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屬靈平等
這是許多人不願意談的題目。因為無論是在正統教會,或是在家庭教會,屬靈的不平等比比皆是。在屬靈上分出高低是再自然不過的事。比方說,我是一個信主20年的老弟兄,老姐妹,我怎麼會與你只有1年或幾年信齡的小弟兄在屬靈上平等?自然是我教你,我帶你,你要聽我的。再則,我一個大牧師,我一個傳道人,怎麼會與你一個平信徒在屬靈上平等?還有,我有許多屬靈的恩賜,是大有恩賜的人,我能講道,我能醫病,甚至,我能講方言或說預言,我怎會與你這沒有什麼恩賜的一般信徒在屬靈上平等?所有這些現象和想法似乎都是很自然又很現實的事。
1.
那麼,自然而又現實的事,就是對的嗎?確切的說,真理不在人的手中,真理在神的道中,真理在聖靈的引導中,真理在神的話中,真理在聖經中。
我們先看主耶穌怎樣說。福音書中記載(馬太福音18章),門徒們有一次爭論在天國里誰為大,也就是要在門徒中分出等級來。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不迴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斷不得進天國。所以,凡自己謙卑像這小孩子的,他在天國中就是最大的。”
在主耶穌的12個門徒中,主耶穌沒有分什麼等級(唯一的是將猶大分出去)。但我們或許會自己給他們分等級。彼得、約翰當然與其他門徒不同。耶穌在復活後,曾將教會囑託給彼得,3次說,你要牧養我的羊(約翰福音21章);而約翰是耶穌心愛的門徒(約翰福音13章),因此,彼得、約翰當然比其他門徒要高。況且,在新約聖經中,12個門徒中,也只有彼得、約翰寫有一些書信。
但,這是我們人為的分類。主耶穌對他們全體說,“你們若不迴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斷不得進天國。”就是說,你們若不變成最小的,連天國都進不去,更談不上誰為大了。主耶穌還親自作榜樣,成為僕人的樣式,給門徒們洗腳。
2.
也許有人會說,主耶穌在這裡只是教我們謙卑做人,而在屬靈上,人和人還是不一樣的。
那麼,我們的問題是,什麼是屬靈,如何分屬靈的層次?
所謂屬靈,就是屬聖靈,“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裡,你們就不屬肉體,乃是屬聖靈了。”(羅馬書8:9),而是否屬聖靈,涉及到我們得救與重生的問題。因為你不可能自稱屬靈,屬靈與否是神來決定的,而不是我們自己決定的,“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羅馬書8:16)而得救與重生的唯一辦法是認罪悔改,因信稱義,是神的恩典臨到我們。我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以弗所書2:8-9)。聖經在這裡的經文次序非常重要,“本乎恩,也因着信”,根本上說,我們得救是出乎神的恩典;同時也藉着我們的信心。更重要的是,無論是恩典,還是信心,從根本上說,都不是出於我們自己,而是出於神。
當我們得救與重生以後,我們就有聖靈的內住,“既然信他,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以弗所書1:13)我們就是屬聖靈的人,就是屬靈的。那麼,我們能說,有的人得救的多,有的人得救的少嗎?肯定不可以。得救就是得救,只有得救或不得救,沒有多少之分。我們能說保羅得救的多,我們得救的少嗎?斷乎不可。
那麼我們可以說,有人屬靈的多,有人屬靈的少嗎?很多人這樣認為。就是說,有的人屬聖靈的多,有的人屬聖靈的少。這好像也不成立,因為“聖靈只有一個,正如你們蒙召,同有一個指望,一主,一信,一洗,一神。”(以弗所書4:4-5)我們只能說屬靈或不屬靈,不能說屬靈的多或屬靈的少。
我們看哥林多教會。哥林多教會問題很大,因此保羅寫了哥林多前後書,非常嚴厲地批評他們結黨、淫亂等等。但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2-3“寫信給在哥林多神的教會,就是在基督里成聖,蒙召作聖徒的”。哥林多教會信徒的問題再大,保羅仍稱他們為聖徒。如果照我們的意思,哥林多教會的人怎麼可以稱為聖徒?可見,保羅並沒有因為哥林多教會信徒行為上的問題,而稱他們為別的什麼。保羅把他們分門別類了嗎?分出層次了嗎?沒有。保羅後來講的“不能把你們當作屬靈的,只得把你們當作屬肉體的,在基督里為嬰孩的。我用奶餵你們,沒有用飯餵你們。”(哥前3:1-2)這裡的屬靈和屬肉體,是指教會信徒的不成熟。但保羅仍用“在基督里為嬰孩的。”在基督里,仍然是屬神的,也就是屬聖靈的。
3.
有人會說,屬靈上的分別不是說得救,而是說成聖。得救當然沒有分別,但在成聖的路上,分別就大了。
那麼,什麼叫成聖?成聖是指成為聖潔。成為神所要求的聖潔的聖徒。如何認識成聖,這涉及到對罪的認識。罪有罪行和罪性之分。罪行就是那些罪的行為,那些不合律法,不合耶穌與使徒教導的行為,就是不合神的標準的行為。按照我們的行為,我們肯定達不到神的標準,肯定被神定罪了,肯定通不過神的審判。而耶穌基督用寶血洗淨了我們的罪,在十字架上獻上了挽回祭,救贖了我們,我們借着信靠主耶穌基督,因信稱義,算作我們的義,我們的罪得赦免。那麼我們現在的問題是,神赦免我們的罪,是赦免我們的罪行還是罪性( sins or sin)?
所謂罪性是指保羅說的,那個在我們裡面的律,那個很難控制,反過來經常要控制我們的律。是那個促使我們犯罪的律。以我們基督徒的經驗來看,我們信主,歸入基督耶穌後,我們就不再犯罪了嗎?肯定還會有,還會犯。那麼耶穌基督洗淨我們的罪,是洗淨了我們的罪行,包括信主前的和信主後的,還是連我們的罪性都洗去了?好像我們的罪性還在,罪行當然也還會產生。保羅講,我真是苦哇。那個律,那個罪性,連保羅這樣的大使徒,都無法逃脫。但,我們不要忘記,基督耶穌在十字架上已經勝了魔鬼。因此,從最終的結果看,耶穌基督連我們的罪行和罪性都潔淨了。
那麼成聖之路是什麼?成聖之路就是我們信靠主耶穌,靠着聖靈在我們的身上做工,慢慢地,我們身上的罪行和罪性會愈來愈少,向着聖潔無限靠近。但我們不可能完全聖潔,我們永遠是蒙恩的罪人(馬丁路德語)。只有在新天新地,我們才能真正成為聖潔,但我們仍然不是神。
那麼結論似乎是,在成聖的路上,罪行和罪性少的,就是屬靈多的人,反之,就是屬靈少的人。這是我們人的眼光。在神看來,沒有區別,都還是蒙恩的罪人,也是中國人所說的五十步笑百步而已。
罪行少一點的,向罪行多一點的驕傲;罪行少一點的便有資格帶領罪行多一點的。這其實就是因律法稱義。因為我們是人,我們只能看出人在罪行上的分別,我們看不出人在罪性上的分別。在罪性上,他們可能都一樣,沒有分別。在世俗上,這或許行得通,但在神的事奉上,行不通。因為,神看人的內心。
4.
有人還會說,在真理上,在聖經知識上知道多一點的人,可以稱為屬靈多一點的人。
如果按照這個邏輯,保羅在屬靈上肯定要比彼得高得多,因為保羅是有學問的人,而彼得只是個漁夫而已。按照同樣的邏輯,一個大學教授基督徒的屬靈層次肯定高於一個農村的文盲老太太基督徒。這個老太太沒有自己讀過聖經,因為不識字,而且只是聽人家講過約翰福音而已。這個邏輯成立嗎?當然不成立。很可能,這個老太太是神喜悅的,而那個大學教授是神所不喜悅的,因為老太太謙卑,而教授驕傲。神不喜歡驕傲的人。因此,你是否屬靈,你不知道,你也決定不了,只有神知道,只有神能決定,這是神的主權。
另外,你的那點聖經知識從哪裡來的呢?是從神來的。當保羅批評哥林多教會結黨時,說:“基督是分開的嗎?保羅為你們釘十字架了嗎?你們是奉保羅的名受洗的嗎?”(哥林多前書1:13)。“亞波羅算什麼?保羅算什麼?無非是執事,照主所賜給他們各人的,引導你們相信。我栽種了,亞波羅澆灌了,唯有神叫他生長。可見栽種的算不得什麼,澆灌的也算不得什麼,只在那叫他生長的神”(哥前3:5-7)無論我們多有知識,聖經有多熟,我們不過是傳神的道而已。叫人信主的,叫人生長的,只有神,與我們無關。況且,沒有基督,我們傳什麼?
5.
另外一個普遍的觀點,就是牧師或傳道人一定比一般的信徒更屬靈,地位更高。這是真的嗎?
我們姑且不說跌倒的牧師傳道人比比皆是,我們先看一個現象,幾乎所有的牧師傳道人都在說,他們有神的特殊的呼召。這個呼召真的有嗎?真的成立嗎?一般的信徒會被這個特殊的呼召給嚇住。還有一個嚇人的是,牧師和傳道人一般都讀過神學。有特殊的呼召,又讀過神學,所以,屬靈的層次自然是高的。
什麼是基督徒?基督徒就是蒙神呼召的人。那麼就是說,牧師傳道人除了這個一般基督徒都有的呼召外,還有一個針對他們個人的特殊的呼召。真的有嗎?答案是,可能會有,也可能沒有。但這並不重要。
我們先來看神的呼召。在舊約裡面,當神要使用什麼人的時候,神就有一個呼召給這個人,而這個人就是先知,是傳神的話的人。
摩西如此,撒母耳如此,耶拿也如此。當神的呼召臨到這個神選定的人的時候,不管他願意與否,都必須為神所用。神的呼召是不可抗拒的,耶拿就曾面臨這個不可抗拒的呼召。而在呼召的同時,神一定給這個神選定的人以恩賜,如摩西,本不太能說話,神便賜給他說話的能力。
我們如何來判定一個牧師和傳道人是否有神的特殊的呼召,按說我們沒有這個能力,他們是否有神特殊的呼召是他們與神的關係,只是因為很多人都說他們有神特殊的呼召,搞得我們難辨真假,因此我們一般的人也會有所懷疑,這也沒有什麼不行,因為現在的時代,是如同約翰保羅的時代一樣,是假師傅太多了,甚至有敵基督,因此我們也要有所防備,我們也要有所判斷。那麼有什麼辦法呢?首要是看他有沒有神的恩賜。有恩賜的人不一定是神呼召的人,但凡神所呼召的人,一定有神的恩賜。如果一個牧師傳道人講道講得很差,甚至很爛,這個人一定沒有從神而來的恩賜,那一定沒有神的呼召。一個奉神呼召去傳教的人,還沒有到達所傳教的地方,就病死了或被土人打死了,這人一定沒有神的呼召。有神呼召的人,神一定會保護的。
有的人去念神學院,去做傳道人,是出於他們自己,而不是出於神的呼召。
那麼,有神呼召去作牧師傳道人一定屬靈程度高嗎,地位高嗎?不一定。我們前面舉的是舊約的例子。那些被神所呼召的人都是先知,是可以直接和神溝通,可以傳神的話與啟示的人。但是,到了新約時代,還有先知嗎?沒有先知了,聖經說,先知到約翰(施洗約翰)為止。但是還有使徒,使徒也是能傳神的話與神的啟示的人。可當使徒去世後,就再沒有使徒了。那麼我們還有什麼呢?我們還有先知(保羅講的先知只是以講道為主),牧師,教師,傳道人等。這些人,不再能有從神而來的直接的啟示,而是只是傳講神的道而已,他們不能離開聖經另講一套。他們也不再如舊約的先知那樣,成為人與神的中介。如撒母耳,既是先知,又是祭司,是神與人的中介。在新約時代,我們基督徒與神之間,沒有別的中介,只有基督耶穌是我們唯一的中保。我們可以和神直接相通,神是我們的阿爸父。但我們也沒有從神而來的直接啟示,我們也不能偏離聖經。
有神呼召的牧師傳道人是不是罪人?他們還會不會犯罪?當然是也當然會。他們與我們一樣是蒙恩典的罪人。那麼他們在成聖的道路上需不需要成長?當然需要。我們經常說屬靈成長,靈命成長,但因此就分出高低來,卻是錯誤的。
彼得前書說:“唯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這就是馬丁路德的“信徒皆祭司”的出處。因此,在我們基督徒之間,是平等的,在我們與神之間,沒有任何中介。因為希伯來書說,基督耶穌是唯一的大祭司,一次獻上,就完成了挽回祭。祭司階層沒有了。牧師傳道人不是我們與神之間的中介。我們和他們在屬靈上也是平等的。
那麼神學院呢?其實這在前面我們已經講過了。神學知識也好,聖經知識也好,不是判斷屬靈高低的標準。何況,也沒有什麼屬靈高低之分。
6.
大有恩賜的人是不是屬靈程度高呢?我們前面講了,無論什麼人,在得救的層次上,在罪的層次上,在成聖的層次上,在知識和真理的層次上都是一樣的,都是平等的。而基督徒之間,一般基督徒與牧師傳道人之間,在人與神的關係方面,也沒有高低之分。
有恩賜的人,從表面上看,好像與我們不平等,因為他們有從神而來的特殊的能力。保羅在哥林多前書講過數種恩賜:“這人蒙聖靈賜他智慧的言語,那人也蒙這位聖靈賜他知識的言語,又有一人蒙這位聖靈賜他信心,還有一人蒙這位聖靈賜他醫病的恩賜,又叫一人能行異能,又叫一人能做先知,又叫一人能辨別諸靈,又叫一人能說方言,又叫一人能翻方言。這一切都是這位聖靈所運行,隨己意分給各人的”(哥林多前書12:7-11)。但保羅在前面又說:“恩賜原有分別,聖靈卻是一位;職事也有分別,主卻是一位;功用也有分別,神卻是一位,在眾人裡面運行一切都事”(哥前12:4-6)
保羅在這裡講的是什麼意思呢?聖靈賜人很多的能力是叫人自誇嗎?是叫人驕傲嗎?是叫人覺得自己比別人高嗎?當然不是。所以保羅在前面先講“職事”,講“功用”,在後面又講肢體的功用和分工合作。這裡很清楚,聖靈賜人能力是讓人更好地做主的工,更好地事奉神。“眼不能對手說:‘我用不着你。’頭也不能對腳說:‘我用不着你’”(哥前12:21)可見,恩賜的配合,肢體的配合是不分彼此高低的。
從更廣義的說,所有蒙召的基督徒都是有神的恩賜的。保羅曾講,有關心人的恩賜,有管理的恩賜等等。因此,有神的恩賜的人也沒什麼大不了的。
有人特意將醫病和說方言的恩賜超拔出來,好像有這兩種恩賜的人多麼的了不起。其實,保羅每次談恩賜的時候,都是將講道與傳福音的恩賜放在它們前面,而且還在哥前14章特意對比了一下講道和講方言哪一個更重要。
7.
分別屬靈的高低,在弟兄姐妹中分門別類,在教會中是很自然的,好像也是很需要的。其實,這在教會的歷史中是早已有之的事。宗教改革前,教會1千年5百年的歷史,就是先有一個使徒統緒出來了,因此,天主教歷代的教皇也就出來了。大主教,神父的階層也出來了。結果是在我們基督徒和神之間,安插了一個中介物,教士教階階層。我們基督徒必須通過他們才能跟神交往。這是不合聖經的,也是不合神的心意的,也因此便有了16世紀的宗教改革。信徒皆祭司的原則就是那個時候提出來的。可惜,5百年過去了,人們又忘了歷史的教訓。
那麼,教會中不需要帶領嗎?不需要領袖嗎?不是有許多教會領袖訓練的課程堂而皇之地在教會中教導嗎?我們不知道為什麼會這樣。我們只是知道,主基督耶穌是教會唯一的頭,唯一的元首,唯一的領袖。聖靈是教會唯一的帶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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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an:
也說關於屬靈平等
送交者: mean 2010月03月27日21:35:56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回 答:落基山人 :關於屬靈平等 由 落基山人 於2010-03-27 08:03:05
我覺得首先,您就對什麼是“屬靈平等”沒有下一個合理的概念——以至於從批評“屬靈的驕傲”,引申到了批評教會的職份和權柄。
教會的職份是重要的,做領導、監督、牧養工作的人從開始就不老少,提摩太、提多等等沒有一個親眼見過耶穌,但是他們在教會裡的領袖角色卻是教會歷史所記載,也是保羅書信 imply 到的。保羅也數次提到教會裡的長老和職事(overseers and deacons),可見這類職份和責任是使徒時代就承認,並流傳下來的。“他(神)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師和教師;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既然是神所賜的職份,在神的教會裡豈沒有權柄呢?更何況這職份也不是人人都能做的,正如保羅所說:“豈都是使徒麽?豈都是先知麽?豈都是教師麽?……”因此,有神恩賜的人也許沒什麼大不了,但我們沒有得到這些恩賜的,卻需要順服那些蒙神授予權柄的 DXJM 。即使是宗教改革時期,也沒有信徒互相領導的亂象,而是由受神祝福的領袖們來領導、督責各地的教會。
是,主耶穌教導過我們,不要像世俗的人一樣,攀比誰地位高、誰權力大,但他的初衷不是“屬靈平等”,而是教導我們:在天國里得到尊榮的,是信心上的單純、態度上的謙卑、和一顆甘願服事人的愛心。事實上在天國里,本就不是平等的,一如保羅所說:“若有人用金、銀、寶石、草木,禾秸在這根基上建造,各人的工程必然顯露,因為那日子要將他表明出來,有火發現;這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賞賜。人的工程若被燒了,他就要受虧損,自己卻要得救;雖然得救,乃像從火里經過的一樣。”這太不平等了——在生命上,順服聖靈的和順服肉體的不平等;在真理上,能夠持守正統教義的和不能持守的不平等;在職份上,蒙神賜予權柄的和沒有賜予的不平等……一直到天國,依然有賞賜上的不平等。
我的意思是說,新約里沒有所謂的“屬靈平等”,恰恰相反,從主耶穌升天開始,教會的聖徒們在屬靈上就非常地“不平等”了。但我並非不同意你的觀點。針對某些基督徒在“屬靈”上的驕傲而言,你的觀點是很正確的。無論一人是否順服聖靈、持守教義、獲得恩賜並蒙神賜予權柄,他都沒有理由以為自己比別人高一等——那種優越正是“屬肉體”的表徵,我也相信是很多教會都存在的問題。但是,我覺得這裡的根結並不在於教會有沒有“屬靈平等”,而是教會的僕人領袖們(servant leaders)是否已經讓驕傲除去了“僕人”二字,只剩下“領袖”了。這種人,神是會管教的。
寫到這裡,我感謝神,在我自己的身邊沒有很多這樣的人,反而有很多“屬靈”上非常謙卑的、忠心而又良善的神仆,讓我自己的順服心甘情願。希望你也有這樣的福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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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飛の牛:
什麼是“平等”....
送交者: 會飛の牛 2010月03月27日08:38:24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回 答:關於屬靈平等 由 落基山人 於2010-03-27 08:03:05
當你覺得不平等的時候,你已經不是站在平等的立場。
你所說的平等,應該是人認識的平等,
但從聖經來看,上帝的"平等"完全不一樣,平等不應是“被”人賦予的
聖經教導要看別人比自己好,這是平等嗎?聖經里男女平等嗎?.......
家裡有幾個孩子的都可以看見,在孩子們當中永遠沒有平等....
我想用我們自己認知的平等來衡量......沒有平等....也不可能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