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中主的意願對伊甸園裡的蛇不起作用 |
送交者: 牙硌 2011年12月19日16:15:02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提摩太前書 6:10 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
馬太福音 5:25 你同告你的對頭還在路上,就趕緊與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給審判官,審判官交付衙役, 你就下在監里了。 5:26 我實在告訴你,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你斷不能從那裡出來。 路加福音 16:11 倘若你們在不義的錢財上不忠心,誰還把那真實的錢財託付你們呢? 希伯來書 13:5 你們存心不可貪愛錢財。要以自己所有的為足。因為主曾說,我總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 到底是主喜愛她,還是厭棄她呢? 箴言 22:7 富戶管轄窮人,欠債的是債主的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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