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剛相信基督不久, 還沒有洗禮, 更沒有什麼靈命的接觸. 只能談大家所熟悉的
信心和良心
信心是指我們所說的因信稱義.
加拉太書
3:6 正 如 , 亞 伯 拉 罕 信 神 , 這 就 算 為 他 的 義 。
3:7 所 以 你 們 要 知 道 那 以 信 為 本 的 人 , 就 是 亞 伯 拉 罕 的 子 孫 。
3:8 並 且 聖 經 既 然 豫 先 看 明 , 神 要 叫 外 邦 人 因 信 稱 義 , 就 早 已 傳 福 音 給 亞 伯 拉 罕 , 說 , 萬 國 都 必 因 你 得 福 。
3:9 可 見 那 以 信 為 本 的 人 , 和 有 信 心 的 亞 伯 拉 罕 一 同 得 福 。
3:10 凡 以 行 律 法 為 本 的 , 都 是 被 咒 詛 的 。 因 為 經 上 記 着 , 凡 不 常 照 律 法 書 上 所 記 一 切 之 事 去 行 的 , 就 被 咒 詛 。
3:11 沒 有 一 個 人 靠 着 律 法 在 神 面 前 稱 義 , 這 是 明 顯 的 。 因 為 經 上 說 , 義 人 必 因 信 得 生 。
3:12 律 法 原 不 本 乎 信 , 只 說 , 行 這 些 事 的 , 就 必 因 此 活 着 。
信指着與律法,行律法, 行為所相對的信神, 並因為信神, 這就算為義. 並說那以信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
因此我們就能夠理解, 為什麼亞伯拉罕,以色列(雅各),約瑟,摩西,大衛,所羅門,幾位先知都是蒙神喜悅的. 甚至在新約中提到他們(在山上與基督交談,基督舉的例子中提到天堂的事..). 要知道他們都在律法之下(割禮),然而按律法,他們又都是有罪之人, 如果他們以行律法為本,就都是被咒詛的了. 可見, 即使在律法之下, 那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 並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 同樣,不在律法之下的外邦人, 只要以信為本,也就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了.
得神喜悅的例子在亞伯拉罕之前也有很多(在神與以色列人定下律法之前), 例如: 與 神 同 行 的以 諾,義人挪 亞,與基督同級的麥基洗德.
以 諾和麥基洗德做為蒙神愛的人,並未多提, 但我們知道, 義人挪 亞的行為也可被律法定罪的, 雖然他那時還沒有律法. 但我們可以用一句”在耶和華眼中為惡的事”來說明.
所以,我們可以看出他們得神喜悅的共同點不是他們的行為(不論這些行為多義,或不義), 還是他們的信心.
至於他們那時還沒有亞伯拉罕, 所以他們信神時,可能不說耶和華, 也更不會說亞伯拉罕, 雅各的神. 所以說他們的信心, 是指相信自己的良心(或做靈命上所說的心, 因為我自己沒有什麼靈命, 所以在這裡用大家都知道的良心一詞),相信自己所崇拜,所認識的神.
總結一下, 信心是稱義的充分必要條件. 保羅,彼得,奧古斯丁,馬丁路德…哪一個能說一生所有的行為上都可以說是稱義的呢? 但他們有信心, 有着對神的愛,對鄰人的愛, 這愛 是 從 清 潔 的 心 , 和 無 虧 的 良 心 , 無 偽 的 信 心 , 生 出 來 的 。
說到良心, 聖經里有大量的相關經文.
希伯來書
9:14 何 況 基 督 藉 着 永 遠 的 靈 , 將 自 己 無 瑕 無 疵 獻 給 神 , 他 的 血 豈 不 更 能 洗 淨 你 們 的 心 。 ( 原 文 作 良 心 ) 除 去 你 們 的 死 行 , 使 你 們 事 奉 那 永 生 神 麽 。
10:2 若 不 然 , 獻 祭 的 事 豈 不 早 已 止 住 了 麽 。 因 為 禮 拜 的 人 , 良 心 既 被 潔 淨 , 就 不 再 覺 得 有 罪 了 。
彼得前書
3:16 存 着 無 虧 的 良 心 , 叫 你 們 在 何 事 上 被 毀 謗 , 就 在 何 事 上 , 可 以 叫 那 誣 賴 你 們 在 基 督 里 有 好 品 行 的 人 , 自 覺 羞 愧 。
2:19 倘 若 人 為 叫 良 心 對 得 住 神 , 就 忍 受 冤 屈 的 苦 楚 , 這 是 可 喜 愛 的 。
羅馬書
9:1 我 在 基 督 里 說 真 話 , 並 不 謊 言 , 有 我 良 心 被 聖 靈 感 動 , 給 我 作 見 證 。
使徒行傳
23:1 保 羅 定 睛 看 着 公 的 人 , 說 , 弟 兄 們 , 我 在 神 面 前 行 事 為 人 , 都 是 憑 着 良 心 , 直 到 今 日 。
提摩太前書
3:9 要 存 清 潔 的 良 心 , 固 守 真 道 的 奧 秘 。
歌林多後書
4:2 乃 將 那 些 暗 昧 可 恥 的 事 棄 絕 了 , 不 行 詭 詐 , 不 謬 稱 神 的 道 理 。 只 將 真 理 表 明 出 來 , 好 在 神 面 前 把 自 己 薦 與 各 人 的 良 心 。
1:12 我 們 所 夸 的 , 是 自 己 的 良 心 , 見 證 我 們 憑 着 神 的 聖 潔 和 誠 實 , 在 世 為 人 , 不 靠 人 的 聰 明 , 乃 靠 神 的 恩 惠 , 向 你 們 更 是 這 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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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shwind兄弟曾引用的外邦人稱義經文, 指出未聽過福音的外邦人稱義並非因着律法, 乃是人的良心.
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 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
freshwind兄弟認為,這指的就是人的良心.
關於良心和信心有什麼區別, 我還不清楚, 希望大家指出. 我認為freshwind兄弟說的良心也可做為審判時的律法, 是有道理的, 不應被人不說理由的打成異端言論. 我希望說freshwind兄弟異端言論的兄弟不要光扣帽子, 人云亦云, 請引用聖經說明freshwind兄弟為什麼是異端言論.
另, 突然注意到, 連壇主都把注意異端放到了壇上的滾動條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