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不寐回答加派五大罪狀,大家理智討論一下第一條:
“ 1、否認救贖
首 先他們用“限定救恩論”否定“普世救恩論”,即否認基督為所有罪人的罪死,只為(我們)選民死。從這裡出發,他們用“上帝預定了我們得救”,取代了“上帝 預定我們在基督里得救”。結果,他們必然否認耶穌尋找和拯救的就是罪人。耶穌說“我來召罪人,不是召義人”;約翰一書1:10,“ 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神為說謊的。他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裡了”。而加爾文分子將在實踐中,將之更改為:“我來召義人,不是召罪人”;“ 你們若說自己犯過罪,我們便代表神控告你們是說謊的。神的道就只在我們心裡了”。這些肆意踐踏救恩基本常識的人,實際上相信,我們被預定,因為我們比別人 好。加爾文分子都是“仗着自己是義人藐視別人的人”(路加福音18:9)。他們在真理辯論和教會生活中的所有控告,都在敵對耶穌召罪人的基本真理。而由於 人人都是蒙恩的罪人,這實際上取消了罪人得救,否定了基督十字架的救恩。即耶穌為我們的罪上了十字架,成了我們的贖罪祭,赦免了我們的罪,讓罪人因信稱 義。但是,加爾文分子指着耶穌之所以代替並赦免的罪,像魔鬼一樣否定基督十字架的工作;他們把十字架救恩的前提,作為否定十字架救恩的理由,讓基督徒然死 了(加拉太書2:21)。約翰一書5:10 ,“信神兒子的,就有這見證在他心裡。不信神的,就是將神當作說謊的。因不信神為他兒子作的見證”。。。。。”
如果加宗有一人承認以上顯眼之處,就不必追究不寐之弊了。
** 注意:我們先不討論路宗的短處,先說他對加宗的指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