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戀 VS 婚前性行為 |
送交者: gaolian 2013年04月24日16:03:16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其實,同性戀和我們絕大多人無關, 但為什麼在這裡一提起來就像在油鍋里撒了把鹽。我們為什麼不去討論我們自己面臨的罪——婚前性行為?我們這裡有多少基督徒能保證我們那進入青春期的孩子們不會“越線”?您真能保證您的孩子還保持着處身嗎?當您最終發現了真相,您也會像對待同性戀那樣毫不留情嗎? 當孩子反問您和媽媽結婚夜是否還都守着處身,您會怎麼回答?我們不要光指着別人的罪說罪,而不見自己的罪。
我曾說過,“同性婚姻合法”並不意味着我們97-99%正常人的婚姻也有了第二個可選的方式,只是我們不再,因先天疾病,而對那1-3%的患者定罪了。合乎神意的婚姻沒有變,神讚美的婚姻不會因我們人間的法律而改變。那些藉機行淫亂的正常人,我們的神自會處置他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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