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音網友的問題(作為證據備檔) |
送交者: 火鴿子 2003年12月04日07:22:46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 (http://www1.bbsland.com/rainbow/messages/212012.html) 版主為什麼這樣不講道理地胡亂刪帖呢??????? (http://www1.bbsland.com/rainbow/messages/212013.html) (http://www1.bbsland.com/rainbow/messages/212017.html) 還沒有給辦好,如果你能見到網管請順帶求求他注意以下彩虹斑竹的請求,抓點緊幫一下忙,拜託了! (http://www1.bbsland.com/rainbow/messages/212018.html) 看來你還算誠實,沒有否認你刪徐季安的帖子是沒有道理的。希望你以後不要再這樣胡亂刪帖了,不要把彩虹之約搞成宗教裁判所,這樣很不好。 (http://www1.bbsland.com/rainbow/messages/212024.html) (http://www1.bbsland.com/rainbow/messages/212035.html) 你這種人,作為朋友不可交心,作為合作夥伴不可信任,作為雇員不可大用! 告訴你啊,任何想通過威脅手段達到對本斑竹和論壇的控制的企圖都不會得逞的。我之所以叫火鴿子還有的另外的一層意思現在可以告訴你了,就是我已經先把自己放到火里了,你那點兒陰火又算得了什麼? 再告訴你一件情理中的事情,讓你醒醒腦。哪個網站也不會對自己所屬的各有辦壇宗旨的論壇在管理上橫加干涉,更不會愚蠢地去乾逼迫斑竹容留種族言論存在這種極容易授人把柄的蠢事。所以啊,你的威脅我一點兒也沒當真。之所以陪你說說話,就是想看看你到底是個什麼人? 果然不出所料,你倒是個真的值得認真對待的人物。 從你能進入網站內部管理系統來看: 1.你是網站的內部工作人員,萬維網雇用了你這樣一個把內部管理信息“不差毫秒”地暴露給公眾的一點兒職業道德操守都沒有的人,那真是瞎了眼! 2.你是得到授權的能進入內部系統的萬維網其他論壇的斑竹,來對本論壇的管理橫加干涉,這種行為很不地道,並辜負了萬維網對你的信任。 3.你是曾經被彩虹論壇前任哪位斑竹委託,得到間接授權,協助斑竹臨時代管過這個論壇。當然了你不可能是受到網蟲2002和新幫手兩位的委託,因為他們一直和我有直接的聯繫,在幫助我熟悉論壇管理,並也同時在協助我管理這個論壇。現在唯一希望的是你要慎重對待朋友們交託給你的一些權限,不要辜負他們對你的信任。 4.這是我最不願意相信的,你是黑客。要知道,未經授權非法侵入他人內部系統並盜取內部信息在公眾中散布的,是一種嚴重的網絡犯罪行為,希望你自重,不要再幹下去,查出你來不是一件很難的事情。 總之,你的行為太出格,太不可思議,並不以為恥反以為榮。所以我出於誠意對你直言相告,不要再這麼幹下去了,一個人的信用不是那麼容易建立起來的,毀於一旦豈不惋惜?希望這次對你來說是個大大的教訓! (http://www1.bbsland.com/rainbow/messages/2120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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