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弟兄姐妹,今天我們證道的經文是創世記4:1-15,“1 有一日,那人和他妻子夏娃同房。夏娃就懷孕,生了該隱(就是“得”的意思),便說,耶和華使我得了一個男子。2 又生了該隱的兄弟亞伯。亞伯是牧羊的,該隱是種地的。3 有一日,該隱拿地里的出產為供物獻給耶和華。4 亞伯也將他羊群中頭生的和羊的脂油獻上。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5 只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該隱就大大地發怒,變了臉色。6 耶和華對該隱說,你為什麼發怒呢?你為什麼變了臉色呢?7 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它必戀慕你,你卻要制伏它。8 該隱與他兄弟亞伯說話,二人正在田間。該隱起來打他兄弟亞伯,把他殺了。9 耶和華對該隱說,你兄弟亞伯在哪裡?他說,我不知道,我豈是看守我兄弟的嗎?10 耶和華說,你作了什麼事呢?你兄弟的血,有聲音從地里向我哀告。11 地開了口,從你手裡接受你兄弟的血。現在你必從這地受咒詛。12 你種地,地不再給你效力。你必流離飄蕩在地上。13 該隱對耶和華說,我的刑罰太重,過於我所能當的。14 你如今趕逐我離開這地,以致不見你面。我必流離飄蕩在地上,凡遇見我的必殺我。15 耶和華對他說,凡殺該隱的,必遭報七倍。耶和華就給該隱立一個記號,免得人遇見他就殺他”。創世記4:1-15是非常重要的一段信息。首先提醒大家注意這段信息的結構。以該隱殺人犯罪為中心,就是以第8節為中心,這段信息也可以看為一個交叉結構。8節以前,講該隱犯罪前的狀況,包括三方面的內容,他的家教、他的宗教生活和上帝對他的勸勉。8節以後,講犯罪以後的該隱繼續犯罪,與神的審判和憐憫。要了解這段信息,也需要將之放入第三章的背景之中,求神幫助我們,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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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註:
講章中有部分內容算是“洛桑事件簡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