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弟兄問:“請問改革宗不許女人講道的說法對嗎?希望詳細說明。”
陳鴿答覆:論到女人在教會中的服事,我想,我們當避免兩個極端:一是“男女不分”,二是“壓抑姊妹”。
前者打着“男女平等”的旗號,提倡女權至上,因此放任姊妹在教會中冒頭與篡權,更妨礙了弟兄的興起(哥林多與以弗所教會就犯了這個毛病,林前 14:34-36;提前 2:11-15);後者則歧視姊妹,壓制女性,不讓她們發揮恩賜,甚至不許她們公開禱告,如此便剝奪了姊妹在教會中的服事(今天中國一些改革宗教會似乎有這傾向)。這兩者,一個太松,一個太緊;一個偏左,一個偏右,都離開了主平衡的正道。聖經教導我們:神造男女,先後有序,功用不同,願我們同心合意,各盡其職,來榮耀我們的元首:主耶穌基督(弗 4:15-16)。
林前 11:3 “我願意你們知道,基督是各人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神是基督的頭。”
提前 2:11-13 “女人要沉靜學道,一味的順服。我不許女人講道,也不許他轄管男人,只要沉靜。因為先造的是亞當,後造的是夏娃。”
林前 14:34-37 “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像在聖徒的眾教會一樣,因為不准他們說話。他們總要順服,正如律法所說的。他們若要學什麽,可以在家裡問自己的丈夫,因為婦女在會中說話原是可恥的。神的道理豈是從你們出來嗎?豈是單臨到你們嗎?若有人以為自己是先知,或是屬靈的,就該知道,我所寫給你們的是主的命令。”
從以上的經文來看,請問?是《改革宗》不許女人講道呢?或是《聖經》不許女人講道呢?
要回復這個問題,我們需要根據聖經的總原則,全面地看問題。我相信:聖經中,姊妹在教會中服事,至少有四個大原則:
1:神的安排中,領導與教導的職分,不是給姊妹,乃是給弟兄的。
使徒保羅,本着主耶穌的權柄,說:“我不許女人講道,也不許她轄管男人。”(提前 2:12)。“講道”原文作“教導”,最好翻譯成“作教師”,因為“教導”是長老、牧師、監督的職責(提前 3:2;5:17;多 1:9)。新約中,沒有女牧師、女監督、女長老。舊約中,也沒有女祭司與女君王。唯一的例外就是那篡位並剿滅王室的女王亞他利雅(王下 11:1-3)。中國帝王史上唯一的兩個例外(武則天與慈禧太后)也都禍國殃民、臭名昭著。可見,不論在教會裡或世界中,神的定規都是男人領頭,男人教導。然而,這並不否定姊妹在適當場合,面對適合對象時(例如:婦女、青年、孩童),運用教導的恩賜(多 2:3-5)。
2:一般情況下,姊妹可以運用恩賜,但不要運用弟兄的權柄。
保羅寫信給哥林多教會,說:“凡男人禱告或是講道(或作:說預言),若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凡女人禱告或是講道,若不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 (林前 11:4-5)可見,只要女人蒙頭,就可以禱告或講道。蒙頭,是“服權柄的記號”(林前 11:10)。換言之,只要服在教會的權柄之下(未必外表蒙頭或戴帽),姊妹就可以運用她的恩賜,這也包括先知講道與公開禱告。初期教會,男人與女人一同禱告(徒 1:13-14)。百基拉、亞居拉,夫妻二人一同教導亞波羅(徒 18:26)。(隨便一提,這對夫妻的名字,在新約聖經中一共出現六次。其中三次,就是一半的情況下,姊妹的名字都放在弟兄前面。這是違反猶太傳統的,可見,這姊妹一定很能幹,然而,她依然敬重丈夫,服在權柄之下,運用她的恩賜。)
3:一般情況下,弟兄是主角,姊妹是配角。
換言之,弟兄該站領導地位,姊妹則當順服(提前2:11-14),因為女人順服,是神的命令,神的定規,神的次序(林前 11:3;提前 2:11-13;林前 14:34);這並不意味男女不平等(加 3:28)(注一),更不是歧視女性。主耶穌首次啟示他彌賽亞的身份,是向那撒瑪利亞的婦人(約 4:25-26);他復活後,也最先向婦女顯現(可16:9;約 20:11-18)。(在當時那重男輕女的時代,這是不可思議的。)並且,主耶穌教導婦女(路 10:38-42),醫治婦女(可 5:25-34;路 13:11-13;太 15:21-28),並接受婦女的服事(路 8:2-3)。彼得也提醒,“你們作丈夫的,也要按情理和妻子同住;因她比你軟弱,(原文:軟弱的器皿)與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所以要敬重她……。”(彼前3:7)聖經中所有的應許、命令、祝福都一視同仁,平等地賜予男人與女人。儘管如此,在神的設計中,男女有別,主次有序。不可本末倒置。不論在社會中、教會中、家庭中,姊妹都當順服弟兄。不要顛倒了角色,混亂了次序(林前 14:34-40)。
4:特殊情況下,當缺乏弟兄時,神也許暫時興起姊妹來。
請注意,以上所言都是一般情況下:姊妹服事的原則,但在特殊情況下,就是當沒有弟兄起來,或弟兄不成熟、或不爭氣的時候,神也可能興起姊妹來帶領他的百姓。所以,士師記中才會有個底波拉(士 4:4),唯一的女士師。
士師的興起與君王不同,君王是世襲的,並且必須是男性的;而士師則是聖靈隨己意運行,神主權的揀選,正如先知一樣。雖祭司與君王,都必須遵循律法的制度(唯有亞倫的後裔可以做祭司、大衛的後裔可以當君王),但先知則是聖靈隨己意所恩膏、所興起的。“風隨著意思吹,你聽見風的響聲,卻不曉得從那裡來,往那裡去……”(約 3:8)聖靈的作為也是如此,可能完全在人的意料之外。神說:“我要行事,誰能阻止呢?”(賽 43:13)在摩西時代,神曾經興起米利暗(出 15:20);列王時代,他興起了戶勒大(王下 22:14)與以賽亞的妻子(賽 8:3);舊約末期,他興起了女先知亞拿,她“不離開聖殿,禁食祈求,晝夜事奉神。”(路 2:36-37);在新約時代,他更興起腓力的四個女兒(徒 21:9)。這些都是神主權的作為,我們唯有感恩,不能禁止。
然而,底波拉(女先知)領導以色列人時,也顯明了那時代的墮落與荒涼。底波拉打發人去召巴拉來,去與迦南人爭戰,並應許他必然得勝(士 4:7)。(既然神選召巴拉,我相信他定是當時最傑出的男人,但他不過是矮子中的將軍罷了。)巴拉對底波拉說:「你若同我去,我就去;你若不同我去,我就不去。」(士 4:8)哎!最勇敢的男人不過如此!所以,底波拉說:「我必與你同去,只是你在所行的路上得不著榮耀,因為耶和華要將西西拉交在一個婦人手裡。」(士 4:9)可見,神重用姊妹、不用弟兄時,正表明了弟兄的窩囊與無能,不是因姊妹要搶先和冒頭,乃是因弟兄的懦弱與退縮,所以,神興起了女先知底波拉率領以色列人奮勇的爭戰,又興起了希百之妻雅億智擒西西拉(士 4:17-22)。
感謝主,在宣教的最前線,主往往使用姊妹,衝鋒陷陣。當弟兄們追逐名利,裹足不前時,姊妹們卻棄家舍業,挺身而出。“主發命令,傳好信息的婦女成了大群。”(詩 68:11)也感謝主,在中國興起了許多勇敢的姊妹們。當弟兄貪愛世界、不肯委身時,神就興起姊妹,挑起重擔,扛起大梁。我們當為中國教會的婦女們感恩!然而,神所興起的姊妹,也知道該何時隱退。當神漸漸興起合適的弟兄時(提前 3;多 1),她們就自願退下,隱藏自己,甘心順服,默默地在幕後幫助弟兄,建立教會。這些忠心的婦女,她們的賞賜必不亞於在台上拋頭露面的弟兄們(彼前 3:7;太 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