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聖經中說道人的罪主要有兩種,一種是悖逆的罪,就是神說不可以做的事情,人去做了;另一種是妄為的罪,就是神沒說可以做的事,人去做了。前一種罪很明顯,後一種卻不,如果套在正確的動機這樣美麗的光環下,大家說不定不僅不認為是罪,還會認為這是好事呢。
我一直以為,人在神的事工上,是沒有什麼太多的自由的,因為從事工的發起,到過程,甚至細節和人選都已經被定死了,人除了按照神的旨意去做,沒什麼發揮個人主觀能力的餘地。比如說造會幕這件事,是神自己發起的,會幕的尺寸和裡面的用具,所有細節都被規定好了,甚至連做法都特別強調,比如說要用一整塊金子錘出來什麼什麼的,而且神也把工匠選好了。特別值得注意的就是神叮囑摩西這句話“按照山上的樣式”。
其他諸如造聖殿,祭祀的禮儀等等,全都是神規定好了的。
至於妄為的罪,舊約里的例子裡最有名的算是倒酶的掃羅和亞倫的兒子拿答和亞比戶。說實在的,他們並不是背逆神的人,他們相信神,做的事情也是向神獻祭,為了要討神的喜悅。可是在他們以為他們的方法也可以討神喜悅的時候,神卻追討他們的妄為的罪。該隱的獻祭大概也屬於此類。
這裡的原則就是,即使動機是對的,手段也要合乎神的旨意。按照靈意說,靠着聖靈入門,就不能靠肉體成全。出於肉體的行事,是不討神喜悅的。
這個原則,在新約裡面一樣成立。由於耶穌基督的救恩,基督徒不再需要祭司先知來傳達神的旨意,自己就可以進入縵內,得到神的恩膏和隨時的引導。
不過理論上雖然如此,在現在教會裡好像並不是這樣的。妄為的罪不再被提起。如果有人在教會中為神發熱心,努力事奉,那麼得到的都是稱讚誇獎,這個人多麼愛神,多麼努力為神做事,多麼照顧弟兄姐妹的需要,多麼照顧慕道友的需要等等。呵呵,如果這些事工真的出於神的話,怎麼教會裡會有這麼多無疾而終、事倍工半、把人耗得精疲力竭卻果效甚小的事工呢?如果掃羅在現今,豈不也可以被誇成“在爭戰之前尚且不忘獻祭討神的喜悅”嗎?
神建造能朽壞的物質的殿,尚且巨細無遺地啟示清楚,現在他建造他的子民,難道是沒有詳細的計劃而任憑人去亂做嗎?
問題是,誰有耐心等候在神面前,讓他啟示他的旨意呢?我們怎樣才會拋棄“如果我們不趕快做事幫幫神,教會就不行了”這樣的想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