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記得,主禱文的次序給我們一個基本的原則,就是先求“你的名”,“你的國”,“你的旨意”,然後才是“賜給我們”,“赦免我們”,“引導我們”,“拯救我們”。現在我們思想第一句: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
一、神的名是什麼?
當神差摩西去埃及的時候,摩西對神說,我到以色列人那裡,對他們說,你們祖宗的神打發我到你們這裡來。他們若問我說,他叫什麼名字?我要對他們說什麼呢?神對摩西說,我是自有永有的。又說,耶和華是我的名,直到永遠(出三13-15)。
舊約最初有四個名字:神、耶和華、全能者、至高者。以後又有七個復名:耶和華沙龍--耶和華賜平安;耶和華以勒--在耶和華山上有預備;耶和華尼西--耶和華是旌旗;耶和華拉法--耶和華必醫治;耶和華來押--耶和華是牧者;耶和華齊肯納--耶和華是。
公義;耶和華夏末--耶和華的所在。每一個名字都蘊含着關切人類需要的深意。舊約總計用了六千餘次神的名。
新約主耶穌的名字一共有一百一十二個。如:以馬內利,基督,神的羔羊,人子,好牧人,葡萄樹,世上的光,道路,真理,生命,門,糧等等。約翰福音每一章都有耶穌的一個名字。這些名字對於我們就更加親切,更加寶貴了。
為什麼神有這麼多名字呢?因為神太奇妙,太偉大了,沒有一個名字可以代表他的整個神性,可以完全包括他的權能。人類所能理解的名字,人類的文字所能表達出來的名字都不能代表神的完全。因此神說:我是自有永有的。原文的意思是:我就是我是。他是起初,他是現在,他也是末了。他是我們一切的一切。你缺少什麼,只要在“他是”下面加上什麼,他就成為你所需要的什麼。啊!神的慈愛太大了,難怪詩人對神說:“你是我的主,我的好處不在你以外。(詩十六2)”
摘自(史祈生,《主禱文十四講》第三講 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宣道出版社,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