刪貼大原則(追加第10條) |
送交者: 火鴿子 2004年04月21日08:40:32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10.為保證大家有共同的討論基礎,彩虹論壇拒絕李常受恢復本聖經以及相關的不被通用的術語的使用。 2.商業用途貼(指純粹廣告貼) 3.政治炒作貼(包括煽動種族歧視和地域歧視的以及煽動政治仇恨的貼) 4.灌水擾亂版面貼(比如,到處跟淫詞穢語扔髒彈以及沒有討論誠意的大量口號貼) 根據網絡實踐,為防止版面資源被大量侵占,保護網友們的平等的上貼讀貼的權利,對刪貼大原則第四條進行補充說明:上貼者將原本可以歸納為一貼的內容分割貼出的(包括以啟發式的方式逐步貼出或一唱一和問答式的貼出等)均會被視為灌水擾亂版面貼,版主將酌情予以刪除。 5.人身攻擊貼(對侮辱對方家人的堅決刪除,其餘,酌情刪除) 6.容易引起法律糾紛貼 7.根據網絡實踐,為防止冒用ID給人們造成的混亂,今後凡是已註冊的ID,其他網友不可利用簡繁體字或大小寫英文字母的差別或其他不易辨別的些微差別,模仿重複註冊。對上述冒牌ID所發的帖子,版主將予以全部刪除。判別是否冒用了別人ID的權利在版主,感到受了冒用ID侵害的網友本人也可以投訴。另,對已註冊的ID,擁有者主動公開密碼的,版主將視其為廢棄ID,對使用廢棄ID的貼子,將一律刪除,且版主有權對廢棄ID進行處理。 8.為保證彩虹論壇討論的嚴肅性,對無根無據的無稽之談帖子不予保留一律刪除。猜測網友心思意念主觀動機進而論斷的貼子適用此條。 9.為保證網友轉貼權利的正常行使,針對轉貼網友本人進行攻擊干擾和挑戰的貼子將酌情予以刪除。 版主沒有義務對被刪之貼存檔以應付投訴。如對版主刪貼有意見,作為證據,自己應事先負責原貼的備檔。如沒有原貼的提供,版主有權不回答質疑,為不侵占版面,對此類質疑在保留一段時間後予以刪除。 屢刪不改的,申報萬唯網管查封IP. 附件:從“恩典門”轉來的貼子一律刪除,為“恩典門”打廣告的“信使”,在為“恩典門”做廣告的同時,轉來過嚴重褻瀆三一真神的貼子,為了防止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本壇將不會再為“恩典門”來的貼子提供任何方便。經確認,從“恩典門”轉過貼子的網友,在以後轉貼的時候需註明轉貼的出處,如不註明,彩虹論壇將有權對其轉貼進行任意處置。此貼作為“刪貼大原則”附件予以存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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