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看看使徒時期,或文革時期的地下教會就無牧師但有屬靈長者。真正的屬靈長者是生命的帶領和見證,是聖靈膏抹的,不是一個制度。
但作為人的罪性,有時又必須有一定的制度來限制人胡天胡地。其實這就是律法的公用。
所以任何一個教會制度都是這兩方面的綜合。
中國弟兄會沒有牧師但也有帶頭弟兄行使帶領牧羊的職能,但帶頭弟兄的形成不是按學歷選出來的,更是師傅代徒弟出來的,有點像摩西帶耶書亞。這個制度的形成有利與對傳統或屬靈承傳的繼承,同時也是他的缺陷:閉關保守,和對前輩的盲目崇拜。其實看看弟兄會從不
(
很少)
請其他宗派的弟兄講道就知道了,而大眾教會會請弟兄會的長者教導。
大眾教會牧師制度比較接近公司運作,講專業化,職業化,制度化。這個制度剛好是前者的互補面:有規可尋,開放;但很少有屬靈承傳的繼承,對外在條件特別是神學教育的看重,這樣很多時候是徒有其形。
這就像一個公司的發展,公司創立時就是發起人全權帶領。很有活力,但成功延續的不多。成功發展起來的公司,慢慢就被“
MBA
”們代理了。
大家想冒風險,
HIGH RISK HIGH RETURN
就應該去 START UP
;想安分守己,早九晚五哪個CHECK
回家就去大公司打工吧,當然大公司打工久了,掌握了核心技術和市場,沒準哪天自己也出去開START UP
了。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