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哥:“民主與 信仰”網上文摘兩則 |
| 送交者: 山哥 2010年06月04日15:09:37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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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已經過去21年了。21年來,對西方人而言,6。4最令人刻骨銘心的象徵性場景是那位據說名為王維林的男子隻身勇擋一隊坦克。對東方人山哥而言,則是6。4凌晨坦克撞倒天安門廣場上的“民主女神”像那一瞬間。 六四是一場民族悲劇。可是民主女神的撞倒對中華民族是禍是福?恐怕海內外同胞難得有共識。下面轉兩則網文,或許對大家有所啟示。 1。關於信仰與民主 (東海老人) 一 一些民主人士自稱信仰民主,作為比喻和象徵,可以這麼說。但如果認起真來,民主是不能稱為、不足以成為信仰的。
民主作為一種制度,一定程度上可以為社會提供長治久安的制度保障(王道德治才是最高保障),卻不能夠為個體生命提供安心立命的內在□居,不能夠讓精神獲得真實而終極依靠,不能夠解決生死問題,用佛教的說,叫“了生脫死”。民主了脫不了生死------而這是信仰最重要的功能。
信仰民主當然比什麼都不信仰好,比信仰金錢、信仰特權、信仰名譽好,但由於這種信仰不是真正的信仰,或者說只是一種外在的、淺層的信仰,給予信仰者的精神依靠不紮實、不深刻、不持久。所以,民主人士如果沒有“高級”信仰的配合,既使是很真誠、一心為民主的人,其心靈精神依然常會空虛和萎靡----不論事業順不順利、民主成不成功。
有“高級”信仰、能大本確立、已“了生脫死”的人,才能做到成固欣然敗亦喜,才能真正不為外境所轉,不為外物所奪,貧賤不移富貴不淫威武不屈,舉世譽之而不加勸,舉世非之而不加沮。這樣的人才是真正快樂幸福的,無論成敗、無論貧富貴賤,都一樣。這叫“無所倚之樂”,樂在本心,與外境外物無關。
二 世間人大都將自己的生命當作了工具,讓自身成為某種外在東西的奴隸。莊子曰:“自三代以下者,天下莫不以物易其性矣!小人則以身殉利,士則以身殉名,大夫則以身殉家,聖人則以身殉天下。故此數子者,事業不同,名聲異號,然其傷性以身為殉,一也。”(《駢拇》)
信仰金錢是殉利,信仰名譽是殉名,信仰民主就相當於“殉天下”。都是心為形役身為物役,為客體而喪失主體。
美國之所以沒有獨裁者,是因為美國領導人都有宗教信仰!美國建國二百年來共有43個總統,全部都是上帝的信徒。 華盛頓是美國第一任總統,他在總統在就職典禮上,親吻《聖經》,手按《聖經》宣誓,並在正式誓詞之外,另說了一句“我宣誓,我祈求上帝的保佑”。以後歷屆總統都將手放在《聖經》上宣誓就職,就職宣誓的最後一句話就是:“願上帝幫助我!”並在就職演說中祈求上帝的保佑。總統宣誓就職典禮上台上都有牧師。 美國第二任總統約翰.亞當斯是第一位遷入白宮居住的總統,他曾經志願做一名全職的基督教牧師,為此進了哈佛大學專修神學。在總統府遷入白宮後,亞當斯下令在正式的餐廳刻上禱詞:“我祈求上帝,將最好的祝福賜予這座屋子和以後居住在這裡的每個人,但願唯有誠實睿智的人永遠在這屋檐下治理!”這個禱告詞至今刻在白宮的餐廳上。 美國第三任總統傑斐遜說:“我沒見過比基督教更好的道德”;在他那本讀爛了的聖經首頁上所寫的話是:“我是一名真基督徒,換言之,我是一個謹守耶穌教訓的門徒。我深信整個國家將與造物者聯為一體,最好也與耶穌的純粹教訓合而為一。” 在托馬斯.傑斐遜(1801-1809)和詹姆斯.麥迪遜(1809-1817)當政期間的華 麥迪遜仿效傑斐遜,與騎馬去國會做禮拜的傑斐遜不同,他乘坐一輛四駕馬車。傑斐遜和麥迪遜通過在政府建築內參加禮拜,有心和特意地向作為共和政府精支柱的宗教表示象徵性支持。詹姆斯.麥迪遜說,“我們遠沒有將美國文明的前途押在政府權力上。我們將我們所有政治機構的前途押在了人類自治能力上,押在了我們每一個人按照神的“十戒”管理自己、約束自己的能力上。” 美國第六任總統亞當斯說:“我們的憲法是為有信仰的人寫的”。他在1821年獨立紀念日演講道:“美國是矗立在山上的烽火。今後也將是永久的、唯一的、光芒四射的、矗立着的烽火,山下的居民必定仰望此烽火,祈望慈愛的救贖之光。” 詹姆威廉麥金利(WilliamMcKinley)曾經發動了美西戰爭,從西班牙手中奪取了 西奧多羅斯福(TheodoreRoosevelt),綽號“強人基督徒”(muscularChristian)。 伍德羅威爾遜(WoodrowWilson)是長老會信徒,他多次表示,美國是一個基督教國家,上帝庇佑的美國負有全球性使命。這種使命感使他在政期間提出著名的“威爾遜十四條”。在他的倡導下,成立了國際聯盟,即聯合國的前身。 1945年,被認為最強調世俗的羅斯福總統在第四次就職演說中也把上帝擺在美國事業的首位,他指出:“全能上帝……賦予我們的國家一種信仰,在一個苦難深重的世界裡,這種信仰已成為各國人民的希望。” 哈里杜魯門是個浸禮會的信徒。杜魯門在1952年簽署了設立全國祈禱日的國會聯合決議案。杜魯門在口袋裡隨身帶着自己的祈禱文。它的開頭是:“全能永恆的上帝,天地萬物的創造者,幫我為人正義,幫我思考正義的事,幫我採取正義的行動,就因為是正義的。讓我在諸事中真誠、誠實和正直。” 艾森豪威爾威爾總統說,宗教是“美國自由的根基和力量的源泉”。 1961年1月,約翰.肯尼迪在總統就職演說中說,“我們的先輩為之奮鬥的那些革命信念,在世界各地仍然被爭論;這個信念是,人的權利不是來自國家的慷慨,而是來自神的恩賜!”;“我們將不惜付出一切代價,承受任何負擔,排除各種艱難,支持所有朋友,反抗一切敵人,以確保自由的存在與勝利!”;“讓我們團結一致,在世界的每個角落,聽從以賽亞的號令,‘解下沉重的鎖鏈,讓被欺壓的人得到自由’!” 肯尼迪總統在就職演說中提出了三個與宗教有關的問題:第一,他相信上帝的存在和國家賦予他的使命;第二,每個人享有的各項權利是上帝所賦予而不是國家給予;第三,他指出了所有人的職責,特別是美國人的職責,就是在世界上完成上帝所賦予的使命。 美國第38任總統福特(1974)說:“若沒有上帝,就沒有美國這樣的政府,也沒有美國式的生活。‘認識上帝’是對‘美國主義’最根本、最基礎的表達。美國的建國者們看見了這一點,也正是因為有上帝的幫助,這樣的‘美國主義’還將持續下去。” 美國的國歌《星條旗永不落》是因作者在1812美英戰爭之初,看到國旗在英軍的進攻下,依然高高飄揚而心潮澎湃,觸景生情,一氣呵成的。1931年美國國會定其為國歌。 搜索遍大陸的網站,沒有美國國歌的全文翻譯,而且把信仰上帝的話全部刪掉。下面是美國大使館網的翻譯。 http://www.usembassy-china.org.cn/infousa/AmReader/GB/p99.htm 哦,你可看見,透過一線曙光, 我們在暮色將盡還自豪為之歡呼的旗幟, 是它的闊條明星經過艱險的戰鬥, 依然迎風飄揚在我軍碉堡上。 炸彈在空中轟鳴,火箭閃着紅光, 一整夜都成為我們國旗依然存在的見證, 哦,那星條旗是否還飄揚在 自由的國土,勇士的家鄉! ……… 哦,當自由的人站在可愛的家鄉, 面對戰爭的創傷, 願星條旗也像這樣長久飄揚, 願上帝拯救這片土地, 賜予和平和勝利。 讚美那創建和保存我們國家的… 我們的事業是正義的, 我們一定能戰勝。 我們座右銘是:“信奉上帝”! 星條旗在勝利飄揚, 飄揚在自由的國土,勇士的家鄉!
1892年在判決三位一體論時,高等法院事實上查閱過和美國這個國家建立時相關的幾千份文件,包含每一州的憲法以及至1776年前的所有盟約和法院所有各種不同的判決。最後,他們說:“我們的法律和制度必須基於能具體表現人類救主的教導,否則別無他路;在這個意義和範圍內,我們的文明和制度都在強調基督化…… 一個國家的座右銘,反應一個國家的特徵和民族的精神。1956年7月20日,國會在美國《聯合決議》法案中,把“我們相信上帝”(InGodwetrust)作為美利堅合眾國全國性的正式座右銘,美國政府辦公大樓上都刻着這句話。林肯被刺之前簽發的最後一個法案,是在硬幣的一面刻上“我們相信上帝”(InGodWeTrust)的字樣。 美國的“愛國誓詞”說:“我宣誓效忠美利堅合眾國的旗幟以及它所代表的共和國,一個國家,歸上帝主宰”。在法庭作證,要舉手向上帝宣誓;在莊重儀式上不忘說GodblessAmerica(神佑美國)。 1968年12月,美國阿波羅8號的3位航天員首次衝破地球的引力進入月球軌道。聖誕節清晨他們在太空中輪流朗誦《創世記》一章1~10節。美國郵政局為了紀念這次飛行曾發行紀念郵票,郵票圖案中央赫然印着四個字“InthebeginningGod……(起初,上帝…)”。 1969年7月20日10時56分,阿波羅11號的航天員阿姆斯壯的左腳踏上月球,實現了人類登月的夢想。他和另一位航天員艾德林在月球表面漫步兩個多小時,艾德林在月球上通過衛星轉播站向人類發出呼籲:“無論你在何處,請暫時停下來,向上帝表示感謝!”他們朗誦《詩篇》第八篇的詩句:“我觀看你指頭所造的天,並你所陳設的月亮星宿,便說:‘人算什麼,你竟顧念他?世人算什麼,你竟眷顧他?’”然後將《詩篇》第八篇留在月球上。 1982年10月4日美國參議院通過決議,授權並要求總統將1983年定為全國“聖經年”。決議說:“鑑於《聖經》──上帝的話語,對美國成為一個獨特、蒙福的國家、民族有着不可替代的貢獻,鑑於源於《聖經》的深刻宗教信仰曾經啟發了我們國家早期的定居者;鑑於《聖經》的教導激勵出了《獨立宣言》和《美國憲法》之公民政府的思想;鑑於我們許多偉大元首──包括華盛頓總統、傑弗遜總統、林肯總統、威爾遜總統都極大地讚美《聖經》對美國的非凡影響,如傑克遜總統曾說:‘《聖經》乃是我們建立共和政府的基礎。’鑑於我國歷史清楚地顯明,個人、家庭、社會自願運用聖經教導所帶來的價值觀;鑑於通過《聖經》能更新我們對上帝的認識和對他的信心,增加我們作為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的力量;所以現在眾參兩院通過決議,授權並要求總統將1983年定為全國‘聖經年’,一次肯定《聖經》曾對我國的影響,以及我們的國民需要學習、運用聖經的教導”。 2004年6月14日,在美國“國旗日”那天,美國最高法院裁定保留國旗效忠誓詞中的“在上帝之下”(UnderGod)這句話。(選自《神本正義論》,有興趣者發郵件至guanri514@sina.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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