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要理問答86、87 (第26課) 悔改
摘自:基督教要道初階
The Shorter Catechism expounded by G.I. Williamson
第廿六課 李榮安譯
問86 : 信服耶穌基督是什麼?
答 : 信服耶穌基督是神所賜的救恩1,使我們照着福音的信息與勸勉,接納基督唯獨靠祂得救2。
問87 : 悔改以致得永生是什麼?
答 : 悔改以致得永生是神所賜的救恩3,使罪人因真覺悟自己的罪,又確知神在基督裹的恩慈4,就痛心悔改,恨惡並離開自己的罪,歸向神5,立志竭力重新順從6。
注1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弗二8)
注2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約一12)所以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神的兒子。(加三26)
注3 這樣看來,神也賜恩給外邦人,叫他們悔改得生命了。(徒十一18)
注4 眾人聽見這話,覺得扎心,…說:「弟兄們,我們當怎樣行?」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徒二37-38)
注5 那時,你們必追想你們的惡行,…‥就因你們的罪孽和可憎的專厭惡自己.(結廿六31)
注6 你看,你們依着神的意思憂愁,從此就生出何等的殷懃、自訴、自恨、恐懼、想念、熱心、責罰。在這一切事上,你們都表明自己是潔淨的。(林後七11)
假若有效恩召的結果不是悔改,這就不是有效的恩召。既然悔改常是有效恩召的結果,我們就從這裡按〈小要理問答〉的次序看下去。我們要研究救贖實踐的「第二步」。
究竟歸正是什麼?歸正的定義是人心志(或心靈)完全的更新;
藉此一個罪人由信靠自己轉向單單信靠基督而得救。參看下面圖例可能使我們較易明白:
悔改 信心
人必須知道他失喪的光景人必須知道耶穌拯救罪人的作為
他必須因他罪傷痛他必須深深感受自己需要基督
他必須轉離罪惡與死亡之路他必須轉向基督 並單靠祂得救
引進地獄的寬路到天國的窄路
讓我們略為看一看這圖例的意義。(一)首先,光進入人的心裡。那在罪上死的人,因為先被聖靈重生,現在能夠接受真理。他能夠明白福音。換言之,對於這個人,耶穌成了先知。祂用祂的話和靈教導這人。他教導兩件事:罪人失喪的光景和罪人需要耶穌基督。因此,真正悔改的第一個因素是對自己和耶穌有真正的認識。
(2)其次,熱進入人的心。我們用這方法表達,是要指出一個真正重生的人,不能只接受真理的知識而無真實的感到自己的罪和需要基督作救主。這並非表示「感受」這一因素必會「一次」全被經歷,或者所有真信徒都會有同樣方式及同樣深度的經歷。不過,一個人若不為罪憂傷,他不愛基督,就不是真正地重生。(3)第三,然後能力進入人的心。當人看見那真理是他所需要的,而基督的能力可滿足他的需要時,並且當他感到這需要是何等迫切,沒有基督是何等絕望之時,這就是福音要求行動的時侯了。罪人必須離開罪,用信心和倚靠歸向基督。惟有當一個罪人這樣做時,我們才可說他是真的歸正。
若我們能把握以上解釋的重心,就可以澄清兩件事。第一,我們可以清楚歸正是人的行動。悔改和相信的不是神的而是罪人的行動。強調這一點和強調有效的恩召(或呼召及重生,前面經已提過)是同樣重要的。因此,傳福音的人應該要向所有人澄清,若要得救,必須悔改─必須悔改和相信。第二,我們要留意,按照救贖的次序,有效的恩召先於悔改,故罪人沒有可稱讚的地方。事實上,懊悔和相信是屬於罪人的。但他為什麼這樣做?原因就是神賜給他新的本性(借着重生),使他不再有能力拒絕福音。人怎能拒絕他知道是真的東西呢?他怎能拒絕他現在所渴望要得的東西呢?他又怎能拒絕他自己決定去做的事呢?因此聖經可以說:悔改和相信不單是人的行動,也是神的恩賜!所以使徒行傳十一18說:「神也賜給外邦人,叫他們悔改得生命了。」以弗所書也說:「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弗二8)換言之,悔改和相信是我們的責任;但將榮耀歸給神也是我們的責任,因我們從祂得了新生,以致我們可以悔改並相信。
從上面的解釋里,我們也可以分辨出真悔改(得救必要條件)及假悔改(今日普遍的)。譬如一個人所謂(從頭至尾)通曉了基督教教義,他仍可以不悔改。單單知識只會使人驕傲(林前八1),當人認識了福音的真諦,但感受不到罪的實在,及對基督的愛,又不轉離受罪轄制的生活而為基督而活,他就不是真正的悔改。再者,他可能深感罪的實在,並強烈的渴望救恩。可是但對救恩唯一救法沒有真正的認識,感受不能使他得什麼益處。或者,再舉個例,人可以決定去「重新做人」,但若這只是一個憑着人的意志的「決定」,沒有認識及確認他的罪,這不是真的悔改。換言之,真正的悔改是影響整個人的。而「假悔改」只影響人本性的一部分。正因只影響人本性的一部分,就絕不會帶來任何持久的轉變。綜合而言,有一點我們必須強調,信心和悔改並非只是突然及短暫的東西。不只是我們生命中某時候所需的東西。卻是我們整個基督徒生命所必須的。所謂悔改,其實只是相信和悔改的行動起點而已。當一個人真正的悔改和相信,他可說是悔改了,但他並不會在悔改以後(或因已經悔改)便停止懊悔和相信。因此我們切勿弄錯,以為悔改是我們可以「回顧」,藉此使我們肯定我們是得救的。有些宗派的教導就像這樣,以為悔改往往是可以在日曆簿上記錄的經歷,故此人能藉回顧作為得救的一種根據。不過事實上,救恩往往是一種漸進的經歷(如艾薩克、施洗約翰等事例,參路一15)。換句話說,很多真心信主的人不能明確地說出悔改的時日。而且,按照聖經,悔改的唯一肯定的證據並非是突如其來的悔改經歷,卻是不斷的悔改,及從中結出悔改的果子。假使一個人能真心的說他現在每日的生活是悔改與信心的生活,而在他身上有聖靈工作的憑據,他無須「憂慮」那不能回憶的悔改的時日。聖經並沒有說我們要藉回顧那瞬間的經歷去肯定我們蒙恩召及被揀選,反而應藉「更加殷勤」,與及在信心、悔改及順服主的道路上去肯定我們蒙恩召及被揀選。(參彼後一10)。
【問題】
1. 為什麼我們要現在研究問答86和87,而不在稍後才研究?
2. 悔改是什麼?
3. 悔改的兩個重要部分是什麼?
4. 悔改的三個要素是什麼?
5. 用自己的意思簡述悔改的第一要素如何進行?
6. 用自己的意思簡述悔改的第二要素如何進行?
7. 用自己的意思簡述悔改的第三要素如何進行?
8. 誰是唯一要悔改的(懊悔及相信)?在改變成為基督徒上誰是主動?
9. 為什麼罪人的懊悔和相信沒有功勞?
10. 「假悔改」有那幾種?
11. 悔改及相信在基督徒生命中何時停止?
12. 悔改是否往往是瞬間的經歷?可以如此嗎?
13. 各舉一例,指出悔改的某一時日是不能「追憶」的及所謂能夠「追憶」的。
14. 如何肯定我們已經悔改?
15. 如何我們被神揀選及恩召?
16. 研究基督的比喻(太十三3-8,18-23)試述基督所提的前三例,在真悔改看來,還缺少什麼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