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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談不能進神的國同沒有得救的區別。
送交者: 全伊 2013年01月15日10:47:12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昨天說過,以前常有意無意把進天國同得永生看成同一件事,結果造成好幾年來讀經中的困惑,這個困惑連很多年長牧者都無法解決,因為他們大多自己也一頭霧水。最大的困惑就是,當主耶穌從各個不同角度比喻天國時,常常用外面的黑暗和哀哭切齒來形容那些不被耶穌稱許或認可的信徒。比如懶惰的僕人,5個愚拙的童女等。按理,這些都是真信徒,只是因為懶惰或不警醒(或更一般的,沒有得勝的見證),便被關在天國大門之外。

問題是

        如果進天國 = 得救進入永生,

 

那麼被這拒之門外的信徒不就進入永死(永),永遠淪喪了嗎?

這樣一來,得救還有任何確據沒有?我可以肯定我信主愛主,但我不敢肯定我見主面時主會稱許我良善忠心的僕人,誇我時刻警醒禱告。難道我會因此失去救恩進入永刑嗎?相信

 

直到我自己仔細查經,恍然大悟,發覺進天國同主耶穌一同做王是對的勝者的獎賞,而不是得永生本身。凡信的必有永生(但不一定得獎賞)。約翰一書5:13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神兒子之名的人, 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

 

很明顯,凡信耶穌的必有永生,永不滅亡 。約3:16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他們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更是所有基督徒都耳熟能詳的經文。

 

但神沒有說凡信的,就能進天國。相反,進天國是要努力的,凡努力的就得着了。

其它還有類似的經文說明進天國同得永生的區別。

 

最明顯的是保羅書信中隊警告加拉太教會的信徒說凡行這些事(淫亂、拜偶像之類的順從肉體情慾的事)不能承受神的國(即天國)。那麼不能承受神的是否等於失去救恩,失去永生呢?

 

答案是否定的。

 

保羅自己在林前5章指出哥林多教會有人同繼母形淫且不悔改。保羅說這樣的人,乾脆對他放棄管教,將他交給撒旦任其敗壞肉體。顯然,這樣的人按保羅所說的是不能承受神的國的人。但保羅卻話鋒一轉說,他的靈魂在主的日子可以得救。從這裡可以明顯看出進天國 同得永生不是一回事。

注意,放縱情慾,必然導致肉體敗壞(甚至早夭)。這就是交給撒旦的敗壞肉體的意思。保羅並沒有說肉體敗壞的他會回心轉意悔改。


看來“一次。。。永遠。。。”不無道理,嘿嘿。得重新審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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