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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羅七兄談談聖經戰爭觀
送交者: Amos 2004年06月14日07:58:10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同羅七兄談談聖經戰爭觀

羅七兄能承認對迦南戰爭很困惑,對於”唯聖經派“還是很難得的。不知羅七史的教會是不是”唯聖經派“,我的是,我本人也是。

我看過上些基督徒為迦南戰爭辯護的觀點,還真的沒有令我滿意的。大家只是認可這場戰爭是神親自指揮的,迦南人也惡貫滿盈。但自己心裡是否服氣了,我看還是不太確定。這樣的回答也許可以應付一下慕道友,但無論如何談不上深入。所以,羅七兄承認自己未被說服,我只能佩服你的坦率。

戰爭的正義性隨着時代、民族的不同而不同,曾經正義的戰爭今天認為是非正義的,今天的正義戰爭也許過一百年又變成非正義的了,反之亦然。正義的標準變化不定,遠古時代中國的正義戰爭“弔民伐罪,周發殷商“,按宋儒的分析絕對是犯上作亂;義和團原來認為是非正義的,稱為匪,後來變成正義的了,現在在中國好象口氣又在變;八國聯軍在老外那兒是正義的,在中國人那兒是非正義的;早期歐洲認為繼承權是戰爭正義性的標誌之一,所以打仗前先要講講家譜;後來又以教皇的諭旨為據,十字軍幾百年來都被認為是正義的,直到現在才慢慢被否定。二戰以後,隨着美國步入國際舞台,國家主權神聖不可侵犯才成為公認的標準之一,但我相信它也不會長久,蘇聯解體後已經開始鬆動。即使這些公認的正義標準,也不是大家都承認,本拉登肯定是不承認的,有些中國人也是不承認的。

蘇牧師的六大原則,是他自己總結的,我看一點也經不起推敲,無論是從聖經看還是從當前的實踐看。衡量戰爭的標準是變動的,不定的,而我們的聖經是永恆的,不變的,所以基督徒看戰爭要從聖經看,不要被暫時人定的標準蒙住了眼睛。

至於聖經認為怎樣的戰爭是正義的呢?我的回答是沒有標準。如果誰能從聖經中證明出古今中外哪場戰爭是正義的或非正義的,我倒真要五體投的了。迦南戰不僅僅是赤裸裸的侵略,還有大規模的種族屠殺和搶掠(不知有沒有集體強姦,聖經沒有交待)。但除了羅七兄,我相信這裡沒有別的基督徒敢說它是非正義的。這場戰爭又確實是神發動的,羅七兄的疑惑實際上是對神的疑惑,我加你個“不信派”的帽子你不會覺得太冤枉吧?

與我們基督徒拼命辯護相反,神倒是將殘酷戰爭的責任攬了下來,一點沒有推卸。除了迦南戰爭外,我們來看另兩句話:

1:我挪移列國的地界,搶奪他們所積蓄的財寶,使坐寶座的降為卑.....。列國的地界如何挪法,難道是謙謙君子禮讓三先嗎?坐寶座的如何降為卑,禪讓嗎?這些都是通過戰爭實現的,神自稱都是他手所作的。國家主權神聖不可侵犯在神眼裡一錢不值。

2:亞述是我怒氣的棍,手中拿我惱恨的仗,我要打發他攻擊褻瀆的國民。亞述在被巴比倫滅亡之前有1600年左右的歷史,輝煌不下羅馬帝國。他們的每下一城,必先屠城,不分男女老幼盡行殺戮,甚至嬰兒也要從母腹里挑出來。桀紂和亞述王相比,可以稱為愛民如子了。亞述攻陷的以色列和猶大地,野無遺類,所以約拿不願到尼尼微去,所以那鴻書的審判口氣如此強烈。但神說:亞述是我怒氣的棍。我還沒看見方舟子等人用這段經文攻擊基督教,否則還不好回答。

另外,巴比倫也是神的戰斧,用來打碎列國的,而巴比倫的殘暴也是有名的。我想有些基督徒可能已經受不了了,要罵我瀆神了。且慢,我才進入正題呢。這裡的問題是:按聖經原則,我們怎樣看戰爭?我認為,按聖經看,從來沒有什么正義的戰爭,也沒有什麼非正義的戰爭。正義與非正義只是一定時期,一定人群按自己的喜好而定的,是人為的標準,不是神定的,不是終極的。所有戰爭的背後,都有神的手在起作用,要麼是神親自發動的,要麼是神所默許的(比如釋放捆綁在伯拉大河的使者),神更直接插手決定戰爭的勝負。戰爭是人類犯罪後必然出現的一種事物,是人類整體墮落的一個表象,也是神審判的重要工具和實現自己歷史計劃的手段之一。神的手在戰爭中起主導作用。

如果戰爭有正義與非正義之分,那怎麼解釋正義的一方往往也受到慘重的損失?二戰時歐洲盟國也是玉石俱焚,滿目瘡痍。美國雖然損失不那麼大,但也有幾十萬青年客死他鄉。神為什麼不幫助正義方,使他不受或少受損失?如果戰爭有神所喜歡和不喜歡的,為什麼他不出手阻止不喜歡的?難道他沒有這個能力嗎?

神彩戰爭進行審判是聖經說明了的,有時懲罰一方,有時雙方同時懲罰。如以以色列進迦南之戰,主要懲罰迦南人;巴比倫攻取耶路撒冷主要是懲罰猶大,巴比倫不久自己也受到懲罰;二戰時整個歐亞大陸都受到懲罰,無論是戰勝國英法中還是戰敗國德意日。美國則入主國際舞台。應該說,二戰後美國所主導的國際秩序是較能(也只是較能)體現神公義原則的,所以幾十年來戰爭不多、不大、不殘酷。但這種善不會永遠下去,以後敵基督的出現和末日戰爭應該是全球性、大規模、毀滅性的審判。

戰爭的殘酷是有目共睹的,無論是你認為的正義戰爭,還是非正義戰爭,甚至在沒有戰爭的時候,都有大量無辜的人受害。作為基督徒,我們確實沒法解釋這個問題,更沒有辦法解決這個問題,為什麼不象約伯一樣,不去尋根問底呢?對於任何戰爭,我們自己不應該害怕,因為過程和結果都不得在神的掌握之中,而我們作為他的兒女,每一根頭髮都得到他的保護;其次交戰雙方祈禱,求雙方的領袖和將軍們都能按神的公義和慈受來作戰,求神憐憫雙方的士兵和平民,求戰爭早日結束。下面我想按照不同的角色講一下:

(1)如果我們是君王:首先,要同神保持交流,戰爭該不該打,如何打,堅定依靠神,而不要靠神,而不要靠自己的智慧和援軍。如果神要你去侵略(如迦南戰爭),你不去也不對;要你簽訂喪權辱國的條約你不簽也不行。參看耶利米對西底的勸降,按現在的說法,那耶利米可是個大猶奸,民族敗類;其次,要按神的要求去指導戰爭,如申命計的戰爭條款。

(2)如果我們是社會名流:要做盡到望者的責任,依靠神,用神的話語去指導、安慰百姓,如以西結、耶利米。如果國家不幸淪亡,要象但以理和尼希米一樣做好汪精衛,以達成神的意願。

(3)如果我們是平民:宗旨還是依靠神,按神的意願辦事。基中一個表現是不要對抗任一方,哪邊風來哪邊擺,誰要收稅交給誰,永遠做個良民,如同妓女喇合。勝利者本是神所定的,我們應該服從。

(4)如果我們是士兵:沒什麼好說的,踏實履行自己的職責,在盟軍的為盟國而戰,在納粹的為德國而戰。除非有由神而來的指令要你放棄職守,如同迦南人那樣心都消化了。

具體到伊戰,這也是神的一次懲罰戰爭,薩達姆政權是懲罰的主要目標是毫無疑問的,而美國是否也順帶被懲罰,現在下結論還為時尚早。

基督徒擁戰反戰都是可以的,只要不違反所在國的法律。

布什作為君王,有神賜的發動戰爭的權柄,不管你認為它是正義的還是非正義的。因戰爭而否定他的基督徒身份是不合宜的,有論斷人的嫌疑。至於他發動戰爭和指揮戰爭是否盡到了一個基督徒應盡的職責,我們不得而知,只能求神賜他智慧。神在這場戰爭中對他的判斷是他的內心,而不是過程或結果。比如WMD問題,假如他僅僅是想利用這個話題作為藉口來打仗而並不認為是個實在的威脅,我想神不會原諒他,如果他在發動戰爭前真心相信伊拉克有WMD,並且對美國造成了危險,我也相信神不會因後來伊拉克找不到WMD而怪罪他。

這裡有些人,因為這場戰爭不僅要否定布什的基督徒身分,而且言語中充滿了仇恨和詛咒,恐怕有辱自己的基督徒身份。連撒旦,天使長也不詛咒他,連薩達姆,我們都不應仇恨他,反而應該為他靈魂得救而禱告,何況一個公開作過見證的人呢?

我知道有的人對我的話很反感,有人說一看我寫的東西就來氣。我只能表示遺憾了。如果為了迎合人的口味而放棄心中的感動,是要受神責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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