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與基督教zt |
送交者: signal 2012年04月22日21:37:37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轉自《遊子吟》(作者里程 本名馮秉誠)
以地球為宇宙中心的觀點,並非是《聖經》的啟示,而是來自天主教的教義,是當時人們堅持的理性主義思潮的結果。《聖經》中根本沒有關於所謂地心說的論述,連一點這方面的暗示也沒有。 所以,伽利略的受害與基督教信仰和《聖經》無關,乃是當時統治教會的人的失誤。與伽利略同時代的天文學家凱普勒同樣公開支持哥白尼觀點,但他卻未遭到任何迫害。因為他住在馬丁路德領導的“新教”(即基督教)的勢力範圍之內,天主教鞭長莫及。 ============ 〈創世記〉記載,神在六天造宇宙萬物。按希伯來文的詞意,“天”可指白天、一晝夜或一段日子。另外,《聖經》說,“有一件事你們不可忘記,就是主看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彼後三8)。所以,〈創世記〉記載了神創造的順序,而未確切的告訴我們“六天”是多長。 ============ 一五二二年葡萄牙航海家麥哲倫(Magellan Ferdinand)領導的環球航行,證明地球確為球形3。《聖經》〈以賽亞書〉第四十章二十二節明確寫道,“神坐在地球大圈之上,地上的居民好像蝗蟲。他鋪張穹蒼為幔子,展開諸天為可住的帳棚。”“大圈”一詞在希伯來原文中,是指一個立體的球面而不是一個平面的弧形,《聖經》清楚地啟示了地球的形狀。〈以賽亞書〉寫成於公元前七世紀末到八世紀初,先於畢達哥拉斯的假說二百年,早於麥哲倫的航行兩千多年。 ============ 梁斐生博士曾引用過一九六七年諾貝爾化學獎獲得者愛根博士(Manfred Eigen)的演講中所說的話:“一個含有221個核甘酸的分子,其複雜程度的數學量等於這些核甘酸所能形成的不同排列的總和一共是4221(4的221次方)或者是10133(10的 133次方)”,而“10105 個這樣的分子就足以充滿整個宇宙!”這10133次隨機組合之中,只有一次組合是可以產生第一個生命的。這是什麼意思呢?如果讓這10105個分子隨機組合,令組合的速率為每秒一萬次(104),假設宇宙的年齡為三百億年(1018秒),那麼,從宇宙形成到現在,一共可以產生的組合方式是10127次(10105x1018x104),還不足以產生一個有正確核亘酸排列組合序列的DNA分子! (意思是:生命難以自然形成) ============ 分子生物學興起後,一些學者開始尋求進化論的理論基礎。他們認為,因為在自然界,生物的基因在不斷發生突變(mutation),基因突變導致生物性狀發生變異。也就是說,基因突變是進化的原料,自然選擇則是進化的動力。這種被稱之為“新達爾文主義”的論點乍聽之下很有道理,但卻經不住推敲。的確,基因突變的現象是普遍存在的,但突變的速率很低,在每一代中只有10-4~10-6。更重要的是,這些突變中99%以上都是致死的或有害的。這種有害的突變為何能成為進化的原料呢? ============ 按自然選擇理論,適者生存。達爾文說:“如果我們看每一種生物都是從另一種不知名的生物傳下來的話,那麼它的父母及其它過渡期的中間型應該被這新的更完美的新種消滅了。製造新種的同時就消滅了舊種”9。按此,始祖鳥應該比爬行類更進化,而鳥類又較始祖鳥的適應力強。可為什麼比始祖鳥原始的爬行類和比始祖鳥更進化的鳥類現在都存活於世,而唯獨始祖鳥被淘汰了呢?推而廣之,在現今的地球,從最原始的病毒到最高級的人類,各種類型的動、植物都共存著,恰恰中間類型都沒有了;在現存的物種中沒有,在化石中也找不到。這是進化論違反常理之處。符合邏輯的解釋是,這些中間類型的生物也許根本沒有出現過。 ============ 達爾文本人對此也相當困惑。在他的著名的《物種起源》(Origin of Species)一書的第六章〈理論的難題〉(Difficulties of the Theory)的“極其完美和複雜的器官” (Organs of Extreme Perfection and Complication)這一節中,他直言不諱地寫到,“眼睛有調節焦距、允許不同採光量和糾正球面象差和色差的無與倫比的設計。我坦白地承認,認為眼睛是通過自然選擇而形成的假說似乎是最荒謬可笑的。”(To suppose that the eye with all its inimitable contrivances for adjusting the focus to different distances, for admitting different amounts of light, and for the correction of spherical and chromatic aberration, could have been formed by natural selection, seems, I freely confess, absurd in the highest degree.) ============
按自然選擇理論,適者生存。達爾文說:“如果我們看每一種生物都是從另一種不知名的生物傳下來的話,那麼它的父母及其它過渡期的中間型應該被這新的更完美的新種消滅了。製造新種的同時就消滅了舊種”9。按此,始祖鳥應該比爬行類更進化,而鳥類又較始祖鳥的適應力強。可為什麼比始祖鳥原始的爬行類和比始祖鳥更進化的鳥類現在都存活於世,而唯獨始祖鳥被淘汰了呢?推而廣之,在現今的地球,從最原始的病毒到最高級的人類,各種類型的動、植物都共存著,恰恰中間類型都沒有了;在現存的物種中沒有,在化石中也找不到。這是進化論違反常理之處。符合邏輯的解釋是,這些中間類型的生物也許根本沒有出現過。 ============ 一個簡單的真理是:人是受造物,必須伏在自然律下面,不能超越;神是自然律的創造者,是可以隨己意改變、超越他所造的自然律的。如果能回到自己受造的本位、謙卑地仰望神,那人們離認識神就不會很遠了。 實證與信心 “拿出證據來!”不信神的人常常理直氣壯地這樣說,“我是搞科學的,如果有充分的數據說明有神,我就信!”大家習慣於“ 眼見為實”;搞科研的人更強調實證。所以,對五官不能感受的神的真實性總是心裡存疑。這些是可以理解的。然而,即便是實驗學科,定律也並非僅僅是數據、資料的歸納。 愛因斯坦的相對論的兩個前設並不是基於實證,而是後來才被證實的。數學是極為嚴謹的學科,但數學的很多公理的前設都是未經證明、甚至無法證明的。如果要求首先證明這些前設,數學研究就不可能進行。更重要的是,所有實驗科學的共同大前提是“自然劃一原則”(Principle of Uniformity of Nature),即,自然規律是宇宙性的、不變的。這個原則早已被人們視為理所當然。沒有這個原則,一切科學研究都不能進行。 但這個原則是未經證明、也無法證明的。巴斯噶說:“如何證明人知道自己有一天會死?如何證明明天太陽一定會再度升起?這種深入我們下意識的,就是一種說不出的信心。”自然劃一原則正是源於基督教的獨一真神的信仰,源於人們對神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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