獻。這個解經是整體性的,個人的意見與發揮是沒有多少地位的。而且,每個基督徒,都要按這樣的原則,知道聖經的基本內容,這就是為什麼常常把聖經一遍遍地讀、且參照解經的書,是很根本的事情。 第二,是個人性的,借着讀經,來跟神禱告,摸着神的心意。讀過見證,國內有基督徒聚會,靠着從火里搶出來的馬太福音十三章(?)一段經文,在嚴酷的環境下堅持聚會幾十年,就很像我在這裡歸的類(但是仍然要強調的是,我講的還是“個人性”的行為)。在這樣的環境下,上面提到的“猶大就、、、出去吊死了”,可以被“我”用來跟神禱告幾個小時。比方說: “猶大”:主啊,“猶大”這個詞不就是說我嗎?我自己是可憐的罪人,在罪中卻不認識自己的可憐與卑賤,常常自高自大。 在這種方式下,上面每一個詞,都可以激發你跟神禱告幾個小時。這樣的讀經,重點不在於客觀地來明白這節經文,所以不需要太多地拿出來跟人“分享”,但是偶有分享,你站在同樣的視角去看的時候,你也可以得着類似的屬靈的造就。你有這樣的讀經方式,聖經就向你打開,你不需要看誰的臉色、不需要被誰來評分,你裡面的耶穌是你的夥伴,他會證實你,與你進一步對話。所以在這裡你有完全的良心的自由。注意我這裡的“讀經”例子是很極端的,我在文章一開始已經提醒過你了。 第三,也是個人性的,借着讀經,與主深刻地交流,借着裡面聖靈的感動,可以更深地明白聖經。對話可能會這樣進行(注意,純粹“假設”,不需要絕對正確或全面): “主啊,猶大是被你揀選去出賣你的嗎?”“我沒有揀選他去行惡,是他自己定意要活在不信里”(聖靈提醒你某某經文)。 “那主啊,你難道沒有能力讓他信你,就不滅亡了嗎?”“我有能力,天地就是我創造的,一切都在我的手中。”(聖靈提醒你某某經文) “主啊,沒有你的恩典,猶大就滅亡了;我得着你的恩典,我就得救了。這是不是對猶大不公平呢?”“在天然的生命中,他得的恩典不比任何人的少,沒有信而受洗的人,他們本來是死的,不是我因為他們不信,就將他們的生命奪去。”(聖靈提醒你某某經文) “主啊,不管如何,我還是覺得我挺同情可憐猶大,我真的願意讓他得救,我自己滅亡都沒有關係!”“你就是猶大!我完全的愛你、賜你恩典,而且,我也非常感謝你,因為你接受了我的恩典,永遠成為我的孩子。”(聖靈再提醒你許多的經文) “主啊,實在讓我震驚,為什麼我就是猶大呢?”“你好好進入猶大跟我三年半的時間,他在不信所經歷的煎熬、痛苦、與錯誤,你再去想想他為什麼反叛到這樣的地步,到了無路可退的時候,仍然要用自殺與我的恩典和旨意對抗到底。他的品性和人格,就是在你的身上,你認識了嗎?”(聖靈再提醒你許多的經文) 、、、 到了這一步,就產生了許多可以在團體中分享的信息,因為主用聖經本身,給你解明了聖經。如果弟兄姐妹的群體彼此相愛、彼此信任、彼此順服,這樣的在經文中的得着,就開始可以用來彼此造就。但是,這個裡面仍然有個人的成分,要順服聖靈的帶領,才能分享。這是牧師講道的時候常常發生的,就是這種形式。當然你也就明白,為什麼不需要“只有牧師、神學家才能講道”,基督、我們裡面的聖靈,已經教導了我們。 這一部分,是個人與群體的交界。如果“弟兄姐妹的群體彼此相愛、彼此信任、彼此順服”,我們不僅可以彼此造就,也可以在有“交不通”的時候,彼此持守在神面前清潔的良心。 第四,是團體性(比“整體”小,很多時候上超不出“宗派”的圍牆、跳不出“主流”的狹隘)。我們的問題很多時候,就是出在這裡。這裡出現的情況是,提出了神學命題,然後用聖經來證明和解釋。 比方說,提出一個命題:“唯有神的絕對揀選,才有得救的人;一次得救,永遠得救。請看經文、、、”(注意,我在這裡沒有任何“反對預定論和有效恩召”的意思,我根本沒有涉及到這個。) 這個時候,我們本質上說,不是在“解經”(當然有這樣的成分),而是在“用經來證明神學”。(注意,我也不是“反神學”,我自己就讀了一些、書架上仍然擺着、被稱為神學家的人的書,他們的分享其實是非常的寶貴)。 在這個時候,我們若太看重這個方法基要性、並且將它刻板地體制化(institutionalized),就出現了神學的論爭。“你到底是阿民念派還是加爾文派?”從神學和哲學的角度來看(“二維空間)),這兩個神學的基本論點是彼此矛盾,不能調合的。我們現在就是在太多的這些地方,來“一決高低”。教會的混亂,團契的破壞、基督徒信仰的宗教化與體制化,隨之而來。教會在許多方面失去了力量。 注意,我也不是在反對我們建立一些基要的說法。我是提醒這樣說法努力的有限性,因為它本身是在“二維空間”的範疇內。比如說,神學家薛華弟兄參加了一個關於聖經真理性、權威性、可靠性的宣言的起草與簽字。他做完之後,心裡就覺得有點後悔,他覺得宣言的某處表述方法,仍然是含糊,會被人用來證明聖經的真理性等方面其實仍然未必沒有問題。他這種思考方式,就是試圖在“二維空間”裡面,建立滴水不漏的聖經神學。 那麼,“二維空間”與“三維空間”的差別在哪裡?差別就是“二維空間”中的兩個彼此勢不兩立的神學(“阿民念派還是加爾文派”),都同時是與“三維空間”里的上帝的真理不完全吻合的,而且二維空間中理論的極度發揮,都會到一定時候成為三維空間真實的反對。 教會體制化之後,就把這個所謂“二維空間”的正統性的適用度極度擴大。我們在網上看到有些弟兄姐妹(特別是那些正在“讀神學”、或在體制化教會當“大老”)的人,他們聽到神恩典的見證與述說的時候,他們很容易打瞌睡,但是在分享者的隻言片語種摳出一點“不正統”的說辭的時候,他們的瞌睡一下醒了,他們討伐起“異端邪說”來,非常的興奮,還敢說自己“絕對沒有”先入為主的偏見。這是一件很可悲的事情。 所以,我們不要太多的在人的自我空間裡面打轉轉,多多的進入和依靠神的恩典。多和神對話,少和人吵架。我們都不是真理的柱石,我們都是蒙愛的人,我們要以神的話為準,不是以神學的簡單條款為準。更不要動輒上綱上限。如果你在別人的話中讀出“女基督、基督是女的”,那你要摸着良心說說:這是你自己讀出來的呢,還是你讀到的。 回到底線,我覺得弟兄姐妹一定持守住自己在神面前的清潔的良心,恆切靠主、多親近主,不要彼此攻擊(不要過分),也不要害怕被人攻擊。你若住在主的裡面,主耶穌就站在你的後面。 正話講完了呢,我就要補充一點,前面說過的“guomingjie,快來吃砒霜”只是純粹的玩笑而已,跟神學或讀經心得沒有任何關係。另外,我覺得自己的話已經說夠了,所以你如果你刨根問底地審查一些事情(你怎麼看神學?你和“耶穌的僕人”網友是什麼關係?),也許我就不回答了。(“你的牧師是誰?”Well,這一輩子到現在為止學會一個基本原則,就是我沒有什麼隱藏的東西,隨時歡迎你到我家來作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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