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遙投:來自@遙投微博的FQA
送交者: 遙投 2012年02月28日08:57:25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在網上找到了這個,感謝主被整理得挺好的,貼在這裡,順便備個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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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盼讀書會的日記

http://www.douban.com/note/161928197/
來自@遙投微博的FQA
2011-07-18 08:22:20

http://weibo.com/huogezi @shirley瀟:有網友對我說“教會也因為一些教友不聽勸導而把他驅逐出教會的。這些行為都是有聖經根據的”,是這樣的嗎,是不是真有教會驅逐信徒的,會為了什麼原因?誰能告訴我。

 @遙投:在北美常聽說,主要是因犯淫亂的罪,以前我所在的城市一家華人教會甚至將牧師都驅逐了。淫亂的罪偶爾犯不會驅逐,只要認罪悔改不再繼續犯罪,教會一般都能包容。就怕生米煮成熟飯的那種,好比把別人的老婆拐來做自己的老婆,造成了既成事實,那只好驅逐了。教會不能容忍的是能使全團發起來的罪的酵。

 @肖彼岸:「認為可以和不信的人結婚,其實,這人本身就是"不信的"」就世界的風俗與法律而言,誰跟誰都可以結婚,包括如今的同性戀婚姻。但如果是真正的信徒,你是不可能"自創"一套"信徒婚姻法",說你可以和不信的人結婚。這就如同一個獸醫可以告訴你,馬和驢可以結婚,但你們的婚姻的結果是"騾子之家"!

 @遙投:與其說這是“信徒婚姻法”還不如說這是非常實際的教導,如果你是個對信仰認真的基督徒,婚前一定要仔細思量,有多少信的和不信的在一起過着南轅北轍的日子,越往後那日子過的越沉重。相知才能達到相愛,兩個完全不同信仰的人,誰又能知道誰?婚姻是需要神的祝福的。 

@00and一一:如果原來只有一方信,結合後引導原來不信的人歸回,難道就得不到神的祝福 回復

@00and一一:當然這是非常好的事情,如果能在婚前就帶對方信耶穌那豈不是更好?寄希望於婚後的帶領,你是在拿你一生的信仰在冒險。

 @遙投:提摩太前書3:2-4 作監督的,必須無可指責,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有節制,自守,端正。樂意接待遠人,善於教導。不因酒滋事,不打人,只要溫和,不爭競,不貪財。 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兒女凡事端莊順服。——監督是榜樣,人不聖潔影響的是自己,教會必須是聖潔的,是絕對不容許罪任意發酵的。 這裡說的不是教會裡面的人全需要聖潔沒有罪,而是說這罪不能成為酵任它把整個麵團發起來,這也是我們為什麼要吃無酵餅的原因。拿同性戀來說,教會可以接納Ta,但是你必須認罪悔改,不可以為自己的行為在教會伸張自己的道理,更不能帶着你的男伴女伴在教會裡招搖,如果教會容納這樣的事情,你不走我走。

 @keny-in-lov:愛一個人,好難;愛一個你所不喜歡,和你非親非故的人,更難;愛一個傷害過你的人,難上加難。愛卻是每個基督徒必須背起的十字架。願我們能在這條奔向天國的路上,每天都操練如何去愛。雖然,這着實很難... 

@遙投:感謝主,這是基督徒的真心話。如果我們整天能輕鬆地將愛掛在嘴上,那我們很有可能還沒有背起自己的十字架。愛實在是行出來的,而不是說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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