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的高智慧 --- 個人信仰不與別人爭論
發帖者:引發出自由平等博愛
基督教歷史上有規定,如果有人因為對聖經的理解不同而爭吵,完全不必,各人都可以按自己的理解來讀聖經,所以基督教分成了很多教派。
這體現出基督教的高智慧,本來信仰就是個人的事情,個人修養,個人求福,不關繫到別人的事。怎麼理解聖經,當然不關繫到別人什麼事,完全不必與別人爭論,完全不必要別人與自己統一認識。
而且,這不僅體現出做出這個規定的基督教人士的高智慧,也體現出這位人士的博愛,因為他避免了無謂的爭論,促進了基督徒的個人修養與求福。這種博愛,體現出平等(沒有人可以把自己的看法強加給別人),更體現出自由(你可以在自己的思想中盡情遨翔)。西方文化中平等自由的偉大思想,應該就是這樣生發出來的。
有個說法是,由基督教統治的歐洲的中世紀是漫長而黑暗的,而文藝復興以及之後引發的工業革命到現在的高科技,是歐洲的榮耀。我以前是這樣想的,正是基督教統治下,信仰基督的歐洲人在中世紀因為信仰所得到的修養,積蓄了巨大的精神力量與智慧力量(也就是神智的力量),所以才有文藝復興這個需要巨人並出現了巨人的時代,使人類文明出現巨大的進步,成為人類的榮耀。這應該也是信仰與修養的榮耀,也是創造基督教的人士的榮耀,也就是所謂的 --- 神的榮耀。
基督教堂里都有標語 --- 神就是愛。這非常正確。神就是愛,神的威力就是愛的威力,神的榮耀就是愛的榮耀。人類目前所創造出的光彩奪目的文明,正是漫長的中世紀當中因基督教所積累的持久深厚廣泛的“愛”的間接產物,而且這種愛,也產生了博愛、自由、平等,以致於民主公正,人類應該用這些榮耀去洗去人類的恥辱與污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