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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性別系列3:實存相等,但角色從屬
送交者: 宣教士 2013年04月01日10:29:00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第三課    多樣合一中的位格實存相等,但角色從屬

         神論和人論乃是一塊硬幣的兩面,因為男女性別的被造乃是按照三一真神多樣合一的形像造的。三位一體的定義是(1)神有三個位格;(2)每個位格都是完全的神;(3)只有一位神。這一課我們將繼續討論關於父、子和聖靈之間的區分,以及這種區分在男女性別上的反映。

A. 父、子和聖靈之問的區分

         如果我們說,神的每個位格都是完全的神,而且每個位格都完全有神一切的屬性,那麼在這三個位格之間是否有什麼區分呢?舉例來說,我們不能說父神比子神更有權能或更有智慧,也不能說父神在子神和聖靈存在以前就存在了,因為任何一個像這樣的說法都是在否認三一之神所有三個成員的完全神性。但是,在其位格之間有什麼區分呢?

A.1三一之神的三個位格與世界的關係中各有不同的主要功能

         當聖經論及神與世界之關係時,無論是說到創造還是救贖,都指出三個位格各有不同的功能或主要的活動。有時候這被稱為“三一的運作”(economy of the Trinity)。 此處所用的英文economy一詞,乃是取其古老的意思:“運作的次序”。“三一的運作”是指三一之神的三個位格在永恆里,在祂們與世界以及與彼此的關係中,所採取的不同行動方式。

         我們在創造之工上看到了三個位格的不同功能。父神說出創造性的話語,而使宇宙存在;卻是由子神——神永遠的道——執行這些創造性的諭令。 “萬物是藉著祂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祂造的。”(約1:3)不只如此, “萬有都是靠祂造的:無論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見的、不能看見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執政的、掌權的;一概都是藉著祂造的,又是為祂造的。”(西1:16;又見詩33:69;林前 8:6;來1:2)。聖靈也以不同的方式在活躍工作,祂 “運行”或 “翱翔”(創1:2NIV 譯法)在水面上,聖靈顯然在神創造時維持並彰顯祂的同在(另參詩篇33:6;在那裡 “氣”一字可直譯作 “神的靈”;亦見詩篇139:7)。

         救贖之工上,三一之神各個位格的功能也不相同。父神計劃救贖,並差遣子神來到世上(約3:16;加4:4;弗1:9-10)。子神順服了父神,並為我們成全了救贖(約 6:38;來10:5-7等)。父神沒有來到世上為我們的罪而死,聖靈也沒有,那是子神特別的工作。在耶穌升天后,聖靈奉父神和子神的差遣,將救贖實施到我們身上。耶穌說:“因我的名所要差來的聖靈”(約14:26),但祂也說到自己將差遣聖靈來:“我若去,就差祂來。”(約16:7)祂還說到差遣聖靈來的時間:“但我要從父那裡差保惠師來,就是從父出來真理的聖靈;(當)祂來了,就要為我作見證。”(約 15:26)聖靈有特別的工作,包括:賜給我們重生或嶄新的屬靈生命(約3:5-8)、使我們成聖(羅8:13 15:16;彼前1:2),以及賜給我們服事的能力(徒1:8;林前12:7-10 總括來說,聖靈的工作似乎是完成父神所計劃、子神所開頭的工作

         所以我們可以這樣說,父神在創造和救贖上的角色是計劃、引導以及差遣子神和聖靈。這一點也不奇怪,因為這表明父神與子神之間的關係,就好像人類家庭中父與子之間的關係:父親引導兒子,有權柄在其兒子之上,而兒子順服並回應父親的引導。聖靈則是順服父神和子神兩位的引導

         因此,雖然三一之神的三個位格在祂們所有的屬性上都相等,但祂們與受造界之間的關係卻不相同。子神和聖靈在神性上與父同等,但在角色上卻從屬於父。

         還有,這些角色上的不同不是暫時的,而是持續到永遠的:保羅告訴我們,即使在最後的審判之後,當 “盡末了……的仇敵”——也就是死亡——被毀滅以後,又當萬物都服在基督腳下的時候, “那時,子也要自己服那叫萬物服祂的,叫神在萬物之上,為萬物之主。”(林前15:28

A.2三一之神的三個位格永恆地以父、子、聖靈的形式存在

         三一之神的三個位格在永恆里,都一直是以父神、子神和聖靈的形式存在著。但是為什麼三一之神的三個位格在創造時,要擔任不同的角色呢?它是偶然的或隨機的嗎?父神能夠取代子神來為我們的罪而死嗎?聖靈能夠差遣父神為我們的罪而死,然後再差遣子神實施救贖到我們身上嗎?

         不能的,上述的這些事情似乎是不可能發生的,因為命令、引導和差遣的角色是適合於父神的地位,所有人類父親的角色也都是效法祂的樣式而來的(弗3:14-15)。而順服父神、按父神的差遣而行,以及將父神啟示我們,則是適合於子神的角色的,祂又被稱為是神的道(另參約1:1-51418 17:4;腓2:5-11)。這些角色不能夠顛倒過來,否則父神就不會再是父神,子神也不會再是子神了。從這個關係的類比來看,我們可以下一個結論說:聖靈的角色也類似,是適合於在世界被造以前祂跟父神與子神之間所有的關係。

         其次,在子神來到地上以前,甚至是在創世以前,父神一直永遠是父神,子神永遠是子神,聖靈也永遠是聖靈。祂們的關係是永遠的,而不只是在時間裡才發生的。我們可以從神的不改變性這個教義得出如此結論說:如果現在神是以父、子和聖靈的形式存在著,那麼祂就一直是以父、子和聖靈的形式存在的。我們也可以下結論說,祂們的關係是永遠的,因為在聖經的其他經文中,也說到創世以前三一之神的成員之間的關係。舉例來說,當聖經說到神在創世以前的揀選工作時,指出父神是在子神“裡面”揀選了我們: “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祂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弗1:3-4)。這揀選的初步作為是父神做的,祂在我們尚未存在時,就看我們是與基督聯合的,或說看我們是“在基督里”的。與此類似地,聖經說父神 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定他們模成祂兒子的形像。”(羅8:29直譯;和合本譯作 “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祂兒子的模樣。”)我們也讀到 “父神的先見”(彼前1:2;另參彼前1:20),是與三一之神的其他兩個位格的特別功能區別開來。此外,甚至連父神“將祂的獨生子賜給……”(約3:16)以及 祂的兒子降世”(約 3:17)的這些事實,都表明在基督降世以前就有父、子關係的存在了。不是父神差遣子神來到世上的時候,子神才變為子神;相反地,那位永達是父神的將那位永達是子神的賜給我們,神偉大的愛就在這樣一個事實里顯明了:“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約3:16); “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遣祂的兒子。”(加4:4

        當聖經論及創造時,再次提到了父神藉著子神來創造,表明父、子關係在創造開始以前就有了(約1:3;林前8:6;來1:2;又見箴8:22-31)。但聖經沒有任何一處說到子神或聖靈藉著父神來創造。這些經文再次表示:在創世以前,就有(作為起始者)、活躍的代理者)之間的關係,而這種關係使得三一之神不同的三位格,合適地去完成祂們實際上所完成的角色功能。

         所以,我們所見到的父、子和聖靈所執行的不同功能,只是祂們三個位格之間永遠的關系所運作出來的,這種關係一直就存在,而且會永遠存在。神一直是以三個分別的位格存在著:父、子和聖靈。這些區別對神自己的本質是很基要的,祂們不能不這樣地存在著

         最後,我們可以說,父、子和聖靈在神性、屬性,本性上沒有不同。每一個位格都是完全的神,都具有神所有的屬性。在三一之神各成員之間唯一的分別,是在於祂們彼此之間以及他們與受造界之間相關聯的方式不同。在這些關係當中,他們運作的角色是合適於祂們每一位的。

 有關三位一體的這項真理,有時候被總結為 實存相等,但運作從屬”(ontological equality but economic subordination),這裡ontological一字的思是實存,而economic一字指的是運作的次序和角色。另外一種更簡單的表達方式,則是 實存相等,但角色從屬”(equal in being but subordinate in role)。這個總結的兩部分對三位一體教義的真理都是必須的:假如我們沒有說到三一之神在實存上的相等,那麼所有的位格就都不是完全的神了 ;然而假如我們沒有說到三一之神在運作上的從屬,那麼三個位格之間彼此關聯的方式就沒有內在的差異,就沒有那種權柄順服為基礎的合一的關係,結果我們就沒有存在到永遠的三個不同的位格:父、子和聖靈。舉例來說,假如子神在角色上不是永遠地從屬於父神的話,那麼父神就不永遠地是 “父”,而子神也就不永遠地是 “子”;這意味著三位一體就是永遠地存在

         這就是為什麼自從《尼西亞信經》認定 在(創造)萬有之前所生的”,而聖靈 從父和子而出”以來,這思想——神的三個位格在永遠里是 “實存相等,但角色從屬”——對教會的三位一體之教義是那麼重要。但令人吃驚的是,近來一些福音派的著作竟然否認三一之神各成員在永恆里有角色上從屬的關係,雖然這點很清楚地已是教會三位一體教義的一部分了(在天主教、更正教和東正教的表述里都是)至少從(主後325年)尼西亞大會以來就是這樣。所以賀智Charles Hodge)說:

 “尼西亞的教義包括:子神從屬於父神,而聖靈從屬於父神子神的原則。但這種從屬不表示是次等的……而只是涉及其存活運作……

信經只是將聖經關於三位一體教義的事實,很有條理地整理出來而已。它們堅持父、子和聖靈分別的位格……以及因之而有的完美的同等;還有祂們在存活運作的模式上,子神對父神從屬,聖靈對父神和子神從屬。這些都是聖經上的事實,而我們所質疑的信經未曾對此作過任何加添;從這個意義乘講,它們一直為普世教令所接受。”

            同樣地,史特朗(A.H.Strong)說:

          “父、子和聖靈,同質同榮,按位格、職事和運作的次序並列……

         子神的位格從屬於父神的位格,換言之,按位格、職事和運作的次序,父神被允許居首位,子神第二,聖靈第三這個次序與祂們的同質完全一致。次序上的優先不一定是指本質上更優異……我們明白地認明基督對父神是永遠地從屬,但我們同時要說,這種從屬是在次序、職事和運作上的從屬,而不是在本質上的從屬。”

A.3神的三個位格與祂實存之間是什麼關係?

         經過前面的討論後,仍有一個問題有待解決:神的“位格”與“實存”之間的區別是什麼?我們要如何說明神是一個不可分離的實存,卻又在一個實存里有三個位格

         首先我們要認定,每個位格都是完完全全的神,這是很重要的;也就是說,每個位格都真有神本身實存里的所有豐滿。子神不是部分的神,或是恰好三分之一的神;祂是完完全全的神;而父神和聖靈也是一樣。如果把每個位格看成只是神實存的三分之一,那就錯了。

         相反地,我們必須承認,父神的位格具有神本身的全部實存。同樣地,子神具有神本身的全部實存,聖靈也具有神本身的全部實存。當我們一起說到父、子和聖靈時,我們並不是在說到比單獨說父、子或聖靈時更大的實存。父神擁有神實存的全部,子神擁有神實存的全部,而聖靈也擁有神實存的全都。

         這正是《亞他那修信經》所肯定的:

 “大公信仰乃如下:我們敬拜一位一而為三,三而為一的神。其位格不混淆,其本質不分離。因為父是一位格,子是一位格,聖靈也是一位格。然而父、子、聖靈的神性本體都是同一神性:其榮耀相同,其尊嚴也永遠並存。父如是,子如是,聖靈也如是……依基督真道,我等確認每一位格本身皆為神,皆為主,所以,大公信仰禁止我們說:有三位神,或有三位主。”

A4. 低位降卑隱藏自己,將高位的榮耀顯明出來

         聖靈的工作不會叫人注意祂自己,而是將榮耀歸給耶穌和父神。聖靈是要榮耀耶穌,“因為他要將受於我的告訴你們。”(約16:14),並且為祂作見證(約15:26;徒5:32;林前12:3;約一4:2)。希伯來文、拉丁文和希臘文中的“”字都跟呼吸、風空氣有關,這些都是看不見的,隱藏的。耶穌說聖靈重生人的工作是“風隨著意思吹,你聽見的響聲,卻不曉得從哪裡來,往哪裡去;凡從聖靈生的,也是如此。”(約38);我們能聽見風聲,看見樹葉搖動,卻看不見風本身。聖靈默示聖經誰看見了呢?聖靈光照我們,讓我們明白聖經——聖道由第一位格的父神發出,是第二位格子神本身(約11),而我們卻看不見第三位格聖靈;“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他要引導你們明白(原文作進入)一切的真理;因為他不是憑自己,乃是把他所聽見的都出來,並要把將來的事告訴你們。他要榮耀我,因為他要將受於我的告訴你們”(約1613-14),第三位格的聖靈將第二位格的榮耀顯明出來,耶穌得到了榮耀,而聖靈自己卻始終隱藏着。

         子降卑順服父,將父的的名彰顯於人就更加明顯了。

          父給子所定的旨意可分兩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降卑。永恆的子必須放下祂的榮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榮耀”(約175),道成肉身,成為一個貧窮的人、宗教世界的局外者。最後,因著彼拉多的道德懦弱,祂受到他狂妄的擺佈,接受成為笑柄的審判,並被定罪為一名罪犯,承擔世人的罪孽,以最殘酷的死亡方式處死(腓26-8 ;林後89;加31344-5 )。第二階段是高升。基督復活、升天了,現被父指定為統管萬有與教會的君王(腓29-11),祂賜下聖靈(約1526167233);從而將祂受死為我們所嬴得的救贖,實施到我們身上。祂將父賜給祂的人吸引到祂自己那裡(約12:32),為他們代求(羅834;來725;約17章),像牧人照顧羊群那樣地保護他們、導引他們、眷顧他們(約1027-30,祂現在正在按照父的旨意,帶領眾子進到榮耀里去(來210),祂且要繼續不斷地這樣帶領,直到所有的選民都悔改得到新生命為止(彼後3 9)。

         在以上所有的事工里,子都真正謙卑地順服父,祂很自然、甘心且喜樂地活出僅次於父的地位。而與此同時,父要子與祂自己同等地受敬拜和被榮耀,這目標也逐日完成(約5 19 -23)。正如保羅所說的那樣“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神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神”(腓25-11)。而在約翰福音17章整章都在講述子如何榮耀父,將父的名顯明給父所賜給祂的人,祈求父保守我們的合一如同父子的合一一樣,更祈求“我在他們裡面,你在我裡面,使他們完完全全的合而為一”(約1722),真是令人驚嘆的祈求!

        更需要一提的是,撒旦的形像與此剛好對立。

B. 三一真神多樣合一中的實存相同,但角色從屬在受造中的彰顯

         因為在神自己裡面既有合一性又有多樣性unity in diversity),所以我們看到在祂說創造的宇宙萬物當中反映出這個“形象”和“樣式”就不足為奇了。我們首先看看這種多樣合一在自然界和社會中的反映,然後我們要重點審視多樣合一在神所設立的主要人類關係——婚姻與教會這兩個body中是如何得到反映的。

B1. 多樣合一在自然界和社會的彰顯

         最終整個宇宙都會參與這個合一的目的,每個不同的部分都會加入對父、子和聖靈的敬拜,在那一天, “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神。”(腓2:10-11)。當詩人說“諸天述說神的榮耀;穹蒼傳揚他的手段”(詩191)時,他是在告訴我們整個宇宙受造都在反映神這種多樣合一的形像,反映神在創造宇宙萬物時那種“三一的運作”,而這種運作是以“說話”來進行的,神的大工概括起來就是“創造”與“救贖”。神的話之所以具有“說有,就有,命立,就立”(詩339)的大能,絕不“徒然返回”(賽5511),乃是在於各個位格“恪守本位”,低位的對高位的順服,低位的甘願降卑隱藏自己,高位的榮耀彰顯出來其位格不混淆,其運作卻有序。我們在創世記第一章創造的過程中間清楚看到這種創造活動的有序(第一日、、、第二日、、、第六日、、、),天體中星球之間的和諧運作;受造之間“各從其類”(創112212425),不可混淆;即便是動植物也分別有雌有雄,儘管它們沒有權柄和順服的關係,但生命的繁衍是需要有雌雄的分別與合一的,這一點是值得人類反省的。進化論說人是從動物進化來的,是很邪惡的,是對三一真神榮耀的直接攻擊。而創造活動的高潮人的受造更是以男女兩性來反映三一真神這種多樣合一中的權柄與順服的榮耀,男女性別的角色是不可以混淆的。

          從比較日常的生活來看,在我們每天所從事的許多活動中(例如在工作崗位、社團組織、音樂表演,和運動團隊等),有許多獨特的人在進行合一的目標或活動。當我們看到這些活動時,就看到它們反映了神讓我們同時擁有合一性與多樣性的智慧,並且也稍微能看到神以三位一體而存在的榮耀。雖然我們永遠不能參透三位一體的奧秘,但我們可以用讚美詩歌和所言所行來敬拜神的所是,因為這些讚美能反映出祂卓越品格的一些部分。

B2. 多樣合一在家庭中的彰顯

B2.1. 夫妻在人性、重要性和人格上平等,但角色從屬

         當神按照自己的形像創造人時,祂不是僅僅創造出一個獨立自主的人,而是如聖經所說的,祂是 “造男造女”(創1:27)。而在婚姻的合一性中(見創2:24),我們雖然不是看到像神那樣的三合一triunity),但至少是倆人非凡的二合一:倆人保持獨特的個體,卻在身體、意念和心靈上合而為一(另參西6:16-20;弗5:30。事實上,我們在男女婚姻的關係中,還可以看到三一之神中父神子神之關係的畫面。保羅說: 我願意你們知道,基督是各人(新譯本譯作“男人)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神是基督的頭。”(林前11:3)在此 我們看到,正如三一之神中父神權柄子神之上,所以在婚姻中丈夫權柄妻子之上。丈夫的角色是跟父神的角色相對應的,而妻子的角色則是跟子神的角色相對應的。不僅如此,正如父神與子神在神性、重要性和位格上同等的,所以丈夫和妻子在人性、重要性和人格上也是平等的。所以保羅說:“照主的安排,女也不是無男,男也不是無女”(林前1111)。婚姻中蒙神所賜、從父母所生出的孩子,應該要服從父母的權柄,所以保羅說:“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里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弗61);“你們作兒女的,要凡事聽從父母,因為這是主所喜悅的。”(西320)。這種關係與三一之神中聖靈與父神、子神之間的關係也很類似。

B2.2. 丈夫愛妻子乃應效法基督“用水藉著道”

         其實家庭就是一個小教會,丈夫就是牧師/教師/長老的角色,保羅明確教導說婦女“他們若要學什麼,可以在家裡問自己的丈夫,因為婦女在會中說話原是可恥的。”(林前1435);保羅在以弗所書說到丈夫相對妻子的角色時跟基督相對教會的角色,而丈夫的做頭的角色是要愛妻子,怎樣愛呢?要象基督那樣“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弗526)。在這裡“水”和“道”是同義反覆,也就是丈夫的責任是教導。夫妻的權柄與順服的關係很清楚地反映在“講道”與“聽道”上,丈夫要“放膽講道”,妻子要“沉靜學道”,有權柄的,沒權柄的。而兒女是家中最沒有權柄的,當然要聽從父母的,“三一的運作”在家庭這個body當中的反映是很清楚的。丈夫、妻子、兒女在神的面前“實存相等,但運作從屬”,或者說 實存相等,但角色從屬”。

B2.3. 從箴言31章“才德的婦人”看“幫助者”的含義

         箴言31章那段對“才德的婦人”的描述(箴3110-31),很真切地定義了創世記218所說的“幫助者”。

 

            10才德的婦人誰能得著呢?他的價值遠勝過珍珠。

           11她丈夫心裡倚靠她,必不缺少利益

           12她一生使丈夫有益無損

        13她尋找羊羢和麻,甘心用手做工

        14她好像商船從遠方運糧來,

        15未到黎明她就起來,把食物分給家中的人,將當做的工分派婢女。

        16她想得田地就買來;用手所得之利栽種葡萄園。

        17她以能力束腰,使膀臂有力。

        18她覺得所經營的有利;她的燈終夜不滅。

        19她手拿撚線竿,手把紡線車。

      20張手賙濟困苦人,伸手幫補窮乏人

    21她不因下雪為家裡的人擔心,因為全家都穿著朱紅衣服。

  22她為自己製作繡花毯子;她的衣服是細麻和紫色布做的。

23她丈夫在城門口與本地的長老同坐,為眾人所認識。

  24她做細麻布衣裳出賣,又將腰帶賣與商家。

    25能力和威儀是她的衣服;她想到日後的景況就喜笑。

      26她開口就發智慧;她舌上有仁慈的法則。

        27她觀察家務,並不吃閒飯。

          28她的兒女起來稱她有福;她的丈夫也稱讚她,

             29說:才德的女子很多,惟獨你超過一切。

               30艷麗是虛假的,美容是虛浮的;惟敬畏耶和華的婦女必得稱讚。

                 31願她享受操作所得的;願她的工作在城門口榮耀他

                                                                                                                         (箴3110-31

這是一首典型的希伯來文詩歌,這種詩歌的體裁是大約在詩歌的中間部位有一句詩歌的主題句(23節),詩歌前面和後面各有一句(11-12節和31節)來呼應這個主題句,作為一種類似中文詩歌的“對仗”,卻遠沒有中文詩歌對仗來得那麼嚴格。圍繞著中間這個主題句上下有些不嚴格的對仗,比如22節的“細麻和紫色布”與24節的“細麻布衣裳”;20節“他張手賙濟困苦人,伸手幫補窮乏人。”與26節的“仁慈的法則”;13節的“甘心親手做工”及其後面14-19節有關親手做工的細節與27節的“觀察家務,並不吃閒飯”。你會驚訝地發現,一首標題(後人加的標題)為“才德的婦人”的詩歌,其主題卻是“丈夫”——這和聖經一貫的男人頭權male headship)的思想是一致的。因為“他丈夫在城門口與本地的長老同坐,為眾人所認識”(箴3123),“城門”是古時表達“掌權的地方”,“坐在城門口”是舊約“掌權”的表述;才德婦人的丈夫在城門口與本地的長老同坐,為眾人所認識,表明她的丈夫就是長老。“為眾人所認識”是“出頭露面”(不蒙頭)的典型表述。丈夫坐在城門口與其他長老一起不是開罐啤酒剝幾個花生豆看NBA侃大山,而是“專心以祈禱、傳道為事“(徒64)。而丈夫之所以能夠在城門口專心以祈禱傳道為事,乃是因為妻子是為才德的婦人“他丈夫心裡倚靠他必不缺少利益;他一生使丈夫有益無損。”(箴3111-12),而“她的工作在城門口榮耀他(丈夫)”(箴3131),而她自己在外面可能默默無聞,對這樣子“蒙頭”服事的女人。“她的兒女起來稱她有福;她的丈夫也稱讚她”(箴31:28,因為她敬畏耶和華,不愛虛假的艷麗和虛浮的美容(箴31:30)。才德婦人的一生所做所為都是為了她的丈夫能全心全意服事神——治理教會。她的丈夫不僅在家裡是頭,在教會也是頭,但他首先把自己的家治理得很好,上帝就將教會這個屬靈的大家庭也託付給他,讓他出頭露面(為眾人所識)——男人在禱告和講道的事情上不可“蒙頭”例證;而妻子在孩子和僕人面前是有權柄的,也有責任教導他們,分配他們做工(箴3110-31)。因著她對丈夫的順服,兒女和僕人也順服她。這就是一個完美的蒙神祝福的家庭,有著顯明的“一體性”中的“頭與順服”的關係在裡面。箴言的這段經文很清楚地顯示出男女實存相等,但角色從屬。

B2.4. 丈夫的角色不是“養家糊口”為先,那是由妻子承擔的

一個關乎男女角色很重要卻往往被忽視的問題是,絕大多數人認為男人養家糊口做business是“天經地義”的事情,聖經的教導卻相反,那是女人的責任。 “她想得田地就買來;用手所得之利栽種葡萄園”(箴3116),“她覺得所經營的有利;她的燈終夜不滅” (箴3118),“她以能力束腰,使膀臂有力” (箴3117),這樣她丈夫才能“倚靠她,必不缺少利益;她一生使丈夫有益無損 (箴3111-12),家裡衣食無愁,還能周濟窮人。“才德的婦人”這段經文告訴我們,勤勞是敬虔女人的基本要素,懶惰是不敬虔女人的特徵。箴言31章才德的婦人是一個典型範例,敬虔女人呂底亞是新約中的範例(徒1614)。家庭的這種結構正如教會裡牧師靠福音養生,會眾有責任供養牧師一樣。一個敬虔的會眾群體是絕對不會在物質供應上虧待牧師的,因為相比物資的供應,牧師對會眾的屬靈餵養要寶貴得多。不少人以“耶和華神將那人安置在伊甸園,使他修理看守”(創215)作為依據,說神造人是要人辛勤做工的,但他們對這節經文以及神造男女之初角色的設計的理解是違背聖經的。

         首先要明白,人的被造為“祭司”,而不是“工人”。亞當被造之初,上帝就象慈愛的父親,造天地和伊甸園,將他安置在那裡,給他妻子,但上帝造人的目的是什麼呢?是讓他們勞苦做工嗎?絕對不是!上帝供應人的一切,伊甸園的豐富實在無法想象,且上帝對亞當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216-17),“上帝”本身含有“父”的意思,這就意味著他會供應一切所需,但人要尊上帝為上帝,其標誌就是要“傳話”與“聽話”。

         我們在創世記215看到“耶和華神將那人安置在伊甸園,使他修理,看守”這節經文被中文聖經翻譯成“看守、修理”本身就大有問題,KJV譯成“dress it and keep it”。ESV譯成"work it and keep it";NIV譯成"work it and take care of it"也都不見得好到那裡去。道理很簡單,上帝完成祂的創造大工之後對祂自己的創造是這樣評價的“神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創131),何出“修理、看守”之說呢?根本就不make sense!對創215的誤解始於對“安置”的誤解,那個字的希伯來文原意是上帝將那人安置在伊甸園使他得到“安息”和“安全”。中文聖經譯為“修理、看守”的字,在希伯來文原文是“敬拜和順服”的意思,而“工作”被視為墮落的結果(創3:25),是人因著不信上帝會供應他們的一切所需而受咒詛的結果,在男女犯罪以前,“工作”並不存在。神造人乃是為祭司的,不是為工人的。“種地”在聖經中對男人來說多半是貶義詞,比如“亞伯是牧羊的,該隱是種地的”(創42),亞伯的獻祭沒有流血罪得赦免的意思,雖然拿出來的是他辛勞得來的最好的獻上,但那是不能對付罪的,不是真的敬拜,是典型的靠行為得救;“挪亞作起農夫來,栽了一個葡萄園”(創920),暗示他在服事上帝的事情上疏遠了,轉而更關心世界的事情,結果“他喝了園中的酒便醉了,在帳篷里赤着身子”(創921),“赤着身子”乃是犯罪的一種表述(創37);當浪子回頭的時候,父親“相離還遠”(路1520)就看見了浪子回頭,為什麼?因為他一直在那裡盼望浪子回頭,所以老遠就能看見浪子的回頭。而“那時大兒子正在田裡”(路1525),表示大兒子的心注重世界上的事情,心裡根本就不像父親那樣惦記着弟弟的悔改。

         中文聖經譯為“修理”的這個字一般是在敬拜上帝的宗教意念中使用的(出3:12,12:31,419);這個字也很多的時候形容在會幕里的事奉(民4:23;18:6);中文聖經譯為“看守”的這個字在訓誨書中有服從宗教命令和責任的意思(利185,民35-8);當這兩個希伯來字合用的時候則只在訓誨書中描述利未人在會幕里的職責(民37-8826185-6)。因此,創215最好的理解是神將亞當安放在伊甸園中,為的是讓他可以按照神的心意來服事,並且遵守祂的吩咐人在園子中的生活是以敬拜及順服為特徵,他要作祭司,而不是在園子裡工作和看守它。人的被造為“祭司”,而不是“工人”,前者才是人的“本份”,後者不是!人存在的目的是為得著永恆的安息,而不是單單第七日的安息。起初的伊甸園很顯然是預表末後天上的樂園的,在天堂哪裡有工作一說呢?只有“敬拜與順服”!

         上帝造人目的是要人“敬拜與順服”祂,其具體表現是亞當要傳上帝的話,夏娃要聽從亞當所傳講的話,而伊甸園犯罪的情形卻剛好將此顛倒過來。男人以養家糊口為藉口不來教會,不參加服事,是仍然陷於罪的詛咒當中的表現;而有些女人在教會中活躍得不得了,卻不在家中做丈夫的“幫助者”,同時以自己在教會中的“服事”為傲來轄制自己丈夫時,也是陷於罪的詛咒的表現。敬虔的男人應該將自己在生意上的時間壓到越來越少,而在教會中的服事時間越來越多;敬虔的女人就應該象“才德的婦人”,使得丈夫“倚靠她,必不缺少利益;她一生使丈夫有益無損 (箴3111-12),使得神起初造女人為“幫助者”的榮耀彰顯無遺。

B3. 多樣合一在教會中的彰顯

         多樣性與合一性在教會中彰顯就更加明顯,也更具重要意義。在教會中我們有 許多肢體”,但卻仍屬 一個身子”(林前12:12)。保羅反思了人身體上精采的多樣性(林前12 14-26),並說教會就像那樣:在教會裡我們有很多具有不同恩賜和興趣的成員,我們互相依靠,彼此幫助,因而將豐富的多樣性和極大的合一性同時彰顯出來。當我們看到不同的人在教會生活中做不同的事情時,我們應該感謝神,祂讓我們能藉著反映三位一體裡的合一性和多樣性來榮耀祂。

         我們也應當注意到,神在宇宙歷史中的目的,常是要在多樣性中彰顯合一性,從而彰顯祂的榮耀。我們在教會中看到,不僅有恩賜上的多樣性(林前12:12-26),也有猶太人與外邦人的合一性,所以,雖然所有的族裔都很不相同,但卻能在基督里合而為一(弗2:16 3:8-10;又見啟7:9)。保羅看到神在救贖史上的計劃,就像一首偉大的交響曲,便驚嘆祂的智慧何其難尋(羅11:33-36)。我們甚至也看到在基督與教會之間的奧秘合一,我們被稱為基督的新婦(弗5:31-32),這合一超乎我們的想像,那是教會與神兒子自己的合一。然而,在所有這些合一中,我們從未失去個人的特性,仍然能以一個獨特個體的身分來敬拜神和服事神。

         多樣合一榮耀在教會中的彰顯最顯著的部份還是在於教會中男女角色上,教會中權柄與順服具體表現在男女在禱告或是講道上蒙頭與否,保羅說這關乎神得榮耀還是羞辱,也關乎我們永恆的歸屬,因為“女人為天使的緣故,應當在頭上有服權柄的記號”(林前1110),意思是人不服頭權就不可以通過基路伯的把守去吃生命樹的果子。所以下一講我們將重點講教會的敬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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