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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課 教會絕不能與三自“合一”(Part 1, zt)
送交者: nngzh 2004年08月19日07:27:36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第五課 教會絕不能與三自“合一”

在寫作“三自”這個課題的整個過程中,我的心一直深深地在抽痛,但我也仿佛聽到了王明道前輩那鏗鏘的信仰宣言:“我們是為了信仰”!!他老人家就為了這個信仰立場,堅決不與三自妥協,就是所謂什麼信仰上的“合一”。不!這不叫合一,王明道用將近23年的囚禁生涯,用痛楚證明了三自的反信仰,因此,合一是永無可能的!除非你三自改邪歸正,走上正路,那樣,我們才是天國弟兄!

一、三自走向獨權與專政

三自是“酵”,還是中國教會唯一的方向、出路和原則?

包括黨和不信派人士在內,認為只有“三自”才是中國基督教正確的辦教方向和
原則。當然,他們講的是謊言,如果今天的中國沒有家庭教會的話,那麼,中國教會將會是何種情形呢?這真是令人不敢想象。

從下面的文章中,我們可看出三自在痴心妄想!

為了慶賀“三自運動”發起五十周年,葛宗漁在《光明日報》發表了一篇署名為《只有“三自”才是中國基督教正確的辦教方向和原則》。文章說:為慶祝中國基督教三自愛國運動發起50周年,中國基督教三自愛國運動委員會、中國基督教協會今天在京舉行記者招待會。與會基督教負責人指出,總結50年來的經驗,我們更清楚地認識到,只有“三自”——“自治、自養、自傳”才是中國基督教正確的辦教方向和原則。

文章還說:關於中國基督教在今天是不是還要堅持“三自”問題,曹聖潔說,中國基督教在50年代已經自辦,但是我們的目標不僅是自辦,而是要把教會辦得更好,能夠與祖國的面貌相稱。要辦好中國基督教,必須有正確的方向和指導原則。最近我們總結50年來的經驗,我們更清楚地認識到,只有“三自”才是正確的辦教方向和原則。

可見,今天的三自已經把自己當成了中國唯一合法的教會(其實,三自根本就不是教會),在三自之外,就沒有“救贖”了。總之,在三自之外的不是信耶穌的正確途徑,也只有服從三自的領導,中國教會才會有出路!

哀哉!同政治一樣,三自今天已走向了獨權、專政。政治的專政是有黨的法律為依據的,而三自專政的法律卻是什麼呢?

假如只有它是正確的,那麼,我們自然是錯誤的。我不禁要問,三自的正確是建立在什麼之上?莫非是走鬼魔的路……

(一)三自的路是專權

黨是“領導一切的”,所以,三自就是被納入領導的對象之一;而他們認為三自是領導中國教會的一切的(唯一的原則嗎!),所以,家庭教會就是被納入領導的對象之一。是的,三自使用了黨一貫使用的套權、套路,想藉此霸占中國教會,因此,他的路就是專政的路!如不服從,三自就會給我們施加壓力,橫加迫害,關於這個課題,留到下面再作詳細說明。

中央對三自的領導與控制有幾個方法(參考《中國教會的另類聲音》一文):

1、直接領導——由中央到地方各級

它所包括的部門有各級統戰部、宗教事務所和公安部門,各級的三個部門負責並管理同級的“三自”。他們的首要工作是先通過黨內物色人員,內部確定,再通過“民主選舉”(事先決定,有預防措施,以保證內定的主要人物會選上),最後再經批准,就此,三自的領導人宣告產生。難怪,三自的核心變成了黨的領導。


接着,這三個部門再使用它的權利,挑選與批准傳道人和其他的人員,按立聖職,並有權管理講道的內容,以及在“三定”的範圍內講道,至於教會內部的情況,由負責人定期向有關部門匯報。另外,還有登記受洗人員的詳細材料,新受洗者要交三張照片,填寫三份表格,一份送交政府,一份送交三自,一份送交信徒的工作單位備案。

2、間接領導——由融入教會的黨派人員代理

我們無可否認,三自里有些傳道人是因為得到信徒的愛戴而升官進爵的,但不排除有些“傳道人”是黨派來的“內部人物”,這些人熟悉教會事務,且能與信徒打成一片而不被人察覺,他們就是黨在教會中的忠實代理者,他們彌補了直接領導的不足之處。

三自的人經常控訴海外宗教勢力對中國的滲透(當然,就算有,我們家庭教會是不會跟他們通融的),可是,他們想過了沒有,黨在三自中的這種做法難道不就是“滲透”嗎?

3、權限外的領導——逆者亡

這一點,當然是針對家庭教會的,在上文中我們學過有關政教關係的內容,那位社科院研究員寫的文章《中國政教關係特點及發展趨勢》中不是這樣說的嗎,“10多年來基督徒人數不斷增長,出現了所謂的“基督教熱”。基督教內地下勢力的發展,既是對愛國會和三自的嚴重威脅,也是對政府宗教管理體制的挑戰,政府尚難化解這種局面。為了改變這種狀況,政府和三自愛國會對地下教會進行了堅決的打擊,如逮捕地下教會的骨幹,關閉地下教會活動點,查禁非法傳入的宗教印刷品,取締地下神學院等。然而收效甚微。”

是的,這種殘酷屠殺教會的罪,三自是少不了分一份的,這雙血淋淋的手,居然被政府冠以“管理”!

(二)三自的教訓是“酵”

在這裡,我想起了聖經中耶穌所說的話,“你們要防備希律的酵(可8:15)”,因為希律的酵就是政治勢力,現在,我把希律教訓(酵)的真實含義在這裡講述一下:

享受與快樂是人生的終極目的,極其注重物慾的世俗主義理論,愛戀世界,爭奪高位,能拐則拐,能殺則殺,生活腐敗,糜爛不堪,其不擇手段的陰謀,無異於“狐狸”(路13:31)。

希律的本性是這樣的,希望三自的不信派領袖千萬不能再往這個錯謬的方向直奔了!

事實,三自不但不承認自己的“酵”訓,反而誣陷起不跟從它的真信徒來,說什麼“帝王主義所散布的思想毒素,掩蓋了福音的真光,是與福音的真道絕對不相容的。”面對三自的無理挑畔,王明道寫了篇《真理呢?毒素呢?》的文章來作抵擋,三自的進攻真是令人防不勝防啊!

以丁光訓為代表的三自說:“帝王主義所散布的思想毒素,掩蓋了福音的真光,是與福音的真道絕對不相容的。我們深信上帝對今日的中國教會有特別的託付,就是肅清帝國主義的毒素,傳揚純正的福音。” “過去基督教被人利用了作為侵略中國的工具,以致荒謬的、叛道離經的思想竟作為“神學”傳布,純正的信徒被歪曲了。今後我們不但要肅清毒素,而且還要積極的發揚耶穌基督拯救的真理……” “一百多年來,帝國主義曾利用傳教的機會歪曲聖經,在中國信徒中無孔不入的散播帝國主義的思想毒素,中國信徒變成帝國主義的思想俘虜。” “關於教會的前途,則大都覺得教會內部既是一塌糊塗,教會與教外群眾的關係又總是搞不好,乃普遍存着悲觀情緒。我們覺得問題雖然龐雜煩復,基本上究其根源,則都是由於帝國主義的毒素損害了中國教會,損害了中國教會與中國人民的關係,損害了中國教會同人的頭腦與靈心,以致他們陷落在迷亂中還不自知。” “帝國主義者為了利用傳教的事業,進行他們侵略的陰謀,就存心設法歪曲了基督的面貌,企圖把真實的基督送進‘墳墓’,假借傳揚基督的名字,散布着有害的毒素。” “我們教會工作者和一般青年知識份子不同,過去受帝國主義毒素很深。”

其實,丁的此番話有一個主要的意圖,用最後的一句話來總括,就是特別是王明道,“過去受帝國主義毒素很深。”哦,說了個半天,原來是在聲東擊西呢!自己是毒素不說,還倒干起“惡人先告狀”的勾當來了!

其他的什麼都不用說,單從他們的政治性的教導與新派神學的流毒,就已足以證明三自的“毒素”了!

二、強迫“登記”是三自的手段

沒有登記的家庭教會就會被稱之為“非法”的,這樣的做法實在欠妥,甚至於不可理喻。

(一)三自的態度

其實,登記是參加三自的一個先聲,登記了,就意味着“權利”的移交,即由上帝管理,變成三自的管理。

“三自是教會的一個運動,也是辦好教會的一個原則,它沒有會員制,無所謂參加不參加的。”(《天風》1997年2月號41頁)

這句話是相當含糊的,儘管字面看起來是清晰的,也就是說,家庭教會完全可以不參加三自,可事實不是如此,因為三自是“一個運動”,“一個原則”,那麼,既然是這樣,我們自然就沒有不參加的餘地了,不參加意味着違反“一個運動”,“一個原則”,這樣的罪可是不輕啊!

的確,在中國,你若不登記,就會被視為是“非法”的,而家庭教會遵照聖經的教導,堅決不予登記,寧可遭受逼迫,也不與三自聯合。

有這麼一份資料,在1997年“制非運動”中是作為指導性文件的,文中有這樣一段話:“一是通過愛國宗教組織開展發動爭取工作,由統戰、宗教、宣傳等部門,召集,動員三自愛國運動委員會和基督教協會,通過開放堂點的講台,宣傳黨的政策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教育廣大信徒到開放的堂點來,讓其認清正常合法宗教與非法活動的界限,分化瓦解非法聚會堂點。”

這不得不讓我們看出,三自在這運動中的角色是重要的!

(二)不登記的理由

教會不登記的原因有很多,最起碼一個是為了保持信仰的純潔,不與任何的世俗組織機構相結合,更何況,三自自己也不是什麼長久的“生存物”。

1、三自只不過是個“腳手架”

這句話是丁光訓自己說的,並非出自我們的口。

在《神學志》第18期第29頁,丁有篇叫《三自再認識》的文章,文中說:

“三自好比腳手架,當中國教會這座大廈,以真、善、美的姿態,屹立於東方的地平線上的時候,腳手架自然就看不到了。三自是為建造教會大廈的。”

我們先不去評論腳手架是什麼東西,初期教會的建立是否也用得着所謂的什麼腳手架,但非常清楚的,既然是腳手架,那麼,被拆除應該是遲早的事。當然,我們還不知道它到底什麼時候會被拆除,不過,既然它也逃不了被拆除的命運,那我們又何必參與呢?我們教會可不是用腳手架建造的,我們全依賴基督這塊磐石建造教會的,因此,到有那麼一天,三自被拆除了,而遵守主道的人卻永遠長存!

2、不登記的法律依據

我們的做法不是盲目的,無知的,而是有法可依的!

(1)公民有和平聚會的權利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二十一條規定:和平聚會的權利應被承認。

1982年3月31日中央19號文件做出了具有法律效力的許諾:教徒按宗教習慣在自己家裡進行的讀經,禱告,禮拜,婚喪禮儀,過宗教節日等一切正常的宗教活動,受法律保護。

由以上法律法規可見,家庭教會的聚會活動應在法律的保護之下。
(太18:20 徒2:46 羅 16:5)

還有,有些人經常誤認為我們的聚會是“非法聚會”,並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遊行示威法》中的有關條例來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遊行示威法》第一章 總則:

本法所稱遊行,是指在公共道路、露天公共場所列隊行進、表達共同意願的活動。

本法所稱示威,是指在露天公共場所或者公共道路上集會、遊行、靜坐等方式,表達要求、抗議或者支持、聲援等共同意願的活動。

文娛、體育活動,正常的宗教活動,傳統的民間習俗活動,不適用本法。

第八條:舉行集會、遊行、示威,必須有負責人。

依照本法規定需要申請的集會、遊行、示威,其負責人必須在舉行日期的五日前向主管機關遞交書面申請。申請書中應當載明集會、遊行、示威的目的、方式、標語、口號、人數、車輛數、使用音響設備的種類與數量、起止時間、地點(包括集合地和解散地)、路線和負責人的姓名、職業、住址。

其實,國家法律法規當中根本不存在“非法聚會”一詞,只有“非法集會”一詞,而非法集會的罪是要夠上條件的,從上面的法律條文中就可以知道,我們的聚會不是在“公共道路、露天公共場所列隊行進、表達共同意願的活動,”也沒有“在露天公共場所或者公共道路上集會、遊行、靜坐等方式,表達要求、抗議或者支持、聲援等共同意願的活動,”或是有“集會、遊行、示威的目的、方式、標語、口號”等等。

(2)不參加三自的法律依據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十九條規定:①人人有權持有主張,不受干涉。②人人有自由發表意見的權利。

第二十二條規定:人人有權享受與他人結社的自由。

家庭教會主張政教分離,這沒有與法律產生衝突,同樣,我們也不接受勉強所有的教會都得加入三自或到三自教堂聚會,這一樣是不尊重信仰自由的原則。另外,我們批評,評論三自不能算是罪,最起碼我們是在履行我們的監督權和我們的自由發表意見的權利。

據國務院對宗教自由的解釋,我們可以不參加三自,每個公民在“同一宗教裡面,有信仰這個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個教派的自由”,三自充其量可算是個教派,而他的新派神學是有背於聖經的,我們完全可以拒絕與信仰不相同的“三自”分開。中國憲法也承認公民有結社的自由。

基督徒有結社的自由,即可以組成自己的教會。

(3)不登記的法律依據

家庭教會平時被“三自”稱為不合法的,原因是堂點沒有登記。但事實告訴我們,有沒有登記不是劃分合法與不合法的標準,我們可以不用登記,同樣是合法的。在這一點上,家庭教會吃得虧是最大的,所受的損失也是最令人心痛的。

如果我們的聚會觸犯了《治安條例》或是《刑法》,那麼我們是非法的;而要實現登記,家庭教會的條件還不符合,因此,我們不屬於登記的範圍,也不屬觸犯法律的範圍,對於這種情形,國家的決定是給予“臨時登記”,或是“暫緩登記”,如果是家庭教會,國家則明確規定,不用登記,法律依據如下:

《宗教活動場所登記辦法》國宗發(1994)060號: 第二條 設立宗教活動場所,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固定的處所和名稱;

(二)有經常參加宗教活動的信教公民;

(三)有信教公民組成的管理組織;

(四)有主持宗教活動的宗教教職人員或者符合各宗教規定的人員;

(五)有管理規章;

(六)有合法的經濟收入。

對於以上六個條件,家庭教會是夠不上登記資格的。

第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自受理設立登記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依照本辦法第二條、第三條的規定和《宗教活動場所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進行審查,並徵求有關方面的意見。凡符合規定的,予以登記,並發給登記證書;對不完全符合規定的,視情況予以臨時登記、暫緩登記;不符合規定的不予登記,並書面通知,說明理由。

國務院1994年1月31日頒布了第145號令《宗教活動場所管理條例》,關於聚會場所要登記,政府的解釋是:“按基督教傳統習慣,教徒在自己家裡過宗教生活,參加的人以自己家裡的人為主,有時有個別親戚,鄰居參加,其活動內容和形式也比較簡單,一般只作念經禱告,這種教徒個人的住所,不在宗教活動場所登記之列”。

1997年10月16日,國務院發表的《中國的宗教信仰自由狀況》白皮書(面向全世界公布了我國政府對我國宗教信仰所有關法律法規的解釋,有關實際運作的情況,具有法律效力及政策導向性)第三條規定:

“對基督教教徒按照宗教習慣,在自己家裡舉行以親友為主參加的禱告,讀經等宗教活動(中國基督教習慣稱之為“家庭聚會”),不要求登記”。

由以上法律法規可見,既然家庭聚會不要求登記,自然是許可的,合法的,應受法律保護的。把未登記的家庭聚會列為“非法”是不合法的。 在登記與觸犯法律之間有一個中間環節,而由於“三自”的控告,以及政府人員的亂權,不是刪除了中間環節,就是把第一、第二環節搞混。

三、“合一”的前提與實際

“合一”固然是上帝的心願,也是教會極其重要的一件工作,若不合一,若不同心,教會就不會建造的好,不過,“合一”也不是盲目的,它有嚴謹的聖經原則。

(一)“七·一”真理是合一的基礎

聖經在弗4:1-6中說:我為主被囚的勸你們,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凡事謙虛,溫柔,忍耐,用愛心互相寬容,用和平彼此聯絡,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身體只有一個,聖靈只有一個,正如你們蒙召,同有一個指望,一主,一信,一洗,一神,就是眾人的父,超乎眾人之上,貫乎眾人之中,也住在眾人之內。

無可否認的,若是離開了這個基本的真理準則,合一就是混亂,合一就失去了真實信仰的意義!

王明道在1930年1月23日寫了一篇《合一呢?分離呢?》的文章,在那一篇文章里有以下的幾段話——

“合而為一”的呼聲,是我們今日在教會中常常聽見的。這呼聲誠然是出於聖經,每個信徒都當聽從。不過,撒但也會利用這種呼聲,來敗壞真理知識淺薄的信徒。我們現在要用神的光輝,來燭照他的詭計,不容他再逞他的奸謀。

撒但從古以來,就千方百計抵擋屬神的人,從各方面向我們大肆攻擊。歷來教會遭遇種種的迫害,莫不有撒但在背後推動。哪知,外界的逼迫越劇烈,聖徒越熱心,越堅固,他們的信心也越增加。撒但見計不得逞,便又唆使屬他的人,混進教會裡面,用狡詐詭譎的方法,來敗壞屬神的人。撒但知道屬神的人藉着信心能以得勝,所以他就用屬他的人,在這最要緊的地方下手,先破壞信徒的信心,教訓信徒說,聖經不全可信,神的應許與豫言不可信,神的震怒與審判不可信,神的救法與大能不可信;凡神要屬他的人篤信的要道,撒但的使者都用那似是而非、猶疑兩可的話來解說。因此,許多軟弱的信徒,都大大受了不信派的敗壞。

……不料一些不信派領着,許多無知的信徒隨着,竟高高唱起“合而為一”的論調來。他們說,“基督徒切莫因着種種的小問題分門別戶。(其實,信仰是最大的問題。)基督曾教訓他的門徒當合而為一。我們作基督徒的,當本着基督的教訓聯合起來才對。”於是“合一”,“合一”,的呼聲越唱越高:會名要合一,管理要合一,布道事業要合一,社會事業要合一;再進一步,信聖經和救恩的與不信派要合一,教會與社會要合一,基督與撒但要合一,光明與黑暗要合一,“合一”,“合一”,這種合一的結果,不過造出一座大巴比倫城罷了!

每一個有常識的人,都知道兩種或幾種物質,必須性質相同方能合一,否則絕無合一之可能;縱使勉強將二者合一,結果必至發生一種惡劣的現象。基督求父使他的門徒合一,使徒教訓教會合一,因為這些人性質是相同的。叫信徒與不信派這兩種性質截然不同的人合一,是一件極不合理的事。前一種是領受了神的道,信基督是父所差來,遵守了神的道,不屬世界,而為世界所恨的人,後一種是疑惑神的道,以基督為傑出的人,不遵守神的道,屬乎世界,而且大得世界歡迎的人。前一種是在基督耶穌里靠着他的血已經得親近神,在基督耶穌里有忠心,信靠主耶穌,親愛眾聖徒的人;後一種是不信寶血的功能,因而與神隔絕,為名與利將耶穌賣給仇敵,不信主耶穌,譏笑眾聖徒的人。主耶穌未曾求父使這兩種人合而為一,保羅也未曾教訓教會說這兩種人當合而為一。冰與火怎樣不能合一,這兩種人也是照樣不能合一;並且他們也絕不當合一。合而為一的教訓,竟是這樣被人所謬解、所利用,真是可嘆到極點了!

聖經諄諄的勸勉教會當合而為一;但同時又提醒信徒,要遠離抗拒真道的假弟兄,與沾染污穢的人。可見得“合一”的意思,絕不是叫信徒與不信派並縱慾的假信徒合一。屬主的人應當與這些人分離;惟有屬主的人要在愛里合一,因為他們的信仰同,心志同,希望同,標準同,所以他們合而為一,不僅是應當的,而且是能以作到的。


論到合一的教訓,今日教會中有一種極可惜的狀況。許多熱心愛主,真有信仰的基督徒,在這合一的教訓上,不是太狹,就是太寬:太狹的,抱定“惟我獨是”的見地,對於其他信徒,不論他們是怎樣熱誠,怎樣愛主,只要是聖道上的見解與我略有不同,便視為毒蛇、魔鬼、攻擊、排斥,不遺餘力,見了面好似有不共戴天之仇,提起來便不住的指斥、批評,將聖經中合而為一的教訓完全捨棄不顧;太寬的呢,不僅容納與我見解不同的信徒,連不信派與假信徒也一併容納起來。他們常說,同是信耶穌,何必斤斤於細節,何必分什麼新舊,該我們照着主的教訓合而為一吧。不錯,合而為一是主的教訓,但合而為一絕不是這樣解釋的。種種涇渭不分的合一,非但無益,反會使撒但在教會中大得作工的機會,最後必至發生極悲慘的結果。

近年來,教會的黑暗、腐敗,在在可見,加以不信派在教會中又進行了不少敗壞信徒信心的工作;許多信徒非但不知聽從主命,而與惡勢力分離,反倒盲從別人,盛倡什麼聯合運動。我們明知道這種涇渭不分的合一,是只能有害,絕不會有益的。可惜,許多信徒卻是還在迷夢裡!著者寫這一篇,正是希望這種在真理上還不夠清楚的信徒,能及早醒悟過來,與真實有信仰、熱誠愛主的人合一,同時要與不信派並惡勢力分離。

王明道對“合一”的論述已經是夠美了,合一也總要個“性質”上的相同吧,不然,與人合一了,與上帝倒成了“敵人”。信仰的事情是非常細微的,但信仰又是非常寬廣的,只要不信派迷途知返,那麼,我們就是同信一位神的弟兄。

(二)“合一”應是聖潔、合神心意的

合一,不是你“合”我的“一”,我“合”你的“一”,乃是我們大家“合”神的“一”。

我們認為與三自聯合就類同於與世俗聯合,而與世俗聯合是神所不喜悅的。神的僕人以巴弗說:神在聖經中,都把這種“聯合”稱做“行邪淫”、“淫亂”,把被“聯合”的神的子民稱作恬不知恥的“淫婦”。神為此時常傷痛地責備以色列人,向以色列人發烈怒,甚至要丟棄以色列人;照樣神也以此嚴厲地警戒了我們這些在新約恩典時代中的眾聖徒。(《三自錯在哪裡》)

他接着又說:為此,父神在林後6:14-18這一段經文中,嚴厲警戒了我們這些已經蒙恩被贖的眾聖徒們∶你們與不信的(世人)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負軛,指共同的抱負、志願和理想,是作為一生為之奮鬥的共同目標;不信者,即世人,他們奮鬥的目標在地上,要把這個將亡的世界改造和建設得多麼美麗,多麼可愛,有他們各自的理想、目標、空中樓閣;他們奮鬥的目標,與神的預言(即未來的事實)完全不一致,他們的目標和理想,終究都要成為泡影,一場空;我們所盼望和為之勞苦努力的目標,卻不在這地上,而是在天上,並且我們只是寄居在這地上(我們不是這個將亡世界的主人,而是旅客,是天國在地上的僑民),在地上儆醒、等候、聽主的話、遵神的旨意,在地上為主的名作見證、傳揚天國的福音,完成主臨走前在橄欖山上所交託我們的任務,好迎接我們救主的榮耀降臨,在整個天上地上執掌基督的王權。你們看,我們與不信者兩方面所肩負的軛,是多麼的不同!義(我們這些在神面前因信稱義而成聖的人)和不義(世人,他們仍活在罪里)有什麼相交呢?光明(神的真理就是光明)和黑暗(拒絕福音真理,就在黑暗中)有什麼相通呢?基督與彼列(敵擋基督者)有什麼相和呢?信主與不信主的,有什麼相干呢?神的殿(教會是神的殿,是神居住的聖所)與偶像(在神之外另有所拜、所尊崇、所高舉、所神聖化的,以之取代神的任何事物,就叫做偶像;而“祖宗”和“祖國”,自古至今就是我們中國人所崇拜的大偶像,大菩薩)有什麼相協同呢?(“同”,應譯為“協同”或“協調”)......又說∶“你們(蒙恩的聖徒)務要從他們(世人、世界潮流、不信者,以及與世界和偶像積極聯合、勾搭在一起的假先知和假弟兄)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開),不要沾(神眼中所看為的)不潔之物,我(父神,基督)就收納你們......”神在此警戒的就是這類可惡的事。主決不輕饒,而是要重罰他們。(《三自錯在哪裡》)

是作新婦呢?還是作淫婦?這條路,每個人需要明確的思考!

(三)不與三自“合一”的代價

這個代價甚至是用流血來付的!

今天在全國,在許多地方,在更大的範圍內,這個強迫措施,從(1988+1)年初冬起,已經開始逐步(不平衡地)在推行、執行。許多神忠心的僕人和使女及教會,不肯加入“三自”傀儡組織,已經不斷受到抄家、拘傳、審訊,所有聚會用物,甚至聖經(包括由國家印刷出版的聖經。其實不管誰出版,聖經都是一樣的,尚未有人篡改過)等屬靈書籍,大批地,甚至成卡車地被搶奪和被沒收,教會的聚會被“取締”,被勒令停止,很多教會頓時呈現出一片荒涼淒離的景象。(《三自錯在哪裡》)

接下來,我們主要來看兩份資料,一份是發表於1992年的“從苦難看中國信徒的委身”主題夏令營中的一篇專論,題目為《大陸教會大事志》,一份是我們平時所知道的《中國教會歷史年代表》,以及新近所發生的一些資料,在這裡我把這些資料中的有關內容加以節選、編輯,希望這篇“節選文”能讓我們更好的認識三自與家庭教會的歷史“矛盾”,當然,這不是要我們去痛恨三自中的每一個人,但我們不能不認清三自的本質與它的歷史足跡:


大陸教會大事志、中國教會歷史年代表
(節選)

1950年
周恩來親自召見吳耀宗等人(新神學派)密談三天,制訂建立“抗美援朝三自革新(愛國)運動委員會”。倪柝聲著文並率領“小群”參加三自,敬奠瀛(耶穌家庭,註:後被教會判為異端)等等教會領袖參加三自壯大了三自的聲勢。後來,倪柝聲於1952年被捕“失蹤”,敬奠瀛則被鎮壓。

三自會組織全國召開“控訴大會”。著名神學家、重慶神學院院長陳崇桂牧師帶頭做假見證控訴“帝國主義特務——馬禮遜”。大批傳道人以“反革命、特務、走狗、壞分子”等罪名,被捕、被殺。

1954年
三自會正式建立全國統一領導機關,全國主流派教會在“槍口”下紛紛參加,傳道人大部分軟弱跌倒,反之,天主教神職人員大部分持守信仰。自此,三自會就成了政治限制、扼殺教會的工具,大批教堂、教堂財產被沒收。

賈鈺銘為了神學院及出版自己的書,被迫參加三自任“副主席”,旋即神學院被查封,講稿下落不明,結果飲泣而終。

以王明道為代表的基要派,拒絕參加假教會,王在“靈食季刊”上揭露三自出賣真教會的實質,對教會敲起警鐘,為迎接患難作好準備起了極大作用。

1955年

8月7日,王明道講道,題為“人子被賣在罪人手裡了”,他翌日被捕。除王明道外,林獻羔、謝摸善等數以千計教會領袖,因高舉聖經真理“信與不信原不相配”而被以反革命等罪名被捕,流放勞改,留下美好的見證。(大部分人被折磨致死)城市教會公開受到大規模逼迫。

10月,有當局宣布三自運動範圍以外的任何基督教活動為非法,並號召全國基督徒參加社會主義的建設與改造。

1956年

1月29日,有關當局宣布破獲“倪柝聲反革命集團”。

1月30日,上海宗教事務處召開控訴“倪柝聲反革命集團”大會。

2月4日,《浙江日報》社論宣稱要肅清潛在基督徒聚會處的反革命分子。

1957年

6月10日,全國三自會號召全國信徒積極參加反右運動。

曾經在利誘威迫下入三自的陳崇桂、楊紹棠、徐復生、竺規身等持大局已定,均成了“右派分子”而接受改造及監管,信徒的信心經受火的試煉。

教會處於沉寂之壓迫中,三自也近乎勝利完成了“合一”的尾聲,只在個別城市留下少數教堂,以示“宗教信仰自由”,北京二所(原60間教會),天津一所(原40間教會),上海八所(原280間教會)。

1959年

5月,《天風》對《荒漠甘泉》一書進行批判。

1961年
7月,《天風》對兒童主日學進行批判。

1966年

因為三自會的出賣,連平信徒也難以倖免遭到“批鬥”、“抄家”、“下放”,掃地出門……他們的受苦見證成了教會復興的種子。

紅衛兵造反初期歪打正着,撕破了地下黨員李儲文的“牧師”(三自會秘書長)外衣,而被調離三自會,出任外事處處長之職。

於是,三自會領導階層均得以“保護遇開”。其餘立場不堅定者均在“教牧人員學習班”中遭到批鬥。“學習班”中之主持者戚慶才、王彼得、任鍾祥、關迦勒、劉年芬、鄭證光等均成了文革後各地三自會領導骨幹。

1971年

因“三自危機”的加深,人們心靈空虛,加上信徒們受苦中的美好見證,吸引了許多人跟隨主,教會在廣大農村中靜悄悄的發展着,成了教會空前大復興的“好土”。

1976年

許多信徒20年來被鎮壓、勞改、批鬥……折磨而死的有:桑世光、王燈明、李降和、於保元、李延恆、李玉復父子仨、崇厘、鄒其恆、鄧兆明、吳相清、顧仁恩、包雅各、藍志一、王純芝等。

少數九死一生的教會領袖如王明道、林獻羔、謝摸善、袁相忱等奇蹟般先後經過20多年的勞改後,重返家園,他們繼續高舉基督,成了教會千萬聖徒的美好榜樣。在他們的帶領下,中國教會空前大復興。

1979年

該年春天,連上海等大城市的公園裡,也竟然有三五成群的人聚會,頗有“信
仰真自由”了之印象,但只是曇花一現。

少數受遇苦難的教牧人員如谷懷空、王鎮、吳牧佳等人變節投靠三自會,為三自會塗脂抹粉令之“屬靈化”。

1980年

埋伏了20年的最大異端三自會在教會復興形勢下重新活動,以便扼殺教會的復興。但手法則以“統戰”為主的懷柔政策,“開放教堂”、“印刷聖經”、“開辦神學院”,以正統教會面目出現……向海外募捐。從而限制教會的“非法活動”,並加強省級的領導。

為擺脫惡名而掛另一招牌——“基督教協會”(基本上是原班人馬)。

以取締“呼喊派”為名取消家庭教會,逮捕了70萬人。初信、初建之教會受到嚴格的試驗,但教會卻繼續在發展,不完全估計約在3000萬信徒以上(在1949年前僅有80萬)。

廣大農村中,是以“炕頭教會”的形式,如同雨後春筍一樣蓬勃發展。但因缺乏真理的基礎教導,就為異端、極端留下了破口。

三自會改變策略,拉一些曾經受過迫害的傳道人下水入三自會站講台,既壯大三自聲勢,又為三自“屬靈化”加以粉飾。各地基層三自會改名為“某某基督教三自愛國運動委員會”,從已被沒收的教堂中選取極少數進行“落實宗教政策”,令信徒捐款復堂。

1983年

教會在最大的異端三自會的重重壓迫下,不斷的增長。廣州“大馬站教會”如南海之金燈台,頻頻被傳訊、威脅,甚至抄家、查封,但因顧及統戰需要,當局對林獻羔採取了絕無僅有的容忍克制態度。謝摸善二次被捕,又獲釋放。

19號內部文件實行,加強控制教會。各級三自會加強縣級的建立,以“教務機構”為名,加強對教會的控制。
……各地基層三自會改稱“某某基督教會”。

1985年

1月,據《中共問題資料雙周》第141期報導,中共內部傳達“宗教七禁”。內容包括:1. 禁止家庭聚會;2. 禁此秘密祈禱;3. 禁止政治涉入;4. 禁止跨縣傳教、講道;5. 禁止與外國教會秘密聯繫;6. 禁止私自轉讓聖經書籍;7. 禁止私建教堂。

1986年

4月-5月,上海宗
教事務局召開會議,邀請家庭教會負責人參加。第一天會上宣布此會議由政府宗教部門召開,非三自召開。第二天,編排小組時發現,每組均有三自成員,討論內容集中於參加三自的好處與不參加的弊點。會議時間為15天。

1987年

1月16日,山西省基督教第一屆代表會議通過“關于堅持正常宗教活動的九項守則”,嚴格執行地方宗教政策。具體規定包括:“未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的宣傳品,應及時上繳或拒絕接受”、“抵制以傳福音為名進行的醫病趕鬼等非法活動”、“講道應積極地引導信徒愛國愛教”等。

1月21日,江蘇省兩會召開會議,通報1987年工作,包括:為杜絕“自由傳道”亂講傳、趕鬼醫病、騙取錢財、造成混亂,省兩會擬深入基層教會作調查,先選個別縣作試點,試行頒發“傳道證”。

1991年

該年的六號內部文件實行,加緊取締家庭教會,強調登記合法化。

同年末,1992年初,三自會召開了40年以來最大規模的“第五界大會”(黨政最高領導江主席與李peng參加會議)。“全國通用規章制度”頒布。由中央、省市縣級設立“教務機構”,加強組織、統管教會事務。但強調“安息日會”、“小群派”、“真耶穌派”應給予特別的尊重。

取消一切家庭教會,嚴格執行“三定政策”(定點、定片、定區域)。採取“罰款”措施限制教會增長,令原本清苦的教徒如遭切膚之痛。著名教會領袖王明道夫婦於91、92年相繼安息主懷。謝摸善第二次被拘捕三個月,後被軟禁。

在福建、廣東等省份,一方面初信者無知的去教堂,希望得到栽培;一方面嚴格限制“定點”的進行“宗教活動”,以至造成“興旺”之假象,從而掀起了“建教堂”的風氣,向海外信徒捐錢,形成“信仰自由”的假象,以有形限制無形,以假論真,令海外教會更加迷惑。

異端、極端猖狂活動。

三自會以正統教會名目出現,在極權操縱下,軟硬兼施,強迫教會就範。

1996年

1月14日,中國國務院國務委員司馬義·艾賈提在全國宗教局長會議上,列出對宗教活動所進行登記作為全年首要的宗教工作,並要着“抓重點、攻難點、解決熱點問題”,加強對宗教活動的規範。

6月,廣東省一位年青牧師因為到其他縣去傳福音而被三自會組織禁止,後被掠奪牧師職份。

1998年

3月,丁光訓在人明日報發表文章,指責年輕傳道人及神學院強調和傳講基督再來的資訊。

11月,中國基督教兩會全委會在濟南召開,與會者表示支持丁光訓主教的倡導,通過了《加強神學思想建設》的決議。

1999年

5月,三自會要求各省教會領導人和教牧同工應着丁光訓的思想路線再學習,並表態神學立場。多位神學院老師和學生離去。

5月12日,金陵協和神學院在校學生崔秀吉、陳順富、陳泳著文《我們為什麼拒絕在晚會上唱社會歌曲?》,後被開除出校。

6 月18 日,金陵協和神學院在校學生劉義春、李志敏、羅雲飛三人著文《我們為什麼要退學?——金陵協和神學院三位同學的聲明》,後被丁光訓為首的不信派勢力開除出校。

2000年

6月1日,金陵協和神學院以“違法宗教活動”的名義開除神學院講師季泰,此事引起海內外的關注,此事也表明了三自神學院要徹底“掃除”基要派的決心。

12月25日,鞍山市公安局以參與“全範圍”邪教活動為名,將李寶芝姊妹勞動教養兩年,孫德榮、侯榮山兩位弟兄各勞動教養一年,並對眾多弟兄姊妹予以罰款,少的一兩千元,多的三四千元。事發時是11月11日,正當眾弟兄姊妹在一家庭中聚會時,一些鞍山市公安局的警察到來,將聚會的弟兄姊妹帶到鞍山市公安局宗教科,對弟兄姊妹進行審訊。在此聚會的信徒都是在1993年那年,因不滿“三自會”違背信徒心願,安排有嚴重經濟問題的長老張XX和被天主教開除的四品神甫史XX到本堂擔任會長和秘書,故他們離開了教堂,大家自己在家中聚會,學習聖經。

四、家庭教會向三自發出的“戰歌”

我們為什麼只是一味的容忍!

當然,我們根本不會與三自這個大淫婦聯合!

因為,三自是在執行無神論者的“團結、限制、消滅”的宗教政策,我們當然就不會與之妥協“合一”了!!


多麼希望我們的弟兄姊妹,能夠像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那樣,勇敢的回答王說:“尼布甲尼撒阿,這件事我們不必回答你。即便如此,我們所事奉的神能將我們從烈火的窯中救出來。王阿,他也必救我們脫離你的手。即或不然,王阿,你當知道我們決不事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

當時尼布甲尼撒向沙得拉、米煞和亞伯尼歌大發烈怒,連臉色也變了,吩咐人把窯燒熱,比平常猛烈七倍。又吩咐他軍中的幾個壯士,將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捆起來,扔在烈火的窯中。爐中竟然出現四人……

是的,就如一弟兄所說的,“如果我們走在真道上,不向巴力、假神、金牛犢和三自屈膝下跪,不怕我們教會的人少,因神與我們同在,就能最後戰勝強敵……”
所以,我們今天得剛強壯膽, 以至在人與神的面前見證自己信仰的忠貞不渝!直到有一天,得勝的凱歌在教會的四周響起,“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的神是應當稱頌的,他差遣使者拯救那些倚靠他的僕人;他們違抗王的命令,寧願捨命,除了自己的神以外,不肯事奉敬拜任何其他的神。”

又像王明道先生在《我們是為了信仰》一文的結尾所寫的那樣“我們看一個基督徒一開始應付試探的態度,對他最後的勝敗便可以看出七八成來。凡在一開始應付試探的時候態度不堅決的,很少能在戰爭中得着勝利。既知道堅決的態度與勝利的人生有這樣密切的關係,我們就應當靠着神的恩典,效法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那樣剛強、那樣勇敢、那樣對神忠誠、那樣不顧人的情面、那樣不給魔鬼稍留地步;用堅決的態度應付一切臨到我們的試探,在有人勸誘或威脅我們、要我們去作任何得罪神的事情的時候,對他們說:‘決不!決不!’”

是的,我們的心也在呼喊“決不!決不!決不……”

我們決不在乎三自在背地裡搞多大的陰謀,我們只相信有大能上帝在我們的生活與侍奉中的臨在!

我們決不在乎三自在為魔鬼謀求多大的效益,我們只相信這位忌邪的上帝永遠得勝仇敵的作為!


在這裡,我也想起了劉義春、李志敏、羅雲飛在《我們為什麼要退學?——金陵協和神學院三位同學的聲明》一文的結語說的話:


先知號角不會長久沉寂!

大衛的機弦敢為神國禦敵!

迦密山辯道之壇將重新築起!

神的時間到了,我們絕不遲疑!

“弟兄姊妹們,讓我們靠着主和他的大能大力剛強起來。要勇敢承認我們所信的道,要熱心傳揚那救恩的福音,要準備為向神盡忠付任何代價;我們的神是全能的神,他必保守一切向他盡忠的人。我們的主是得勝的主,他必率領我們得勝。今日是我們為他的聖名、他的福音、他的教會興起戰鬥的時候。不要膽怯,不要畏縮,不要讓步,不要妥協。戰爭誠然劇烈,戰場誠然危險,但神的榮耀要在這裡彰顯,神的信實要在這裡證明。尊重他的人必受他的重看,榮耀他的人必得他的榮耀。聽阿,角聲吹響了!看哪,勝利在望了!親愛的弟兄姊妹,讓我們跟着主的腳蹤,高舉他的大旗,為他的福音勇敢的向前進攻罷!

末了讓我藉着我在一九四五年六月二日患重病的時期夜間在睡夢中所喊的幾句話來結束這一篇。

‘基督勝利!基督勝利!撒但攻擊!撒但攻擊!戰!戰!戰!’ (王明道著《真理呢?毒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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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 阿Q得救記(3)
2003: 片兒警工作日誌(8/18/03)
2002: 由《時間簡史》想到的 (ZT)
2002: ZT:【到底有沒有上帝?】一場精彩的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