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格可能是比較根深蒂固的東西。安靜的人信主後再火熱,可行動上還是個安靜的
人。
我的意思是會有一部分人因為價值觀的改變,心裡的重擔得以釋放,心情開朗起來,
也是有的。比如我自己,以前做個許多測試,都說我是憂鬱型的,別人也這麼說。
後來,在團契的一次活動中自己介紹自己,我說我屬於憂鬱型的,大家都笑了。
我也見過從前很兇的人,很自私的人,很難處的人信主後眼裡看得見恩慈。室友說
她真的變了一個人。
我們詩班有個弟兄見證說他以前買過999朵玫瑰,但沒有一朵是送給太太的,今年他
在情人節買了一大束送給太太。他太太見證說“是神拯救了我們這個家。”下面就
哽咽得說不下去了,最後只好下去。
當然,也見過很頑固的心裡有障礙的人,即使他們願意按聖經原則做事,但思維方
式卻很難改變。這些人一般都有童年的創始,很難癒合。
他們能看着一行字念給你聽,念3遍,每次都不一樣,包括加減一些字。基本上是大
眼一撒馬就確定你是什麼意思,因為他們已經有個主意或認識在那裡了。
看一本書上說在1歲左右,孩子根據周圍人對他的反應建立一個working model。比
如老是哭的孩子從沒人管----“沒人會愛我”。這決定他們對環境是否感到安全,
人可不可以信賴,如何interpretate 信息。一旦建立,很難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