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中關於“重生”第一次出現是在約翰福音3章,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約3:3)。(參見彼前1:3;約3:15)
舊約里沒有提及重生。是主耶穌跟尼哥底姆談話時主動提出的。多虧當時尼哥底姆一頭霧水,我們才有機會聽耶穌把這重生得以“闡明”。重生到底是什麼意思?約3:1-21是在同一時間說的,是一個事件。解經要看上下文。我們要明確當時耶穌為什麼要引出這麼個話題?是為了要證明人全然敗壞所以神不得不出手把人弄活過來嗎?
請看官現在把原文翻開到約3:1-21這裡。尼哥底姆看重的是神跡,上來先把耶穌恭維一番。耶穌把話頭搬過來說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約3:3)。尼哥底姆還問什麼豈能再進母腹生出來嗎?(約3:4),我看他簡直就像一個“托兒”,非要耶穌把這事說清楚。耶穌先是說尼哥底姆不要“稀奇”,不是所有的事你都明白的,比如風吹來吹去。屬血氣的不明白屬靈的事—--比如我說的如何重生,雖然你是以色列的先生。尼哥底姆誓把托兒當到底,問怎麼會有這事?然後,耶穌展開來告訴他什麼是重生。約3:13-18 就是主耶穌說的重生。從水和聖靈生對應的從肉身生,也就是第二次的生或者born again。指的是外在的形式“受洗”和內在的新生命的更新。摩西的銅蛇是個預表,說白了就是“你們要信我,不然不能進神的國”。因為耶穌就是道路、真理和生命。信子的就有“生命”或者說“永生”或者說“活過來”了。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約一5:12 )。有永生的就是能見神的國。
如果是神先重生了你,像唐牧師說的那樣你就有了神的生命。那你後來信主,得的那個生命是什麼呢?約一5:12說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如果神已經重生了你了,可是你還沒決志信主,你還不知道耶穌是誰呢,你到底有沒有生命呀?如果重生是神單方面的行動,耶穌沒必要告訴他們。耶穌這裡對他們說“Jhn 3:7 我說,你們必須重生”是對他們的挑戰和要求,要他們去做。這和他說“Jhn 4:21 婦人,你當信我”及“ Jhn 14:1 你們信神,也當信我。”是一個意思。是勸他們選擇生命,是對他們提要求。絕不是神單方面的施恩,根本不考慮你的自由意志,你願意不願意接受。
從後來使徒們使用“重生”這個字眼看就是信耶穌的意思。他們沒有引用什麼內在的呼召,有效呼召等詞彙,似乎一切都很明白。
Tit 3:5 他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他的憐憫,借着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 “重生的洗”肯定是指受洗歸入主耶穌的名下,是信主的外在表現形式。之所以加上“重生的”是要區別於約翰的“悔改的洗”。因為約翰不是神,他不能賜人生命,他自己都聲稱說他僅僅是用水施洗,預備眾人的心。而將來的那位要用聖靈施洗。他並不是奉聖父聖子聖靈的名給人施洗。而我們平時說的“受洗”都是奉聖父聖子聖靈的名。一方面信徒要藉助外在的“水的洗禮”象徵着“潔淨”也象徵着與基督“同死同埋葬同復活”。另一方面,信徒又要經歷聖靈的更新,全面歸正自己的世界觀和價值觀。如果僅僅是決志受洗,還不能算重生,因為外在的割禮算不得真割禮(羅2:28),只有內在的生命的更新才是真正的重生。也就是借着信基督而得的新生命。
從我進教會我所知道的幾個詞彙是“他決志了。”“他受洗了。”“我重生得救以後”。我認為大家平時說的“重生”就是當一個人開始過以神為中心的生活時,我們說“他重生了”。
另兩處提到重生的經文1Pe 1:3 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他曾照自己的大憐憫,借耶穌基督從死里復活重生了我們,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
1Pe 1:23 你們蒙了重生,不是由於能壞的種子,乃是由於不能壞的種子,是借着神活潑常存的道。
我們注意到,這裡“重生”是與借耶穌基督從死里復活或者借着神活潑常存的道一起說的。就如預定或者揀選也常常是和在耶穌基督里或者借着耶穌基督一起說的。重生側重一個人生命的狀態,而非一個事件。連加爾文也相信重生是個艱苦的過程,只有到死方休。而現在他的追隨者們把重生當成一個事件。據他們講自從被神重生了以後,也就是“活過來”以後,他就忽然開始喜愛耶和華的律法了。他們相信若不是神先讓他“活過來”,他就不會愛神。所以,重生變成了一個事件。就像老苗說的“跟生孩子一樣,生出來還能再回去嗎?”看到後生們這麼綁架自己的思想,加爾文此時不知道做何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