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ccerfun: 回應宣教士兄《揀選與棄絕》五 |
送交者: soccerfun 2013年07月09日11:12:53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 我們在新約聖經中看到對揀選所描繪的圖像,也與宿命論大不相同。在新約的描繪中,我們不只是真實的人,能作出於意志之抉擇,而且這些抉擇也都是真實的抉擇,因為這些抉擇確實影響了世上事情的發展;這些抉擇影響了我們的生命,也影響了別人的生命和命運,所以聖經上說:“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約3:18)我們相信基督或不相信基督的個人決定,在我們的生命中具有永恆的後果,而且聖經清楚明確地說到我們信或不信的抉擇,是決定我們永恆命運的因素。 】 這段很好,可以阿門。 這是上次貼的。停到了這裡,接着來。你說難得有共同點。我也很詫異,這段是鬱金香同學寫的。 我們相信基督或不相信基督的個人決定,在我們的生命中具有永恆的後果,而且聖經清楚明確地說到我們信或不信的抉擇,是決定我們永恆命運的因素。 您能給出聖經經文哪裡清楚明確的說到“我們信或不信的抉擇,是決定我們永恆命運的因素。”嗎? 我記得您說關於救恩人是“零參與”。要是你的選擇是決定你未來的歸宿原因,你在這件事上豈不是有功勞的? 我來幫你自洽一下:雖然我說我的選擇決定了我永恆的命運,但是,若不是神讓我活過來我就不會選擇基督,我就直奔地獄而去。所以,救恩本乎恩,也因着信,因為連信都是神賜給的。就是說您不介意說神讓你信(因為您是選民嘛),而您也不介意同時可以說你的信是出於意志之抉擇。因為你確實是自己在選擇。本來很宿命的一件事,一件你只可能選A,不可能選B,到了您這裡,您可以說成出於意志之抉擇。您不是問我服你哪一點嗎?這是我很佩服你的地方,您真的很執着。我唯一能想到跟這種情形吻合的情形就是橫路敬二。一個被神經阻斷藥AX控制的人,他也是做了一個“意志之抉擇”。這個“意志之抉擇”足以使得法官相信他的自殺是出於自願,因為有他的親筆遺書,有證人看見是他自己跳樓自殺的。所有的人都會認為他是出於意志之抉擇。但是我們知道那不是。從他吃藥開始就不是意志之抉擇。他跟杜秋一樣是被強迫的。您願意承認您是橫路敬二式的接受救恩的嗎?當然您不要有顧慮,因為你的神比唐塔要慈善,代替你做決定也是不得已,要不然你就直接殺到地獄裡了。神也是為你好。
我知道您一定不介意自己就是橫路敬二式的相信的,您現在需要解釋的是為什麼神有能力揀選更多的人讓他們活過來然後選擇基督,但是他卻見死不救任憑大多數的人下地獄呢?這個跟聖經的啟示比如約3:16,提前2:4“他願意萬人得救”,彼後3:9“不願有一人沉淪”不符。 我不挑戰神的主權,我挑戰鬱金香解經不能自洽。 【這個論點表示我們一定要傳福音,而人們的永恆命運則繫於我們是否傳福音。】 如果我們不傳,那人本來是選民,結果卻失去了救恩,他的門票是不是作廢了? 我以前覺得這不像鬱金香同學說的,但是事實上很多自稱相信預定論的弟兄姐妹都這麼說。他們常常會說“多虧你這次回國,你媽媽去世前接受了主耶穌。”其實,如果是預定的,你不回去,神說不定找個護士或者病人就給她傳了,說不上“多虧”。 【所以,當主在一個夜間對保羅說:“不要怕,只管講,不要閉口。有我與你同在,必沒有人下手害你,因為在這城裡我有許多的百姓。”(徒18:9-10)那時,保羅並沒有下結論說,不管他是否停留在那裡傳福音,那些屬乎神的“許多的百姓”都會得救。相反地,“保羅在那裡住了一年零六個月,將神的道教訓他們”(徒18:11)——這是保羅三次的宣道之旅中,除了以弗所之外,他所停留在各城市中時間最長的。當保羅得知神在哥林多城有許多選民之時,他停留了很長的時間,在那裡傳道,為要使那些選民可以得救!保羅很清楚,除非有人傳福音,否則別人就無法得救: “然而,人未曾信祂,怎能求祂呢?未曾聽見祂,怎能信他呢?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可見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羅10:14,17) 難道保羅在去一個城市之前,就已知道誰是蒙神揀選以至於得救的人,而誰又不是蒙揀選的人嗎?不,他不知道。神不會預先向我們顯明這樣的事。然而,當人們一旦信靠基督,我們就能夠有信心地說,神早先就已經揀選他們得著救恩。這正是保羅對帖撒羅尼迦教會的人所下的結論;他說,他知道神揀選了他們,因為當他傳福音給他們時,福音帶著能力和充足的信心降臨在他們中間:“被神所愛的弟兄啊,我知道你們是蒙揀選的;因為我們的福音傳到你們那裡,不獨在乎言語,也在乎權能和聖靈,並充足的信心。”(帖前1:4-5)保羅不但沒有說,無論他做了什麼都不會有任何作用,或是不管他傳道與否,神的選民都會得救;反之,保羅承受了生命中無比的艱難,為的是要將福音帶給那些神所揀選的人。在他充滿苦難的一生結束時,他說:“所以我為選民凡亊忍耐,叫他們也可以得著那在基督耶穌里的救恩,和永遠的榮耀。”(提後2:10) 】 保羅說我知道你們是蒙揀選的,是看見他們的信心和行為,1Ts 1:8 因為主的道從你們那裡已經傳揚出來,你們向神的信心不但在馬其頓和亞該亞,就是在各處,也都傳開了。所以不用我們說什麼話。這個選民(提後2:10)完全可以是因信而被揀選。不一定就是創世以前就定了。在這城裡我有許多的百姓,這個百姓完全可以包括信的人和不信的人,他們都是神的百姓。(參見Mat 1:21 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里救出來。)這裡的自己的百姓其實就是所有的人。神這裡沒有說“在這城裡有許多創世以前我就揀選好的人”。保羅將神的道教訓他們,他們都信了嗎?幾乎所有的鬱金香同學,包括唐牧師在引用羅10:14-17時都刻意的把16節不列出來。我跟鬱金香同學們辯論學到的最大的功課就是無論你引用什麼經文,我一定會去看原文,包括上下文。這裡面有太多的斷章取義,各取所需。這就是為什麼大家都說雙方都有聖經支持,誰也說服不了誰。樓主跳過羅10:16我給貼出來。 Rom 10:13 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Rom 10:14 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聽見他,怎能信他呢?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Rom 10:15 若沒有奉差遣,怎能傳道呢?如經上所記,報福音傳喜信的人,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Rom 10:16 只是人沒有都聽從福音。因為以賽亞說,主阿,我們所傳的有誰信呢?Rom 10:17 可見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Rom 10:18 但我說,人沒有聽見嗎?誠然聽見了。他們的聲音傳遍天下,他們的言語傳到地極。 “保羅在那裡住了一年零六個月,將神的道教訓他們”(徒18:11)不代表“這城裡我有許多的百姓”指的就是選民。接受教訓的人沒有都聽從福音。所以,你這裡選用的經文不能證明什麼早就揀選好的選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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