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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讀《羅馬書》有感(進深篇2)(修改稿)
送交者: 852 2004年01月30日07:25:27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再讀《羅馬書》有感(進深篇2)

豈可仍在罪中活着呢?

經文:羅馬書6章1,2節:“這樣,怎麼說呢?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斷乎不可!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着呢?”

在羅馬書第六章的一開始,保羅就指出基督徒,就是信了耶穌,接受耶穌作為生命之主的人,斷不能仍活在罪惡之中。耶穌來,就是為了把我們從罪中拯救出來,因為人沒有能力自救,因此神差他的獨生子來到世間,為人類的罪,頂替了罪的工價,使原本無望的人能在耶穌基督里找到出路,重新回到神的裡面,這是神的恩典。罪越多的人,所蒙的恩典就越多,好比那欠五千萬兩銀子卻還不起的人,比那欠五兩銀子的人,當聽到債務被免了的時候,感激的心會大的多。神的恩典大過人一切的罪,凡是人認識到自己的罪,並願意悔改的時候,都能在耶穌基督寶血裡面得到潔淨,被神稱為義,這就是“因信稱義”。

前邊講過,“因信稱義”這個教義,恐怕是被人誤會最多的教義。馬丁·路德在十五世紀高度概括了聖經中這一非常重要的信息,可惜的是,往往被人的頭腦解得面目全非。不僅在教會外邊,在教會裡邊也是如此,以為人只要說“我信了”,就一切問題都解決了。教外的人還可哈哈一笑,覺得你是自己騙自己;如果信徒不去仔細查考因信稱義的實際含義,仍然活在罪中,自己騙自己,那就是極大的悲劇了。其實,從羅馬書看,人的本性沒有多大的改變,在初期教會的時候,已經有這樣的誤解了:既然罪使恩典顯多,那麼越多犯罪就越能顯示神的恩典。保羅對這樣的人大聲疾呼:“斷乎不可!”耶穌既然把我們從罪中救出來,就斷不能再過罪的生活。現代的人若說有什麼改變,最多是對罪更不敏感而已;因為現代社會的道德相對主義,已經對是非對錯沒什麼絕對的看法了,什麼是罪,已經沒有定論,何況是過離罪的生活呢。

要想過離罪的生活,第一步,是要明白什麼是罪,才能見罪而逃。什麼是罪?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說法,基督徒的標準是聖經,以聖經為標準。我們成為基督徒以後,首先要清楚的是,在神眼裡,什麼是罪。神禁止我們作的是什麼,要求我們作的又是什麼,如果不清楚這一點,怎麼能有心去離罪呢?人要先知道什麼是對什麼是錯,然後才能努力去作正確的事。聖靈的工作之一,就是要使罪人知罪,說實在話,人沒有辦法讓人認罪的,只有當耶穌的光照在黑暗裡的時候,人的罪才會被自己看見,才會有厭惡罪的心,才會有改的願望。如果人不知何謂罪,如果離罪呢?沒有標準嘛。舉個小例子,前幾天,我兒子說我的電腦里太多病毒,他要幫我重新裝一遍,因為太多病毒,一個個地清都清不乾淨。他在幫我存我的文件的時候,指給我看說,這就是病毒。我一看,原來病毒就是這樣的,我以前就見過的,好像到處都有,我還以為是什麼有用的東西呢,看到了也不敢刪,怕會影響到其他的功能。他這一說,我立刻覺得那些病毒很醜陋,我以前也沒覺得怎麼樣啊?這些病毒通過互聯網進來的,來了就到處搗亂,還扮成文件的樣子。兒子一頁頁的幫我清理我的文件中的病毒,在我不多的文件夾里,他清出來90多個!接下來幾天,我的腦子裡都迴旋着那些病毒的形像,又聯繫到它們竟然占據了我的電腦的每一個角落,我的心中毛扎扎的,十分的難受。我不認識這些病毒,竟然讓它們在我的電腦里四處流竄!

罪就像這些病毒一樣,侵入到我們的生命中。我的電腦可以重新安裝一遍,把那些病毒全去掉,又被裝上了防火牆,防止電腦病毒的侵入;再時不時的用殺毒軟件清理一下瞞過防火牆的病毒,電腦就能保持相對乾淨了。當然,任何的類比都有局限性,不可推到極處。新裝上的電腦軟件沒有改變,只是取代了被污染的舊軟件;而神給我們的新生命,和原來的完全不同,我們的生命價值體系已經完全改變,從以自己為主,改為以神為主。老我向罪死,新我向神活;神對我們生命中罪這種病毒的處理方式就是“向罪死”。我們因着耶穌基督的血,已經向着罪死了,就不能再向罪上活了,目的是要活出聖潔的生活來,成為神的見證。

神的標準都在聖經里,讀聖經才能明白什麼是罪。新生命的第一個特徵,就是對罪的厭惡,以前活在罪中而不自知,現在靠神的恩典知道了,就不能再過有罪的生活。要想清楚地明白什麼是神所不喜悅的和什麼是神所喜悅的,那就一定要去讀聖經,因為聖經就是神的標準。不讀就不會明白什麼是不聖潔。我記得我自己受洗以後,仍然是個稀里嘩啦的基督徒,聖經也就是放在枕頭邊上,晚上睡覺前,翻到哪裡就看一點,沒有系統地查經,也沒有什麼意識應該改變自己的生活,總之,受洗和沒受洗也差不了什麼,我行我素,該幹什麼還幹什麼。後來,看了一本書,是林曾秀芬姐妹的見證,看到她如何每天早上四點鐘起來靈修,讀經禱告,和神的關係越來越密切,很是羨慕。於是,開始從頭讀聖經,斷斷續續,馬馬虎虎地讀了一些,已經開始心裡不安了,就把家裡頭那些算命的書全扔掉了,還里外搜了一陣,看看還有什麼不潔淨的東西沒有。那是我第一次感覺那些東西得罪神。

再後來,我申請姐姐來探親,當然心中也是希望這裡的教會能讓她也信主。姐姐也清楚,因為我每次回去,都會給她一本聖經,雖然我自己並不讀。姐姐是個認真的人,她開始認真地從創世記讀起來了,說要把聖經弄清楚才能決定信還是不信,每次打電話的時候,她就開始問問題了。我告訴她,先信了再讀聖經,才能讀的明白,因為有聖靈的引導,不信的人讀不懂的。當然我只是從別人那裡聽來的這句話,自己並沒有實踐。姐姐不信,說,別的不會,看書的本事還是有的,不信還有看不懂的書。她這一認真,我這邊就毛了,因為我並沒有怎麼讀,要是她問起來,我還真沒有辦法回答,所以,我也開始認真地讀起聖經來了。第一次讀完舊約的時候,在那麼多讓人眼花繚亂的人、事、物里,印象最深的是兩件事。一是亞倫的兩個兒子,在耶和華的面前獻了凡火,就有火出來,把他們當時就燒死在祭壇的面前。(利未記10章)另外一件是在撒母耳記下里,當大衛作王以後,把耶和華的約櫃從亞比拿達家裡拿出來,用牛車運回大衛城。路上牛失前蹄,亞比拿達的兒子烏撒用手扶了一下約櫃,耶和華神就擊殺他,他當時就死在約櫃的旁邊。這兩件事久久在我心中迴旋,覺得服事神不是隨便的事,神是輕慢不得的,一定要按照神的要求去行。

在聖經里,有兩段的經文,非常提綱挈領地點出了神對人的要求,一段在舊約里,一段在新約里,兩段互為表里。舊約的一段,就是神給摩西的十條誡命,當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候,在西奈山上,神刻在摩西所帶的兩塊石板上。十條誡命分為兩個部分,頭四條是講人和神的關係,人應該如何敬拜神;後六條是講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人應該如何與人相處。(經文請參閱出埃及記20章)這十誡里,大部分是“不可、、、不可、、、”作什麼。不可有別的神;不可拜偶像;不可妄稱神的名;第四誡是要守安息日,但後邊又加上:在這一天任何工都“不可作”。第五誡是正面的:當孝敬父母;下邊的五條就全是“不可、、、不可、、、”了: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不可貪婪。這十誡從限制的角度,給人的行為定下了基本的邊界,凡越過這些邊界的,就是不聖潔了。

新約里的一段,在馬太福音第二十三章,有個律法師來問耶穌,什麼是最大的誡命。耶穌簡單地把十條誡命歸結為兩點:第一,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第二,要愛人如己。第一點包括了十誡中的前四誡,人和神的關係;第二點包括了後六誡,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不同的是,不再是從消極的“不可”着手,而是從積極的“要”開始了。從限制到鼓勵,神的要求從初級階段走到高級階段,這是有次序的。如果不明白新約是建立在舊約的標準基礎之上的話,就會走進以為舊約是對耶穌之前的人說的,我們現在只需要看新約就行了的誤區。舊約和新約,在聖經學者的圈子裡,有不同的叫法:舊約,他們稱之為“前約”或“第一約”;新約,是“後約”或者是“第二約”,這樣的稱呼比舊約和新約更準確。因為舊約會給人感覺已經過時了,其實,舊約是新約的基礎,如果沒有舊約,也就無所謂新約,二者不可分割。就如不會加減乘除的人,根本沒有可能去解微積分一樣。

舊約里,對於十誡的解釋在利未記里,在出埃及記和民數記里也有記載,這申命記里又重複又重複,可見它的重要性,讀十誡不可忽略這些細則。出埃及記是舊約里最重要的一本書,可以說是“這一本書”(The Book of the Old Testament),他記錄了神如何把以色列人帶出埃及這為奴之地,使以色列成為自己的子民,祭司的國度。神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神的子民。正如我們今天的基督徒,都有自己的出埃及記:如何被神從罪惡中拯救出來。緊接着出埃及記的,就是利未記,利未記的主題就是“聖潔”,是神頒布給以色列人如果作神的百姓的宣言,以色列人如果遵行神的話,神就賜福給他們;如果違背了,神就會管教。要想明白什麼是“聖潔”,一定要去讀利未記,而利未記可以說是非常難讀的一本書,我姐當年讀聖經,就是卡在這卷書上了,她那麼能讀書的人,也終於讀不明白了。因為這是神給他的百姓的行為準則(The Code of Conduct),非有聖靈的帶領是不會明白的。(她信主以後,很愛讀聖經)

相應的,在新約里,馬太福音第五到第七章,稱為“天國宣言”,是耶穌對兩大誡命的解釋,非常詳細地說明了一個基督徒如何在世為人,裡邊充滿了智慧的言語,是基督徒生活的指南。如何過聖潔的生活?在舊約十誡的基礎上,操練新約的愛神愛人原則,天國宣言就是基督徒的標準。當然,這個標準是相當高的,也可以說是我們一生的終極目標,沒有人能一信主就達到這個標準的,這是我們的目標。記得聽一個牧師說過,如果教會是新成立的,他建議牧師在頭兩年裡就教導馬太福音第五到第七章,可見這三章的重要。

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是集聖潔、公義、恩典和慈愛於一身的活生生的“樣板”,是神的形像,是神所造的人應該活出來的標準。基督徒終其一生的目標是”活的像基督”,保羅說:“我活着就是基督”,恐怕敢說這句話的人不多,特別是剛信主的時候。其實,基督在我們接受他為我們生命的主宰的時候,已經住在我們裡面了,我們所要作的,就是一天天長大,長到基督的身量。

明白什麼是罪,什麼是基督徒的標準,對於過聖潔的生活,是非常重要的。神是聖潔的,非聖潔沒有人能見神。當我們信主以後,神在我們身上的工作就開始了,先要潔淨我們:“少年人用什麼潔淨他的行為呢?是要遵行你的話。我一心尋求了你,求你不要叫我偏離你的命令。我將你的話藏在心裡,免得我得罪你。”(詩篇119:9-11)我們這些已經離罪的人,豈能仍在罪中活着呢?人不可自欺,神是輕慢不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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