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得再強調一下我跟各位的區別,我呢,是據實而論,各位基督徒呢,是據經而論,據信而論。心裡有信,說話帶勁!好吧!那麼,下一個問題就是,信從何來?信的根據是什麼?
如果你想說從神來?有根據嗎?如果沒有根據,那麼“信從神來”也是你信的一部分嘍!你對“信從神來”的信從何而來呢?天上掉餡餅,神仙發e-mail?
另外,我們已經證明了信是一種心理現象,跟事實沒有相關性。譬如說去年有一個教派鬧得挺凶,說是5月17號末日審判,全球都有人信,又是發傳單又是到處舉牌子,結果呢成了鬧劇。這就說明了信的未必實。
同樣道理,事實也未必有人信,比如說,加爾文就不信比地心說更好的日心說模型,叫囂着“誰敢把布魯諾凌駕在聖經的權威之上”。這就是事實不肯信。
既然信者不實,實者不信,用信心追求真理,豈不成了緣木求魚,南轅北轍,蒸沙做飯,用洗腳水做果汁嗎?別做夢了,行不?
進攻是最好的防守!高弟兄不防守轉而進攻,對事實提出了挑戰!但問題在於事實無效不等於信心有效,對吧?這一條原理完璧歸趙吧!
高弟兄的觀點是這樣的。神是不可知的。既然不可知,現有的事實對它無效!顯然,神並非完全不可知。如果完全不可知,聖經就不用讀了。除了啟示,神還應該對世界發生影響,比如說聖靈引導。對吧?這影響必然是能觀察的,對不?既然能觀測,那神就是部分可知的,對不?
既然神是部分可知部分不可知,我們從可知集入手有什麼錯?好比我們說:人心隔肚皮。說明人心是不可知的,但我們總能從他可知的有限的行為開始,去了解它不可知的無限的人心,對吧?你能說這方法無效?come on,高!你的戲法變到這裡應該game over了!
剩下的觀點就不那麼重要了。比如微一弟兄,撒了五公斤種子把鳥餵肥之後,不斷的反覆的堅持一句話:不能用感知和邏輯認識神。我們已經論證了,認識就是被感知。一個完全無法感知到的神,請問你怎麼認識?瞎子摸象你總得摸吧?一個無論如何都感知不到的大象,讓瞎子用信心摸?象神光照?開玩笑吧?
還是謝謝大家的交流!謝謝了!非常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