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蘭是《聖經》舊約《民數記》中所記載的一個外邦先知(民數記22--24),對於他的記載占用了三章的篇幅。
巴蘭是被以色列的敵方,即神子民的仇敵用重金高位僱傭來咒詛以色列民的。巴蘭在初次接見摩押王使者時,對以色列民當已有耳聞,以色列人如何出了埃及,一路 行來乃是在神大能的帶領之下,日間雲柱夜間火柱。以巴蘭先知的身份,他當明了如何回復來使,然而他先留使者住宿,又轉而求問於神,在此神給了他明確的答覆 “你不可同他們去,也不可咒詛那民,因為那民是蒙福的。”我們在此所窺見的是他內心的活動,他面對金錢地位所采的態度。果然,巴蘭在第一次的婉拒摩押王的 使臣之後,他很快就在第二次接納了給他的加倍的禮物,騎上驢要去完成使命。其間發生的事是驢子三次不肯前行,驢發人言攔勸,但都沒能令他醒悟。甚至神在大 能的主宰中使巴蘭無法開口咒詛以色列民,咒詛變成祝福時,巴蘭仍執意與神為敵,後來我們得知,他以自己先知的身份引誘以色列人拜偶像,行淫亂,在神面前犯 下大罪。(民數記25,彼得後書2:14、15,猶大書11,啟示錄2:14)巴蘭的教訓因此成為猶太人所面對的遺患不絕的最大試探。
在今天,我們屬靈的路上還會時時遭逢巴蘭的教訓,教會全體仍然時時有危險陷入巴蘭的教訓。與世界妥協一點,將世界的習俗帶進教會,以侍奉神的名義行屬世的 事,使教會在黑暗的世代失去金燈台的見證,此為行淫亂;不尊神為大,效法古聖先賢甚於遵行神的話,尊重教會傳統也甚於歸回《聖經》的教訓,等同於拜偶像。 一言蔽之,愛神不忠心的,敬神不第一的都是巴蘭教訓的延展。如果做一個即愛世界又享天福的基督徒是神所嘉許的,那麼神在他《啟示錄》中給教會的七封信就不 會充滿着策勵警告與宣判。
我們今天的人從巴蘭身上所得的教訓還應當有一點,就是不要沿着神任憑的路走下去。巴蘭在他定意要去咒詛以色列民時,他幾次三番都是行在神任憑他順着己意而 行的“旨意”里。神的態度早已經在他第一次求問時表明,他以後的數次求問不過是給自己的行為找一個依託,是在賄賂自己的良知。良心的敏銳是要養在清心裡 的,良心與靈覺有時是可以被賄賂的,自己安慰自己,自己給自己找到藉口而違背神的話是行走在巴蘭的路上。 信徒當每日都有一個禱告:神啊,不要任憑我行你眼中看為惡的事,當驢子不肯前行時,求你讓我就此醒悟,迴轉我的心意跟從你。 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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