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伊下面的貼子寫得很有條理性,問題梳理得也很清楚,先讚一個。
然後呢,就是你的一些結論了,未免下得太快。有些是需要好好的研讀聖經,有些是需要好好的經歷,“粗略地翻了一下”肯定是不行的。
這裡再重新開一貼,省得你守住自己的攤子不肯往前走了,呵呵。
十字架不能承受之重的問題,其實就是我們有沒有完全的心志舍己, 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從主的問題。
路加福音里的那個有着好行為,主也很喜愛的,向主求問永生的年輕的財主,主對他的呼召就是十字架的呼召,雖然那裡面沒有一句說到十字架。
但是那種呼召對年輕的財主來說就是不能承受之重,彼得因此就可以誇口說他做到了舍了一切跟從主。
其實彼得本來就什麼都沒有,做起這一切來肯定沒有駱駝穿過針眼兒那麼難。
但是,那不是彼得的十字架,雖然彼得錯把那個當成大家共同的十字架輕鬆地背在身上高歌猛進。
所以才有了彼得三次不認主,不肯與主一起被捆綁,一起被送交審判,一起背負十字架,一起被釘十字架。
這個溝壑他就根本沒有越過去,直到他為主倒釘十字架,才為他的十字架之路交上答卷。
其實,十字架的道理在聖經里到處都是,也充滿在我們信徒的一生經歷里,不是“粗略地翻了一下”檢索一下十字架這個詞就能輕鬆搞定的,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