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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證邪法》修正稿
送交者: Hesed 2004年04月27日07:54:14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我總結這些日子以來的“實戰經驗”,得出以下辯無不勝的《辯證邪法》:

首先要突出對手論點當中有待商榷的部分,提出質疑(不須“證偽”,只需“起疑”),然後暗示對手的觀點全盤錯誤,進而隱喻對手的人品低下,然後堂而皇之地隆重推薦自己的看法。

但這只是“亢龍有悔”的前半式,如果使到此處,招式就用老了,那可真是“無悔”了,於是,就在原先的討論還沒結束之前,開啟新的討論,然後沒完沒了地發展下去。這樣即便上次的討論已經闡明了,但還有新開啟的“疑點”要反駁,否則前面的觀點也因新的疑點而缺乏可信度。

反正每次都要提出對手言論上的“疑點”,不須“證偽”,只須“起疑”的手段,還要“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然而,這戲還沒唱到高潮呢。

如果是女性,還可以大耍“一哭二鬧三上吊”作為弱勢群體的血淚控訴,以博得群眾的同情與聲援。如果是男性,則高唱一曲“離騷”,“豎子冤我兮寸心寒、壯士一去兮不復還”,大有“無意苦爭春、一任群芳妒。零落成泥碾作塵,只有香如故”的氣勢,既然他是“香”的,那對手就只好“臭”了,甚至可能因此而“萬劫不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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