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樣的模特兒
閻豐自述,楊愛程整理(真理報加西版2004年9月號)
我來自中國北方的「服裝城」大連,從18歲起我就作服裝模特兒,曾經是各類媒體競相報道的「名模」,也經常陪省市領導出訪,跑遍了全國各地,也到過很多國家。然而,這樣的生活不但未能給我帶來幸福,卻反而使我失掉了自我……
春風得意作「明模」
我父母都是普普通通的工人,沒受過很多教育,也不太懂得教育兒女,只知辛勤勞苦,維持最簡單的生活。若不是我為他們買了房子和各種最新款式的家用電器,靠他們自己菲薄的收入可能永遠都無法享受到現代化的生活品味了。正因為如此,我在他們面前就很趾高氣揚,心裡總是想:「你們生了我這樣的女兒,真是你們的福氣!」所以,我在父母面前是很驕縱的,常常對他們發脾氣,他們也對我百般忍讓,無微不止地照顧我,甚至連襪子都不用我自己洗。
我除了到處表演,也在模特兒訓練學校作教員,收入很高,但我也養成了隨意揮霍的習慣,常常逛商店,買高檔衣物、手飾和化妝品,一天花一兩千塊是常有的事。金錢來得容易,去得更容易。每次出訪都有三個人專門為我設計服飾、形象和美容,報章雜誌常用我的照片作封面,電視台也常約我作專訪,走到哪裡都有人簇擁保護,有很多崇拜者求我簽名留念。那時,我真是春風得意,十分驕傲,自以為這輩子就這會樣風風光光地過下去了。沒想到上帝卻還在我不認識祂的時候,就預備了嚴厲的功課給我學,進而用祂自己的方法解救我脫離那難以言表的苦境。
不期而至的「白馬王子」
那時有很多追求者被我拒絕,因為我實在太驕傲了,很多人都看不上眼。同時,也太忙了,根本沒有時間去認真地與人交往。一方面,我忙於到全國各地,以至世界各地演出,實在顧不上談戀愛;另一方面,因為我在很多人的眼裡是個「明星」人物,有點可望而不可及的感覺,而我自己也自視很高,看不上那些普普通通的男孩子,心目中早已定下了一個「白馬王子」的夢幻形象。其實在內心裡我感到很孤寂空虛,金錢、名聲、美貌、掌聲和鮮花並不能滿足我內心的需要,我自己也不明白到底在尋求什麼。好象比較切近的東西就是錢,所以我越是感到內心的空虛,就越是拼命賺錢,然後再拼命地花出去。大家都知道,演藝界的人大都表面上看亮麗風光,而內心裡卻都不快樂,因為演藝界有很多的黑暗,你想擺脫都無法擺脫。記得我的朋友中有三位,有模特兒,有歌星,也有演員,都在同一年裡自尋短見。這樣的事發生在自己身邊,對我的心情就有很大的影響。那時我就感到十分沮喪和恐懼,卻又無可奈何。為了麻醉自己,就開始放縱自己,常常整夜不回家,飲酒作樂,胡亂花錢,然後再去想辦法賺回來。我以為能那樣大把賺錢,又大把花錢才證明了自己的能力和價值。那時我完全不知道自己生活在罪中,反而得意地對父母說: 「你看有很多演藝界的人都抽煙吸毒,我卻沒有那樣做啊,我比他們好多了!」
後來,我在一個偶然的機會下認識了我的前夫。他是加拿大華人,是一位醫生。人長得高大英俊,又年輕,擁有醫學博士和MBA碩士學位,並有自己的診所。我們是經人介紹認識的,因為他在我一個親戚家看到了我的照片,就要求安排和我見面,而我第一次見他就有一見鍾情的感覺。那時,我覺得他也很愛我,因為他在一年內就飛來大連三趟,為的是要和我見面。經過一年多的戀愛過程之後,我們就決定要結婚了。那時我也沒有想太多,腦海里有的全是非常美好的圖畫。我父母和我的親朋好友好友也都十分讚賞,認為我找到到了最稱心如意的夫婿。我想他們的看法一定不會錯,因為他們常說他們吃的鹽比我吃的飯還要多,有那麼豐富的人生經驗怎麼會看走眼呢?!
誤入陷阱
然而,我和他們全都看走眼了!我萬萬沒想到,找到一位表面看上去如此完美的夢中佳偶卻帶給了我一生中最痛苦、最屈辱的經歷。
若按照加拿大移民法的規矩辦,我們應該先結婚,然後我在中國等待一年,就可以辦理移民手續。可是,我們卻想依靠人的聰明,想繞開繁複的移民手續早一點團聚。所以,我便找了個機會辦了商務簽證來到加拿大,在加拿大各地旅遊了一圈後,就住進了我前夫的家裡。我未信主的時候還認為作基督徒真麻煩,這也不能做,那也不能做。我現才明白,為什麼神要我們處處遵行律法。其實,神正是用各種律法來保護我們,若我們忠實地遵行了律法,我們就不會落入困境了。就像父親嚴厲地禁止我們玩火,就是為了保護我們,而我們小的時還要因此而生爸爸的氣。我自己正是因為依靠自己的小聰明,想鑽法律空子而使自己落入了一個幾乎無法脫身的羅網之中。
從住一進他家的頭幾天開始,我就感到婚姻生活中有一些陰影存在。不久,我從前夫的老父親那裡了解到,就在我來他家的前兩天,他還帶別的女人回家同居。從這件事開始,我又慢慢發現了很多問題,引起了我和他之間很多的矛盾衝突。這中間的具體細節我就不多講了,總而言之,自從我對他的信任感被傷害到之後,爭吵就沒有斷過,矛盾越來越深,衝突也越來越激烈,接下來我所遭受的便是一個女孩子最不願意經歷的家庭暴力和虐待,有很多次我被打得渾身是傷,深更半夜被趕出家,穿著睡衣在街頭過夜,甚至僅僅因為我手上無力,無法把拖布完全擰乾就被整夜罰跪………
就是到了這個地步,我還愛着他,希望他有一天能回心轉意。我曾放下自己的尊嚴向他懇求,請他珍惜我們的婚姻,讓我們重新建立一個美滿的家庭。那時,我內心的痛苦真是無法用言語來表述。我在這裡舉目無親,而給遠在國內的父母打電話時,還不敢把真像告訴他們,擔心他們受不了那樣沉重的打擊。我也想到過自殺,設想過很多死法,只是想到自己這樣年輕,人生才剛剛開始,心中又牽掛着痛愛我的雙親,就那樣死去心有不甘,這才苟且偷安地活了下來,但我的身心靈都已受到重創,精神開始變得愰惚,若不是神借着一班基督徒朋友的手解救了我,很可能會精神失常,變成一個瘋子。
出黑暗入光明
這樣的婚姻關係維持了幾個月後,有一天我的前夫提出要離婚,但卻不願意上法庭正式辦理離婚手續,而叫我自己回中國去。我當時不明白,後來才知道這是為了避免承擔他因離婚而要付出的種種義務。我當然不願意,他就更變本加厲地欺壓我、虐待我。他說,「你若不同意這樣做,那就別怪我對你做出什麼事情來。我要叫你有一天受不了時自己滾回中國去!」我說,我就是死在這裡也不能這樣回去。最後,他竟然把我告上法庭,說我是詐騙集團的成員,說我的旅行證件全是假的,還說我和他結婚就是為了騙取他的錢財。而我就是因為沒有移民身份而處在十分不不利的地位,幾乎無法為自己辯護,加上我沒有任何親友來幫助我,對加拿大的法律制度又完全不了解,使我更加孤立無援,看不到任何希望,完全陷入了暗無天日的境況之中。
那時我曾多次打911電話報警,也打電話給世界各地的朋友傾訴,甚至到溫哥華各個廟宇去拜偶像,但沒有用,沒有任何人能幫助我,保護我。我最後還是收到法庭的禁令,叫我離開他家,大清早就被趕出家門,身無分文,甚至連換洗的衣服都沒有帶出來。
奇妙的是,有一天晚上當我正在街頭漫無目的地遊蕩時,聽到從一間教堂里傳出美妙的歌唱聲,推門進去才知道是一些基督徒在那裡聚會。他們接待了我,並在隨後的日子裡有幾位姐妹不斷地關心我,幫我解決了很多困難,我穿的衣服都是她們送的,她們還給我零用錢。在我被告上法庭後,也是在她們幫助下找到一位和我有過相似經歷的女律師,也是基督徒,幫我免費打官司,並且勝訴了。後來,我前夫又向移民局控告我,說我是非法居留者,要求把我遞解出境,這位律師又幫我辦理簽證延期。
我在「耶穌傳」里看到,有一個女人犯了罪,被人帶到耶穌面前,叫祂給她定罪。耶穌對眾人說,如果你們當中誰沒有犯過罪,就可用石頭打她。眾人聽到這話,便一個跟一個走了。耶穌便對她說: 「你也走吧,我也不定你的罪,只是以後不要再犯罪。」看到這裡,我就在心中認識到,我就是那個犯了罪的女人。
在我走進那間教堂以前,我從未接觸過基督徒,也不知道耶穌是誰。而現在我已經歸入祂的名下,成為神的女兒。祂也完完全全地改變了我的生命,讓我看到我這一生中所犯的一切罪。我的世界觀和人生觀也因着主生命的光照而徹底改變,我已不再把金錢、名利、身份地位和美貌當作人生的追求目標了。但我決心仍然要作一名模特兒—神的模特兒,主耶穌的模特兒—我要用我的生命為祂作見證,我要把神給我的大愛分享給我在生活中遇到的其它人。(閻豐姊妹現在專門服侍失婚婦女的基督教機構「多加協會」作全時間義務同工)