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http://blog.ifeng.com/article/31120952.html
首先就是向罪死,即悔改,μετανοέω,to change one's mind, to repent;這個動詞主要強調的是從心裏面的改變,是心思意念的改變,是靈魂的更新。上帝首先是看人內心的。其次是歸正,ἐπιστρέφω,to turn to,轉變。這個動詞強調的是外在的行為,或者更準確地說,是因信心而有的行為,並且是朝向上帝的行為,崇拜上帝,並順服上帝。這兩個動詞用的都是Imperative;這個情態告訴我們,我們靠自己根本不可能悔改,更不可能歸正;除非上帝藉着施恩之具和教會與我們同在。19節的悔改歸正主要涉及稱義的真理。第三是迴轉,ἀποστρέφω,to turn away;這個動詞的意思是離開兇惡與試探,從魔鬼、罪以及罪人中分別出來;特別是”舍己”——我們要放下所有的。第四是離開,ἀπὸ τῶν πονηριῶν ὑμῶν,from his iniquities。一方面,我們所放下的不是別的,只是罪和死亡;另一方面,每個人都要離開自己的罪(馬太福音1:21)。每個人不要過度關注別人的罪,而是關注自己的罪;耶穌是救主,是要把我們從罪中解放出來,而不是賜給我們其他的屬世的巨變。 離開罪惡,也意味着,從此,要漸漸更新,不再犯罪了(約翰福音8:11)。26節這涉及成聖的真理。需要強調的是,成聖是一個過程,是在“賜福”的過程中,漸漸離罪的。主與我們的成聖同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