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實現了突破!(4) |
送交者: 范學德 2004年01月27日13:21:55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我實現了突破!(4) 范學德
路德曾將該書命名為“論基督教的改革”,這是他的三大改教名著的第一篇。這部劃時代的著作的歷史價值,在改教時期的著作中是首屈一指的。自此後,改教運動進入了正劇。 該書寫於威登堡奧古斯丁修道院,時在1520年6月23日)。 路德發現羅馬教徒建築了三層城牆來掩護自己,拒絕改革,這是整個基督教界非常腐化的原因。 第一,宗教的權力超乎俗世權力之上。第二,聖經的解釋,除教皇以外不屬於任何人。第三,除教皇以外,沒有人能召集會議。(第163頁) 路德首先突破第一層城牆。羅馬教徒把教皇,主教,神甫和修道士稱為“屬靈的階級”,把君主,貴族,工人和農人稱為“屬世的階級”。路德一語就破除了這個謊言:凡基督徒皆為屬靈的階級。 在基督徒中間,除了職務和工作不同以外,沒有其他的差別,因為只有洗禮,福音和信仰才能使我們變為“屬靈的”和基督徒。因此,“凡受了水洗的人,都能誇口說,他已經是一個受了聖職的神甫,主教和教皇,不過人人要執行這種職務乃是不適宜的。恰因我們都同樣是神甫,任何人就不得毛遂自薦,不經我們的同意和選舉來執行大家權力範圍以內的事。。。所以基督教界中的神甫,無非是執行公務的職員。”(第165頁) 由此可見,所有的基督徒“都同屬一階級,都是真的神甫,主教和教皇。”(第166頁)神甫,主教或教皇“並不更為優越,他們不過受了委託,以傳道並舉行聖禮為務;同樣俗世掌權者也是一樣,他們不過受了委託,拿着刀和杖來懲罰惡人,保護善人。一個皮匠,鐵匠,農人,各有各的工作和職務,但他們也都是受聖職的神甫和主教,而且每人的工作和職務,必須對別人有利益,這樣可以為社會屬精神和物質的幸福做許多不同的工作。”(第166頁) 有一教諭說,俗世的權力不在“屬靈階級”之上,並且不可刑罰屬靈階級。路德駁斥說:“俗世的權力既然是上帝所派來懲罰惡人,保護善人的,所以它應在整個基督徒中自由地行使它的職務,無論對教皇,主教,神甫,修士,修女或對任何人,都不徇情面。。。不管是否涉及教皇,主教或神甫,誰犯了罪,誰就應受處分。”正如聖貴鈎利所云:我們都是平等的,但罪債使我們彼此服從。(第166至167頁)。 路德要突破的第二層城牆是:不管教皇是好是歹,他在信仰上是不能錯誤的。因此只有教皇能解釋聖經,或批准解釋。路德說,如果聖經告訴我們所有的基督徒都要蒙上帝的教訓,而“教皇和他的下屬可能都是壞人,不是真基督徒,沒有蒙上帝的教訓,也沒有真知灼識。反之,一個普通人可能有真知灼識,我們為什麼不跟從他呢?教皇不是錯誤了許多次嗎?假如我們相信那有聖經為根據的人不甚於相信教皇,那麼當教皇錯誤的時候,誰能幫助基督教界呢?”(第169至170頁) 此外,“我們都是神甫,都有一個信仰,一個福音,一個聖禮,那麼,我們對於信仰的真偽,為什麼不也都有權去審查和評判呢?”(第170頁)因此,每個基督徒都應該擁護信仰,了解信仰,維護信仰,並斥責背離聖經的一切錯誤。 “若教皇用他的權阻止自由會議的召集,因此妨礙教會的造就,我們就當對他和他的權柄置之不理。如果他以革除來相威脅,我們就應該藐視他的作為,把他當作瘋人,我們要依靠上帝來竭力革除他,盡力約束他。。。我們要以生命,財產和我們所有的力量去反對這樣的權力,絕對不予服從。”(第173頁)
路德痛斥羅馬教皇所過的生活如此豪華奢侈,即令任何國王和皇帝也望塵莫及,這是“一種罪過,教皇為拯救自己的靈魂,應該摒除奢華。”(第175頁)羅馬的貪夫是世界上最大的盜賊,而且一切都是假借基督和聖彼得的聖名而行!在羅馬,“一切的重利盤剝在此處都算是公道的,而凡由偷盜所得的一切財產也都成為合法的。此處誓願可以廢棄,此處修道士可以得准自由離開他們的修道派,此處婚姻可以出賣給教士,此處私生子可以變為合法的,此處一切不榮譽和羞恥的事都能變為榮譽;此處一切罪惡的醜名和污點都可以成為尊貴的;此處凡為教會法規所不許的婚姻,或有其他缺點的婚姻,都可以得着允許。此處抽稅和搶劫是何等地橫行呀!好像教會所有的律例都僅是為得錢而布置的一種網羅,叫人必須費錢求釋放,然後他才算是基督徒。是的,此處魔鬼變成了一個聖徒和神,從這樣的一個審核所,有什麼事做不出來呀!”(第185至186頁)這樣的邪惡,“不僅是公開的搶劫,欺騙,和地獄的專制,而且把整個基督教的身靈都毀滅了”!誰能再忍受這樣的事,或保持緘默呢?(第187頁) 3。 改革的建議 路德建議的其他改革措施是:羅馬教廷應該廢除出賣職位,並將羅馬的惡棍減少,使教皇的家屬能由教皇自己的經費維持。教皇不應該讓教廷在浮華和奢侈上超過一切國王的宮廷;教皇對皇帝猶如主教對國王,除了在聖壇上膏油和加冕以外,不應該有其他的權柄;禁止到羅馬朝聖,所有一切朝聖都應該廢止;不再允許建立修道院,將現有的修道院廢除,或至少歸併於兩三種教團;每一個城市應該有一個神甫或主教;消除強迫的禁食;約束濫發特權;廢除為死人舉行彌撒;廢除野外小禮拜堂;禁止乞討修道;不得燒死異端;等等。 路德特別強調:婚姻應該重新自由,每個人結婚或不結婚皆可自擇。神甫或主教“應由教會會議准許他們有結婚的自由。因為上帝既沒有束縛他們,任何人就既不應也不能束縛他們,即令天上的天使也不能,教皇更不能。”從此以後,“無論如何,都不要應許主教過獨身生活,倒應該向主教聲明,他沒有權要求這樣的誓願,這種要求乃是出於魔鬼的暴虐。(第203至204頁) 路德所呼籲的改革,是和平的改革。正像他在本書的序言中所說的那樣:“在這整個事件上,最重要的即是:我們要非常小心,即使全世界所有的權利都是我們的,我們也不要依靠大權或人的荔枝,因為上帝不能也不願我們依靠我們自己的權力或理智來開始任何好的工作。上帝不惜要將那樣的工作無情地加以粉碎。”因此,“我們開始這工作的時候,就不要信靠武力,要謙虛地信靠上帝,” 懇求他來幫助我們。(第16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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