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傳福音以前,我們自己要先為福音的大能作見證。有生命的見證,事半功倍,否則
事倍功半。
樓下噎穌說的問題,簡單而言就是某些基督徒沒有什麼好的見證。噎穌朋友以此作
為神可有可無的論據,好像是不充分的。
認識到神的存在並不等於愛神,也不等於接受神作為自己生命的主人。神對基督徒
的建造,好比是蓋房子。我們每個人在不認識房子以前,地基都有問題。所以神是
要把我們的舊房子拆掉,用拆下來的材料,照新的藍圖重新蓋一座更好的房子。這
是一個痛苦的過程,人如果不肯放下自我,那神是不願意動工的。很多基督徒的生
命沒有更新,就是因為這個位置沒有放對。如果說,過去你把獲得物質成功作為生
命的核心,個人奮鬥作為通往核心的途徑,親情友情作為圍繞自我的點綴,現在信
神以後再把神作為可以幫助實現目標的朋友,那你的生命絕對不會成長。這樣的態
度,是把神當作你的搖錢樹,而不是你生命的主人。
約書亞記里,約書亞問,你是站在我們一邊,還是敵人一邊?神的使者回答他,我
來是要作耶和華軍隊的元帥。這裡面根本態度的不同,我相信姐妹是可以理解的。
作神的兒女不是簡單的事情,沒有人能不放棄自己的壞習慣而同時和生命的活水源
頭連在一起。約書亞臨終前說,至於我和我家,必當侍奉耶和華,卻對以色列人說
你們不要侍奉耶和華神了,因為神如此公義,不會容忍你們悖逆作惡。這是何等沉
重的話啊。
對於新信主的基督徒,最重要的是自己生命的建造,然後才是傳福音。具體到你問
的問題,你可以先向你的朋友們獻愛心,建立友誼,在關係漸漸越來越好以後,分
享你自己生命改變的過程。這比直接拉他們去教堂送福音單張要效果好得多。任何
事情都有一個TIMING的問題。在你開始傳福音以前,不但你自己要有好的準備,別
人也要基本到了READY FOR CHANGE的階段,才可能有效果。傳福音真的不能靠雄辯。
真正關於生命的問題,雄辯和邏輯什麼用都沒有。我這樣說是從我自己的經歷來說
的。
我剛信主的時候,也喜歡傳福音給我的女友。我傳福音給她們,是因為我相信,她
們如果接受福音,她們的生活可以有很大的改觀。她們那時都從某種程度上活在罪
中,活在罪帶來的痛苦中,可是我無論怎麼說,她們一點也不接受。實際上不僅福
音她們不接受,連我提出的其他一些建議,例如使用避孕套,她們都不接受。我們
有時說着說着就會吵起來,最後一個女友就是一句話:你說我喝酒到BAR里找男人睡
覺不是法子,你活出一個不同的法子給我看呀!你要是找到好工作有了好男人願意
跟你結婚,我也信你說的。你自己又怎麼樣呢!我反思就覺得,我的生活還沒有大
的改觀,是因為我自己還沒有放棄很多壞的習慣,在我的生命得到建造以前,我勸
她們是不會有用的。儘管我比她們雄辯。不但我沒有READY傳福音,她們也沒有READY接
受福音。當她們還在靠犯罪去爭取她們心中的美好生活,而還沒有被現實撞得頭破
血流之前,她們也不會READY去改變。
很多新來北美的大陸人,都走過相似的人生道路和心路歷程。剛來時新奇又快樂,
對未來充滿嚮往。然後生活的艱難開始顯現,於是很多人想當然地想走捷徑,想玩
點花樣。其實她們能想到的花樣,都是多少年的冷飯了,明眼人一看就穿,只是自
己不知道。。。當她們處於這樣的精神狀態中時,你說別的,她們聽得進嗎?南牆
是要自己去撞的,釘子是要自己去碰的。否則不會知道那真是牆,真是釘子。流過
血,流過淚,才知道什麼是罪和罪的代價。我這話很殘酷,但很多時候事情就是這
樣的。。。
最後說說你推薦的那個小說。我覺得這小說不大真實,基本情節不合理,站不住腳。
和我的人生經驗和生活常識完全相左。比如說牧師為男主人公的妻子作偽證,牧師
當時根本就不在場,怎麼能為她作證。男主人公只要一指出這個,牧師還敢胡說嗎。
一個如此自私的妻子,既然她會嘲笑何醫生作奉獻這麼多年房子也可以添一個換教
會不合算(先不說換哪個教會都要作奉獻,根本沒合算不合算的問題),如何可能支
持自己的丈夫去為教會奉獻?一個對丈夫狠毒自私到連20幾塊錢都不肯出的女人,
居然會對娘家的親戚無私奉送幾萬塊,天下有這種人嗎?還有,男主人公從頭到尾
都沒有對神和神的話語顯示任何的興趣,他在教會只是想幫助大陸新移民實現社區
自助, 在教會又這樣不愉快,那他為何不自己成立一個組織幫助大陸人呢,反正要
獻愛心有的是機會,美國是自由結社的國家,沒人逼你去掛靠教會。還有教會的姐
妹既然慫恿其妻子和他離婚,又為啥要為他們作輔導。當然,好事者在哪裡都會存
在,不過多少北美基督徒有功夫成天為攪局去攪局?教會牧師既然如此貪財,那他
更應該注意搞好和主要奉獻人的關係,結果這個牧師拉攏的同工都是每周才奉獻10塊
的大哥,倒把奉獻最多的醫生和男主人公給氣走氣死了,這人腦子有病嗎?最要命
的是,小說對婚外情的描述太離譜。信基督的妻子如此自私惡毒,而無神論的情人
如此純潔無私。。COME ON!裝什麼純情。。。別噁心死我。在美國華人圈子裡頭,
如果說婚姻已經實際到50%的男女純粹為錢驅動而結婚,那婚外戀裡面這個比例可以
高到99%。。。。如果最正常,最合道德的男女關係都容易出這樣那樣的問題,最不
合道德的男女關係就更容易攙和其他因素。統計上的例外終歸是有的,問題是:那
麼多例外和例外中的例外都可以發生在男主人公一個人身上,我就得懷疑到底是怎
麼回事情了。
這個作者心態很陰暗。小人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