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你所說的,解經要在合適的framework 底下解經和應用,只不過你以為你的framework“合適”,而在我看來你的framework太過liberal,所以你認為我“過度解讀”聖經,這就根本不奇怪了。
比如說,我們正在討論的蒙頭問題,其實跟同性戀是相關甚密的,只是你沒有意識到而已,教會中男女角色差別的消失,跟婚姻中男女角色的消失其實就是一回事,前者實際上就是屬靈的同性戀。這種男女角色的顛倒是始祖犯罪的標準模式,而且至今從來沒有改變過,同性戀是對神榮耀形象的直接攻擊。教會和家庭的男女性別結構是按照三位一體真神榮耀形象而創造的,這就是為什麼改革宗神學的教會論叫做Trinitarian Ecclesiology的原因。三位一體不是一個孤零零的高深教義,是改革宗神學解釋人論的基礎,是十分合乎聖經的,人論與神論是一個硬幣的兩面,因為人的性別是按照神的多元合一的榮耀形象造的,離開神論談人論就勢必解經錯誤,解經錯誤應用就會錯,解經liberal應用就liberal,你對嚴謹的解經就自然會冠以“過度”解經和應用。這一點都不奇怪。所以你對鬱金香不能五點都接受就不奇怪了,請問真的有所謂的“四點”基督徒嗎?五點絲絲入扣,推翻一點,其它四點能站立得穩嗎?鬱金香無疑是純正教義的經典,推翻鬱金香不去地獄去哪?
關於“神學是神”,這完全是你強加給我的說法。
我說得很清楚,“道就是神”(約1:1),而道是可知的,這並不在乎我們的聰明,乃是因為神重生了我們,置我們於聖靈的掌控之下。純正的教義就是重生得救的基督徒在聖靈光照引領下領受的真理,就是“道”。當我們傳講純正的教義時,聽從我們所傳的就是聽從耶穌,拒絕我們所傳的就是拒絕耶穌,這點新舊約都說得十分清楚:“聽從你們的,就是聽從我,棄絕你們的,就是棄絕我,棄絕我的,就是棄絕那差我來的。”(路10:16),這裡的“我”就是指的“道”,而耶穌說話的對象並非個個都是大神學家,就是普通的門徒而已,這說明神的道對普通的基督徒完全是可知的,之所以有那麼多人說我們所傳的跟神的話有差別,是因為那些人找藉口拒絕真道而已,那是一種假謙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