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時常禱告,決不灰心的基督徒 |
送交者: 852 2004年03月22日06:54:03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時常禱告,決不灰心的基督徒 當我們禱告的時候,是否能叫我們的祈禱有功效,就是蒙神垂聽? 可見那以信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同得福。」(加三6-9)保羅在羅馬書第四章中也給我們看見,我們這些因信稱義的基督徒,「在基督裡面」也成了亞伯拉罕的後裔。我們雖是「外邦人」(未受割禮)也能「因信」作亞伯拉罕的後裔,因為他乃是在未受割禮之前,因信而被神算為義!(參看羅四7-12) 今天的基督徒乃是「因信稱義」而成為一個罪得赦免,靠着主的救恩而稱為義的義人。我們能成為神的選民,是出於神所賜的救恩的應許。因為我們因信稱義,我們不再是「罪人」;因為神不聽「罪人」的祈求(約九31),我們作神的兒女,屬於基督,所以祂乃是為我們在神面前祈求(參看來七24;約十七9)。 除去罪孽 奉主的名而求 我們作了神的子女(神的選民)是因我們「因信稱義,罪得赦免(罪孽除去)」而能蒙神垂聽。然而我們成了基督徒之後,有時仍會「犯罪」,我們若是注重罪孽,因為犯了罪,神仍然會「為我們忍了多時」,因為我們的祈求,不能達到父神的面前,「罪惡過犯」阻擋了我們的呼聲。 所以,使徒約翰告訴我們,他寫信給「小子們」(信徒)「是要叫我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祂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約壹二1,2)我們必須先到主的面前,求祂,靠祂赦免,洗清我們的過犯──因祂已作了我們的挽回祭──使我們(信徒)的罪得赦,然後我們才能來到父神面前。 今天許多基督徒(包括牧師傳道人)禱告結束時一定會說「奉主的名」,「奉主耶穌的聖名」,或「靠主的聖名」等等,卻不知道「奉主名」禱告的內涵,以及禱告奉主名真實的意義,卻反成了一種「口頭禪」;就失去了「奉主名」禱告的真義,因之也失去了「奉主名」禱告的功效。我們必須要記得,只有主耶穌能為我們在神面前作「中保」,祂乃是唯一的「中保」;我們只能「藉着祂」而來到父神的面前,我們奉祂的名祈求,是因為祂是「長遠活着的大祭司,替我們在父神面前代求。」 敬畏上帝 「敬畏上帝」是基督徒的本性。有兩本英文的譯本,將這字譯為「worshipper of God」(KJV)與「Godly man」(NIV);一個基督徒若真正是神的子女,就是一定是一個敬虔的人,也一定是一個敬畏上帝的人。如同約翰福音九章 節所說:「神不聽罪人,惟有敬奉(敬畏)神遵行祂旨意的,神才聽他。」 我們大家都知道「敬虔」是甚麼。但是我們對於「恐懼」(怕)會誤解。我稱之為「積極的怕」不是「消極的怕」。積極的怕,是出於「愛」。我們愛主、愛人;我們就會怕我們沒有討主的喜悅,怕我們不夠深愛主;怕自己沒有忠心事奉主,怕自己沒有完成主所交託我們將福音傳遍地極的使命,也怕我們沒有真正將自己身體獻上,當作活祭(參看羅十二1)。 合乎神心意 然而,主基督降世為人,有了「神人二性」(是完全的神,也是完全的人)。出於祂人性的禱告說:「父阿,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因祂完全明了父神的旨意,而且又願意「遵照父神的旨意而行」,所以祂接着立刻就說:「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耶穌基督如此禱告有三次,終於走上了十字架(的道路),完全合乎神的旨意而行。 主耶穌在客西馬尼園中的禱告,是否有功效呢?在一個不明白神旨意的人,或不屬靈的基督徒看來,似乎天上的父神並沒有聽祂的禱告;然而一個真正在靈程上長進的人,就知道神的旨意,知道神要我們怎樣按着祂旨意而活的人;卻能明白,神確是聽了祂的禱告。所以父神並沒有叫這「苦杯」離開人子」(耶穌)卻是加給祂心靈的力量,能勝過所受的苦難(參看路廿二43)。 從教會歷史的過程中,從司提反開始直到今天中國大陸愛主的基督徒,受到逼迫,嘗苦杯,卻有力量勝過,不是神沒有垂聽他們的禱告,乃是因他們合乎神旨意的生命見證,叫神的名字得着榮耀,叫神的國度更加擴展,使更多的人認識主救恩的福音。在遭遇苦難的殉道者個人看來似乎神沒有「聽」他們的呼求,然而因他遵照神的旨意,使神的旨意成就(主也賜給他們心靈的力量能夠忍受逼迫、苦難,甚至於殉道)。他們實在明了神的旨意,配合神的旨意,又遵照神的旨意的禱告、祈求、確是蒙神垂聽。 這四個我們所提到的「祈禱有功效」的條件,也是我們做基督徒靈程生命長進的步驟。耶穌在路加福音十八章中所設的比喻,是要叫我們「常常禱告」。「不住的禱告」是基督徒靈性生命的歷程。基督徒靈程從他的禱告中可以看出靈命是否長進。 基督徒靈性生命達到了最高峰,就是完全能清楚明白神在我們身上旨意,這也表明我們生命一定會配合神的旨意。凡事都願意在我們「祈禱的人生中」能夠說:「然而不要照我的心意,只要照你的旨意」而行。阿們!
|
|
|
|
實用資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