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萬維讀者為首頁 廣告服務 聯繫我們 關於萬維
簡體 繁體 手機版
分類廣告
版主:奇異恩典
萬維讀者網 > 彩虹之約 > 帖子
b我們的祖先亞伯拉罕
送交者: 篤信 2013年05月30日18:30:43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b我們的祖先亞伯拉罕

www.jianxinzhenli.com
http://www.jianxinzhenli.com/radio_programs/   (
請點擊說出你的故事去留言)
kbm201107
http://2361219682.pinpaiweibo.com/?tab=index

經文:羅馬書41-8

聽眾朋友平安:我是雷牧師。上回我們說到:亞伯拉罕是怎麼得救的?他是因「信心」得救的,完全與行為無關。聽眾朋友,你會不會問:這有甚麼區別嗎?這個問題立刻就把我們帶進了第二個問題。就算亞伯拉罕是因信得救的,那又怎麼樣呢?這對我有甚麼意義嗎?保羅接著向我們展示兩個清楚的結論,就是說信心與行為,二者都能解釋亞伯拉罕信心的重要性。

I.         如果得救是靠著行為,那麼天國就是一種報償,而不是賞賜。44:「做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

保羅的論點很簡單:「當一個人工作的時候,老闆付給他工資是應當的,而不是賞賜。」這很容易瞭解。當你去工作的時候,你的薪水並不是「賞賜」,它是對你辛勤工作的回報。請記住,如果你得要付出努力,那就不是賞賜。救恩也是這樣。如果你得要付出努力,它就不是一項賞賜,是你賺來的。如果救恩是靠行為,那麼天國就是上帝欠你的。

許多人認為救恩是「賺來」的,而不是一種賞賜。許多基督徒會認為:「我們都生在始祖亞當和夏娃所帶來咒詛之下,所以我們得要努力才能進天國。我始終盼望,有一天當我死的時候,我能夠按著上帝的律法努力做工進入天國。」

這種思想代表著今天世界上大多數的人的想法。你是否注意到他們所說的話?「我們都生在由亞當和夏娃所帶來咒詛之下。」沒錯,所有的基督徒都會同意。但是緊跟在這句話之後,卻是個大錯誤:「我們得要努力做工才能進天國」!

這就是羅馬書第四章所爭論的。您不需要遵行律法就能進入天國。很明顯地,他們是虔盞幕酵劍錢斘覀冋劦驕榷韉臅r候,光是虔帳遣粔虻摹G笊系坶_啟我們的眼睛,好讓我們能夠明白:救恩無關於你是多麼的努力做工,而是在你是否單單相信耶穌基督。

聽眾朋友,如果救恩是根據信心,那麼即使是惡人也能夠得救,因為他們信就算為義。第5節:「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 神,他的信就算為義。」

保羅教導我們福音最清楚的論述:「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上帝,他的信就算為義。」這裡說的做工,是指作功德、作善事。這些不僅不能使我們得到救恩,上帝還完全禁止!

聽眾朋友!很多人認為上帝只讓好人進天國,所以他們花了一輩子的功夫,努力的想要讓自己臨死之前能夠好到足以進入天國。大錯特錯!上帝可不希望人靠自己的善行功德進天國。祂也要罪人進天國,如此一來,藉著拯救罪人,就能展現出祂恩典的偉大之處。

當你帶著罪和不潔的來到基督面前,祂不僅要拯救你,還要在你的心裡開始一種能夠使你裡外都煥然一新的潔淨功能。但是祂是先拯救你,然後再使你得潔淨。

讓我做個說明。聽眾朋友,請你把你的右手舉起來,這隻手代表著主耶穌基督。現在,再拿一條乾淨的白手帕把右手蓋上。這條手帕代表聖潔與無瑕疵耶穌基督的義。現在,再舉起你的左手,這隻手代表著充滿了罪的你。

只要你的左手沒有任何遮蓋,當上帝從天上觀看的時候,祂看到的就是你的罪,以及你所有不討上帝喜悅的事。你的罪完全攤在祂的面前,因為你的罪沒有主耶穌的「義」來遮蓋。你在上帝面前是完全赤裸敞開的,而且是有罪的。只要你的罪在上帝的面前沒有被「遮蔽」起來,祂就要定你為有罪。

現在,把你的左手移到手帕的下面,並且握住你的右手。現在你的左手在哪裡?看不見,對不對?因為它藏在手帕底下。這正是你一旦相信主耶穌時所發生的事。當你因著信與耶穌基督聯合的時候,祂的義就「蓋住」了你的罪。當上帝看著你的時候,祂只會看見祂兒子耶穌基督的義。祂不會看你的罪。

這就是為甚麼上帝在不信的人仍然邪惡的時候,就能夠拯救他們的原因。當他們因著信與耶穌基督聯合的時候,基督的義就蓋住了他們的罪。上帝不再看到他們的罪;祂只看到祂兒子的義。

現在我們來到這篇講章的第三點,也是最後的問題。在這裡,真理變得十分「個人化」。

當我相信基督為我的救主時,我的罪怎麼了?

68節裡,保羅提到了舊約裡的另一位重量級人物。他引用大衛在詩篇第卅二篇裡的話。在亞伯拉罕之後,大衛是猶太歷史中最受尊崇的人物。更進一步說,亞伯拉罕的時代還沒有律法,而大衛則是生活在律法的時代裡。如果他們兩個都是因信稱義,那麼保羅所說的就無懈可擊了。

詩篇卅二篇是大衛在和拔示巴犯了嚴重的罪之後,對上帝認罪的一部分。他寫這篇詩篇的時候,手裡還有殺害赫人烏利亞留下的血跡。開始的時候,他還想裝作無辜來遮掩自己的罪。結果這只會使得他更加的痛苦和內咎。最後,他醒悟過來,並且向上帝承認自己所作的一切。保羅所引用的這些經文,是大衛敘述自己在認罪,並且蒙上帝赦免之後,所經歷的福份。

保羅在第6節裡藉著這樣的說法來引述大衛的話:「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上帝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換句話說,大衛和亞伯拉罕的經歷一模一樣。都和保羅的說法一樣。

然後在接下來的78節裡所引用的經文是:「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所以當你相信基督為救主的時候,你的罪發生了甚麼變化?保羅引用大衛的話,告訴我們會發生三件事。

1.   罪得赦免 。

詩篇327上半「得赦免其過的,這人是有福的。」赦免的意思就是「丟到一邊去」。也就是把罪從一個地方移到另一個地方去。當上帝赦免你的時候,他把你的罪從你的身上移開,並且移到一個你再也找不著的地方去。

2.   罪被遮蓋 。

327節後半:「遮蓋其罪」。

遮蓋的意思是「遮蔽起來,使你再也不能把它掀開來。」這裡所要傳達的訊息是很明確的,耶穌基督的血能夠強而有力的遮蓋住你所有的罪。你若是相信基督,你所有一切的罪就會被遮蓋起來。從昨天、今天、明天,直到永永遠遠。

3.   不算為有罪。 327

「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這節經文把我們再次帶回到「算在個人戶頭裡」的問題上。也就是說,一旦你相信基督,你將永遠不再被算作是有罪的人。上帝不會再把罪「算在」你的帳上。為甚麼呢?因為你的罪已經被「算在」基督的帳上了,而祂的義則被「算在」你的帳上了。

我們用一個例子把這兩種說法連結起來。假設你欠銀行一百萬。你答應銀行每個星期還十塊。有一天,你來到銀行準備要還你的十塊錢。當你把十塊錢交給行員的時候,行員核對了你的帳戶,然後對你說:「先生,根據我們的紀錄,你已經不欠我們任何錢。事實上,有人已經替你還清了所有的債,還在你的戶頭裡幫你多存了一百萬。」

你呆了幾分鐘說不出話來。因為你被這樣子的好噠痼@的不知道該說甚麼。誰會做這樣的事呢?誰這麼有錢,能幫你還清了一百萬的債,然後又幫你存進一百萬呢?這時候,一位男士由暗處裡走出來,答案揭曉了。他是一個億萬富翁。他說:「孩子,我替你還清了所有的債,另外還決定給你一些零花錢。」你說:「先生,你不必這樣做的。我一定會把這筆錢還給你的。」他回答說:「別擔心。我是個億萬富翁。我的錢多得不知道該怎麼花。別再想還錢的事了。這是我給你的一份禮物。」

聽眾朋友!你想,這種事有可能會發生嗎?或許會,億萬富翁真的有足夠的錢這麼做。但是,即使是億萬富翁,他的錢也總有用完的那一天。

耶穌基督可就不同了。跟祂比起來,億萬富翁只能算是個叫化子。主耶穌的「義」是那麼的大、 祂的血是那麼的有效、那麼的有能力,以致於祂可以完全塗抹掉你一切的罪,同時又把祂完美的「義」賜給你。

祂能還清你所欠的一切罪債,同時又賜給你想都想不到的義。祂不但能對你這麼做,也能對世界上所有的人這麼做,因為祂有無限的義,而祂寶血的能力也永永遠不會消失!

這段經文告訴我們:一旦上帝為著基督的緣故,赦免了我們的罪,祂就永遠不會再拿來對付我們。這輩子都不會再提這些事,不會再提醒我們過去作了些甚麼。祂會永遠以我們被赦免之後的狀況對待我們。即使在末日審判的時候也不會再提。為甚麼呢?因為所有的罪都已經真正地被赦免了。

讓我們以兩項結論作結束:

1.   就「救恩」而言,信心和行為是互不相容的。

如果你想要靠著行為得救,就自個兒看著辦吧。上主日學,受洗,奉獻,按著律法過日子,遵守十誡,日日行善。到最後,你一定會大失所望。但是,如果你願意靠著信心得救,那麼單單信靠耶穌基督就可以了。在救恩的問題上,信心容不下行為,行為也不接納信心。

2.   那些與亞伯拉罕有同樣信心的人才是亞伯拉罕的後裔。

亞伯拉罕的確有很多的屬靈的「子孫」。但是你是亞伯拉罕的「真」兒女嗎?如果你和他有一樣的信心,你就是!

聖經上說亞伯拉罕信上帝。你是否也真的是這樣呢?你是否真的相信上帝所說關於祂的兒子耶穌基督的事呢?

祂是世上唯一的救主。祂為你而來。祂為了要付清你一切罪的贖價,而死在十字架上。祂在第三天從死裡復活。祂已經準備好,要赦免你所有的罪。祂願意將他完備的「義」賜給你。

凡是相信的,都是亞伯拉罕的後裔。當你回到天家的時候,你會發現,一直以來你所相信的,都是真的。你會發現上帝的確是信實的。到最後,被上帝算為義的,還是你的信心,而不是你的行為 。

 

0%(0)
0%(0)
標 題 (必選項):
內 容 (選填項):
實用資訊
回國機票$360起 | 商務艙省$200 | 全球最佳航空公司出爐:海航獲五星
海外華人福利!在線看陳建斌《三叉戟》熱血歸回 豪情築夢 高清免費看 無地區限制
一周點擊熱帖 更多>>
一周回復熱帖
歷史上的今天:回復熱帖
2012: ZT 慘被「百毒不侵」恐布特色 良知呼
2012: 慕容青草:信---與基督徒弟兄姐妹探討
2011: nngzh【聖經背誦】【哥林多前書】第7章
2011: 守望教會 5月29日戶外敬拜通報
2010: 請問版主在公共論壇上一而再再而三曝露
2010: wjbh: 兒子哭了
2009: 遠志明: “六.四”的訴求與中國的出路
2009: 為了鄧玉嬌案,第一次上貓眼就被人家封
2008: 這就是我反對以“作見證”代替“傳福音
2008: 北京福音教會:關於主日聚會被干擾告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