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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真理的角度看靈恩運動
送交者: nngzh 2004年03月22日06:54:03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從真理的角度看靈恩運動 〗

  真正認識主的人都不會拒絕聖靈的工作,真正認識神那一個永遠旨意的人也都不會高舉聖靈的工作。打從八○年代初,稱為“第三波”的靈恩運動在美國崛起,它對基督教的影響漸漸的增大。雖然受它的影響的範圍擴大,但並不等於它的內容是建基在聖經的真理上。只是推動“第三波”的主要人物多是屬於“學院派”的,他們有相當的聖經知識,更有一定的神學理論,所以在道理的基礎上比過去的靈恩運動來得強,對人的說服力也高,因此在基督徒的心思上所造成的迷惘也就顯得猛烈。

  我們先來對“第三波”作簡單的描述。美國加州富勒神學院(FULLER THEOLOGICAL SEMINARY)的彼得魏格納教授(PROFESSOR PETER WAGNER)首先使用“第三波”來稱八○年代開始的靈恩運動。他把他認為是聖靈在二十世紀的工作分成三波次。第一波發生在二十世紀初期,它被稱為“靈恩運動”或“五旬節運動”。魏格納教授給第一波的描述是這樣說:“明顯的神奇表顯就是聖靈的浸,說方言,神醫,趕鬼。同時也進行了開放的全會眾敬拜,有大聲的喧叫,舉手禱告,各樣情況的表現,仆倒在地上,甚至跳靈舞。”關於第一波的表顯,連魏格納教授也認為是欠缺神學理論的支持。

  第二波發生在二十世紀中期,它被稱作“新靈恩運動”。魏格納教授對它作了這樣的敘述:“這運動把早先‘靈恩運動’的領袖們的夢想,帶到了實現出來的起步。把‘聖靈的能力’介紹給基督教的主流宗派。這運動在天主教中顯出強勁的影響,如同在更正教的各宗派中一樣。……‘新靈恩運動’在傳福音的方法上更多的注意聖經,明確的悔改和重生的經歷。”第二波仍舊是追求“聖靈的浸”和“說方言”,魏格納教授說這是第二波的主要記號。

  到了八十年代,魏格納教授所說的第三波出現了。他指出第三波與前兩波在外表的現象上是相同的,但實際上是很不一樣的。他很不甘心把第三波說成是與前兩波是有關係的,他說他不是靈恩派,他只是一個向聖靈的工作敞開的傳道人。他說第三波與前兩波的主要不同點,“並不是在聖靈的職事所顯出來的結果,就像病得醫治,跛腳的可行走,趕鬼,還有其他在新約聖經中顯明的超然能力。……那主要的不同是在聖靈的浸的意義的領會,和方言在印證聖靈的浸所顯明的功用。”

  以上所引用的話,都是出自魏格納教授所着的《THE THIRD WAVE OF THE HOLY SPIRIT》第一章。靈恩運動發展到今天,第三波只是這運動中的一個主要支流,它所能影響的範圍也不是最大,就是他們建立的“葡萄園教會”也只能說是剛在起步的階段。只是我必須指出的,這個第三波卻是兼收並蓄的把靈恩運動的其他支流的特色都接進來。他們吸取了趙鏞基的“第四度空間”,他們也吸取了英國“家庭教會”的樣式,……把別的支流中的精萃都凝聚在一起,連弟兄運動的教會真理也溶在其中。因此,從它的發展方面來看,那是會造成一定程度的轟動的。

〖 換湯不換藥的靈恩派 〗

  對於靈恩派,那些趨於極端而走進異端里的,我們不去說他。另外一些糊裡糊塗的尋求眼見的舒暢的,我們也不去說他。我們要說的是那些正派而又追求靈恩的人。對於這些人,我們承認他們是弟兄,並且向神有火熱的心,但是他們在聖經的真理上領會不明確,那怕他們是神學教授,不明確就是不明確。絕不因為他掌握了一些神學理論,就保證他們站在聖經的正意里。

  果真如他們所說的,在二十世紀裡靈恩運動是從第一波到第三波;在一波接一波的歷史裡,我們可以看出靈恩派的外表是有了進步,只是外表的進步並不等於裡面發生準確的變化,引領他們真正歸回神的話。第一波強調沒有方言(聖靈的恩賜)的經歷就是不在救恩里。第二波對這一點作了修正,但仍然強調方言的功用。第三波肯定了方言與救思無關,乃是為了“成為基督的身體”(這點是第三波不肯認同前兩波的主要原因之一)。但是第三波仍然是把“聖靈的恩賜”包括方言放在主導的地位。在外面的表現看,第一波是喧吵,第二波是比較有點約束,也比較安靜,到了第三波又恢復了他們自己說是熱鬧,實際上是比較有規律的喧吵。不管外面的表現怎樣改變(或說是進步),裡面還是可以用方言把這三個波串連起來。說明白一點,不管是哪一波,都是“聖靈的恩賜”在掛帥。所以靈恩運動的本身,不管是第幾波,都是換湯不換藥的玩意。

  儘管第三波不甘心與前兩波認同,但骨子裡仍舊是一樣的東西,只是在道理上略有差異而已。前兩波鼓吹“神醫”,第三波不用“神醫”這個詞,卻用“權能布道”來代替。前兩波看重方言的恩賜,第三波也沒有輕看方言,還在方言以外,再加上“知識的言語”的恩賜。雖然他們在一些說法上不一樣,但他們所標榜的都是一樣,所追求的目的也是一樣。若是把“聖靈的恩賜”掛帥這一點拿下來,“靈恩派”就不成為“靈恩派”了。

〖 “靈恩派”的盲點 〗

  靈恩運動的外貌很熱鬧鬨動,在當中的個人的情緒也很激動,但是並沒有帶給教會得造就的恩典。因為靈恩運動在真理上有個致命的盲點,而這運動的基礎又正是建立在這盲點上。所以歷史上的每一次靈恩運動的出現,只有給教會製造混亂,而沒有給教會得着屬靈的建立。

  話又說回來,我們必須要接受這樣的事實。若教會的屬靈情況正常,教會的見證又很明亮的顯出,靈恩運動是沒有發生的條件的。神允許靈恩運動出現,乃是要提醒真正願意跟隨主的基督徒,該謙卑的俯伏在主面前,讓主真理的光照亮我們,看見自己不夠活在神的旨意和喜悅中,因而悔改重新回到神的心意中。靈恩運動是不準確,但是靈恩運動的發生卻是起於一些不能再忍受教會在屬靈上沉滯與死寂的人,他們要為教會的復興尋求出路,他們的心思也許是對的,只是他們找錯了道路。

  靈恩運動的盲點乃是對聖靈和他的工作沒有準確的認識,因此給聖靈在神的工作中作了不準確的定位。在一個不準確的基礎上,所有在它上面的建造都是不準確的。歷來的靈恩運動都是把“聖靈的浸”、“受聖靈”、“聖靈充滿”、“聖靈澆灌”,還有“聖靈降臨”,全都加上等號,這個等於那個,幾個不同的名稱都是指着相同的一件事。事實上,這幾樣都是聖靈所作的不同的工作(關於這一點,請參閱拙著的《聖經里的聖靈充滿》,和《使徒行傳讀經札記》,在本文就不詳述了)。因着這些混淆,就把追求的重點轉移在聖靈身上,這就成了靈恩運動的盲點。第三波雖是糾正了“聖靈的浸”這一點,但仍然是落在給聖靈錯誤定位的盲點,所以也跳不出混亂的圈子。

  十九世紀末期,歐洲與英國也是瀰漫着追求靈恩的氣氛。賓路易師母也曾在這些人中一起追求。她對當時人認為的“聖靈的浸”的意義提出了疑問,主也給她指示了準確去經歷聖靈做工的路。許多靈恩派的人讀她的書,以為她也是他們的同路人,因為他們看到“聖靈充滿”這個詞就着了迷,他們的盲點使他們領會不到,神給賓路易師母的帶領與他們的主張和傾向絕不是相同的一件事。那盲點使靈恩運動不能在神永遠計劃中產生積極的作用。

  我們跟據聖經真理上的話,向“靈恩運動”提出一些質疑。這些不是神學上的高深莫測的道理,而是聖經真理的原則。我提出這些,在消極的那一面,是要向迷戀靈恩的弟兄們說勤勉的話,使他們能看清楚他們應當追求的道路和方向;在積極的這一面,是要和清心追求主國度的弟兄們有點交通,彼此得着扶持和激勵,在屬靈的混亂與低迷的景況中,仍舊堅持主所交給教會的那永遠的旨意。

〖 是主的名還是靈恩 〗

  這問題是關於聖靈在神的工作計劃中的定位問題。聖靈的定位問題錯了,屬靈的混亂就不能避免,因為把屬靈的次序顛倒了。靈恩運動中的弟兄口口聲聲的否認他們不是高舉聖靈,但是他們所傳講的和所作出來的,都是把中心點放在聖靈的身上,主的所是和所作都給標榜聖靈的恩賜和工作所遮蓋了。把聖靈的定位弄錯了,哪能避免不出亂子呢!

  在神永遠的計劃中,他所要顯明的是他的兒子,就是我們的主耶穌,而聖靈一切的工作就是向人顯明這一位作子的主。聖靈執行神所要顯明的工作,聖靈工作的目的是要顯明主,而不是突顯聖靈自己,因為神計劃的安排是如此。我們細心的讀讀這些經文:

  “父阿,願你榮耀你的兒子,使兒子也榮耀你”(約 17:1)。

  “他是元始,是從死里首先復生的,使他可以在凡事上居首位,因為父喜歡叫一切的豐盛,在他裡面居住”(西1:18-19)。

  “耶穌進前來,對他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太28:18-20)。

  “所以神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以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神”(腓2:9-11)。

  神定意要高舉他的兒子,使他的兒子成就神榮耀的旨意。神因着他兒子的所作,就顯出他的榮耀與權能。為了完滿的作成神的計劃,主把他的名賜給跟從他的人,讓他們可以藉着他的名去支取他的所作。

  “那七十個人歡歡喜喜的回來說,主阿,因你的名,就是鬼也服了我們。……耶穌對他們說,……我已經給了你們權柄,可以踐踏蛇和蠍子,又勝過仇敵的一切能力”(路10:17-19)。

  “並且使神跡奇事因着你聖仆耶穌的名行出來”(徒 4:30)。

  “保羅就心中厭煩,轉身對那鬼說,我奉耶穌基督的名,吩咐你從他身生出來”(徒 16:18)。

  以上所列舉的只是同類的經文的一部分,都是明確清楚的。是主的名顯出神的權柄和大能。最清楚不過的就是那七十個門徒所見證的主所賜給他們的,那權柄就是主的名。我們特別要注意的,這名是在主復活以前使用的。復活前的主的名已經帶着無限的權柄,復活後的主的名更是帶着無限的權柄。所以主一再的應許說:“你們奉我的名,無論求什麼,我必成就”(約14:13-14;15:16; 16:23)。是主的名叫人得生命,是主的名顯出神的榮耀和豐富並神的權能,也是主的名使人進入並享用神的一切。因此教會所接受的託付,乃是“作我的見證”(徒 1:8),是作主自己的見證,不是作與主無關的人、事、物的見證。

  神的教會是單單的作主的見證,在教會中運行的聖靈也是在作主的見證,所有的見證都是顯明主的自己,沒有一點是例外,連聖靈所作的也不例外。請看下列的經文:

  “但保惠師,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差來的聖靈,他要將一切的事指教你們,並且叫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話”(約 14:26)。

  “但我要從父那裡差遣保惠師來,就是從父出來真理的聖靈。他來了,就要為我作見證”(約 15:26)。

  “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他要引導你們明白一切的真理。他要榮耀我”(約16:13-14)。

  只有主自己是見證的內容,也只有主自己是追求的目標。聖靈所作的不是叫人注意他所分給人的恩賜,乃是叫人注意主自己,因為顯明神一切的乃是主的名。這是關乎聖靈在神的工作里的定位的問題。我們不是追求聖靈的恩賜,而是追求作一個完全服主權柄的人,叫我們可以自由的使用主的名字。

〖 是歷史的榜樣還是真理 〗

  第二個要提出來的問題是,神跡奇事是聖靈做工的歷史榜樣還是真理。沒有一個靈恩運動不追求神跡奇事作經歷聖靈工作的記號,第三波也不例外,他們雖不說這些是接受聖靈的憑據,但卻換了一個說法,說這是“權能布道”,把一般靈恩運動所標榜的“憑據”改變成一個使教會增長或是恢復的唯一工作方法。因為是牽連到聖靈的工作,不管說是“憑據”也好,說是“權能布道”的工作方法也好,我們必須從聖經中找到根據來,若是沒有里經的根據,“憑據”或“工作方法”都不能僭奪“真理”的寶座。

  是聖經的真理,神的兒女只能絕對的順服,不能再有其它的選擇;若不是真理,就沒有一個人可以把它奉行如同神的旨意。從舊約時代到新約時代,神確實是行了許多神跡奇事。就是在使徒行傳里,主也藉着使徒們行了不少神跡奇事,甚至在現今,主也在特別的境況中在教會裡顯出神跡奇事。但是神不一定在他的工作中使用神跡奇事,所以神奇的事只能說是神做工的方法之一,絕不可以說是“唯一”的方法。神使用神跡奇事做工,只能說是歷史的榜樣。既然是榜樣,就不能把它看作真理來奉行。榜樣可以作參考,但榜樣不能作標準,更不能作真理,或是作命令。

  我們可以從使徒行傳來看清楚這問題。若是神跡奇事是神做工的真理,這樣神每一次做工都有神跡奇事的記錄。但是我們在使徒行傳中卻沒有看見這種光景。徒4:32-35沒有記錄,若是一定要說有,那就是神兒女信服主的話。凡是可以引起辯論的歷史,我一概不列舉,在下面所列舉的歷史都沒有可辯論的餘地的,若要帶着成見而作強辯的,那最好就跟他自己去辯好了,我們只是要尋找主真理的亮光。

  徒11:26-40  安提阿教會的建立。
  徒13:14-49  保羅、巴拿巴在彼西底的安提阿建立教會。
  徒16:11-15  保羅在腓立比建立教會。
  徒17:1-9   保羅和西拉在帖撒羅尼迦建立教會。
  徒17:10-15  保羅在庇哩亞建立教會。
  徒17:16-34  保羅在雅典傳道得人。
  徒18:1-11   保羅在哥林多建立教會。
  徒28:23-31  保羅在羅馬造就教會。

  我想這麼多的歷史記錄也足夠說明神跡奇事只是歷史的榜樣,而不是真理。或者說,神跡奇事是神做工的方法之一,絕不是神做工的目的。嚴格說起來,神跡奇事是神在不得已的境況中才使用的。我們應當記得主這樣的宣告過:“一個邪惡淫亂的世代求看神跡,除了先知約拿的神跡以外,再沒有神跡給他們看”(太 12:39)。我們也不會忘記,“耶穌對他說,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約 20:29)。主行過許多神跡,但主並不以神跡為最重要,因為主知道神跡的功用並不如人的想象,他只用神跡來見證他的所是,他並不以神跡來顯明工作的果效(參太11:20)

  “猶太人是要神跡,希利尼人是求智慧,我們卻是傳釘十字架的耶穌”(林前1:22-23)。“我曾定了主意,在你們中間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他釘十字架”(林前 2:2)。我們能領會保羅的心思。“神跡”也好,“智慧”也好,這些只是工作方法,在屬靈的爭戰上不可靠,真正能顯出大能的還是主自己。靈恩派與非靈恩派的人都忘記了主的自己,都往主自己以外去求幫助,這一點才是今天教會見證衰微的癥結。

〖 是恩賜還是恩典 〗

  “聖靈的恩賜”究竟是恩典還是恩賜呢?這是要提出的第三個問題。靈恩運動總是把“聖靈的恩賜”看作是恩典,因而導致了追求靈恩而產生屬靈的混亂與迷惑。什麼是“恩典”呢?“恩賜”與“恩典”是怎樣區別的呢?我們先來澄清一下這兩件事。簡單的說,“恩典”是普遍賜給人的,沒有條件的限制,只要人去要,就可以得到。“恩賜”是在事奉神的工作上,神把一樣或多樣的才幹賜給神特選的人,人不能去求取的,就是要去求取也不能得到的。比方說,得救恩是恩典,誰願意得救,誰都可以到主那裡去得到;方言是恩賜,主不賜下給某人,某人就是苦苦的哀求也得不着。

  靈恩運動的特點就是追求恩賜,雖然第三波對這一點作了道理上非常微小的修改,事實上還是追求恩賜,以恩賜的顯明來印證聖靈的工作。但是聖經從來就沒有一處的應許把聖靈的恩賜作為恩典;接受聖靈是恩典,但接受聖靈的恩賜就不是恩典。有了聖靈的人不一定就有聖靈的恩賜,有聖靈恩賜的人也不一定有他所想要得着的恩賜。因為一切的恩賜“都是這位聖靈運行,隨己意分給各人的”(林前 12:11)。這話太清楚了;恩賜是聖靈所主管的,他按着他自己的意思來分給人,目的是要藉着不同的恩賜配搭來建立基督的身體。

  “愛”不是恩賜,所以人人都可追求。“恩賜”不是恩典,所以只能“羨慕”,卻不能“追求”。這是林前14:1所給我們看見的。過去的靈恩運動鼓勵人去追求恩賜,並且告訴人說一定可以得着的。現在第三波的人說,神奇的恩賜是每個人都可以得到的,因為這些是國度權能的記號。他們不單是強調醫病趕鬼,像過去的靈恩運動一樣,還特別強調一項過去所沒有強調的“知識的言語”,並且說這樣才是事奉的正常職事。

  我曾不止一次對追求靈恩的弟兄們說:“你們說你們是在追求讓聖靈可以自由工作,好帶進教會的復興。你們的心意是好的,但是你們的方法卻作錯了,並且錯得很厲害。因為你們一開始就限制了聖靈的工作,你們口裡不說,心裡也在說,要求得着這一樣恩賜,那一樣恩賜。你們不僅是越過了聖靈的權柄,還進一步去指揮聖靈。你們以為是給聖靈自由工作,事實上你們正是限制了聖靈做工。”給聖靈錯誤的定位是越過基督的權柄。這就是靈恩派的盲點所引出來的結果,這結果是帶着極高的危險性的。

〖 一個嚴肅的警告 〗

  這警告是主的警告,不是人的警告;人的警告可以不必去管它,但是主的警告必須要注意。我們不會忘記主親自對門徒說的話:“因為假基督,假先知,將要起來,顯大神跡,大奇事。倘若能行,連選民也就迷惑了”(太 24:24)。我不是說在靈恩運動里的弟兄是“假基督,假先知”,但主既說了這些話,我們就當在屬靈的事上有分辨。在靈恩運動里的弟兄也承認有邪靈的假冒,但他們卻不以為意。這種不注意,或是第三波里的弟兄以為自己並不像以前的靈恩運動,不必太緊張,這樣的心思都是給撒但留下破口的。

  有弟兄以為靈恩運動只是屬靈追求上的偏差,沒有什麼大不了。我們必須注意,不是站在主的一邊,就是站在撒但那一邊。在真理上的偏離,和不在真理的基礎上追求靈的事,都不可能是站在主的那一邊。所以準確的認識靈恩運動是一件嚴肅的事。本文僅是從真理的角度來看靈恩運動,以後再從第三波的表現來看靈恩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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