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秉燭午談)基督徒在何白兄面前聽審現象 |
| 送交者: 網友討論 2004年05月14日08:22:26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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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回顧一下昨天的幾句對話: ====對話始:=== 【蠟燭】 【南鄉哥】 弟兄先讀主的話,哥林多前書6章:“你們中間有彼此相爭的事,怎敢在不義的人面前求審,不在聖徒面前求審呢?豈不知聖徒要審判世界麼?若世界為你們所審,難道你們不配審判這最小的事麼?豈不知我們要審判天使麼、何況今生的事呢?既是這樣,你們若有今生的事當審判,是派教會所輕看的人審判麼?我說這話,是要叫你們羞恥。難道你們中間沒有一個智慧人,能審斷弟兄們的事麼?你們竟是弟兄與弟兄告狀,而且告在不信主的人面前。你們彼此告狀,這已經是你們的大錯了!為甚麼不情願受欺呢?為甚麼不情願吃虧呢?你們倒是欺壓人,虧負人,況且所欺壓所虧負的就是弟兄。” 你怎麼看? 有些“同工”們,不能接受主內弟兄的“清涼油”,甚至大加逼迫,反倒要凡事到不信主甚至褻瀆主的人面前去聽審,謙謙恭恭,這是何等的傷主的心呢?真像是一群不信的人。 對我上面的話,火鴿子答道何白兄的貼有助於基督徒與非基督徒的交流。我對此沒有意見。至於為什麼其他主內的帖子就無益處(如徐季安弟兄的帖,飛鷹弟兄的帖,恩典門來的貼,以及關於李常受弟兄的貼等等),甚至遭在我看來是十分無理的封殺,我想這只能是基於他自己的領受以及一些我們不知道的原因,我們現在也不便多說,求神帶領就是。 我現在比較關心的問題是蠟燭說的話,就是說何白的批判對『我們(基督徒)實是醒腦的清涼補』的提法。當然,蠟燭說的代表他自己,所以我的回應也就是只是“秉燭”而已。 我覺得,一般來說,何白兄對基督徒的偽善、不自洽、與事實上的失敗的批評,如果比你自己在教會裡聽到的道、你讀聖經時得到的亮光、你在弟兄姐妹的交通中聽到與承認的、特別是你自己每天在神面前專心仰望而蒙光照所看到的,還要深刻還要全面的話(定高一點:達到十分之一的話),那也許你需要加入慕道者的行列才對。 如前面經文所指明的,基督徒是要審判世界,還要審判天使。這是因為神首先審判他的家。我們要做的,是在審判的路上等候主(經文就不列了)。我們能夠站立的重要原因是我們已經在神面前被『審判』了,深深地被審判了。因為這個緣故,我們的良心在世人面前是清潔的,是不受他們審判的。讀到何白兄的帖而覺得被審判的,請你退到主裡面去,不必接受世人的審判。 在江秀琴牧師的網站www.zcop.org/2004/index.htm,有許多內在生活的教導專題,是我迄今為止見到的講我們日常生活中十字架生命的最好的教導,非常寶貴。所有的人都在講十字架,多半只是停留在口號與知識上,但這裡的十字架的教導卻是真實而全面的。不妨去聽聽,並照着去操練。十字架可以改變你,使你不再在不信主的人面前聽審。---今天沒有時間,匆匆寫出上面的幾段字,不完整的地方見諒。改日再聊,把話說清楚。今天引個頭就是。 (何白兄,絕無意說你寫的東西不好,我只是從一個小側面來提醒某些小弟兄一下。) 有人進屋來,說:這屋裡怎麼沒點燈?黑漆漆的象什麼樣子? 我們可以有兩種回應,一種是:別理他,他是個瞎子,點多少燈也沒用,燈泡的質量是不好由瞎子檢驗的;) 還有一種是:歐,對不起,我把燈放到自己被窩裡了,我這就拿出來:) 兩種回應都可以,就看你自己打算用你那燈到底幹什麼用? 馬太福音: 5:13 你們是世上的鹽.鹽若失了味、怎能叫他再咸呢.以後無用、不過丟在外面、被人踐踏了。 5:14 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 5:15 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台上、就照亮一家的人。 5:16 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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