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靈魂的紀錄”_讀 (2) |
送交者: 范學德 2004年02月05日07:53:04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magzine.jesuschina.org 11/17/2003 耶穌與中國 “人類靈魂的紀錄” 范學德
青年時代的奧古斯丁一度狂熱地渴求以地獄的快樂為滿足,滋長着各式各樣的黑暗戀愛,他所歡喜的不過是愛與被愛。他對主懺悔:“從我糞土般的肉慾中,從我勃發的青春中,吹起陣陣濃霧,籠罩並蒙蔽了我的心,以致分不清什麼是晴朗的愛、什麼是陰沉的情慾。二者混雜地燃燒着,把我軟弱的青年時代拖到私慾的懸崖,推進罪惡的深淵。 你的憤怒愈來愈沉重的壓在我身上,而我還不知道。死亡的鐵鏈震得我昏昏沉沉,這便是我驕傲的懲罰;我遠離了你,而你卻袖手旁觀;我在淫亂之中,勇往直前,滿溢着、四散着、沸騰着,而你卻一言不發。 唉,我的快樂來得太晚了!你這時不聲不響,而我則遠遠離開了你,散播着越來越多的、只能帶給我痛苦的種子,對我的墮落傲然自得,在睏倦之中竭力掙扎。(第25至26 頁) 儘管人隨着內心的衝動背棄上帝,踐踏上帝的法律,但他不能逃避上帝的懲罰“我的非法的享樂中,撒下了辛酸的滋味,促使我尋求不帶辛酸的快樂。但哪裡能找到這樣的快樂?除非在你身上,主啊,除非在你身上,‘你以痛苦滲入命令之中’,‘你的打擊是為了治療’,你殺死我們,為了不使我們離開你而死亡。” (第26至27 頁)
這其中的一個罪惡就是偷竊。在他家葡萄園的附近有一株梨樹,果實並不可人。一個深夜,奧和幾個朋友把樹上的果子都搖下來,帶走,拿去餵豬。奧懺悔說:我“願意偷竊,而且真的做了,不是由於需要的脅迫,而是由於缺乏正義感,厭倦正義,惡貫滿盈。因為我所偷的東西,我自己原是有的,而且更多更好。我也並不想享受所偷的東西,不過為了欣賞偷竊與罪惡,” 不過是因為這勾當是不許可的。“請看我的心,我的天父啊,請看我的心,它跌在深淵的底里,你卻憐憫它,讓我的心現在告訴你,當我作惡毫無目的,為作惡而作惡的時候,究竟在想什麼。罪惡是醜陋的,我卻愛它,我愛墮落,我愛我的缺點,不是愛缺點的根源,而是愛缺點本身。我這個醜惡的靈魂,掙脫你的扶持而自趨滅亡,不是在恥辱中追求什麼,而是追求恥辱本身。” (第29至30 頁) 奧古斯丁承認:“我單獨一人不會幹這一次只為愛偷竊而不貪贓物的偷竊勾當。我獨自一人絕對不會歡喜這行徑,絕對不會幹的。” 他之所以幹了,因為他歡喜夥伴們的狼狽為奸,喜愛罪惡本身,喜愛多人合作的犯罪行為。(第34至35頁) “誰能了解罪惡?” 這是奧古斯丁的問題。
奧古斯丁提出了“次要的美好”的概念來理解罪惡。金銀財寶,肉體接觸的快感,五官對其對象的相應感受。榮華、權勢、地位的光耀,這一切都另有一種美,另有一種吸引力。但是,如果人漫無節制地嚮往追求這些次要的美好而拋棄了更美好的,拋棄了至善,拋棄了天父,拋棄了上帝的真理和法律,便犯下了罪。追究人之所以犯罪的原因,一般都由於為了追求或害怕喪失“次要的美好”而犯罪。(第30至31 頁) 比如:“驕傲模仿偉大,獨有你天父是凌駕一切之上;貪婪追求地位光榮,但尊榮永遠是屬於你的;有權勢者的暴虐企圖使人畏懼,但惟有你天父才能使人敬畏,一人在何時何地,用什麼方法、憑藉什麼能越出你的權力?輕薄的巧言令色想博得愛憐,但什麼也不能比你的慈愛更有撫慰的力量,比你美麗光明的真理更有實益地值得愛戀;好奇心仿佛在追求知識,你卻洞悉一切事物的底蘊。愚蠢也掛上純約質樸的美名,但有什麼比你更純一、更純潔,因為你的行動和罪惡完全對立。懶惰自詡為恬靜,但除了主以外,什麼是真正的恬靜?奢侈想贏得充盈富裕的稱號,而你才是涵有一切不朽甘飴的無盡庫藏。揮霍弋取了慷慨大量的影子,而你才是一切美好的寬綽的施主。慳吝希望多所積聚,而你卻具備一切。妒忌妄想高人一等,但誰能超過你呢?憤怒渴求報復,但誰比你的報復更公正呢?恐懼害怕意外的變故損害心愛的東西?擔心自己的安全,但在你能有不測的遭遇嗎?能使你所愛的和你脫離嗎?除了在你左右,還有可靠的安全嗎?悲傷是因喪失了所貪求的東西而憔悴,它想和你一樣不可能有所喪失。這樣,靈魂叛離你而貪圖淫樂,想在你身外尋求潔淨無罪的東西,但這些東西僅有返回你身邊才能獲得。人們遠離了你,妄自尊大地反對你,便是倒行逆施地模仿你。但即使如此模仿你,也顯示出你是大自然的創造者;為此,決沒有使人完全脫離你的方法。”(第32至33 頁) 追溯往事,感恩之情油然而生:奧古斯丁說:主啊,我拿什麼報答你的厚恩? “我要熱愛你、感謝你、歌頌你的聖名,因為你赦免了我如許罪惡。我的罪惡所以雲消霧散,都出於你的恩賜與慈愛,而我所以能避免不犯,也出於你的恩賜,我能為罪惡而愛罪惡,那末還有什麼干不出來呢?”他堅信:“不論是我自動犯的罪,或由於你的引導而避免不犯的罪,一切都已獲得赦免。”他期望一切看到他的懺悔的人,能愛主,並且能更加熱愛主。(第33至34 頁)
奧古斯丁自敘:十七歲那年,“我來到了迦太基,我周圍沸騰着、振響着罪惡戀愛的鼎鑊。我還沒有愛上什麼,但渴望愛,並且由於內心的渴望,我更恨自己渴望得還不夠。我追求戀愛的對象,只想戀愛;我恨生活的平凡,恨沒有陷阱的道路;我心靈因為缺乏滋養的糧食,缺乏你、我的天父而饑渴,但我並不感覺這種饑渴,並不企求不朽的糧食,當然並非我已飽飫這種糧食;相反,我越缺乏這糧食,對此越感到無味。這正是我的心靈患着病,滿身創傷,向外流注,可憐地渴求物質的刺激,但物質如果沒有靈魂,人們也不會愛的。 愛與被愛,如果進一步能享受所愛者的肉體,那為我更是甜蜜了。我把肉慾的垢穢沾污了友誼的清泉,把肉情的陰霾掩蓋了友誼的光輝;我雖如此醜陋,放蕩,但由於滿腹蘊藏着浮華的意念,還竭力裝點出溫文爾雅的態度。我沖向愛,甘願成為愛的俘虜。我的天父、我的慈愛,你的慈祥在我所認為甜蜜的滋味中撒上了多少苦膽。我得到了愛,我神秘地帶上了享受的桎梏,高興地戴上了苦難的枷鎖,為了擔受猜忌、懷疑、憂懼、憤恨、爭吵等燒紅的鐵鞭的鞭打。”(第36至37頁) 這時候,奧古斯丁為悲劇所吸引。他貪愛哀情的刺激,追求引致悲傷的機會。可他雖然愛好痛苦,但卻並不愛深入自己內心的痛苦,因為他並不真正願意身受所看的種種痛苦。奧自問:“一人願意從看戲引起悲痛,而這悲痛就作為他的樂趣。這豈非一種可憐的變態?”“這是我的生活。唉,我的天父,這可能稱為生活嗎?”(第37至38頁) “我沉湎於怎樣的罪惡之中!我背棄了你,聽憑褻聖的好奇心引導我走向極度的不忠不信,成為魔鬼的狡獪僕從,用我的罪行歆享魔鬼,而你便用這一切來鞭打我!我竟敢在舉行敬事你的典禮時,在聖殿之內,覬覦追營死亡的果實,你重重懲責我,但和我的罪過相比可算什麼?唉,我的天父、我的無邊的慈愛,你復庇我不受災眚的侵襲,而我在危險之中還意氣洋洋,到處遊蕩,遠離了你,從我所好的行徑而不趨向你的道路,我只知流連於轉瞬即逝的自由。”(第38至39頁)
轉眼到了十九歲,在讀雄辯術課本的過程中,奧古斯丁讀到了西塞羅的大作《荷爾頓西烏斯》。奧對主說:“這一本書使我的思想轉變,使我的祈禱轉向你,使我的希望和志願徹底改變。我突然看到過去虛空的希望真是卑不足道,便懷着一種不可思議的熱情,嚮往着不朽的智慧,我開始起身歸向你。”(第40頁) 為此,他決心要讀聖經,看看內容如何。但他的驕傲使他無法體味聖經,“我以為這部書和西塞羅的典雅文筆相較,真是瞠乎其後。我的傲氣藐視聖經的質樸,我的目光看不透它的深文奧義,聖經的意義是隨孩子的年齡而俱增,但我不屑成為孩子,把我的滿腔傲氣視為偉大。”(第41頁) 此後,奧古斯丁陷入了摩尼教之中,並被摩尼教教義所迷惑。“唉,真理,真理,那時我怎樣從心坎的最深處嚮往着你,那時這些人經常用各種方法在長篇累牘的書本中向我高呼着你的名字!可惜這僅僅是空洞的聲音。我渴求着你,而拿來供我充飢的餚饌,不是你而是太陽、月亮;這些美麗的產品是你創造的,但不是你,也不是最好的工程,因為你所創造的精神體,勝過天空燦爛的星辰。 我如飢如渴想望的也不是那些精神體,而是真理,是你本身、‘永無變易,永無晦蝕’的你。供我大嚼的餚饌不過是華麗的幻象,這些虛幻通過耳目而蒙蔽思想,愛這些虛幻還不如愛肉眼確實看到的太陽。但我以為這一切就是你,就充作我的食料,但並不是恣意飽啖,因為我口中嘗不到像你那樣的滋味——當然你並非那些憑空虛構的東西——為此,我非但不能解飢,反而更餓了。。。 但是,你、我的愛、孱弱的我所依恃而汲取力量的,你不是我們肉眼所看見的天際星辰,也不是我們看不見的物體,這一切都是你創造的,而且還不是你最好的工程。你與我所虛構的幻象、絕不存在的幻象有多大的差別!。。。你是靈魂的生命,生命的生命;你以自身生活,你絕不變易,你是我靈魂的生命。”(第41至43頁)
“罪惡來自何處?神是否限制在一個物質的軀體內?”這種種問題令奧古斯丁忐忑不安。“我背着真理,還自以為面向真理;我不懂得‘惡’不過是缺乏‘善’,徹底地說只是虛無。那時我的肉眼已為外物所蔽,我的精神只能見到魑魅魍魎,當然我不會懂得這一點。 那時我不知道天父是神體,沒有長短粗細的肢體,沒有體積,因為一有體積,局部必然小於整體;即使是無限的,但為空間所限制的一部分必然小於無限,便不能成為神體,如天主的無所不在,存在都是整個天父。。。 我也不認識真正的、內心的正義,不依據習俗而依據全能天父的金科玉律權衡一切的正義;天父的法律一成不變,不隨時間空間而更改,但隨時代地區的不同而形成各時代各地區的風俗習慣。。。。。。”(第43至44頁) 那末,到底有沒有惡行呢?有。奧古斯丁說:“凡違反天性的罪行,如所多瑪人所做的,不論何時何地都應深惡痛絕,即使全人類都去效尤,在天父的定律之前,也不能有所寬縱,因為天父造人,不是要人如此自瀆。天父是自然的主宰,淫慾玷污了自然的紀律,也就破壞了我們和天父之間應有的關係。” “對於侮辱他人,或對人施行暴力,二者都是蓄意損害他人的罪行,則和違反天性的罪行相同。” “至於違反風俗習慣的罪行,應隨不同的習俗加以禁邂,某一城市或某一國家,或因習慣或由法律所訂定的規章,不應為市民或僑民隨意破壞。任何部分如與整體不合即是缺陷。但如天父所命令的和一地的習慣規章牴觸,即使從未執行,應即實施,若已廢弛,應予恢復。” “這些是主要的罪行,根源都由於爭權奪利,或為了耳目之娛,或為逞情快意,有時源於二者,甚至兼有以上三種根源。。。罪惡在欺騙自身,或是毀壞你所創造、所調攝的天性;或漫無節制、過度享受你所賦畀的事物;或違反天性、追求違禁的事物;或故觸鋒芒,思想上、言語上侮辱你;或越出人類社會的範圍,橫行不法,隨自己的好惡,挑撥離間,以快自己的私意。這種種的產生都由於拋棄了你生命的泉源、萬物唯一真正的創造者和統治者;由於師心自用,錯誤地愛上了一部分,而以部分為整體。”(第45至47頁) 但是,罪惡之間有區別:“在損己損人以及其他形形色色罪惡中,也有進德修業的人所難免的過失;這些過失,如依嚴正的論斷,自可作求全的責備,但同時有結成善果的希望,如萌芽之至於收穫,則又應受讚許。有些近似上述兩類的罪惡,而又實非是罪,因為既不侵犯你、我們的主、天父,也不危害社會;譬如一人儲藏生活所需而且符合時勢要求的某些物品,同時又不能確定他是否出於占有的欲望。。。 因此有許多行為,在常人視為應受譴責,而你卻不以為非,也有許多人所讚許的事,而你卻不以為是。往往行事的外表和其人的內心大相懸絕,而當時的環境也不是常人所能窺測。但如果你突然發出一項特殊的、出人意外的命令,而且你過去曾加禁止的,你又不宣布發令的原因,即使這命令牴觸人類社會的約章,也沒有一人敢懷疑是否應該服從,因為惟有服從你的社會才是正義的社會。誰能確知你的命令,那真有福!因為你的僕人們一切行動,或為適應目前的需要,或為預示將來。”(第47至48頁)
奧古斯丁的母親摩妮卡看見自己的兒子在靈性上已經死去,就經常流淚祈禱。“我在垢污的深坑中、在錯誤的黑暗中打滾,大約有九年之久!我屢次想站起來,而每次使我陷得更深一層,但我的母親,一如你所喜愛的貞靜、誠敬、樸素的節婦,雖則抱着滿懷希望,但依舊痛哭呻吟,在祈禱時繼續為我向你發出哀號,她的祈禱達到你面前,你卻讓我繼續在黑暗中旋轉。”(第49至50頁) 有一天,摩妮卡夢中見自己站在一條木尺上,又見一位容光煥發的青年含笑走到她跟前。這時她痛不自勝,那位青年問她為何天天哭泣?她回答說是痛心於兒子的喪亡,那位青年請摩妮卡放心,叫她留心看,她在那裡,奧古斯丁也在那裡,她仔細一看,看見奧古斯丁在她身邊,站在同一木尺上。摩妮卡把這個夢告訴了奧古斯丁,奧竭力向她解說,勸她不要失望,說她日後也會成為他自己當時那樣,但摩妮卡卻說:“不,他不對我說:“他在那裡,你也將在那裡”;而是說:“你在那裡,他也將在那裡。” (第49頁) 摩妮卡還曾請一個主教來和兒子作一次談話,但主教拒絕了,主教說,奧古斯丁還不肯受教。又說:“讓他去。你只要為他祈求天父;他自會在書本中發現自己的錯誤和狂妄。” 主教還說:“你為你的兒子流下如許眼淚,這樣一個兒子是不可能死亡的!” 摩妮卡和兒子談話時屢次提到這事,說她聽到這話,恍如聽到來自天上的聲音。(第50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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