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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個常見問題簡答
送交者: 克利西亞 2013年02月17日22:51:18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四十個常見問題簡答
BY 高恩燦

無論是在網絡上,還是在平時聚會或接觸新人,總會見聞對於我們的種種詢問。有些提問是比較敏感且直接的,但也因一些不實指控的流傳,而常被人誤解。本文僅是個人收集整理,參考相關信息,以作歸納簡略答覆。

1、信耶穌,就是信基督教嗎?

答:基督信仰不應被稱為基督教,因它不是宗教。聖經從未教導我們,主耶穌基督來世界的目的,是 要在地上設立一個“宗教”,作它的“教主”,設立許多“教條”,“教”信徒嚴守它們來換取救恩;這是世界的宗教所教導和實行的。“宗教”教導我們行善來得 救,但那本為善的主耶穌,已替我們行善,為我們的罪而死,所以主耶穌不是“教主”,乃是“救主”;這是基督信仰與世上宗教的最大分別。今天,我們所傳的, 不是一個“宗教”,乃是一位“人物”;我們不是傳教,而是傳道(神的道-主耶穌基督)。信主耶穌的人,也不是“進教或入教”,而是歸入基督的身體,歸入主 的名來聚集。

2、你們屬於基督教里什麼教派?

答:我們是基督徒,不是在基督教這一個歷史的、組織的宗教系統裡面,我們也不是基督教的一部 分。我們認為,基督教的那個墮落的光景,不僅為神所恨惡,也為一切愛主之人所定罪。如:偏離聖經教訓,滿了宗教、儀文、規條;不見基督肢體的功用,只見聖 品階級的制度;不見分別出來的會眾,只見政教合一的混雜;不見聖別的事奉,只見偶像與淫亂的罪惡。今天,我們認為基督教乃是一個營。我們是跟隨主耶穌的腳 蹤,出到營外,就是出到屬人的宗教組織之外。


3、為什麼有人說你們是呼喊派?

答:現今一般外界對“呼喊派”的定義有二。有一派人士認定,“呼喊派”即為一切跟從李常受教 訓,接受“呼求主名”之實行者,如人稱的“小群”、“聚會所”等;但有另一派人士認為,今日“呼喊派”的定義已愈來愈曖昧不明,社會大眾幾乎將所謂“呼喊 派”解釋為一切不與政府合作之基督徒。在大衛安德尼所著的《中國-教會的長征》一書中,便有以下的陳述:“「呼喊派」,現在似乎已變成了包含各類家庭教會 人士的統稱了。”而湯尼賴伯特在其著作《中國基督徒大眾》一書中,亦有類似陳述:“一切拒絕加入三自運動者,均被冠予「呼喊派」之名而遭逮捕。”

回顧歷史,“呼喊派”其定性,源於八十年代初期,乃是因着國內大環境的限制不能及時接受福音真 理的幫助,對全面的聖經教訓認識不清,不慎走入極端,導致實行上的偏差。甚至有些別有用心的人,打着“呼求主名”或李常受教訓的旗號,在行為上擾亂社會秩 序,給社會治安帶來困擾的極少數分子。

事實上,地方召會的聖徒基於聖經的教訓,追求最高標準的道德,且奉公守法,雖依照聖經有“呼求 主名”之實行,卻未自成一派,更遑論擾亂社會秩序。唐勞麥卡因在《今日中國宗教-政策與實行》一書中寫道:“有些「小群」的年長聖徒…傳揚真正的福音;他 們從未抵抗政府,也未曾有違法之舉。”而今,有人把正統家庭教會,以及有“呼求主名”之實行的信徒(召會),與政府曾經嚴打焦點的“呼喊派”混為一談,實 在是錯謬至極。


4、為什麼你們不說“教會”,非要說“召會”?

答:一般人熟悉的是“教會”,今天我們以“召會”代替“教會”,是有根據的。“教會”這詞在聖 經原文裡是ekklesia,由ek和klesia兩個字彙線而成。ek是出來之意,klesia是蒙召之意,兩個字合起來,就是蒙召出來的人。所以這個 希臘字,是指一城之內,所有召出來的會眾。到了新約時代,主耶穌和使徒們講道,說到召會時,就是用這個字。這個字有“會”的含意,卻沒有“教”的意思,並 且的確是根據於“召”字。因此,根據希臘原文,與新舊約聖經的使用,這個字的意思應當就是“蒙召的會眾”,簡稱為“召會”才是正確的。在翻譯上,比“教 會”更貼近原文更達意。

當初西教士到中國來,翻譯ekklesia這辭時,他們就是照着宗教的意思,說這個“會”,乃 是“教會”的“會”,爾後就變成為“教會”。當然在那時,在中國的字彙里,根本沒有“教會”這詞;乃是基督教的西教士,到中國來傳道,翻譯聖經時,所聘請 的翰林、中國師爺,製造出來的。至今,許多其它的宗教也都用了這詞。譬如,佛教會等。

除了“神召會”用這翻譯外,一九三六年左右,在北平由德國弟兄Henry Loak所帶領,翻譯新舊庫新約譯本時,也用“召會”這詞代替“教會”。而我們翻譯新約聖經恢復本,也把好些俗用而不合聖經原意的字眼改掉。所以此後,凡 我們的書籍和話語,都改用“召會”一詞。因為主恢復乃是要離開這些人為的錯誤,撇清宗教的瓜葛,恢復聖經中的真理。我們不是故意在搞一個與眾不同的翻譯, 乃是要恢復神所給我們寶貝的真理,也因為這個字詞本身就與宗教無關。


5、“主的恢復”有何含義?

答:“恢復”一詞的字意是說,一樣東西原初有,後來失去了,現在需要回復到它原初的光景。“恢復”這詞略顯簡單,但我們說到主的恢復,把它應用到全本聖經的啟示上,就看見它是既深奧又緊要。可以說,全本聖經的啟示乃是啟示恢復的事。

主的恢復不是名稱,更不是派別,乃是屬靈的實際。一面說來,主的恢復是一種狀態和性質;另一面 說來,主的恢復就是神在地上的行動。實際上,從第一世紀起,早期的使徒們就帶進了神聖啟示的恢復。這些恢復的神聖啟示,都很清楚的記載在聖經中。但是不 久,召會受到撒但的破壞,而漸漸的墮落,慢慢的就落入了黑暗的時期,當時人對於在聖經中所記載的神的話,不夠那麼清楚的認識,甚至產生出許多錯誤的解釋。 然而,神的話仍然是要向神的兒女啟示出來的,所以從十五、六世紀開始,主就興起一些新的恢復。我們比較熟悉的,是關於路德馬丁和十八世紀英國弟兄會的弟兄 們在聖經啟示上的恢復。這一條恢復的線,一直延續下來。到了二十世紀初,主的恢復就來到中國,特別是藉着倪析聲和李常受兩位弟兄,把主的恢復傳承擴大到現 在。

主今日的恢復,重點在三方面:一、神的啟示(關於神永遠的經綸、神聖的三一、包羅萬有之基督的 人位和工作、終極完成賜生命的那靈、神永遠的生命、基督的身體就是神的召會、國度、新耶路撒冷);二、神人的生活(重生的信徒在神的生命里所活出的生活, 包括活基督且顯大基督、勝過自己、肉體並與肉體相連的罪、撒但和世界,勝過宗教、文化以及今世的潮流和娛樂,並在生命中作王、作主在這世代中的得勝者); 三、召會的實行(認識基督的身體、神的家、神的國,三者是一;一城一會,建立地方召會,保守合一;脫離宗派公會,棄絕教階組織或制度,作基督惟一的見證, 等等)。


6、“地方召會”作何解釋?包括哪些人?

答:“地方召會”不是我們的名稱,頂多是我們的一種解釋和描述而已。不是一個組織,也不是一種 系統,沒有聯邦,也沒有自治,沒有總部,也沒有分會。實質上,乃是指各地一班清心愛主、蒙召的會眾,在主的名里聚集,無宗無派,只按着新約聖經的榜樣,在 一個地方,作地方上的召會。我們中間雖有同工、有長老,也有各種有恩賜的人,卻沒有階級制度或地位的講究;我們都是弟兄姊妹,彼此互為肢體。主恢復中的召 會是基督身體的一部分,在各地方作耶穌的見證,作金燈台彰顯神。今日在全球雖然有許多地方召會,但眾召會卻是一個身體、一個見證、一個新人,借着相調的實 行,彼此交通,互相搭配,以達到基督身體的實際。

地方召會包括哪些人呢?所有在一個城的信徒,應該在那一個城的範圍之內,組成獨一的一個地方召 會。換句話說,就是包括了這地方或這城的所有真基督徒。因此,一個召會等於一個城,一個城等於一個召會。這就是我們所說的地方召會。而今天,在主恢復中的 我們乃是:1、地方召會一部分的人;2、站在地方召會的立場上;3、照着地方召會的原則;4、憑着地方召會的性質;5、配搭事奉;6、活出基督的身體所該 有的生活;7、顯出基督的生命;8、作召會的見證。這八點就是我們在各地聚會的性質和目標。


7、你們的教會(召會)叫什麼名稱?

答:地方召會沒有名稱,我們所持守、所尊崇惟一的名,就是主耶穌基督的名。召會採用別的名,乃 是羞辱主。“地方召會”不是一個名稱,這是描述召會的地方性和顯出,就是在一個地方的召會。若是用英文大寫字母印出“地方召會”,那就大錯特錯了,因為這 樣會叫人以為我們的名稱是“地方召會”。正如月亮就是月亮,不管它是在什麼地方被人看見;照樣,召會就是召會,不管她是建立在哪一個地方。當召會建立在耶 路撒冷,就是耶路撒冷的召會;建立在安提阿,就是安提阿的召會。照樣,今天在安那翰,召會實際的彰顯就是安那翰的召會。我們是地方召會,在真正一的立場上 奉主的名聚集。


8、誰帶領你們?

答:我們惟一的帶領人是基督。我們並沒有官式、永久、組織化的帶頭人。此外,也沒有任何階級制 度,沒有普世的帶領人。我們認為沒有一個人是絕對正確的,我們並不盲目跟從什麼人;反之,我們只隨從那些按着神話語的真理來教導並實行的人。那些帶頭的不 是轄管聖徒,而是在愛中牧養他們。照樣,帶頭的人並不控制召會,而是基督的僕人,供應活的話,來服事聖徒。


9、李常受與地方召會有何關係?

答:作為神的僕人之一,李常受根據聖經正確教導關於召會的真理。但,各地方召會以其所在行政區 為範圍,並為當地召會屬靈最高的權柄。各地方召會,無論人數多寡,地方大小,一律平等;各地方召會之間只有屬靈的關係,沒有組織的關係;更沒有象羅馬天主 教那樣的階級制度,和權力結構。地方召會沒有總會,也沒有最高領導人。每一個地方召會都是簡簡單單的“自治、自養、自傳”。神的僕人的責任就是供應真理和 生命。至於各地方召會接受他的教訓與否,或接受到什麼程度,則完全由那一地的召會自己決定。並且,各地召會照自己所領悟的,負責教導和實行。至於採用什麼 樣的形式、步驟,達到什麼樣的結果,神的僕人並不參與或干涉。

李常受不但如此教導,更是如此實行。不但對中國國內的召會沒有直接地管轄,即使是海外的召會, 他也是只有屬靈的交通和供應。對於從聖經里看到的真理,他則毫無保留地借着文字著作供應給所有神的兒女。許多基督徒都從他的著作受益。但在真理的具體實行 上,各地方召會或個人只能視情形而定。以呼求主名為例,李常受教導信徒呼求主名,是聖經里從始至終就有的實行,是信徒在日常時候中接觸主最簡捷之路。然 而,不一定每一個信徒或召會都是如此實行,他們只能視他們自己的情形而定。無論他們或大聲或小聲,或在聚會裡,或在公園裡;或在學校里,或在工廠里;或在 家裡,或在街道上,都應該在自己享受主的同時,不影響到他人的生活。但若有人利用呼求主名,卻偏離聖經和李常受照着聖經的教導(如所謂「呼喊派」中少數不 法分子),或利用李常受之名(如「常受主派」),謀取個人利益,影響社會治安,破壞安定團結,阻礙經濟發展,他們自己要為個人的不法行為向社會負法律責 任。


10、有人說李常受創建了“常受主派”,真相如何?

答:這樣的指控是愚昧無知的。正如歷史上有一些打着基督教旗號的邪教團體,他們也捧讀聖經,但沒有誰會把責任歸咎於基督或聖經。同樣,這是判定一件事最簡單的常理,不能因為有的人讀了李常受的書籍,或借其名胡作非為,就把責任推給李常受。

我們再來回顧“常受主派”的緣起及演變:首先必須要了解一下程有事件,起因如下:程有這人原屬 於基督教的路德會,1980年主的恢復在河南魯山縣興起後,他就轉到地方召會聚會。但這人一直很有野心,想要作頭卻沒有機會。直到1983年召會因打擊 “呼喊派”運動遭到逼迫,帶頭弟兄們都被捕入獄,他的野心就此顯明。1987年初他作了一個夢,聲稱從神那裡得了大啟示,說神已膏他作“中華大地之父”。 但這樣的說法,立即遭到同工弟兄們的斷然拒絕。碰壁之後,他還不死心,竟然離開魯山召會的同工,自己跑到安陽市召集其他各地召會的負責人聚會。在聚會中他 先是聲稱自己是魯山召會來的同工,接續前面弟兄傳揚國度的福音,然後就開始傳講他從夢中所得,就是“中華大地之父”的所謂“大啟示”。他稱那次聚會是“認 父的聚會”。在那次聚會中,葉縣的藍強石表態積極接受程有為父,程有就立他為“河南省的父”。藍強石又在河南省的各縣、市、鄉、都設立所謂的“父”。以後 程有、藍強石等人又自稱是人子,是二次降臨的耶穌,是隱密降臨的基督,是國度的門,若不通過他們,就不能進國度,他們就是天國的王,可以有權柄行異能。因 此在他們的聚會中當場就有人向他們下拜,稱他們為主為王。

然而,這個異端邪流一傳開,就被各地召會認定為異端,是假基督出來迷惑人的,且迅速與他們分 開,斷定他們的不是。並且因着這些自封為“父”為“王”的人的被捕,跟從他們、受迷惑的便漸漸減少了。但,到了1988年,這個邪流仍未徹底消失;之前少 數跟從程有、藍強石的人又改頭換面,把他們所稱的“父”、“王”都轉嫁到李常受的身上,於是才有所謂的“常受主”、“常受王”的稱號。後來,這些人又把詩 篇150篇的“你們要讚美耶和華”都改成“你們要讚美常受王”。在他們的禱告中又改為奉常受主的名禱告,在為人施浸的時候,奉常受主的名為人施浸。

這實在是背後的撒但利用異端的人所使出的最為毒辣、最為詭詐的計謀,是仇敵一箭雙鵰的破壞伎 倆。因為他知道李常受弟兄在基督徒中間有極高的聲望,利用此一手段一面可以迷惑更多的人跟從他們的異端,一面又敗壞李常受的名聲,使人誤認為李常受要人這 樣拜他。這一招果然靈驗,1988年又有許多聖經真理不清楚,愛主但沒有根基的人跟隨了這樣的異端。有些人愚昧無知到一個地步甚至說,你們讀李常受的著 作、信息,怎能不稱他為主呢?你們不稱他為主就是沒有良心。此外,海內外少數反對李常受的人就藉機大作文章,攻擊李常受說,李常受搞個人崇拜,國內有人把 李常受當作神拜了。

然而,當李常受確知國內真有此等事情發生後,便極為關切,一面積極為國內聖徒們禱告,一面尋找 解決的方法。於是,就專門錄製了一盤錄音帶,親自闡明真理,把正確的資訊釋放出去,陳明他們敬拜人的錯誤。並指出,他們敬拜人、稱人為主的作法無異於拜偶 像,是非常得罪神、褻瀆神的;又用誠懇、真摯的言語,勸戒行這事的人要立即停下來,並且在神面前有一個鄭重的悔改,才能討神的喜悅。

在李常受公開聲明並表態之後,那些領頭的,不但不悔改,反而變本加利地傳揚他們的異端。他們一 面用李常受的名欺騙、愚弄跟從者,一面又說李常受也不行了,跟不上現今的時代,看不見他們所看見的“稱人為主”的所謂“亮光”。如今只要在這些人中間,誰 說話、誰領頭,誰就是“主”,眾人就要向他跪拜。可以說,這些帶頭人所講的話實在是從聖經中斷章取義的胡言亂語。歷史也證明,這些人最終因自己的不法行為 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也被眾召會所拒絕。現今,此異端幾乎消亡,但仍有一小部分殘餘分子在蠢蠢欲動,似有捲土重來之勢。


11、你們在聚會中作些什麼?

答:召會生活乃是聚會的生活,所以我們通常一星期有好幾次的聚會。在聚會中,我們禱告、讚美、唱詩、作見證,並供應主的話。每個主日有擘餅聚會,我們歡迎所有主的兒女都來與我們一同分享餅杯。召會的聚會是公開的,所有的信徒都可自由參加。


12、你們的總部設在哪裡?

答:每一個地方召會在行政上是獨立的,所以沒有中央總部。我們不該以為有哪一個特定的召會是帶頭的召會;所有的地方召會在主面前都有同等的地位。


13、地方召會的經濟來源如何?

答:每一個地方召會都是由其成員甘心奉獻而得着供給。地方召會的財務隸屬於當地召會的行政,其 他地方召會不負財務上的責任。地方召會的財務和行政都是獨立自主的。我們鼓勵眾肢體照着從主所領受的託付,將奉獻的事行在暗中,不要張揚。在聚會中我們不 收取奉獻款,也很少提及財物的事。我們有財務收支表可供眾肢體查看。就財務而論,地方召會是以非營利宗教團體向政府正式登記的。


14、你們對那些有歷史、有制度的基督教會(召會)存着怎樣的態度?

答:我們是在歷史的、組織的、制度化的基督教以外,因為我們認為基督教這一個體系,滿了不合聖經的教訓和作法。為了真正恢復聖經中所啟示的召會生活,我們在地方真正一的立場上,在主的名里聚集。


15、你們對其他的基督徒態度如何?

答:我們要特別說明,我們不相信也不教導,人必須在地方召會中才是真基督徒。我們承認在羅馬天 主教,在基督教的各宗各派和獨立團體裡面,有許多真正蒙主寶血洗淨、由聖靈重生的信徒,我們在主里接納他們為我們的弟兄和姊妹。我們歡迎所有對主耶穌有得 救之信心的人,來參加我們所有的聚會,特別是擘餅聚會,和我們一同見證基督身體的一。雖然為着良心的緣故,我們必須在組織的宗教以外,但我們與基督里的弟 兄姊妹並沒有間隔。我們向主忠誠,為着主見證的緣故,站在召會獨一的立場上。然而我們並不是存着狹窄、排斥、結黨的靈來採取這立場;反之,我們是為着整個 身體來站住立場;我們接納所有的信徒,正如主接納了我們一樣。


16、你們對國家和政府的態度如何?

答:根據聖經所說,人間的政府是神所設立的,用以確保和平,維持秩序。為着良心的緣故,所有的 基督徒均要明確接受聖經教導要順服神安排的代表權柄,這些代表權柄包括政府、國家。故此,我們服從政府當局,順從他們,作國家的好國民。在任何情況下,信 徒不得從事任何分裂政府、反對政府的事情。相反的,在不違反信仰的大前提下,信徒當積極參與政府建設,為政權禱告。我們也隨時準備向神所設立的政府盡一切 的義務。


17、你們反對“三位一體”的信仰嗎?

答:我們並非反對“三位一體”的純正信仰。“三位一體”非聖經名詞,是中文對拉丁文「Triune」的翻譯,我們只是不贊同“三位一體”的發表,而贊同用“三一”的翻譯較為準確。

從字義翻譯的背景來看,在中國神學裡,關於“三位一體”首要的一句話,就是“位不可亂,體不可 分”。這裡的“位”是指位格,也就是父、子、靈三者的身位;位不可亂,意思是指父就是父,子就是子,靈就是靈,三者不可混亂。“體”也不可分,就是一個。 這就是中國神學三一神首要的意義。

“三位一體”源自中文的翻譯,其“位”與“體”之害意,早為聖經學者察覺。傳統的“三位一 體”,說神是一,不是「一個」的一,而是「一體」的一;他們認為神是三位。許多基督徒雖接受神是一位的真理,但因着“三位一體”的教訓,下意識里認為父、 子、靈是三位神的情形一直相當普遍。關於此點,例子較多。

但在召會歷史中,早有比“三位一體”更正確的字義研究與詮釋:1、中國神學的語言,乃是從希臘 文、拉丁文、英文演變而來的。初期教父們如何以希臘文造出“三一神”(TRIUNE)這辭,以及神學上如何從希臘文演進到拉丁文(第七至十六世紀),再由 拉丁文逐漸進入英文,而後中文的差異,均詳述於李常受的著作中。2、今天人對於這些名詞的意義,大都不甚了解。等到西教士到中國來,竟未能辨明,而將 TRIUNE譯成了“三位一體”實為可惜。3、因這緣故,約在1936年,我們據此把中國神學裡的“三位一體”改作“三而一”,並且使用了相當年日。後來 我們又覺得,連這個“而”字加進去都很害意,所以就把這字去掉,改用“三一神”。按聖經純正的啟示,神就是三一神。


18、你們對“三一”持着形態論的觀點嗎?

答:當然不是!形態論是異端。形態論不是教導神格的三者—父、子、靈—永遠並存,卻宣稱這不過 是神聖本質暫時的顯明。根據聖經,我們相信神在本質上是三而一,又是一而三的。當然,我們承認神格在永遠里有“三”的區別。不過,關於三一,我們不重在道 理上對神本質的分析,而重在三一神分賜到我們裡面,作我們的生命和一切。在關乎神的道理上,我們的正統決定於我們的教導是否合於神純正的話語。人若在聖經 的光中公平地來看我們對三一神的信仰,就會發現我們所信的既不是形態論,也不是三神論,我們所信的乃是根據神純正的話語對三一神的啟示。


19、你們教導基督被造論嗎?

答:基督徒都公認“基督是神,是創造者”,這完全沒有問題。但對於“基督也是人,是受造者”, 有些人就有所保留了。歷史上,因為有第四世紀的亞流(或翻成「阿里烏」)否認基督的神性,將基督看成一個與父神之神性有別的受造物,被亞他那修等正統教父 打成異端。當時的大公會議更因此制訂了尼西亞信經,並定罪亞流為異端。從此以後,許多人就患了“亞流恐懼症”,只要有人將基督連於“受造物”這名詞,他們 就不明就理的說這人講異端。

然而,兩千年來,許多著名的正統神學家都曾說過“基督的人性是受造的”。堅持此主張的,我們可 以隨意列舉出一些人物來,如:愛任紐、特土良、亞他那修、潘霍華、路德馬丁、加爾文、約翰歐文,薛夫、等等。同時,我們也能找出主張此觀點的信經和信條, 如:尼西亞信經、迦克墩信經、亞他那修信經、奧斯堡信條、改革宗比利時信經、改革宗第二紇里微提信條、路德宗協和信條、威斯敏斯特信條,等。

只要說到“人性”,不論是我們的,或是基督所成的肉身,都一定是受造的。歷代所有的神學家都公 認:在神這創造者與人這被造者之間,絕沒有任何的中間者,這是一個公理。在英語世界,論到基督的人性,或說祂是“真人”,人們都會領會“是人就是一受造 物”。故此,當有人說基督是神,基督也是人,祂的人性是一個受造物,這是一句既符合聖經,也符合兩千年來正統信仰的真理。

而外界多年謠傳,李常受有關“基督是受造的”教導是一種異端,全屬不實,也是對“基督人性是受 造”的真理不求甚解。反而,李常受所傳講的,就是歷代正統信仰一直堅持的教導:基督的神性是與父神同質,是創造者;但就祂的人性而言,祂是根據神在萬古所 立的計劃,於道成肉身時,成了一個與我們完全相同的受造的人,卻是無罪的一位,好成功為我們替死的工作;也因為祂是永遠的神,祂的救贖有永遠的功效。

20、你們教導基督肉體裡有撒旦性情嗎?

答:這是十分嚴厲的指控,歷代以來所有研究聖經之人,都不能同意這樣的說法。我們也從未講說 “在基督的肉體裡有撒但的性情(罪)住着”,只是因毀謗人士對李常受所言“罪之肉體的形狀”和“罪的性情”二者之差別,領會不清所導致。人因着墮落,既有 罪之肉體的形狀,也有罪的性情。然而基督的道成肉身,只有罪之肉體的形狀,卻無罪的性情,如同摩西在曠野所舉之銅蛇,只有蛇的形狀,卻無蛇毒。藉此,基督 便能在十字架上,在罪之肉體的形狀里,定罪了罪。此一觀點在李氏的著作中,是十分明確且一貫的。正如他所傳講的:“說基督成為肉體,而在祂的肉體裡有撒 但,這是異端。然而說基督成為肉體,而在(人的)肉體,(不是基督的肉體)里有撒但,這是正確的。”神差遣祂的兒子成了“罪之肉體的形狀”,這絕不是說, 耶穌成了有撒但性情的肉體和基督成了罪的形狀,在祂裡面並沒有罪。罪之肉體就是有撒但性情的肉體,而耶穌只取了肉體的形狀,而不是有了肉體敗壞的性情。換 言之,神的兒子基督成為一個人,有罪之肉體的樣式。墮落的人有罪,但基督沒有罪,祂成為墮落之人的樣式,但祂沒有墮落之人的墮落性情。


21、你們教導“人進化為神”嗎?

答:這種對我們的指控是完全不實,毫無根據的。我們是根據聖經教導說,神要將自己分賜到人里 面,信徒因着被神的素質所浸透,就漸漸變化。我們是神的眾子,有分於神的生命和性情,這件事實並不是說,我們成了神自己。不錯,三一神已作到我們裡面,我 們也有分於祂的性情,但我們絕不會進化為神。然而,我們所教導的是:神成為人,為要使人在生命和性情上,成為神,(請注意,但無分於神格)。關於“人成為 神”之思想,其實一直以隱藏的方式被西方神學家所注重。在過去三十多年來,西方神學對“神化”的研究書籍,已如雨後春筍般的出版。我們察覺西方基督教正發 現“神化”救恩論的寶貴,也正對這救恩目的的真理展開一個新的研究方向。


22、你們教導“撒但在人的身體裡”嗎?

答:人吃了善惡知識樹的果子墮落了,撒但的性情-罪-就注入到人的身體裡,使人的身體變成了肉 體。人的墮落不僅僅是在身外有了過犯,也是在身內受了毒化和污染。根據羅馬書第五章至第七章所說,罪實際上就是撒但的人格化,在我們的肢體裡活動。所以可 以說,撒但成為罪,住在人的肉體裡。但這並不是說,在人以外,沒有撒但客觀的存在,因為聖經明說他是空中掌權者的首領。不但如此,聖經也啟示墮落的人是魔 鬼的兒女,魔鬼是他們的父。作魔鬼的兒女就是有撒但的生命和性情。因着我們的肉體裡有撒但的生命和性情,所以我們根據神的話就說,撒但以罪的形態住在人的 肉體裡面。


23、你們教導信徒反智反知識反道德反文化嗎?

答:這些不實指控,是別人對我們的教導誤解所導致。關於理智:我們認為,神為人創造了心思、情 感、意志,是要人運用的。神需要人運用他的頭腦、心思來明白神的事。但神除了為人創造心思之外,還為人造了一個靈。祂的心意不僅是要人運用他的心思,也要 人運用他的靈。光是運用心思、理智並不能叫人明白神,必須用心思也用靈。我們用心思中的悟性,讀懂聖經的字面,就要用我們靈中的這種智慧,領略其中的真 理。當運用我們的靈,藉着禱告,把經文中的真理,接受到我們全人的最深處,就是我們的靈中。使所領略的真理,能融化在我們的靈中,成為我們生命的供應,或 作我們屬靈經歷的根據。

關於知識:我們認為,知識與靈命是並重的。聖徒一面需要加強知識,一面需要追求靈命。譬如,李 常受一面教訓人要追求靈命,不能僅僅追求知識;另一面他亦鼓勵信徒,特別是青年人,要好好求學追求知識:“你們是年輕人,必須利用時間求學。雖然主可能在 幾年內回來,但你們還需要讀書。”他說:“我們雖有知識,卻不因知識驕傲,也不被知識充滿,反而是倒空的。若是這樣,我們就能明白聖經。”

關於道德:我們在道德問題上最為執著,堅決反對、拒絕並禁止任何不道德的行為。所有地方召會, 都要向聖經所啟示之更高道德標準負責。地方召會中之信徒,貞守婚姻,視為神聖,尊重家庭,重視道德。所有犯道德罪惡的,不光法律上要受制裁,在召會中也會 受對付。李常受說:“我們得救之後,必須過一種比舊律法的道德標準更高的生活。絕不要因為我們不是藉着遵行律法得救的,就以為我們可以自由、鬆散、隨便、 甚至不道德了。不要因為神不是照着律法的原則,乃是照着信仰的原則對待我們,我們就不該留意律法的誡命了。我再說,我們得救之後,需要過一種遠高於舊律法 標準的生活。我們的標準必須高於律法的要求。”在全球六大洲,許多地方召會的信徒,在政府部門、公司行號,都獲稱讚、受獎勵、被表揚。

關於文化:我們肯定文化的正面價值。李常受說:“我們的人性生活大都是由文化組成的。就着人來 說,文化非常好,每一個社會都是藉着文化而蒙保守並得以維持。人如果沒有文化,警察局和法庭的工作就要多得多了。目前,警察局和法庭的工作是補社會文化的 不足。當人不照着文化正當行事時,警察就來干涉。每一個國家、社會、團體,都是藉着文化、法律和警察而蒙保守的。”又說:“小孩子必須照着文化的標準來養 育。他們在達到接受基督的適當年齡之前,必須先在文化上得着建立。小孩子越照着文化受訓練,對他們就越好。必須訓練小孩子孝敬父母,友愛兄弟姊妹,對鄰舍 舉止合宜,在學校作好學生,遵守所有的法規,並且尊敬師長和長輩。因為小孩子太年幼,無法照着基督行事,所以他們必須受教導,照着文化行事。如果沒有文 化,我們就會成為野蠻人。…文化的用途可以比作聖經里律法的功用。律法是神頒布的。羅馬七章十二節說,「律法是聖的,誡命也是聖的、義的並善的」。律法正 確的作用,乃是看守神的選民,直等到基督來到。…文化應當用來看守小孩子,直到他們能接受基督,並且照着基督而活。小孩子在成長的過程中,需要藉着文化得 蒙保守。…因此,神藉着父母用文化來看守兒女,直到他們接受主的時候來到。看見文化這種正當的用途是很重要的。”


24、你們教導說沒有天堂嗎?

答:基督徒的基本信仰是根據聖經,聖經也是獨一無二之真理的準則。然而,遍查整本聖經,相信有 天堂和地獄存在,並不是基督教的基本信仰,充其量只能說是一種普遍存在的宗教觀念。天堂的觀念是教會(召會)歷史中,不純正的傳統所遺傳下來的。在這許多 的傳統中,有些因着聖經真理的闡明,已成了歷史。例如:煉獄、教皇無誤論、贖罪券、敬拜古聖遺物之類;有些則仍存在於基督徒的觀念或實行里,例如:教會 (召會)中的階級制度、聖誕節和復活節的慶祝等等。

那麼,聖經中究竟有無天堂呢?在中文和合本聖經中,有兩處翻譯為“天堂”,但在原文並無此詞 匯。聖經中沒有“天堂”這件事。和合本聖經翻譯者受了異教的影響,產生出“天堂”的觀念。聖經原文本身就只有“天”,而那個“堂”乃是翻譯者錯加上去的。 即便在常見英文譯本里,也不過是表達住所之意。而中國人都知道“天堂”是佛教字眼,這是佛教發明的,翻譯上的偏差,乃源出中國人的佛教思想。

天與“天堂”的真正差別在於後者將人引入一個物質領域的概念。歷史證明,這個概念的影響,的確 刺激了人們的想像力,而發展出各種不同,甚至非常華麗細緻的“想像天堂”。其實,“天堂”的觀念,在召會歷史上是逐漸發展的,其由來是因着對聖經不夠深入 認識,加上人天然的物質觀念所造成的。最主要癥結的點在於對約翰福音十四章第二至四節中“父的家”的領會,許多不正確的教訓肇因於此。

現今,有許多基督徒把啟示錄里的新耶路撒冷理解成“天堂”,當作一座物質的城,這是人們對“天 堂”天然頭腦的領會。甚至有人持守迷信的觀念,根據約翰福音十四章三節“父的家”,他們相信主耶穌到天上去為他們預備這樣一座天堂。許多世紀以來,這種迷 信使許多基督徒傳講並教導說,一旦信徒死了,他就到天堂去。

然而,新耶路撒冷並非是一個物質的場所,現今許多神學家都贊成這個觀點,並接受有神同在即為 “天”的想法。而李常受弟兄對此卻有清晰且詳細地闡述,也確實認為啟示錄里的新耶路撒冷不是天堂,不是一個地方,也不是一座真實的城,乃是一個表號,指明 神與人同在,互相調和的終級彰顯。當我們研讀約翰福音十四章里“父的家”,對此有清楚的領會,然後認識並看見新耶路撒冷的異象,那關於天堂的酵必須除盡。


25、你們教導多次受浸嗎?

答:我們從未教導人要多次受浸。此一說法,訛傳緣由始於1968年,有一次李常受講到信徒若覺 得自己屬靈的生活老舊,就舉例說,在新約開始的時候,有人到施洗約翰跟前表示悔改,施洗約翰就將他們老舊的人用水埋葬。接着他說,今日信徒的老舊也需要埋 葬。他說這話時,並無絲毫的意思,要叫人去水中埋葬。在今天地方召會中的帶領,也從未教導多次受浸的實行。少數信徒願意再次受浸,埋除老舊,也是個人自己 的決定。

再則,正如李常受所說:“我並沒有意思要弟兄姊妹再受一次浸,我從來沒有再受浸,我也沒有教導 人再受浸,這不是我們中間的實行。”他一方面不敢隨意禁止要求埋葬的人,另一方面卻清楚,這不應當是一種實行,所以他自己並沒有這麼做。此外,他也囑咐弟 兄姊妹回到各地,不可將此事弄成一個道理叫人遵守,並且對於那些有疑慮的人,作了公開的解釋。

後來,他又說;“我在主面前對此事多方加以考慮。我找不出一節經文,確定的說,信徒該受幾次 浸。只可受浸一次,乃是基督教的傳統說法。聖經沒有明文說該受多少次浸,聖經也沒有明文說只該受一次浸。以弗所四章五節所說的‘一洗’,那‘一’不是次數 的一,乃是性質的一,所以那也不是說,我們只可受浸一次。因此,我就覺得,對於受浸次數這事,我們不必拘泥於傳統的說法和作法,也不可規定出一個新的作法 來,只好留給聖靈來給人活的帶領了…我在聖經中雖找不出明文,說受浸可以一次以上,但對此事卻找出一個預表,就是以色列人過約但河的事。以色列人前次已過 了紅海,那是預表信徒受浸。以色列人既已過了紅海,既已受了浸,為何還要過約但河,還要經過另一道水,把他們的老舊人(十二塊石頭所代表的)埋葬在其中 呢?如果他們出了埃及之後,不久到了加低斯巴尼亞的時候,肯信了順服,就可從那裡直接進入迦南美地。那自然就不需要過約但河,再過一道水了。但他們因不 信,就漂流在曠野近四十年之久。經過這次漂流之後,他們就需要再經過一道水,把他們的老舊埋葬在其中。”這樣的埋葬,並不是得救的受浸,而是使信徒有活的 信心,過一種新的生活。這是聖經的預表。


26、你們教導說“主小我大、生神熟神”嗎?

答:乍看此句,不懂其意,僅照字句理解,確實會令人費解或誤解。而現實中,也真有人死抓住李常受著作中的一、兩句話,不看上下文,斷章取義,並以人的觀念來惡意曲解,以達攻擊我們之目的。

說到所謂“主小我大”,出處為李常受所著《吃主》一書第二篇,惟讀書必須讀上下文,其中十六頁 李弟兄清楚說明:“你不要錯解,我不是說,主耶穌本身比你小,祂的本身不知比你大多少倍,不知比你高多少倍,祂本身是高大,但為着來給你吃,為着來給你享 用,祂的的確確是變作一位小耶穌。”他又說:“我再說,耶穌本身是偉大的,但是為着給我們吃,為着給我們享受,祂甘心卑微,取奴僕的形像。”由此觀之,李 弟兄從未否認基督之神性。換句話說,從未否認基督之偉大,全能全智。只是在其經過過程里,作為生命之糧,甚至作迦南婦人撿起之碎渣兒,祂是微小可吃,任何 有識之士皆不會以此枉作文章,大驚小怪。李弟兄該章主旨說明主來世間不是要人為祂作工,乃是要以自己作生命餵養人,福音好比筵席,主親自作成一切,今天人 只需進入神在基督里所預備的福分,就能享受福音。

關於“生神熟神”的問題,其解釋出於同理,都是涉及三一神所經過之過程問題。若明此理,則問題 迎刃而解。神在成肉身之前,為人所不能親近者,此之為“生”。神在基督里成為靈,為人所能接受者,此之為經過過程。“生”與“不生”之分,指神在基督里所 經過之過程而言,非指神素質而言。以素質而言,神無“生”與“不生”之分;以經綸而言,神從不能靠近之光中之神,成為肉身,最終成為賜生命之靈,此過程可 稱自不能接受者至能接受者,自客觀者變主觀者,自“生”變“熟”。若不會分辨三一神素質與經綸此二者間之講究,則在神學上尚須進修,若光強調其一而否認其 二,則難免落入錯誤中。我們說神在時間裡經過過程,但並無否認祂在素質上之永恆性與全能性。若有人否定神在基督里所經過之過程,則有嫌陷於錯謬之虞。


27、什麼是禱讀,必須要遵守這樣的實行嗎?

答:“禱讀”是複合的用詞,描述我們用聖經的話來禱告。我們禱讀主話,要享受話中所蘊含生命的素質,因而享受聖經作我們的食物。但,我們禱讀聖經,重複經上的話來向神禱告,意思並不是說,我們忽略了平常的讀經,以及仔細研讀神的話。禱讀也不是不用頭腦,更不是煽動狂熱。

關於禱讀之實行,李常受並非創始者。歷史文獻證明,在幾百年前就已有虔誠愛主的聖徒借着這樣的 操練,來接觸神的話,以享受基督,接受祂的餵養。經過多年的經歷,我們能作見證,因着禱讀聖經中神的話,我們得了造就、加力和靈感。李常受弟兄是極力實行 禱讀的,然而他說,“但我們中間若有任何人要使禱讀成為律法的道理,我會是第一個反對的人。”


28、什麼叫“呼求主名”,正確的實行該如何?

答:簡單來說,就是用聽得見的聲音呼求主耶穌,並且經歷屬靈的呼吸,以享受基督的豐富。但,呼 求主名不是鼓勵人吵鬧喊叫,更不是叫人過分強調呼喊來釋放靈。關於呼求主名,也不是李弟兄的發明,又不是新約的新作法,乃是開始於創世記四章二十六節,人 類的第三代以挪士。接着有約伯、亞伯拉罕、以撒、摩西和以色列人、參孫、撒母耳、大衛,等等。不論在舊約還是新約,我們都能找出許多呼求主名的例子。在我 們中間,呼求主名的實行始於一九六七年洛杉磯。在全球眾地方召會,這實行幫助了無數的聖徒親近主,享受祂並愛祂。李常受弟兄也說:“我呼求主的名,但使這 樣的事成為律法的道理,全然是錯誤的。”


29、什麼叫吃主、喝主?聽起來是否對主不敬?

答:今天這個詞冒犯了一些人,正如在主耶穌的時候,冒犯了那些宗教人士一樣。主在約翰福音第六 章說,我們若不吃祂的肉,不喝祂的血,就沒有生命在我們裡面。因為祂的肉是真食物,祂的血是真飲料。在我們的經歷中,基督是救贖的羔羊和生命樹,要憑祂而 活,就需要享受祂作羔羊和生命樹。不但如此,主也是我們的活水,我們喝祂,就有滿足。所以,吃主、喝主,就是在靈里借着神的話來接受祂作我們屬靈的食物和 飲料。


30、什麼叫“神的經綸”?

答:關於神的定旨,許多基督徒不熟悉“經綸”一詞。經綸的希臘文,oikonomia(奧依克 諾米亞),中文可譯作“經綸”。此字出現於以弗所書一章十節與三章九節,其字原意指神的“家庭行政”,或在行政上的一套安排和計劃,為着神的目的。簡單來 說,神的經綸,就是神的家庭管理,神的家庭行政安排,神聖的經營。這裡的經營意思是安排,就是計劃。

根據以弗所書,“經綸”乃指神的永世計劃,就是照神從萬世以前,在我們主基督耶穌里所定的旨 意。這經綸在以前的世代,沒有叫人知道,故此它乃是一個奧秘。保羅稱這奧秘為歷代以來隱藏在創造萬物之神里的奧秘,這個奧秘在新約時期藉使徒福音管家的職 分,向信徒顯明。這奧秘包含從過去的永遠,到將來的永遠,神所有的定旨,所以它可以說是包羅一切,包括萬有。在這奧秘里有一個安排或經綸,稱之為“奧秘的 經綸”。以弗所書三章九節末句,中文和合本譯為“…之奧秘是如何安排的”,以“安排”一字解釋“經綸”。根據原文,本節可譯為“奧秘的安排”,或“奧秘的 經綸”。在這裡奧秘不是形容詞,其與“經綸”同樣是名詞,“經綸”為受格,“奧秘”為所有格,這經綸將這奧秘中之各項事物安排、管理、經營,目的乃是在日 期滿足的時候,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裡面同歸於一。故此,這經綸很自然包括神對人類所有的旨意與安排。宇宙的創造、人的被造、神的揀選與呼召、 基督的成肉身、十架的救贖、召會的出現、信徒的救恩、世界的結局、基督的再臨、新婦的婚筵、國度的實現、永世的生活等等,都包括在這經綸里。這經綸貫串 神、基督、靈、人、救贖、救恩、召會、末世…等諸神學題目。法理的救贖與這經綸有關,生機的救恩與這經綸也有關。這經綸包括信徒如何稱義、重生、成聖、更 新、變化、模成神兒子模樣、得榮耀等過程,也包括召會如何成為基督的身體,成為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藉此,使天上執政的,掌權的,現在得知神百般的智 慧。

神的經綸與基督徒信仰的根基本身發生極大關係。我們認為,以神的經綸作為聖經的主導線,十分合 式,以此經綸作為聖經主題,更為恰當。假若有需要倡導任何系統神學,則此既蓋括且貫串全本聖經的“經綸神學”可謂極合資格。以此系統建立之神學,乃基於聖 經本身之啟示,而非基於人為文化哲學之影響。其所涵蓋範圍,包括聖經所有主要真理,並能完滿解釋信徒所有屬靈經歷。我們相信,以“神的經綸”作聖經真理的 基礎座標、神學架構,可合式的處理許多神學和釋經學上不容易處理的問題,引進新的啟發,新的亮光。因為它符合一正確健全之基督教神學系統所有條件。


31、“那靈”是什麼意思?是聖靈之外的另一個靈嗎?

答:“那靈”就是聖靈,並非聖靈之外的一位靈,這名稱只是強調同一位聖靈之所是的不同方面。在 約翰福音七章三十九節,我們看到,那時(基督復活之前)還沒有那靈,因為耶穌尚未得着榮耀(借着復活)。這裡所說的那靈,乃是聖靈經過前面所說,祂所是的 種種而成的,所以是包羅萬有,終極完成的靈,作三一神終極的表現,以臨及並進入信入基督的人。

華人教會在傳統上都使用“聖靈”這詞,而不用“那靈”這詞,所以當我們使用“那靈”這詞時,許 多人都反對,以為我們在傳講另一位靈。實際上這是一個聖經翻譯的問題。中文和合本聖經在華人基督徒中已經使用了近100來年,今天許多華人基督徒在下意識 里已將中文和合本聖經當作聖經原文,若有不同於和合本聖經翻譯的,會被視為篡改聖經。

聖靈只有一位,這是毋庸置疑的。但這同一位聖靈有許多的所是,為了強調聖靈某一面的所是,聖經 就用不同的名稱來稱呼聖靈,如神的靈、耶和華的靈、聖靈、耶穌的靈、基督的靈等。和合本聖經在翻譯聖靈這些不同的名稱時,大部分都是忠於原文地將這些不同 的名稱翻譯出來了。但在翻譯新約時,卻忽略了聖靈一個非常重要的名稱,就是恢復本聖經翻譯為“那靈”的這名稱。“那靈”,在希臘文中由兩個字所組成,一個 是名詞,就是“靈”,一個是定冠詞,就是“那”。在希臘文只有一種定冠詞,用以修飾名詞,因着希臘文的名詞有不同的格、數與性,而修飾名詞的定冠詞需要配 以與名詞相同的格、數與性,因此,希臘文的定冠詞會有24種不同的詞形變化。這個定冠詞雖有24種不同的詞形變化,但是它的意義卻是不變的,中文可譯為 “那”或“這”。所以,恢復本聖經將此譯為“那靈”,而最近中國基督教兩會所出版的照着原文逐字翻譯的聖經——《漢希英逐字五對照新約聖經》將此譯為“這 靈”,這兩種翻譯都是對的。並且《漢希英逐字五對照新約聖經》非常忠於原文,凡是用冠詞的,它一律譯為“這靈”,凡是用形容詞hgios的,就譯為“聖 靈”,一點都不混淆。

可以說,華人教會所使用的和合本聖經在關於“那靈”翻譯上,並不忠於原文,而恢復本的翻譯則是 回到聖經。在中文聖經里首先使用“那靈”這翻譯的,並不是李常受,而是1939年在北京出版的,由陸享理先生(Mr.H.Ruck)和鄭壽林博士合作,從 希臘文直接譯成中文的《新舊庫譯本》。


32、怎樣理解“那職事與眾執事”?

答:職事,是指工作。神有許多的工作,在神的工作中,神所特別派人去作的一部分工作,就是職 事。有的人神派他作這一個職事,有的人神派他作那一個職事。但在聖經給我們看見,有一個職事是比其他的職事特別的,是獨一無二的。這一個職事,聖經稱之為 “那職事”,這是按基督身體原則的一個團體的職事,就是新約的職事。在以弗所書四章十二節,神稱這一種聚集造就基督身體的工作,為“那職事的工作”,以與 其他的工作分別。簡單來說,那職事的工作,就是建造基督的身體。這乃是神在祂新約經綸中的工作中心。

而執事乃是指服事者,就是事奉的人,眾執事是指着我們這些人說的。執事雖多,但主在新約給我們 看見,我們眾人共同所作的同一個工作,並所負的同一個使命,就是為着成就神新約的職事,也是共有的惟一職事,包括眾使徒的所有工作。在這一個職事的實際 里,保羅有他的一分,彼得有他的一分,提摩太也有他的一分…當我們把所有這些分加在一起,那就是新約的職事。基督身體所有的肢體,都是一個生機體的一部 分。我們都需要被成全,為着職事的工作,就是供應基督,為着建造基督的身體。


33、李常受教導勾銷十字架的道理嗎?

答:如有這樣的指控,乃是斷章取義,誤解原意,或蓄意歪曲事實。起因源於李常受所著的《奧秘的 啟示》一書,在該書中,李常受說:“在你裡頭安家的基督是測不透的豐富。你何必咬你的牙根,把你的太太當作一個十字架來背?基督在裡頭有測不透的豐富來供 應你,你要把基督多享受一點來供應你太太。改一改觀念,改一改說法,好不好?要對你的太太說,「哦,親愛的妻子,我真是冤枉你阿!從結婚那一天起我就受了 教導說,你是我的十字架。我一直背十字架到今天,我真是冤屈了你。今天我報給你大喜的信息,你不是我的十字架,你是我的喜樂,你是我的安慰!」你們結婚不 是需要一個十字架來對付,是需要一個同享者,因為基督太豐富了!我怕有的姊妹們身上還背着一個金十字架,快把它拿下來。把十字架奉獻了,我們要來享受基 督。哦,那位有測不透豐富的基督,安家在我們裡面,便叫神一切的豐滿充滿了我們。”

接着他又說:“我這幾天聽你們的分享,真是悔恨,因為我從前的信息叫你們吃了多少的苦。我曾 說,你們的太太都是十字架;而你們有的天性太厲害,一個太太還不夠,再加上幾個孩子。我也曾警告你們,一結了婚就槓枷帶鎖。現在我要告訴你們,結婚是快 樂,不過不是肉體快樂,乃是一同享受基督,一同分享基督。我這一次把從前講的那些道一筆勾銷。不要再來對我說,「李弟兄,從前你不是那樣講麼?」從前我是 那樣講,但今天一九七五年九月四日,我鄭重宣布一筆勾銷。不是勾銷所有的道,乃是勾銷背十字架的道、叫人受苦的道。你們把裡頭都倒空了罷!現在來接受一點 積極的。”

由上可知,李常受鄭重宣布一筆勾銷的,不是勾銷所有的道,乃是勾銷背十字架的道、叫人受苦的 道。顯而易見的,勾銷的“背十字架的道、叫人受苦的道”,乃是“你們的太太都是十字架;把你的太太當作一個十字架來背;你是我的十字架。我一直背十字架到 今天。…這從前的信息叫你們吃了多少的苦”。如此再三申明之大喜的信息卻被有心人士說成“將過去他所傳的叫人受苦的十字架道理,一筆勾銷”,或如有異議者 所說,“公開宣布勾消過去所傳受苦十字架的道理”,這實乃是令人希噓、轉喜為憂的事。然而,縱觀李常受早期和晚期的著作,我們更是發現,他所講的信息從未 離開過十字架的道,更不談一筆勾銷了!


34、有人指責說李常受教導神是“四而一”的,真的嗎?

答:縱觀李常受的教導,論到神自己,他向來都是教導“三一神”;或者說,神是“三而一、一而三”的神。所以,請不要誤會了!對於有些人的指責,那是他們根本沒領會李常受所要表達的是什麼意思。

那麼,“四而一”是怎麼回事呢?李常受在《關於神聖分賜更深的研讀》一書中確有提及,原文見: “召會是什麼?召會是一個身體,一位靈,一個盼望,一主,一信,一浸,一位眾人的神與父,就是那超乎眾人,貫乎眾人,也在眾人之內的。這就是召會。在宇宙 中,沒有什麼別的東西像召會那樣了;她是何等的奇妙!講到末了,召會就是一班與三一神聯結並調和的人。三一神與召會乃是四一。因着父、子、靈都與基督的身 體是一,我們可以說三一神成了「四一神」,這四一就是父、子、靈與身體。神聖三一的三者不可分,不可離,也不可亂,這四一也是一樣。”

請注意:只有在論到神人調和的生機體時,尤其是在以弗所四章三至六節的精義論述中,才會用到 “四而一”這個形容詞來表達這個生機體中四個人位的合一:父、子、靈和身體。到了啟示錄,新耶路撒冷出現時所彰顯的就是那種“四而一”的光景。然而,三一 神還是三一神。屬人的因素-身體,是絕不會有份於神格的。

換言之,在以弗所四章的這些經節里啟示四個人位,一個身體、一位靈、一位主、和一位父神,調和 在一起成為一個實體,成為基督生機的身體。因此,三一神和身體乃是“四而一”。身體沒有連於神格,但神在祂神聖的經綸里,乃是進到這個基督身體屬人的架構 里,產生一個團體的神,就是團體的神人,那就是基督的身體。


35、你們為何偏要使用恢復譯本聖經?

答:恢復本是由《台灣福音書房》出版的多種語言的聖經譯本和研用本聖經,包括英文、中文、西班 牙文、韓文、俄文、日文、葡萄牙文、菲律賓語、宿霧文、印尼文、波蘭文、馬來文(新約)和法文(新約)等語種。這譯本名為恢復本,其最重要的目的,是要把 被人誤譯或誤解的經文原意恢復過來,使聖經讀者能掌握原文正義。

恢復本的主譯者是李常受。我們之所以使用它,是因我們認為它是一本準確的聖經,乃基於三個主要的原因:第一,它是根據現在世界上最準確的希臘原文版本翻譯;第二,它是採用最嚴謹的直譯方式來翻譯;第三,它的主譯者對聖經有研究和豐富的認識。

以新約聖經恢復本來說,不僅是一個新的聖經譯本,在重譯的過程中,還加上了9600多個滿有屬 靈啟示的註解及13000多個貫徹整本聖經的串珠,是帶註解的中文新約聖經中內容最豐富的。此外,新約各卷均配以主題、書介及綱目,使讀者輕易掌握新約各 卷之要點並鳥瞰各卷之發展。恢復本的末了,還有一些圖表,一幅是告訴我們神聖三一里的三個身位與新約的關係,另一幅解說但以理書七十個七及基督再臨的圖 表。


36、你們以讀《生命讀經》,替代《聖經》嗎?

答:有些人定罪我們,毀謗我們,說我們接受生命讀經的信息過於聖經,甚至當作聖經來接受,因為 我們常常使用它。但我們必須問,有哪些聖經學者和聖經教師是從來不用評註、注釋或其它書籍的?評註和注釋的目的不是為着頂替聖經,乃是為着解開聖經;聖經 對我們來說多少有幾分難以進入,我們需要參考書的幫助,但這不是說,我們以參考書來頂替聖經。我們讀過生命讀經信息的人能作見證,每當我們接觸這些生命讀 經連同恢復本並一切註解的時候,它們便向我們解開聖經。生命讀經和恢復本不僅把養分傳輸給我們,更成了開啟聖經的工具。這不是頂替聖經,乃是從生命讀經的 信息得着幫助。


37、你們對聖經的態度如何?

答:聖經乃是神吩咐人寫的話,是神的靈借着人說的話,是神的話借着人的口說出來,是人被聖靈感 動所說出的話。舊約是神吩咐先知所說的話,是神的話臨到先知,是神的靈借着眾先知所說出的;新約,有的是神在主耶穌裡面所說的話,有的是聖靈指教使徒們所 寫的話。聖靈指教使徒所寫的話,是像舊約聖經一樣神聖。所以全部聖經都是出於神的話語,逐字逐句,一撇一畫,都是神所默示的,人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

聖經的功用,一面是為主耶穌作見證,一面是叫我們蒙恩典得建立。我們該愛慕聖經,也該思想聖經 的話;我們更該看重聖經,甚至過於所需用的飲食;我們也要專心趨向聖經,學習認識聖經,明白聖經,並查考宣讀。使我們藉着聖經,有得救的智慧,在神面前成 為完全,並得到各樣的幫助和建立。


38、地方召會法律訴訟的緣由是什麼?

答:過去二十多年來,有些基督徒一直對地方召會在八○年代的訴訟官司有誤會,認為這是李常受不 願意背十字架、違背了哥林多前書第六章的教訓、去了外邦人的法院控告弟兄,最後還令被告的組織破產。這個誤會使李常受和地方召會被扣上了喜好法律訴訟的帽 子,並使一些基督徒不諒解。有些人還以此惡意中傷、污衊地方召會。

回顧歷史,不得不提起七十年代末出版的兩本書。一本是《彎曲心思者》,作者史巴斯(Jack Sparks),是加州柏克萊的基督徒世界解放陣線(後改名為偽靈剖析會)的領導人。他在書中指控地方召會對其成員洗腦,使用心思控制的伎倆,在地方召會 中控制並惡待會員。該書緊接着地方召會的一章之後,加上關於人民廟堂集體自殺的記載,此舉使讀者產生聯想,誤認為前後兩者同類。

另一本是《神人》,此書由偽靈剖析會寫成,專門針對李常受與地方召會,書中對李常受的教導與地 方召會中的實行更是大加指控。1979年,該書經達迪(Neil Duddy)和偽靈剖析會大幅改編內容,不僅出版英文版,還出版了德文版。1981年由美國校園團契出版社(Inter-Varsity Press)再次發行英文版。書中指控包括:李常受教導會友說謊、欺騙,並以欺騙的手段引人加入地方召會。並言李常受以“鐵杖”或“強硬手段”如教皇般的 管轄地方召會,叫會友與地方召會之外的親戚隔離,並與社會隔離,使會友無法對自己的生活負責;甚至鼓勵召會的會友從事不道德的行為,如:強暴、說謊、欺騙 等。

無疑的,這兩本書的惡意攻擊,將地方召會打成X教,甚至與人民廟堂並列,給地方召會中的聖徒帶 來的損害是難以估算的。而帶領的弟兄們一直照着馬太福音十八章中兄弟之間溝通的方式,尋求與作者和出版商溝通,以澄清這些誤會。然而,這些弟兄們雖一再努 力尋求溝通,但不僅吃了閉門羹,對方還囂張地繼續出版破壞力更大的版本。另一方面,其它書籍引用這兩本書的評論也越來越多,不實的謠言散布得越來越廣。幾 年下來,因為沒有一個公開的論壇來澄清這些誤會,坊間的書局也封殺倪柝聲和李常受的書籍,沒有人能讀到他們所教導的;反而相信這兩本攻擊倪、李書的人越來 越多,弟兄姊妹所受的損害也如同滾雪球似的越來越大。每次我們向人傳了福音後,就有人拿這兩本書給我們所傳的對象,並警告他們(甚至直到今日,這些書籍所 造成的傷害還在網絡上繼續傳播,其所造成的傷害繼續增加)。許多弟兄姊妹的身家安全、工作都受到迫害和威脅,這些書籍也被翻成另外的文字出版,在台灣和大 陸都有中文版發行。1983年,中國大陸政府根據這兩本含不實材料的書籍所編寫的材料,作出對李常受職事錯誤的判決,將李常受與地方召會判為X教,而產生 了一連串的逼迫,許多地方召會中的帶領弟兄被關進牢裡,受多年的勞改,甚至還有幾位因此而被判死刑或無期徒刑。

基於這些作者與出版商不把我們當作主內弟兄,反將我們視為如同毒蛇猛獸,避而不見;面臨被社會 排斥、被某些政府逼迫,地方召會已經到了生死存亡的關頭。弟兄們能繼續把這些作不實的控訴者當作主內的弟兄嗎?那些在書中公然說謊的毀謗者難道真有基督徒 的基本良心嗎?於此,弟兄們看到聖經中不僅有馬太十八章,也有保羅的榜樣:在他受到猶太人的多方攻擊,圖謀殺死他時,保羅決定要上訴該撒,好繼續為主的真 理作見證。這兩本書不僅嚴重威脅到地方召會的存在,使許多信徒受到了嚴重的傷害,更影響到這份職事實行其所受的託付。李常受並不在意他個人的聲望,他所關 心的,乃是弟兄姊妹所受的迫害與借着這份職事所傳講的真理。因此,他只有效法保羅,將此事告上美國法院,由「該撒」來作公正的決定,找出事實的真相。於 是,在1981年,地方召會把《彎曲心思者》和《神人》這兩本書提出了訴訟。

法院展開了一連串的搜取證據的會議,有幾件驚人的證據出現了:1、作者在書中所描繪地方召會迫 害的人與事,根本就是不經採證的捏造;書中對貪污金錢的指控根本是無中生有。《神人》一書的作者尼爾達迪自身道德敗壞(如吸毒、尚未離婚就與情婦同居 等),卻誣指地方召會的道德墮落。幾次在美國取證時,請他不到。後來他逃到歐洲,因為他無法面對真相,甚至企圖自殺。把他救活之後,他吐出真相,這些指控 全是他惡意的、造假的毀謗。2、關於神學或基本信仰上對李常受論點的引用,作者都是惡意的斷章取義,從未花時間仔細研究整體的教訓。有時還故意在所引用的 字句中竄改原文,好將錯誤加諸其上。讀者因沒有機會直接去讀李常受的信息作直接考證,就被誤導了。3、法院發現了書面證據,寫這些書本的原因:這是由一個 在美國校園中具有聲望的基督徒團體所策劃的。因為在六○年末與七○年初,有幾位他們組織中的帶領人,因為看見了李常受的信息而被這些真理吸引,就轉到地方 召會中。這個團體因為懼怕他們的工作受到打擊,就花錢請這些所謂的X教專家來攻擊李常受,目的是要將地方召會消滅殆盡,好維持他們原先的利益。這些資料都 收集在長達五年的搜證資料中。

另外,在訴訟期間,地方召會邀請了一些在神學教義、社會道德、宗教組織等有研究的專家作客觀的 求證。這些專家參加了一些搜證會議並地方召會的聚會和活動,他們都證實,地方召會的教導與實行都合乎歷代正統基督徒的教導與實行,並無逾越之處。事件總算 真相大白了!然而,今天還有許多基督徒對這件事的來龍去脈不清楚,甚至聽信謠言,仇視地方召會中的信徒。值得欣慰的是,經過六年的對話和研究,在2010 年1月,曾經批評李常受教導並指控定罪地方召會(導致日後許多錯誤信息的來源)的“基督教研究院”,也公開認錯,並承認;“地方召會是正當的、在神學上是 正統的、在屬靈上是忠信的團體。”甚至,此前“富勒神學院”也公開聲明:“地方召會及其成員的教訓與實行,在每一基本面,均體現出純正、合乎歷史併合乎聖 經的基督徒信仰。”另外,“真道實踐會”,以及蘇穎智牧師等,經過溝通和研究,都曾對多年前他們對李常受及地方召會的批判言論和書籍重新審視,並觀念改 變,且對李常受的教導和地方召會的信仰加以證實和肯定。


39、對於福音派人士的公開信,你們怎麼看?

答:我們總是樂意把握機會,澄清我們的立場,陳明我們的信仰,並查考聖經中的重要真理。根據我 們長期的觀察,針對我們的立場和信仰而有的種種批評,主要是因為缺乏周詳調查和公開對話而產生。我們相信,簽署公開信的人士,除了在他們所簽署的聲明中所 引用的那些片段內容之外,對於我們的信仰可能鮮有接觸。然而,福音派領袖的公開信陳述李常受的言論,並未附帶所依據之聖經經文,以及李氏對這些經文的解 釋,又不包括李氏在著作中平衡的上下文。所以,他們在這些真理要點上,對於李氏教訓的陳明有欠公允。我們讚賞簽署公開信的人士對福音真理的關切,我們也誠 懇邀請他們或任何其他人,就着信仰的重大真理,特別就着我們對這些真理的領會,與我們有真實、實質的對話。並且,在這樣的對話中,我們深盼他們願意別人如 何對待他們,也能照樣對待我們;按照主的教訓,這就是照着第二條最大的誡命來彼此相待。除非有人能證明我們對聖經的領會是錯誤的,否則我們絕不能棄絕主從 祂話語中給我們看見的任何真理要點;那在我們看來乃是不忠信。為這緣故,我們也利用這次機會,初步並鄭重的回應該公開信,詳情可於“真理辯正中文網”查 詢。


40、水流職事站的性質和功用是什麼?

答:水流職事原成立於1965年,乃是美國加州的一個非營利機構,名為水流出版社,其設立是為 着出版李常受與倪柝聲的書。以後,其宗旨稍微擴大並擴充,因此易名為水流,一般的名稱是水流職事。水流職事既是一個非營利機構,就受着加州法律和聯邦稅法 對免稅機構的約束,並且確保按照法律所訂成立機構的條款中所陳明之宗教及慈善的宗旨。

關於水流職事站的功用,正如李常受弟兄所說:“水流職事站只是個辦公室,在兩件事上服事我的職 事:將信息刊印成書,以及用錄影帶、錄音帶將這些信息分送出去。職事站所該作的就是這些,此外再沒有別的。過去我沒有太多時間過問與職事站有關的每一件 事,但職事站一直就是有這專特的功用,沒有別的功用。這小小的辦公室是利未人的服事,服事我的職事,用刊物並藉着錄影帶、錄音帶,把神的話釋放出去。”

回顧以往,在開特會,辦訓練,以及出版書刊的事上,倪弟兄從許多聖徒接受實務上的幫助。李弟兄 和其他在福音書房服事的人,編輯並出版他的信息。有些聖徒處理書報的訂購,寄送,和特會和訓練報名等事宜。這些都是為了服事倪弟兄職事,以達到其獨一的目 的-建造基督的身體,彰顯於眾地方召會。

而李弟兄在設立水流出版社,和後來的水流職事站時,也是照此實行。從一開始,水流職事站就以出 版職事的文字、影音,辦訓練,和開特會等實務的工作,來服事李弟兄的職事。李弟兄總是將文字出版,視為水流職事站的主要工作。他也認為,特會和訓練是釋放 神解開話語的機會,不僅為裨益與會者,也是為着將其以文字或影音形式出版。

李弟兄在離世之前,為着繼續水流職事站實際的服事作了安排,就是照着倪弟兄所開始,且由李弟兄所繼續之職事出版真理。因此,水流職事站受囑咐,今天在水流職事站服事的聖徒們,也是繼續為着這份職事。

(◆整理/高恩燦 2011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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