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羅馬書六章1-7節,我們知道,我們不僅罪得赦免,而且,我們自己也被送上了十
字架了。所以,我們與基督同死,是一件已經成就的歷史事實。
如同我們不必說:主耶穌,求你來為我的罪死。我們也不必說:主呀,我是一個十
分邪惡的人,求你把我釘在十字架上罷。我們既不為自己的罪禱告,為什麼又要為
自己禱告呢。我們的罪與被基督的血對付了,我們自己已被基督的十字架對付了,
所以我們只要讚美主就夠了。
“有些人在得救之前,可能曾經試着自己救自己。你讀經,你禱告,去禮拜並施捨。
然而有一天,你的眼睛開啟了,看見在十字架上主已經為你預備了完滿的救贖。你
就接受了,感謝神。。。你從罪里得釋放的途徑,正如你得着罪的赦免一樣”。
“神拯救的方法與人的方法完全不同。人的方法是要藉着勝過罪而壓制罪;神的方
法是把罪人去掉。許多基督徒為他們的軟弱而悲傷,他們以為只要他們能夠剛強一
點,一切就都好了。他們以為他們之所以不能過聖潔的生活,是由於他們的軟弱無
能,所以就向自己有更多的要求。。。這完全是錯誤的。神拯救我們 脫離罪,不是
藉着使我們越過越剛強,反而是使我們越過越軟弱。。。神使我們脫離罪的挾制,
不是藉着剛強我們的舊人,乃是藉着釘死他;不是藉着幫助他作什麼事,反而是藉
着不讓他做什麼。。。當你一看見這個真理,你就會承認,你實在無論做什麼都是
毫無能力,神已經把你完全擺在一邊,他已經什麼都作成了”。
確定地知道神所成就的事實,我們需要從神而來的啟示。所以,僅有這些知識還是
不夠的。我們必須有真的開啟,確實的看見。這就好像對一個瞎子,你可以告訴他
世界上的五顏六色,花草樹木,所以這個瞎子就有了這樣的知識。但是,這樣的知
識,與有朝一日瞎子眼睛得醫治後的看見是不同的。所以,我們若要看見神所成就
的事實以及與我們的關係,我們就需要屬靈眼睛的開啟。
有了這樣的開啟,我們還必須有更進一步的認定。就如保羅所說:“這樣、你們向
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里、卻當看自己是活的”。這裡的看,不是
說我實際上還活着,我只是憑信當自己是死的。而是我已經看見自己與基督同死了,
現在我憑信接受這樣的事實。神從來不會讓我們算假帳的。他讓我們算的,就是已
有的事實。
這裡,以一個比喻作結束。“事實,信心,和經歷三個人沿着牆頂走。事實堅定地
向前去,既不轉向左,也不轉向右,並且絕對不往後看。信心是跟着事實走的。只
要信心的眼睛註定在事實的身上,一切就都很好。每當他一關心經歷,並且轉去回
顧他事怎樣向前走,他便失了平衡,從牆上掉下來;那可憐的經歷也跟着跌下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