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在事奉中堅持到底 |
| 送交者: Hesed 2004年01月17日07:30:47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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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載:http://www.hznaite.com/a/bbs/viewthread.php?tid=4819 閱讀經文:哥林多後書第4章 鑰節:哥林多後書4:7 我們有這寶貝放在瓦器里,要顯明這莫大的能力,是出於神,不是出於我們。 作者:遠峰 [color=blue]0. 引言[/color] 大約是1992年4月間的事吧,當時的東亞洲學園傳道會(Campus Crusade for Christ East Asia Office)在韓國殘雪初融的漢城(Seoul)和束草(Sokcho)召開同工培訓大會。當數百名同工與來自亞洲、美國、非洲等好幾個國家的會長和老同工進行交流的時候,其中最為人所關注的課題就是“How to Keep on Keeping On?” (直譯為:“如何繼續地繼續下去?”)作為大會的出席者之一,這給我留下很深刻的印象。我當時心裡不禁想道在事奉中能夠堅持不懈是多麼不容易的事呀!言猶在耳,我在大會結束後的第二年,就因為種種原因而離棄了曾認為是上帝明確的呼召,投向世俗的工作去了。 每當我回顧過去18年的信仰生活,感覺就好象打翻了五味瓶似的,心中百感交集。從為了換取友情而信主,到遭遇學業危機時因耶穌的救助而決定要進一步地追求、及至大專參加學園傳道會時雖然滿腔熱情卻又擺脫不了肉體的私慾、服兵役兩年半中的後退到個人復興,以及輾轉而每每以失敗告終的全職事奉,其中的起起落落,我捫心自問自己不但對曾一同參與服侍和被我服侍的弟兄姊妹滿有虧欠,對主更是有深心的愧疚。 曾有位弟兄在講完道後邀請大家禱告:“請大家閉上我們的心、然後敞開我們的眼睛......“ 失言乎?實言乎?林後4:18教導我們不要“ 顧念所見的 ”,乃要“ 顧念所不見的。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遠的。 ” 然而,很多時候我們的眼睛睜得大大、心卻是閉塞的。當我反思這些年來在事奉上的失意與跌到,歸根結底都是我將眼光放在人身上,而心卻不向基督敞開所造成的。 如果你以為我寫的這篇文章是得勝的見證,那很遺憾地告訴你,恰恰相反的,我所要分享的是失敗的經驗,希望有人能引以為鑑,以免重蹈覆轍。回首這些年來的事奉歷程,我認為這生最大的失敗在三方面:沒能承受事奉的苦楚、過於顧念眼前的成功,以及體貼肉體的私慾。 我當年感應主的呼召時,有一篇經文給我的印象非常深刻,就是哥林多後書第四章。當時,保羅的豪情是如何地令我神往,但我卻沒留意得勝背後的血淚代價。今天回頭一看,原來主一早就點出了我會面對的掙扎。然而,不象保羅,美好的仗我沒打過、當跑的路也沒跑盡、所信的道更沒能守住。我今天借哥林多後書第四章中學習到的三點與大家彼此勸勉,自己卻實在是最應學效保羅的模範的: 1. 承受內憂外患的苦楚 我也借這個機會“求莊稼的主,打發工人出去,收他的莊稼”,並讓他的工人明確知道自己的呼召而謹守自身的崗位: “我們既然蒙憐憫,受了這職分,就不喪膽”(林後4:1) 無論是全職還是帶職,馬太福音28:18-20的“大使命”是給所有的基督徒的。保羅本身就是個帶職的使徒。 願主的名被榮耀!阿們! [color=blue]1. 承受內憂外患的苦楚 (4:8-9,17; 參 11:23-30)[/color] 〖豁免權?〗 很多時候,因着基督徒的身份,我就曾期盼在主內有“豁免權”,其他人沒有的,神會給我特別的優待。尤其是作為神的僕人更應該有特權。真的是這樣的嗎? 保羅在哥林多後書第四章是這麼說的: 4:8 我們四面受敵,卻不被困住。心裡作難,卻不至失望。 四面受敵、心裡作難、遭逼迫、被打倒。乍聽之下,這些苦楚或許可算是“至暫至輕的”。但如果我們到哥林多後書11章23-30節去看看,就會知道保羅對所受的苦楚是何等的輕描淡寫!! 受勞苦 除了這外面的事,還有為眾教會掛心的事,天天壓在我身上。 這些豈是一句“內憂外患”了得?!!確實的:“他們是基督的僕人嗎?(我說句狂話)我更是!!有誰軟弱,我不軟弱呢?!!” 正如基督升天前所言:“在世上你們有苦難。” (約16:33)沒有一個事奉主的人是不遭苦難的。這是想當僕人所必須做的思想準備、欲做門徒所必須數算的代價。事奉神是沒有苦難豁免權的! 然而,保羅最終得以“不被困住、不至失望、不被丟棄、不至死亡”(林後4:8-9),豈不是因為“...這莫大的能力,是出於神,不是出於我們”嗎?也正如基督升天前所言:“但你們可以放心,我已經勝了世界。”(約16:33) 保羅明白莫大的能力是出於神的,不是出於自己。於是,他有大勇氣“為基督的緣故,就以軟弱,凌辱,急難,逼迫,困苦,為可喜樂的。因我什麼時候軟弱,什麼時候就剛強了。”(林後12:10) 在加入學園傳道會時,見習同工都必須先通過大使命訓練中心(Great Commission Training Centre)的同工培訓班,歷時九個月,周日都住在訓練中心。對我來說,作為見習同工,最令人犯愁的莫過於3個“C”,一是“Check-Out“(培訓審核),二是“Count” (或作“Statistics“,即事奉統計),最後是“Cash"(現金周轉)。 關於“Check-Out“,當時每個培訓模式都有詳盡的培訓審核表,視個別導師的嚴厲程度而定,鮮少有一次通過的。見習同工的日常時間表非常緊湊,每天早上8點開課、11:30左右下課,然後匆匆忙忙趕到服侍的工場、趁午飯時間和學生交流或是召開工作會議或是用《四個屬靈的定律》傳福音或是和基督徒分享《被聖靈充滿的生命》。午飯時間過後,如果當天有查經小組(培訓主管的建議是每周帶三組,一般見習同工至少會帶領兩組),就複習查經材料。主任也會定時召開同工會議。見習同工的培訓課程也包括帶領至少一名“核心小組”(Core Group)中的學生領袖(核心小組一般分幾個部門:Discipleship 門徒培訓、Prayer 禱告、Evangelism 傳福音、Fellowship 團契、Resource 服侍資源、Publicity & Publication 宣傳與季刊等等)、負責組織一個大型節目以及參與一個為期三周的跨文化體驗(Cross Cultural Exposure)。而周末見習同工們都會回家與家人共聚或參與教會事奉,因此,培訓審核一旦不通過,可能就必須多熬夜準備了。有一段時期,差不多都是談“Check-Out“而色變的。但是,大部分同工當時畢竟年輕,對事奉也有一顆火熱的心,咬咬牙也就撐過去了。但說句公道話,我當日雖然覺得培訓生活予人壓力感,某些培訓對我個人來說,時至今日還是讓我受益匪淺的。 至於“Count“,學園傳道會同工都必須提交的事奉統計包括每周、每月、每季分享福音(Four Spiritual Laws - 4SL)、領人信主(Prayed to Receive Christ - PRC)、確信得救 (Assurance of Salvation - AS)、聖靈充滿(Filled with the Holy Spirit - FHS)等等的數據統計。如果沒記錯,每位同工在分享福音都有必須達到的目標。當時的我剛服完兵役,這之前都是學子生涯,何曾見過如此嚴格的績效要求?就曾有位同學認罪說有次在傳福音的時候,祈求主讓對方不信,因為恐怕再騰不出時間好好跟進對方。另一位同學則覺得自己的價值仿佛是以成績決定的。我當時只是覺得搞這麼多數字太煩、太累,因此也隨着瞎起鬨。 還有“Cash“,學園傳道會同工是憑信心事奉的,薪水都是靠教會和親朋戚友的慷慨解囊。薪水開始時由公司預支,透支到一個程度後,同工就被打入“400 Club“ (400俱樂部),也就是說只付400元薪水,扣除政府繳費、住宿費和其它費用後,如果沒有家人支持,基本就是餓肚子的。同工還必須抽出時間重新參與Support Raising Seminar(直譯為:籌資培訓),然後向潛在支持者發出禱告信以籌集生活費。就曾有位同學絕望到在禱告信裡頭說如果再籌集不到生活費的話,將會嚴重影響事奉。我本人的財務狀況也好不到哪兒去,經常透支不說,離職時,個人帳號還是赤字。 當時的培訓也提到了同工離職的兩大主因:父母反對和財務問題。父母反對使我們心裡為難以至底氣不足,財務問題令我們為明天的衣食而憂慮,以至不能專心尋求神的國和神的義。久而久之,對事奉的堅持也就消失弭盡了。 我相信神是愛他的兒女的,我們若聽從耶和華我們神的話...盡心盡性歸向耶和華我們的神,他必使我們手裡所辦的一切事...都綽綽有餘(申30:9)。我也敢肯定在這方面的見證也是不虞饋乏的。 然而,神的道路高過我們的道路, 神的意念高過我們的意念。我們認為是最好的,對超越(transcendent)的神來說,事實未必就是那樣。 但以理書3:17-18也提到“即或不然”的信心: 3:17 即便如此,我們所事奉的神能將我們從烈火的窯中救出來。王阿,他也必救我們脫離你的手。 換言之,即便是陷入困境,我們所事奉的神能將我們救出來。即或不然,我們也決不向苦難妥協。 我當年就是沒有作好思想準備,對事奉有不切實際的期待,終究落得個半途而廢。況且,無論我們在事奉中所經歷的困難是什麼,應該沒幾個會超越保羅所曾經受的吧?所以,作為神的僕人,我們得時時預備着“承受內憂外患的苦楚”,這莫大的能力是出於神,而不是出於我們。 然而,做好準備“承受內憂外患的苦楚”尚不足以讓我們在事奉中堅持到底。作為神的僕人,如果終日將眼睛放在事奉的困難上面,就難免灰心喪氣,因此,我們還得學習“ 顧念眼所不見的永恆”。 [color=blue]2. 顧念眼所不見的永恆 (4:15-18)[/color] 〖你煩不煩哪?!〗 很多時候,我就象是那保姆,太執着於自己事奉中眼前的成敗得失,竟然忘了最重要的是順服我的主人。 在事奉中顧念眼所不見的永恆,具體來說,就是要清楚明白事奉將來的目的和獎賞是什麼。我們不僅要了解事奉目的和獎賞是什麼,更重要的就是要明白這兩件事情的實現是在將來,而不是現在,若非如此,我們不會理解事奉真正的價值所在。 [color=green]a. 事奉的目的 (4:15;參太22:37-40)[/color] 事奉的目的到底是什麼呢?保羅在哥林多後書4:15是這麼說的: 林後4:15 凡事都是為你們,好叫恩惠因人多越發加增,感謝格外顯多,以致榮耀歸與神。 套句大家都熟悉的老話:“榮神益人”。是的,事奉的目的就是榮神益人,而且是以榮神為核心,然後由其衍生益人的果效。 耶穌在馬太福音22:37-40就說得更具體了: 22:37 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 記得著名基督徒教育家和作家韓瑞克教授(Howard Hendricks)說過一句話,大意是:“My greatest fear is not that you will fail but that you will succeed in doing the wrong things" (直譯為:“我最大的畏懼不是失敗,乃是成功地做錯事” )。 我當年將這話修了修,改成:“Worse than being divided is to be united for the wrong cause“ (直譯:比分裂還要糟的就是因錯誤的理由而團結”),就把眼裡瞧不起、嘴上饒不過的主任牧師給定性了。 我當時去的是一家有一百多人的靈恩派教會,眼裡老看不慣主任牧師總是搞些“Personal Prophecy” (直譯為:個人預言)和 “Holy Laughter” (直譯為:聖笑)的“小把戲”。我雖不能論斷所有人的經歷都是虛構的,但大面積的重點推廣,難免予人“急功近利、譁眾取寵”之感。 我眼裡的“個人預言”有時搞得就象“個人算命”似的,個個都巴不得能夠知道神給他們的"destiny“(這詞比較難翻,一般是指命運,有宿命的意味,但因為基督徒的生命觀不一樣,姑且稱之為:“預命”吧)。我不否定“預言”是神傳達信息的方式之一。我所反對的是沒有做好準備順服神的旨意之前,就妄求一些“玄乎其玄”的溝通渠道。如果我們專心尋求,我們還怕神不和我們說話嗎?如果我們是他的羊,還怕聽不出他的聲音嗎?不在順服的前提之下追求一些“另類”的交流途徑,豈不是本末倒置的嗎? 至於聖笑,就是追求聖靈充滿時被“擊倒”或“擊殺”,然後狂笑、哭泣、講方言、身體擺動等。我並不反對“表達自由”(Freedom of expression)。我所針對的是每個主日來到祭壇前用讚美為膏、以涕淚為祭,在洗濯盆前打個轉,滌清了良心的虧欠,然後重回世俗中,有待下個主日再事潔淨,終其一生都沒能踏入聖所一步。可見幔子雖裂,但如果面上的帕子卻仍未除去,又怎麼能進入上帝的安息、得瞻基督的榮光呢? 教會內部因此分裂成“回歸聖經”和“依靠聖靈”兩派。雖然我代表的“回歸聖經”派明白“合乎中道”的重要性,然而為了打壓“敵營”的氣勢,對主任牧師的作風,往往是採取“抗言上奏”的立場。最終鬧至教會分崩離析,不但我“跳槽”了,副牧師辭職了,主任牧師也在執事會秘書(Board Secretary)的“要求”下離開教會了。當時的我對教會大失所望,對現實中發生的事情非常不滿。 所謂太陽底下無新事,相信這一幕在世界各地的教會中屢見不鮮,迄今還在不斷地重演。記得我剛投入事奉時,那感覺簡直就是豪情萬丈、熱血沸騰,認為事奉是最有意義的,信徒是滿有愛心的、同工們更是戴有光環的,恨不得就此大展抱負,為教會的“事業”鞠躬盡瘁、死而後已呀!然而,在教會裡多待一段日子後就發現,教會有時比社會還要世俗。信的有時比不信的對名利權財還要執着。同工裡頭更是充斥着假弟兄。有時,因着自己體貼肉體(說好聽點是“軟弱”),對態勢的每況愈下,甚至是難辭其疚的。 面對着教會非但沒有為主帶來榮耀,甚至還因權力鬥爭而最終導致分裂,我沒有省察自己的過錯,卻一味斥責別人的信仰不純。令我自己感到更可恥的是:我在責備別人的同時,卻沒有看到自己內心的倨傲。我看不起別人以“玄乎其玄”的經歷為榮,我更加氣不過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大事渲染其特殊經歷,並且鼓動別人也去行。然而,即便他們是為了感覺良好而盲目尋索靈恩體驗(其實這是我無法考證的,算是一種先入為主的成見吧),他們追求“個人預言”、“聖笑”,我崇尚“筆誅口伐”、“聖經”,歸根結底還不就是為了自己心裡頭爽、覺得自己是個人物嗎?套句行話:俺比你“屬靈”、俺比你有“生命”、俺比你有“亮光”! 這和事奉的目的簡直差了十萬八千里麼!事奉的獎賞更不是讓人心裡感到爽麼! 彩虹之約論壇上的遙投弟兄說得好:“俺比你屬靈、俺比你有生命、俺比你有亮光!從這些誇口出發,就會催生出不少急功近利,假大空之輩,李大師在這種環境下也會如魚得水的。” 對於生活中憋屈的人而言,尤其是這類思想的沃土。 將自己的個人價值放在某種“成功”上面(即便是教會的事奉),而不是建立在與神的關繫上,本就是虛空的虛空。無論是“依靠聖靈”也好,是“回歸聖經”也好,我們要切切鑑察並保守我們的心,否則就竭力多作徒然的工了。 詩篇139:23 神 阿 , 求 你 鑒 察 我 , 知 道 我 的 心 思 , 試 煉 我 , 知 道 我 的 意 念 。 箴言4:23 你 要 保 守 你 心 , 勝 過 保 守 一 切 。 ( 或 作 你 要 切 切 保 守 你 心 ) 因 為 一 生 的 果 效 , 是 由 心 發 出 。 我當日就是年少氣盛,對他人有不切實際的期望,終究落得個失敗收場。況且,無論我們在事奉中所遇到的“敵人”是什麼,畢竟沒幾個會勝過保羅所曾遭遇的吧?所以,作為神的僕人,我們必須了解“事奉的目的”是榮耀神,而不是彰顯自己,以免陷入“今生的驕傲”里。 不以榮耀主作為服侍動機,什麼困難都能成為絆腳石,到頭來,不但只苦吃上了卻仍是徒勞無功,還污了神的名!如以榮耀主作為事奉目的,什麼困難都能“不被困住、不至失望”。 說到這裡,我們知道要在事奉中堅持到底,首先必須時時預備着“承受內憂外患的苦楚”,然後要“顧念眼所不見的永恆”。“顧念眼所不見的永恆”包括要了解“事奉的目的”是榮耀神,而不是彰顯自己。接着還要清楚我們事奉的獎賞是什麼。 [color=green]b. 事奉的獎賞 (4:16-18;參林前15:12-20)[/color] 事奉的獎賞究竟是什麼呢?保羅在哥林多後書4:16-18是這麼說的: 林後4:16-18 保羅所說的這個“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指的是什麼呢? 根據貝克福音派聖經神學辭典: [quote] Glorification 得榮耀 (摘選) 作者:大衛.哈塔爾 (David K. Huttar) “[聖徒]得榮耀”首先包括信徒的分別為聖或道德完全 (帖後 2:13-14; 來 2:10-11),信徒從而得榮耀、成為聖潔並且沒有瑕疵[注1] (弗 5:27)。成聖的過程現今就在我們身上作工 (林後 3:18) ,然而卻是逐步的榮上加榮,直至進入最終的榮耀。 其次,身體參與得榮耀的過程 (羅 8:23; 林前 15:43; 腓 3:21),亦即信徒得釋放和自由 (羅 8:21)。因此,得榮耀的身體不能朽壞(immortal)[注2] (羅 2:7),不朽壞(imperishable)[注3]、強壯以及有靈性的 (林前 15:43-44)。此外,受造之物本身也參與這方面的得榮耀(羅 8:21)。 其三,得榮耀讓我們於神的國有份(帖前2:12),甚至到達和他一同作王的地步(提後2:10-12)。 最後,得榮耀在某種程度上來說,是得享神自身的榮耀(羅 5:2; 帖前 2:12; 帖後 2:14; 彼前 5:10)。 譯者註: 讓我們先看看這“榮耀”對信徒的重要性: [color=purple]i. 得榮耀是福音的核心:[/color] 哥林多前書 得救的過程包括從罪的懲罰中被贖(Saved from the Penalty of Sin)、從罪的權勢中被贖(Saved from the Power of Sin)、以及從罪的同在中被贖(Saved from the Presence of Sin)。我們一旦口認心信主的拯救,就立馬從罪的懲罰中被贖。分別為聖的過程讓我們從罪的權勢中被贖。當我們進入最終的榮耀時就從罪的同在中被贖。 得榮耀包括身體的復活,如果聖徒將來不得榮耀,那我們的信就是枉然的!!這就是“榮耀”對我們信仰的重要性!! 神的恩典何其大!!這榮耀何其大!! 然而,這尚不足以說明作為神忠心僕人將來的榮耀的“極重無比”呀!! “得榮耀”不僅是所有信徒的盼望,更應是神僕人的期待,因為忠心的僕人所得的榮耀有程度上的不同。 [color=purple]ii. 得榮耀有程度的不同:[/color] 希伯來書 11:35 ... 為要得着更美的復活。 馬太福音25:21; 29-30 25:21 主人說,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 - 神忠心的僕人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將會有許多事派給他管理。換句話說,作王的程度不一樣。當然的,我不是鼓吹神的僕人為將來的“權勢”(當高官兒)而竭力多作主工。如果神的僕人一生為權欲所驅,也就淪為不忠心了。因為不想得榮耀而得榮耀、因為不想得權勢而得權勢.。這是個PARADOX。什麼是PARADOX呢?唐崇榮牧師是這麼解釋的: [quote]Paradox這個字不單單在19世紀丹麥的齊克果常提到。這是在主前三四百年﹐希臘的哲學裡面已經討論的一個問題了。Paradox是什麼意思呢﹖Paradox是好象矛盾但不是矛盾。好象互相抵擋但是是很和平和諧的。我今天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如果我請Dr.林望傑到這裡來。我要問他一個問題。問以前﹐我先作一個statement。我說Dr.林是一個很謙虛的人。這是我講的﹐不是他講的。我講就很有意思﹐他講就不好意思。我再講一次﹐Dr.林是一個很謙虛的人。我問他對不對﹐他說不對。所以外面看來我和他好象是相反的。所以你說今天在台上你們兩個人彼此相反﹐兩個人不同心﹐怎麼可以一同作布道團工作呢﹖一個說是﹐一個說不是。他們是矛盾的。但當我說是﹐他說不是﹐他才是同意我的﹝By saying ‘no’, he is agreeing with me.﹞。是不是﹖你是故意說“不”來表達你的謙卑的﹗「不是!」這個就是paradox。一個謙卑的人不可以感到自己謙卑。阿門﹖這就是聖經的道理。有許多人讀聖經的時候﹐你看這個與那個衝突﹐那個與這個衝突。為什麼﹖那不是衝突。那是paradox﹐所以當基督徒知道上帝的道是超越理性而隱藏着非常奧妙的paradox﹐你信心就很容易增加了。所以聖經的話是很奇妙的。 原文選摘自《動力季刊》“基督徒的三大虧欠”:http://www.stemi.org/htdocs/stemi.nsf/0/c75b45a6d7d47d0d85256cb4005d6aaa?OpenDocument 基督徒如果存心求榮耀,不就有了私慾了嗎?基督徒若是有意要權勢,不就有了私心嗎?因此,上帝把榮耀賜給謙卑的,將權柄交給沒有權欲的(彼前5:5-7) - 這“快樂”又當作何理解呢?理解不了!是不可言喻、不可明狀的!正如哥林多前書2:9所說的: 如經上所記,神為愛他的人所預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 - 這“丟在外面黑暗裡”更是作何解呢? 至少有兩種說法: - 不得救。 - 不得與主一同坐席(只有聰明、儆醒、預備好了的童女能夠進去)
所以說,神忠心的僕人所得的榮耀是何等的“極重無比”呀!! 在彩虹之約論壇上,有位“羅七”弟兄曾發過這樣一張貼子給一名叫“噎酥”的慕道友: [quote] 詩篇31:19 我原來教會有一位長老,他的二兒子長到十來歲的時候,不願意讀書,覺得在McDonald's賣賣漢堡也很不錯。幸虧這位長老有智慧,跟他兒子仔細算了一筆帳,他兒子才明白賣漢堡的錢是不夠過日子的,於是努力讀書,現在已經是骨科醫生了。 我們這些成人,有時候想法也跟孩子查不多。按着靈性來說,沒有信主前“勇敢”地說:我死了以後下地獄就下地獄;信了主的也說:那麼努力地信幹什麼?以後在天堂有個小板凳坐就好了。嗯,我想他們心裡想的地獄和小板凳,大概就跟少年心裡的賣漢堡工作差不多了,還蠻不錯的。 可惜神所說的地獄,並不那麼可愛,天堂里的小板凳,神叫作“哀哭切齒”。 但是神也有應許的,大衛在被人追殺的時候寫下了上面的詩篇。他告訴我們,在困苦中敬畏神的人,在眾人面前被羞辱的人,神將來會在眾人面前施恩給他。不僅如此,神還為他積存了永恆的產業。凡信靠耶穌基督的人,在今生和來生都有美好的福氣。 現在在信仰上所做的決定,是對我們這一生,乃至來生有深遠意義的。賣漢堡是真的不夠過日子的。噎兄,願不願意想想是否接受耶穌基督為你的救主和生命的主? (我明天開車去Chicago了,可能很久不能給你寫帖子了。Merry Christmas and Happy New Year!)
我當日就是自命不凡,對神的國和神的義沒有積極的追求,結果落得個頹廢無用。況且,無論我們在今生中所擁有的“成就”是什麼,畢竟沒幾個會勝過保羅所曾持有的吧?所以,作為神的僕人,我們必須了解“事奉的獎賞”是“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而不是現在的權勢與榮耀,以免陷入“今生的驕傲”里。 不以那“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作為服侍期待,什麼損失都能成為絆腳石,到頭來,不但只虧吃定了卻仍是徒勞無功,還污了神的名!如以將來的“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作為事奉獎賞,什麼損失都能“不被困住、不至失望”。
然而,做好準備“承受內憂外患的苦楚”以及“顧念眼所不見的永恆”尚不足以讓我們在事奉中堅持到底。作為神的僕人,如果終日將眼睛放在事奉的困難上面,就難免灰心喪氣。作為神的僕人,若果整天將思想置於將來的獎賞上面,就不免憂心失望(箴13:12),我們還得學習“活出交於死地的生命”。 [color=blue]3. 活出交於死地的生命 (4:10-12;參12:9-10)[/color] [quote] 今年,北平的馬廉(2)教授正在教書,驟然中風,在教室里逝去了,疑古玄同(3)教授便從此不上課,怕步馬廉教授的後塵. (1)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三五年五月二十日《太白》半月刊第二卷第五期“掂斤簸兩”欄,署名放者。 作為神的僕人,十二使徒又是怎麼死的? [quote] 參考資料: 當耶穌基督被釘死十字架時,十二門徒只剩十一人,其中猶大因為出賣耶穌自殺而亡,後來又提名馬提亞接替,繼續宣揚復活的福音。但是這些使徒的結局卻是十分悲壯的。雖然聖經中並非詳載使徒們傳道和殉道的事跡,我們卻可在許多“經外作品”或教會遺傳中,追尋這些可歌可泣的故事。十二使徒中除賣主的猶大自殺及約翰安然去世之外,其餘的使徒都喝下了主的苦杯,榮耀而勇敢為主捐驅,開殉道之先河。 1. 彼得據說在羅馬郊外“地下墳場”作為傳道之所,是為了避免羅馬政府的注意。後來羅馬暴君尼祿王,決意毀滅屬天的教會,逼迫神的僕人,就以大火焚城,諉過基督徒,捉拿彼得。彼得被處死前,曾對刑史作如此的要求:“請把我倒過來釘在十字架上,我的主曾為我豎在十字架上,我不配像他一樣受死。” 2. 雅各成為初期教會第一位殉道使徒。:“希律王下手苦害教會中幾個人,用刀殺了約翰的哥哥雅各。”(徒十二:1-2) 3. 安得烈最後的宣道站是亞該亞省的帕特拉,這也是他被釘死之地。相傳其十字架為“X”形,從此此形的十字架就為“聖安得烈十字架”。據古教父耶柔米說,安得烈在上十字架前,對群眾發表一篇頗長而剌激的言論,然後毫無懼色地殉道,使許多人相信耶穌是救主。 4. 腓力據傳在小亞細亞的希拉波立帶領許多信奉蛇神的人信主;毀壞蛇神的偶像,遂觸怒官員與以迷信牟利的祭司,而將他下獄,施以酷刑,最後腓力被倒釘十字架而死。 5. 有些解經家認為巴多羅買可能就是拿但業,因為在十二使徒的名單中他常與腓力排列一起,又是腓力領他信主的。雖然聖經並未記載他的言行,但耶穌復活後在加利利海濱向七個門徒顯現時,拿但業也在內(約廿一:2)。巴多羅買是亞蘭文名字,而拿但業是希伯來文。教會傳說他在猶太國外多處傳道和行神跡,並將馬太福音譯成多國語言。最後在亞美尼亞被異教徒棍打、釘十字架、再用刀殺死。 6. 小雅各據遺傳說,他是在基督徒受逼迫期間,被處鋸刑,身首分離。另有傳說他曾到波斯傳道,就在此殉道。因聖經上只記了他的名字,他經常被稱為“未受歌頌的聖者”:可見他是許多寂寂無名的殉道者的寫照。 7. 多馬相傳後來他堅定不移的往帕提亞及印度傳福音、建立教會,在異教黑暗地區中,首次點燃基督信仰之火;結果他被異教祭司以長矛剌死。 8. 馬太又名利未,在世餘年曾到中東各地、走遍非洲埃塞俄比亞,創立教會,最後殉道于波斯。 9. 達太又名利拜烏或猶大(不是賣主的加略人猶大),是亞勒腓的兒子。教父耶柔米也說及達太曾到今日土耳其境內,國王押迦重病因獲達太醫愈而全國信主。他最後到波斯傳道,領多人歸主,致使當局不滿,將他釘十字架處決。 10. 奮銳黨的西門相傳他除在猶太傳福音外,還到過非洲、美國;他主要的傳道地區是美索不達美亞。後來在波斯被異教徒所殺,有說是釘死在十字架上,也有說是被鋸成兩部分而死。 11. 馬提亞相傳在耶路撒冷先被人扔石頭,後斬首而死。 12. 約翰是唯一善終在以弗所的。教父耶柔米說,約翰從拔摩海島釋放出來後,在以弗所傳道至離世。在他年老不能走動時,便由人抬到聚會之處去講道,每次均提及:“小子們哪!你們要彼此相愛!”最後一次的講道,也是這兩句話,講完之後,就在講台上安然離去。 由以上使徒的結局,我們可以看出做耶穌門徒,付出的代價有多大!但是,初期教會教父特土良說:「殉教者的血成為教會的種子」他們的犧牲沒有白費,他們建立了教會,也締造了世界史上最偉大的宗教。 “凡想要保全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喪掉生命的,必救活生命。”(路加福音17:33) “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一粒麥子不落在地里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約翰福音 12:24)。 保羅這位使徒所經歷的死又是什麼呢? 哥林多後書4:10-11; 12:9-10 (呂振中譯本) [quote] 參考資料: http://www.hznaite.com/a/bbs/viewthread.php?tid=3447 保羅原名掃羅,出生於富有的家庭,他曾受過高深教育,未信主前是個謹守律法的法利賽人,所以激烈地攻擊教會,逼迫基督徒。顯然地,神將保羅的改變是教會史上一件關係重大的事。自從在大馬色的路上,與主相遇,神使他變為最偉大的使徒、最深奧的神學家、最有說服力的護教者,也是最不折不撓的傳道士;他大概是教會史上最多才多藝的一個人。 他的傳道工作始於大馬色,以後足跡遍布小亞細亞,甚至遠及歐洲。他一邊傳福音、一邊建立教會,也不忘將神的全部真理教導信徒,與他們經常保持聯繫;他所寫的書信,占了新約聖經的五分之一。保羅在基督教早期的宣教工作中起一個重要作用:首先,他使到當時的教會接納向外邦人傳福音的工作;第二,他在羅馬書一至十一章中寫出了向外邦人傳福音的神學基礎;第三,他本身就是最好的宣教士的模範,因而贏得了“外邦人的使徒”的稱號。 在傳福音的年月中,保羅經歷了疲乏、痛苦、饑渴、寒冷、赤身露體、毆打、監禁、石擊、船壞、海陸的危險。聖經最後記載他囚於羅馬,他以後是否出獄,學者們見解不一。據傳說,他是在羅馬城外,俄斯替亞道上被斬決,但其殉難之年已不可考。 使徒保羅經常必須面對危險與死亡:“身體上時常帶着耶穌的死”、“永遠為了耶穌的緣故被送交於死”。保羅不但輕看前面所列舉的種種苦難,他面對死亡時更是毫不畏懼。我相信他心裡不僅是為了更好的復活、更大榮耀而甘願受苦,乃時刻不忘榮耀上帝,甚至願意效仿耶穌被送交於死,從而將基督的生命彰顯出來!! 這才是真正補滿基督患難的欠缺(歌1:4)!!這才是完全與基督同釘十字架。活着的不再是自己,乃是基督在我們裡面活着。並且我們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加2:20)!! 與使徒們相比,我們當中大部分卻是:“你們與罪惡相爭,還沒有抵擋到流血的地步。”(希伯來書 12:4) 一個基督徒沒有求死之心,是做不了基督的門徒的。基督徒的生活本就是置之死地而後生的體驗: [quote] 標題:信耶穌的“壞處”:慢慢地置之死地而後生 第一,耶穌的福音常常會使願意認罪的罪人有一種深沉的罪疚感,不願意認罪的罪人有一種蒙羞的恥辱感,所以,傳福音必然會得罪罪人,信福音必然先得罪罪人自己。認識耶穌的同時也就認識了自己,信耶穌的同時也需要不信自己,不信自己有那麼好,認清自己其實沒有自己希望努力達到的甚至偽裝出來的那麼善良,總之,認清自己是個十惡不赦的罪人,舍掉人類救主別無拯救。不難理解,這是一個相當大的情感代價。而不好的感覺,常常不受歡迎。真信耶穌的人,難得度過一天沒有向神向人一次多次認罪的。也就是說,不信還罷,一信之後,認罪是沒完沒了的。難怪信耶穌那麼難。 第二,信耶穌需要付出生命的代價。何以見得?耶穌說,凡愛自己生命的,必失掉生命;而為我失掉生命的,必得着生命。耶穌又說,凡不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聖經說,要治死我們肉體(自然人)的邪情私慾。基本而言,信耶穌,老我(舊我,在亞當里的舊生命)不死還真不行。而除了自殺殺人的恐怖分子和一些願意拋頭顱灑熱血的烈士,很少人願意丟棄自己的生命。信耶穌的麻煩,還不是一次英雄似地死得其所就完事了,需要每天不斷地慢慢地死,直死到人肉身死為止!哎,難怪信耶穌那麼難。 第三,信耶穌除了把命交給主,連帶身外之物,都需要認真地交給主。比如,金錢的奉獻。你可能聽過什一奉獻(也就是奉獻收入的頭10%給神的家)甚至更犧牲更慷慨的奉獻。這10%比萬惡政府苛捐雜稅當然是少多了,但開始學習奉獻的人於心多少有些不忍的。君不見,流點汗可以,拔點毛不成。另外,你的時間、才幹、家庭也不再專屬於你個人,你需要把有限的生命不斷地、每日每時地投入到全心全意服事神、服務人當中。一個人做點好事並不難,難的是一輩子不斷多做好事、不斷少做甚至不做壞事。哎,信耶穌自然就難上加難了。 德國反納粹的著名基督徒牧師潘和華說,當基督呼召你跟隨他時,他是呼召你來死 (When Christ bids you to follow Him, He bids you to come and die)。 總而言之,言而總之,信耶穌,死定了,而且是慢慢的死,不斷的置之死地而後生,讓耶穌基督復活的生命慢慢的活出來。 [/quote] 因此,我們所傳的福音在某種意義上,是讓人尋死——舊我、私慾的死——慢慢地死...... 不過,在受殘酷迫害的情況下,這死甚至會是肉身上速速地死。 這死是從根本上放棄為自己生存的權利, “活着就是基督,死了就有益處”(腓1:21)“我們若活着,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羅14:8) !!! 作為神的僕人更加是死路一條:“因為我們這些人雖然活着,卻永遠為了耶穌的緣故被送交於死...“(林後4:11)。換句話說,保羅是天天都在找死!! 服事最大的攔阻莫過於主的工人沒死透!!當苦難熬過去了,驕傲也磨下來了,內心深處的孤獨可能最是消磨人。拋下世俗工作的“榮華富貴”而投入全職事奉本就沒有太多人能夠理解(呵呵,有點象以利亞的語氣吧?),再加上日益向大齡的行列邁進,自己卻仍然是形單影隻(呵呵,眾里尋他千百度。驀然回首,才德賢妻,已作他人婦),弟兄姊妹們的掌聲與鼓勵似乎已是唯一的安慰......(呵呵,壞了,缺愛的人在神以外找慰籍) 我當年參與事奉的時候,生活條件、身份地位並不是我最在意的。我渴望的卻是人的認同、人的關懷。當我在日趨事務主義的事奉生活中感受不到上帝同在的時候,對人的依戀竟是與日俱增: [quote] 以賽亞書 30:15 以賽亞書 30:15 主耶和華以色列的聖者曾如此說,你們得救在乎歸回安息。你們得力在乎平靜安穩。你們竟自不肯。 我帶着遍體鱗傷的孤獨 我馬不停蹄 無水的井 我信奉他是上帝 停不了的流浪 身在家鄉 心在異鄉 我本是客旅 仰面蒼茫的天空 細雨滌淨的潔白海灘 父啊 我別無出路 我清楚明白,走到這步田地,不是上帝沒有祝福,乃是我承接不了他的恩典。天父的福分猶如萬丈的瀑布傾倒而下,我卻是一隻可憐的小碟子,眼巴巴地看着水花四濺,就是不能將阿爸父的愛與恩典完全領受到我的生命中來。 我身上的破口猶如破牆爛瓦,敗壞的冷風從不同的角落刮進我生命的屋子,高傲、誇大、自私、討人喜悅、不順服、逃避十字架、情慾方面的掙扎使我完全曝露在仇敵的面前,任其蹂躪。我的心又黑又硬,是邪惡的、是頑梗悖逆的,為求滿足自己的私慾,走捷徑、徇私、甚至欺騙隱瞞。所參與的服事就象假先知哈拿尼雅發假預言一般,非但沒有神的力量,反而給別人帶來傷害。當我替人粉碎頸上的木軛時,卻給人換上了鐵軛。 當聖靈的光照臨到我身上、顯出我的本相時,就如大衛在詩篇32篇所說的:“黑夜白日,你的手在我身上沉重;我的精液耗盡,如同夏天的乾旱。” 當主的手在我身上沉重的時候,我有一個星期沒有睡好,有些晚上完全沒有睡着。一波又一波的思想、短夢交織出我內心世界的醜陋與缺陷。我知道我心裡有苦情與難處,甚至有罪,但卻只想找人傾吐,而不欲在神面前開口。直至心裡的日益加重的恐懼感催逼我走到窮途末路、再過不下去的時候,我知道認罪已經是我唯一的出路。不是我選擇回到主的面前,是他強拉着我回來的。這浪子已經使他痛心很久、很久了。他若再不拉我一把,我這一生也就這麼混下去了。 我的本相在上帝的面前無法躲藏。我僅求主今後能讓我的教師不再隱藏,讓我知道什麼是正路,然後賜我力量去活出基督的生命: 以賽亞書30:20-22 在不知不覺間,人成了我的偶像。這完全就是因為自己沒有死透,還要人安慰我,還要人愛我,甚至還曾不切實際地幻想有個“比翼雙飛”、“並肩作戰”的伴侶,以使生命有說不出的浪漫。我深切地明白,要為基督堅持到底,死是必經之途。不與基督同釘十架,就不能與他同死,也就不會有他復活的生命。 但......但......死不了咋辦?? 有人說過要活出基督徒的生命不是難事,是不可能的事!! 希伯來書 11:6 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 除了全心全意地信靠主,別無出路。雖是屢戰屢敗,也要屢敗屢戰,“我們四面受敵,卻不被困住。心裡作難,卻不至失望。遭逼迫,卻不被丟棄。打倒了,卻不至死亡。”跌倒了,再爬起來,勝利必然在望。如果一路順利,還需要我們堅持到底嗎?堅持基督徒的事奉,很多時其實就是堅持基督徒的生命。 羅馬書12:1-2 要在事奉中堅持到底,首先必須時時預備着“承受內憂外患的苦楚”,要知道這莫大的能力是出於神,而不是出於我們。然後要“顧念眼所不見的永恆”。“顧念眼所不見的永恆”包括要了解“事奉的目的”是榮耀神,而不是彰顯自己,以及清楚我們事奉的獎賞是將來的“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而不是現在的權勢與榮耀。若非如此,我們不會理解事奉真正的價值所在。最後,也是最重要的,我們還必須學習“活出交於死地的生命”,要明白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
什麼時候看清自己不過是瓦器,並沒什麼值得驕傲的,什麼時候看清基督才是寶貝,是唯一有價值的,我們才能夠真正的做到以上分享的三點。 最後,我不知道有沒有人問過,為什麼主要讓我們這些“成事不足、敗事有餘”的人參與事奉,他親自出馬不更乾脆利索? [quote] 卅五、化阻力為助力 “神藉着困苦救拔困苦人,趁他受欺壓,開通他們的耳朵。”(伯卅六:15) 我相信上帝讓我們參與事奉的最終目的其實是塑造我們的生命。自我死不了是事奉最大的阻力,而參與事奉又恰恰是走出自我的途徑。因此,親愛的弟兄姊妹們,“我們既然蒙憐憫,受了這職分,就不喪膽”(歌林多後書4:1)。 [quote] 耶穌是我親愛朋友 多少平安屢屢失去 是否煩惱壓着心頭 主是我知恩朋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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